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样申请成立基金会
一、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1)阿拉伯经济与社会发展基金会成立扩展阅读:
基金会的特征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
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
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
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
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
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
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
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
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⑵ 中东和北非的经济合作组织
中东和北非是世界上油气储产量最丰富的地区,发达国家为了获取这里的油气资源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为了捍卫石油利益和与发达国家相抗衡,中东北非的许多国家联合成立并加入了许多该地区的多个组织。
一、石油输出国组织(Organization of the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PEC)
为了捍卫石油资源利益而与发达国家抗衡,1960年9月10日,由伊朗、伊拉克、科威特、沙特阿拉伯和委内瑞拉的代表在巴格达开会,决定联合起来共同对付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960年9月14日,五国宣告成立石油输出国组织,简称“欧佩克”。1962年11月6日,欧佩克在联合国秘书处备案,成为正式的国际组织。
它是一个自愿结成的政府间组织,对其成员国的石油政策进行协调、统一。石油输出国组织的宗旨是协调和统一各成员国的石油政策,最大限度地维护成员国的石油权益;确保国际石油市场的稳定;确保生产国获得稳定的石油收入,有效地、节约地和正常地向消费国供应石油,并使他们在石油业的投资中得到公平的收入。随着时间的推移,欧佩克的政策重点也在一直发生变化,包括:协调欧佩克各成员国的石油生产立法,特别是在特许权制度和税收方面要统一协调;组建国家石油公司与跨国公司相抗衡;通过国家公司购买股权在外国石油公司中获得参股权;提高与石油有关的税收;对外国石油公司实行国有化;与外国公司缔结服务合同和供应合同;统一国际市场石油价格;为避免石油生产供过于求,确定各成员国的生产限额。欧佩克的成立不仅保卫了石油生产国的利益,而且在石油领域的每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都对世界政治经济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欧佩克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向大会派出以石油、矿产和能源部长(大臣)为首的代表团。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需要还可召开特别会议。大会奉行全体成员国一致原则,每个成员国均为一票,负责制定该组织的大政方针,并决定以何种适当方式加以执行。大会审议通过对来自任何一个成员国的理事的任命,并选举理事会主席。欧佩克理事会类似于普通商业机构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提名并经大会通过的理事组成,每两年为一届。理事会负责管理欧佩克的日常事务,执行大会决议,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并提交给大会审议通过。理事会还审议由秘书长向大会提交的有关欧佩克日常事务的报告。
欧佩克组织条例要求该组织致力于石油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因此,为使石油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利益都得到保证,欧佩克实行石油生产配额制。如果石油需求上升,或者某些产油国减少了石油产量,欧佩克将增加其石油产量,以阻止石油价格的飙升。为阻止石油价格下滑,欧佩克也有可能依据市场形势减少石油的产量。随着成员的增加,欧佩克发展成为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一些主要石油生产国的国际性石油组织,其成员除原来的五国外,又增加了尼日利亚、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印度尼西亚、阿联酋、卡塔尔、加蓬、厄瓜多尔等13国。欧佩克总部设在维也纳。1992年厄瓜多尔退出欧佩克,1995年,加蓬退出欧佩克。经过2003年的美伊战争,萨达姆下台后,美国控制了伊拉克的石油输出权,实际上,目前欧佩克的真正会员国就剩下10个。
二、海湾合作委员会
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GCC)(钱学文,2000)由沙特、阿联酋、科威特、卡塔尔、阿曼和巴林六国于1981年5月成立。旨在加强成员国之间各领域的协调与合作,推进一体化进程。总秘书处设在沙特首都利雅得。最高权力机构为最高理事会,由成员国元首组成,主席由各国元首轮流担任,任期一年。
六国主要资源为石油和天然气,石油储量5000亿桶,占世界总储量45%,天然气储量25.6万亿立方米,占世界总储量16%。2001年GDP总值3300亿美元,进出口贸易总额2370亿美元(中国外交部网站,2003)。六国政治、经济体制相似,王室联系紧密,在政治、经济、外交、国防等方面有共同的利益,是中东地区一个重要的政治经济组织。
