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啊。3月8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将逐步建立市场化导向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只要满足一定条件,保险公司可自主拟定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此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称“中保协”)将拟订商业车险协会示范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以及测算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和使用,同时制定保险公司理赔实务指引。据一位中保协的人士透露,中保协负责拟定的行业示范条款将于近日内正式发布。
一位保监会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此次商业车险费率制度改革主要是确立两个机制,即条款的动态调整机制和费率形成机制。“目前保监会正在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过段时间将会正式出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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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车辆商业保险费率是怎么定的,一般是多少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基本费率表
序号
险别
费率
1
盗抢险
地区车辆种类
北京
家庭用车
0.63%
非营业企业客车
0.61%
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0.58%
营业客车
0.54%
货车
0.53%
特种车
0.45%
摩托车
1.30%
其他用车
0.60%
车型加费
对金杯、桑塔纳、本田三类车型在以上规定费率的基础上增加
10%
2
车上人员责任险
按选择座位投保的
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费率上浮
50
%
按核定座位数投保的
车辆种类
家庭用车
非营业党政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非营业企业客车
营业客车
非营业货车
营业货车
特种车
摩托车
拖拉机
费率
0.30%
0.29%
0.29%
0.36%
0.35%
0.58%
0.41%
0.50%
0.58%
机动车辆商业保险附加险费率表
序号
附加险险别
费率
1
自燃损失险
保险金额的
0.2%
2
火灾、爆炸、自燃损失险
保险金额的
0.5%
3
新增设备损失险
按车损险费率执行
4
玻璃单独破碎险(按新车购置价计算)
车辆种类
投保类型
营业
16
座以下(不含)客车
营业
16
座及以上客车
营业货车和特种车
非营业
16
座以下(不含)客车及家庭用车
非营业
16
座及以上客车
非营业货车
进口挡风玻璃
0.32%
1.10%
0.17%
0.30%
0.32%
0.20%
国产挡风玻璃
0.21%
0.79%
0.10%
0.15%
0.16%
0.12%
5
车辆停驶损失险
约定的最高赔偿天数乘以日赔偿金额的
10%
6
车辆划痕险(按新车购置价计算)
车型
车龄
固定保费(元)
费率
车型
车龄
固定保费(元)
费率
非营业车及家庭用车
2
年以下
435
0.12%
营业车
2
年以下
565
0.15%
2
年以上
520
0.15%
2
年以上
680
0.17%
7
租车人失踪险
保险金额的
0.25%
8
交通费用补偿险
约定赔偿限额的
10%
9
车上货物责任险
营业车辆为约定赔偿限额的
2.73%
;其他车辆为约定赔偿限额的
0.85%
10
车辆意外事故污染责任险
约定赔偿限额的
1%
11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险
约定赔偿限额的
0.8%
12
杂支费用险
约定赔偿限额的
1.5%
13
教练车扩展责任险
车损险和三者险保费的
10
%
14
车辆出境责任险
该条款中列明的加费系数
15
随车行李物品损失险
约定保险金额的
2
%
16
零配件更换特约条款
车损险表定保费的
25
%
17
涉水发动机损坏险
新车购置价的
0.2%
18
车轮单独损坏险
新车购置价的
0.2%
19
盗抢险附加高尔夫球具盗窃险
约定保险金额的
2.5
%
20
法律费用特约险
保费100元
21
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
相应险种表定保险费的
15%
22
自负额特约条款
该条款中列明的保费优待系数
人保,太平洋,平安3家大公司都可以的,只是个别附加险种不同。
③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的费率原则
一、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拟订的原则
(一)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保险公司应当对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应当报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二)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合理、诚实信用、通俗易懂原则。
保险公司拟订商业车险费率应当遵循充足原则和公平原则,应当与保险责任相匹配,能够补偿风险转移的成本,不得危及公司财务稳健和偿付能力,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
(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组织专业人才力量,研究拟订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以下简称“协会条款”)、机动车辆参考折旧系数和车型数据库,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收集、统计和分析全行业商业车险经营数据,至少每两年测算一次商业车险行业参考纯损失率,供保险公司参考、使用。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将拟订的商业车险协会条款和行业参考纯损失率向保监会报告。
(四)保险公司可以参考或使用协会条款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并使用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拟订本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
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低于100%的保险公司,在按照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拟订本公司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时,可以在协会条款基础上适当增加商业车险条款的保险责任。
保险公司在使用协会条款和行业参考纯损失率时,应当及时将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报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及时组织成员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评估、论证、修订,并将有关情况向保监会报告。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
1.治理结构完善,内控制度健全且能得到有效执行,数据充足真实,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
2.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
3.经审计的最近连续2个会计年度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4.拥有30万辆以上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承保数据;
5.设置专门的商业车险产品开发团队,配备熟悉法律、车险定价实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
6.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保险公司根据公司自有数据拟订的商业车险条款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
④ 2019年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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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其保险客户,主要是拥有各种机动交通工具的法人团体和个人;其保险标的,主要是各种类型的汽车,但也包括电车、电瓶车等专用车辆及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2012年3月份,中国保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推动了车辆保险的改革。
⑤ 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的条款要求
二、关于商业车险条款拟订及执行的要求
(一)商业车险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商业车险合同自愿、协商一致订立,并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内容完整、格式清晰、方便阅读。订立商业车险合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保险条款。
(三)保险公司应当在投保单首页最显著的位置,用红色四号以上字体增加“责任免除特别提示”,对保险条款中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保险公司应当提示投保人在投保单“责任免除特别提示”下手书:“经保险人明确说明,本人已了解责任免除条款的内容”并签名。
(四)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单醒目位置注明“为保护投保人合法权益,投保人在签署保险合同时应当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审慎选择保险产品。本保险合同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情形,由本公司依法承担责任。”
(五)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1.保险责任; 2.责任免除; 3.保险金额确定方式;
4.保险金赔偿办法。
(六)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在风险可控的原则下尽可能满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不同保险需求,责任明确、保障合理。
(七)商业车险条款应当将所有涉及免除保险公司责任的条款集中放在责任免除项下列明,并采用加黑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方式进行提示。
商业车险条款不得出现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不得出现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条款。
(八)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九)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十)商业车险条款不得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无关的证明和资料。 (十一)因第三者对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保险公司不得通过放弃代位求偿权的方式拒绝履行保险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应当按照方便被保险人理赔的原则,结合保险公司商业车险条款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制订保险公司理赔实务指引,并做好相关的配套工作。
(十二)保险公司应当严格执行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不得通过批单、特别约定等方式对经保监会批准的商业车险条款和费率作出实质性变更。
⑥ 保险法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发布时间
哪里规定不收的?保险法吗?请明示
这位仁兄你一定是只看了《》之外的简介,并没有真正去看《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我刚刚网络了一下学习了全文。通篇没有发现你说的那些取消的字眼,摘抄一条和你所说的有点关系的,我们看看通知里怎么说的:(九)商业车险条款设置适当的免赔额和免赔率,应当依照防范道德风险、节约社会资源、促进被保险人防灾减损的目的,遵循条款清晰明确、风险共担比例公平合理、不损害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的原则。
其实不计免这一项最有利的是发生双方事故的客户,只要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有点责任,保了不计免都能将自己本该承担部分由保险公司解决。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