㈠ 基金会和理事会是什么关系
同一个单位的基金会和理事会是隶属关系:理事会是基金会的办事机构、执行机关,基金会是理事会的决策机构和领导机关;基金会领导理事会、决定理事会的人事大权,理事会服从服务于基金会,是从属 关系。
㈡ 农村基金会
农村基金会,是农民自愿参加的组织,您的钱可以向基金会讨要,不过您先看看基金会的章程是怎么写的,弄清上面的条文再去合法的要回。祝你好运!
㈢ 理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婚事职责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丧事职责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红白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积极向村民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村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理事会必须由村支书或村主任任主任,配合业务上级做好理丧员培训工作,对不执行文明殡葬规定,搞大操大办的理丧员,一律清除出红白理事会组织,不得参与村居民的红白事活动。
四、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村民的喜事、丧事操办做好服务。
1、喜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反对盲目攀比、豪华奢靡婚礼等。
2、村民在迎亲娶亲时,杜绝雇佣豪华车辆、大型乐队等不良现象。
3、丧葬提倡进本村公墓,无坟头,采取植树、种植花草等方式建造绿色坟墓。
4、婚丧时,提倡不讲排场,不摆阔气,不大摆宴席的良好风气,严禁违规操办酒席,借机敛财。
5、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提倡播放音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仪式。
五、理事会实行主任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主任及成员依照本规定组织实施。
六、理事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七、理事会成员加强自我约束,认真按上级有关规定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㈣ 农村教育基金会理事会的职务与职责
社会团体都要去民政局登记的,先看他的登记材料吧。
㈤ 基金会章程理事长和理事谁的职责在前
各自的职责权限和范围不同,各尽其职,无所谓谁的职责在前或是在后。
㈥ 基金会理事的义务是什么
基金会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理事享有的权利:
1. 本基金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对本基金会工作的指导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3. 参加本基金会的活动权;
4. 参与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章程的权利;
(二)理事应履行的义务:
1. 执行理事会决议;
2.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本基金会的声誉和合法权益的义务;
3. 积极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的义务;
4. 向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5. 符合本基金会章程的其它义务。
㈦ 基金会理事成员
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为5-25人,发起人可以不是法人,法定代表人=理事长,所以成为法人必然就是理事长。
㈧ 农村理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农村理事会的职责
1、理事会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职能,至少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一次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村庄公共事务管理,建立完善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等各项长效管理机制,及时纠正违反本制度和村规民约等相关制度的人和事。
3、切实履行本村组新农村建设的管理职能,负责协助技术部门制定和实施村庄规划,负责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负责向政府自主申请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积极担负起建设资金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签订、工程进度督促、建设质量监管的具体职责,逐步完善村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设施配套,努力提升村民的生产生活质量。
4、负责听取并收集各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村内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5、负责组织开展文明新风培育创建活动,广泛开展互助活动,增强村民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6、尊重村民权利,维护村民利益,以实施各类农民培训工程为契机,积极引导村民做一个有一定致富能力、文明守法、移风易俗的新型农民。组织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
7、按照“民办、民管、民劳、民受益”的原则,培育和组建新经济组织,为本村全体村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项任务,达到“信息畅通、技术互帮,资金互助、成果共享”的目标。
㈨ 理事是什么职务
理事会成员,即是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的人员。
语出《管子·问》:“官承吏之无田饩而徒理事者几何人。”
1. [member of a council]∶理事会的成员。
2. [steward]∶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的人员。
1. 治事。处理事务。
《管子·问》:“官承吏之无田饩而徒理事者几何人。” 汉王充《论衡·程材》:“文吏、儒生皆有所志,然而儒生务忠良,文吏趋理事。” 唐韩愈《论淮西事宜状》:“朕亦本拟与 元济 ,恐其年少,未能理事,所以未便处理。”
《二刻拍案惊奇》卷二:“那 幽州路 总管泰不华正升堂理事。”《红楼梦》第六六回:“那时 凤姐 已大愈,出来理事行走了。”
2. 代表团体行使职权并处理事务者的职称。
老舍《四世同堂》三七:“还有其他的好些个团体,都约他入会,而且被选为理事或干事。”
例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9)村里基金会理事职责扩展阅读:
职权
第二十四条
一、为保证联合国行动迅速有效起见,各会员国将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责任,授予安全理事会,并同意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责任下之职务时,即系代表各会员国。
二、安全理事会于履行此项职务时,应遵照联合国之宗旨及原则。为履行此项职务而授予安全理事会之特定权力,于本宪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及第十二章内规定之。
三、安全理事会应将常年报告、并于必要时将特别报告,提送大会审查。
第二十五条
联合国会员国同意依宪章之规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会之决议。
第二十六条
为促进国际和平及安全之建立及维持,以尽量减少世界人力及经济资源之消耗于军备起见,安全理事会借第四十七条所指之军事参谋团之协助,应负责拟具方案,提交联合国会员国,以建立军备管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