GCC六国处于东西两半球交通要道,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理位置。北与伊拉克、约旦接壤,南与也门及阿拉伯海相邻,东靠阿拉伯湾,西濒红海。境内绝大部分是沙漠,属热带沙漠气候。
GCC六国的自然条件和单一的资源状况形成了单一的石油经济结构。石油工业是六国的支柱工业,石油产值约占其GDP的30%,石油收入占其财政收入的70%。沙特石油储量2615亿桶,占全球总储量25%,居世界第一,年石油收入500亿美元;阿联酋980亿桶,占10%,居世界第三;科威特965亿桶,占9.6%,居世界第四。卡塔尔天然气储量8.8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三。
为改变这种单一型经济模式,GCC六国在经济来源多样化方面也取得一些进展。各国投巨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灌溉农业,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积极鼓励发展加工业与金融、保险、旅游等服务业。
对外贸易在GCC六国的国民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由于其单一的经济结构,除了石油和石化产品外,其他生活和生产所需大都依赖进口。年进出口贸易总额约2400亿美元,主要出口国家为美国、日本、欧盟、韩国、东南亚等国,主要进口国家为欧盟、美国、日本和东南亚等国。
在GCC六国的出口产品中,石油出口占90%以上,其余为化肥、化工原料等;进口产品主要是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粮油产品、纺织品、服装、轻工产品等。
GCC六国贸易条件好,无外汇管制,关税较低(一般关税为4%~12%),进口无限制、无配额。
六国还决定于2010年发行统一货币。
三、中东北非经济会议
1991年马德里中东和会召开后,中东和谈取得了重大进展。巴勒斯坦和约旦相继和以色列签署了和平协议,阿以关系出现重要转变。中东、北非地区国家普遍希望借此机会加强彼此间的经济交往与合作,振兴国家经济,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对外关系委员会和世界经济论坛联合发起召开中东、北非经济首脑会议。
第一届中东、北非经济首脑会议于1994年10月30日至11月1日,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举行。美国和俄罗斯总统任名誉主席,摩洛哥哈桑二世国王任大会主席。61个国家的官方代表团以及1100多名企业家和经济界人士共2000多人与会。大会议题为“中东和北非:和平与经济发展新伙伴”。大会举行了地区投资环境、资本市场、基础设施、旅游、水资源、农业和约旦河谷开发等专题小组讨论会。会议通过了《卡萨布兰卡宣言》。会议同意建立四个地区机构:①建立中东、北非开发银行,设立专家小组研究建行等地区筹资机制。②建立地区旅游委员会。③建立地区私人企业商会和商务管理理事会。④大会决定设立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
第二届中东北非经济首脑会议于1995年10月29日至31日在约旦侯赛因国王主持下在约旦首都安曼举行。这次首脑会议是由美国和俄罗斯联邦共同发起的,得到了欧洲联盟、加拿大和日本的支持。54个国家的官方代表团和400多家各国公司企业的代表,共约140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就地区投资环境、地区贸易集团、经贸政策、人力资源、私有化、证券市场、经济特区、资本市场、中小企业作用、旅游、贸易资助和水资源等方面举行了十五场专题小组讨论会。会议通过了《安曼宣言》。《宣言》强调要促进扩大私营部门对地区的投资,增强国营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能够确保实现上述目标的合作,以及努力加强地区合作和发展。会议就建立中东北非开发银行、地区旅游委员会和地区实业委员会,启用经济首脑会议的行政秘书处等达成协议。作为对卡萨布兰会议建议的地区机构的补充,多边和平谈判协调委员会决定在安曼建立一个常设性的地区经济机构——地区经济发展工作小组监控委员会秘书处,以促进和加强中东与北非地区的经济合作。
第三届中东北非经济会议于1996年11月12日至14日在埃及开罗举行。由于1996年5月内塔尼亚胡上台后执行强硬政策,使阿拉伯国家认为,以新政府缺少合作诚意,因此,对此次会议持消极态度。会议由首脑会议降格为经济会议。此次大会的经济色彩较前两届浓重。会议由埃及总统穆巴拉克主持。来自中东、欧洲、美洲的87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52个国际、地区组织负责人及2600名企业家共460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主题是建设未来、创造适宜的投资环境。以和平与发展、经济气氛、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投资和二十一世纪的中东北非国家等主题举行了全体会议。就私有化、政府在发展经济中的职能、水、BOT项目、金融货币等举行了三十多场专题小组讨论会。会议通过了《开罗宣言》。
第四届中东北非经济会议于1997年11月16日至18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此次会议是在内塔尼亚胡政府继续执行强硬政策,中东和平进程严重受挫,多数阿拉伯国家坚持在以不做让步的情况下拒绝继续同以进行经济合作的形势下召开的。埃及、沙特、摩洛哥等主要阿拉伯国家坚持将与会同巴以和谈取得进展挂钩,并最终抵制了此次会议。仅有阿曼等少数阿拉伯国家出席。各国与会级别较前降低。卡塔尔埃米尔哈马德主持了会议。会议主题为:“为2000年后的经济、贸易发展建立一种新型公营、私营伙伴关系”。大会以中东北非地区21世纪展望、经济政治改革、天然气及基础设施战略、私有化为主题举行了五次全会,还以水资源、石油及天然气、巴勒斯坦经济、粮食与农业等专题组织了三十九场研讨会,并举行了多次合作项目发布会。会议通过了《多哈宣言》。
四、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Union Maghreb Arabe-UMA)
1989年2月17日,阿尔及利亚、摩洛哥、突尼斯、利比亚、毛里塔尼亚5国发起组织了阿拉伯马格里布联盟(简称马盟)。1994年11月,埃及正式要求加入马盟,但马盟迄今未审议埃及的要求。其宗旨是在尊重各成员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前提下,加强马格里布地区国家之间经济互补合作,实现经济一体化;在外交和国防领域协调立场,维护本地区利益,最终实现阿拉伯统一。
马盟最高机构是元首委员会,由成员国元首组成,每年举行一次例会,执行主席由各国元首轮流担任,任期一年。会议主席由元首轮流担任并在委员会休会期间任马盟执行主席。外长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外长组成,负责审议后续工作委员会和各部长专门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为元首会议作准备,并列席元首委员会例会。后续工作委员会由成员国负责马格里布事务的国务秘书组成,负责落实元首委员会的决议。部长专门委员会现有粮食安全、财政经济、人力资源和基本建设4个专门委员会。
组织机构中常设秘书处:原为总秘书处,由各成员国一名代表组成,常设秘书处设在摩洛哥,秘书长任期为三年,可连任一届。有咨询委员会:即马盟议会,设在阿尔及利亚,由成员国各20名立法代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元首委员会作出的决议、计划提出意见,并就马盟活动和实现目标提出建议。马盟法院:由成员国各两名法官组成,设在毛里塔尼亚。科学院和大学,将设在利比亚。马盟与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和马耳他5国有对话关系(称“5+5”会议)。
马盟成立后至1994年共举行6次元首会议,在地区一体化进程方面取得一定进展,通过了联盟行动纲领,提出1995年实现关税同盟和2000年建立经济共同市场的发展战略,并签订了大量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合作协议。但受诸多问题困扰,1995年以来,马盟活动基本停顿,迄今未举行过首脑会议。
尽管马盟建设进展缓慢,但马盟各国都认识到,唯有联合自强才能应付国际剧变的挑战,因此各国都不愿放弃联合。1998年2月马盟成立9周年之际,各成员国元首互致贺电。1999年5月,马盟后续委员会第35次会议在阿召开,会议确定10月在阿召开第18次外长理事会,并于年底前在阿举行马盟第7次首脑会议,但上述两会至今尚未召开。
北非马格里布的石油天然气的储量也是十分丰富的,同中东、前苏联地区同属于“石油心脏地带”,在国际油气版图中占据非常重要的位置。
五、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 of Arab States-LAS)
1945年3月22日,在埃及倡议下,7个阿拉伯国家的代表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通过了《阿拉伯联盟宪章》,阿拉伯国家联盟正式成立,简称阿拉伯联盟或阿盟。其宗旨:密切成员国间的合作关系,协调彼此间的政治活动,捍卫阿拉伯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全面考虑阿拉伯国家的事务和利益,各成员国在经济、财政、交通、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国籍、护照、签证、判决的执行以及引渡等方面进行密切合作。成员国相互尊重国家的政治制度,彼此之间的争端不得诉诸武力解决,成员国与其他国家缔结的条约和协定对其他国无约束力。
阿盟共有成员国22个(1999年),它们是:阿尔及利亚、阿联酋、阿曼、埃及、巴勒斯坦、巴林、吉布提、卡塔尔、科威特、黎巴嫩、利比亚、毛里塔尼亚、摩洛哥、沙特、苏丹、索马里、突尼斯、叙利亚、也门、伊拉克、约旦、科摩罗。
阿盟宪章规定,阿盟总部的永久地址为开罗。阿盟的主要负责人为秘书长艾哈迈德·伊斯马特·阿卜杜勒·马吉德博士(Dr.Ahmed Esmat Abl Maguid),埃及人,1991年5月15日当选。1996年3月14日在阿盟第105次外长会议上蝉联。从当年5月算起,任期5年。
阿盟组织机构:①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国代表组成。②联合防御理事会。理事会致力于统一各成员国的防务计划,为加强其军事力量而开展合作。③经社理事会。致力于实现阿盟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制定的目标,并有权建立或取消任何专项组织,负责监督其运作情况。④秘书处:它是阿盟的常设行政机构和理事会及各专项部长理事会的执行机构。⑤首脑会议:1964年起开始举行,商讨地区性重大问题。2000年10月21至22日,阿拉伯国家特别首脑会议在开罗召开,决定每年定期举行阿国首脑会议。其他组织机构有:联合防御理事会,经社理事会,阿拉伯内政部长理事会,阿拉伯卫生部长理事会,阿拉伯社会事务部长理事会,阿拉伯住房部长理事会,阿拉伯青年部长理事会,阿拉伯新闻部长理事会,阿拉伯经济统一理事会,阿拉伯教育、文化和科学组织,阿拉伯工业发展组织,阿拉伯农业发展组织,阿拉伯国家民航理事会,阿拉伯国家广播联盟,阿拉伯劳工组织,阿拉伯通讯卫星组织等。
⑶ 阿拉伯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会英文怎么写
阿拉伯经济和社会发展基金会
[词典] [经] arab fund for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英 [ˌɪkəˈnɔmik] 美 [ˌɛkəˈnɑmɪk, ˌikə-]
adj. 经济的; 经济学的; 合算的; 有经济效益的;
英 [diˈveləpmənt] 美 [dɪˈvɛləpmənt]
n. 发展,进化; 被发展的状态; 新生事物,新产品; 开发区;
⑷ 如何成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会公益
建立一个非盈利组织或公益基金会,需要相关的手续的法律流程很多,主要程序如下:
建立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
地方性的非盈利组织或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⑸ 如何申请成立基金会
办理基金会的基本要求:
1. 原始基金200万入资
2. 需要实际地址经营。核查地址
3. 提供理事长,秘书长,专职人员等共计11名
4.基金会名称
5.
基金会办理流程:
1.现场约谈
2.核名,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4个字。
3.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4.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主要体现:即将成立的基金会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办理基金会的缘由和目的、基金会经营范围和宗旨、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两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
5.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6.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7.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
8.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9.公示信息
⑹ 如何成立基金会
一、建立一家基金会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1、 决定基金会的宗旨。每个基金会应该有一个表述存在原因的落在纸面的宗旨。
2、 组建理事会。初始的理事会将通过规划和筹资帮助工作团队把基金会背后的想法变成现实。随着基金会的发展成熟,理事会的性质和组成人员也会改变。
3、 起草章程。章程是理事会的运营规则,应该在基金会的早期发展过程中由理事会通过。
4、 准备注册需要的原始基金,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5、 选择一个业务主管部门,获得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根据最新的政策,一些地区不需要再找业务主管单位。
6、 寻找办公场所,招募合适的工作人员。
7、 填写法人登记申请书,确定在哪个民政部门登记,向民政部门提交法人登记申请书。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
8、 进行战略规划。战略规划表述了基金会潜力的愿景。战略规划应该描述出实现这个潜力所必需经过的步骤,决定要实现这个机会需要什么样的工作团队,确定至少一年内的项目和运作优先事项。
9、 制定预算计划和资源开发计划。财务监管和资源开发(如筹资、获得收入、吸收会员会费)是理事会的最重要职责。实现战略规划需要的资源必须在预算和财务计划中描述清楚。
10、 建立基金会正式文件的存档体系。登记文件、理事会会议记录、财务报告和其他正式文件都应该妥善存档。
11、 建立会计体系。基金会财务的尽职管理需要一套已经确立的可以满足现状和未来需求的会计体系。
12、 提交税收减免资格申请。
二、个人募资行为是可以成立基金会的
1、根据募集方式的不同,可以将基金分为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是指可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的一类基金;私募基金则是只能采取非公开方式,面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发售的基金。
公募基金主要具有如下特征: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售基金份额和宣传推广,基金募集对象不固定;投资金额要求低,适宜中小投资者参与;必须遵守基金法律和法规约束,并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
2、与公募基金相比,私募基金不能进行公开的发售和宣传推广,投资资金额要求高,投资者的资格和人数常常受到严格的限制。与公募基金必须遵守严格的基金法律和法规的约束并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相比,私募基金在运作上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所受到的限制和约束也较少。
3、它既可以投资于衍生金融产品,进行买空卖空交易,也可以进行汇率、商品期货投机交易等。私募基金的投资风险较高,主要以具有较强分析承受能力的富裕阶层为目标客户。
(6)阿拉伯经济与社会发展基金会成立扩展阅读:
1、公募基金会,是指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按照2004年2月4日国务院第38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基金会管理条例》的总则第三条定义,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
2、2004年,中国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中第三条对公募的定义,即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对于公募性组织而言,资源获得来自于公众的志愿性捐赠,不具有财政机制的强制性和市场机制的交易性,而是公众的捐赠意愿来决定。
3、公募基金会的公信力,概括而言,就是公募基金会公开说明组织所获各种资源的流向,以及说明各种运作是否有成效、是否符合组织宗旨及其社会承诺,用来证明其为可靠组织。
⑺ 伊斯兰合作组织的组织结构
伊斯兰合作组织分为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设秘书处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主要机构。首脑会议每3年举行一次,是伊斯兰合作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可以随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外长会议每年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一次。伊斯兰合作组织还设有伊斯兰开发银行、耶路撒冷委员会、阿富汗问题委员会、伊斯兰和平委员会、伊斯兰法庭、伊斯兰发展基金会和伊斯兰经贸常设委员会等机构。 文化和资讯事务委员会
经济和商业合作委员会
科学和技术合作委员会
伊斯兰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委员会
财务委员会
财务监管机构 伊斯兰国家统计、经济和社会研究及训练中心(SESRIC),位于土耳其安卡拉。
伊斯兰历史,艺术和文化研究中心(IRCICA),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伊斯兰理工大学(IUT),位于孟加拉国达卡。
伊斯兰学学院,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大学(乌干达),位于乌干达姆巴莱。 伊斯兰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ISESCO),位于摩洛哥拉巴特。
伊斯兰国家广播组织(ISBO)和伊斯兰国际通讯社(IINA),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世界伊斯兰经济论坛(WIEF),位于马来西亚吉隆坡。
伊斯兰工商会(ICCI),位于巴基斯坦卡拉奇。
伊斯兰国家首都和城市组织(OICC),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国家团结运动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利雅得。
伊斯兰国际红新月会委员会(ICIC),位于利比亚班加西。
伊斯兰出租人协会(ISA),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国际阿拉伯伊斯兰学校世界联合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国际伊斯兰银行协会,位于沙特阿拉伯吉达。
伊斯兰会议对话与合作青年论坛(ICYF-DC),位于土耳其伊斯坦布尔。
伊斯兰银行和金融机构总理事会(CIBAFI),位于巴林麦纳麦。 1、东姑阿都拉曼—马来西亚(1971年-1973年)
2、侯赛因·阿图哈密—埃及(1974年-1975年)
3、阿马杜·卡里姆·盖伊—塞内加尔(1975年-1979年))
4、哈比·查蒂—突尼斯(1979年-1984年)
5、赛义德·谢里夫·皮扎达—巴基斯坦(1985年-1988年)
6、哈米德·阿盖比德—尼日尔(1989年-1996年)
7、阿泽丁·拉腊基—摩洛哥(1997年-2000年)
8、阿布杜勒·瓦希德·贝尔克齐兹—摩洛哥(2001年-2004年)
9、伊赫萨·诺格鲁—土耳其(2005年至2009年)
10、伊赫桑奥卢 —土耳其(2010年6月至2014年)
⑻ 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的宗旨
宗旨是向阿国提供货币金融政策和改革方面的技术评估和支持,促进阿国经济发展。
该基金会通过向成员国提供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的短期、中期贷款,为成员国向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开具信用证明;协助成员国在阿拉伯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融资;向成员国提出各种金融、经济改革方案和要求,推动各成员国的经济和金融改革。
⑼ 完善金融扶持设立国家什么发展基金
中国发展基金会
中国发展基金会(又叫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于1997年12月正式注册成立,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的全国性的社团组织。它的成立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怀和支持,同时也得到了民政部等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
中文名
中国发展基金会
外文名
China Development Research Foundation
成立时间
1997年12月
成立单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起成立
快速
导航
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理事会财产管理财产处理项目包括内容
简单介绍
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境内外。基金会的宗旨是支持政策研究,促进科学决策,服务中国发展。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万元,来源于境内外企业、机构及个人的捐赠和赞助;本金存款的利息收入;购买债券和企业股票的收益;其他合法收入。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基金会的住所是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
设立基金会的目的,是支持政策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促进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科学的、民主的决策。基金会于1997年12月正式注册成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创始人和设立基金会的倡议者薛暮桥、马洪先生被聘为名誉会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教授王梦奎先生任基金会理事长。基金会聘请了房维中、刘国光等关心和支持基金会工作的社会知名人士担任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