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学助学金怎么办理
大学可申请的奖学金项目可以说有很多,但大部分项目还是要求学生品学兼优的。因此,评定奖学金的参考条件除了实打实的学习成绩之外,还有综合测评这一内容。
综合测评是对学生个人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实际表现的全面量化考核评价,每学期均须进行一次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其中内容构成比例为:学业成绩占70%,操行表现占15%,社会实践占10%,科技创新占5%。(学业成绩即当学期的加权平均分。 加权平均分=Σ(课程成绩×课程学分数)/总学分数×(超计划选修课系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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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金,是提供给经济处于劣势的学生的金钱资助。与奖学金的不同处是,助学金通常仅要求学生成绩在最低标准、可顺利完成学业即可。
大学是一个多元化的学习状态,仅仅是成绩好不一定就能拿到奖学金,还需要活动分,如果有兴趣爱好的同学平时可以多参加一些活动,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
大学是积累学分制的,学分和课外活动分都达到一定的标准之后才有资格评选奖学金,多多参加课外活动,积累了足够的学分后,评选助学金的机会也就越大。
Ⅱ 我想成立个人助学基金怎么做
首先要先找主管机关,如果是助学性质的主管机关一般是当地的教育局,然后经主管机关认可后,到民政部门登记。而且基金会还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
Ⅲ 一元爱心助学基金会怎么筹建
公益基金会,分公募和非公募。
全国公募起始基需要800W,地区性公募是400W
非公募基金会是200W,一般适用个人和企业。
公募的申请很困难,非公募的逐步增多,如:腾讯公益基金会。
当然,如果你之事想成立公益组织,草根的,就不需要这麻烦,很简单就可成立,成立组织首先是需要明白,你要做什么,想如何去做。。对这个公益专注的领域一个大致的了解。
公益人人可做,但不是人人能做好。向民政部门申请,具体情况你可以去咨询当地的民政部。(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Ⅳ 教育部门申办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会需要怎样的手续流程
有啊!
你要写贫困学生的申请,或到村委开贫困证明等。
1、每个县都有一个希望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可以去申请。主要是给助学金,有些是基金会给的,有些是个人资助的,有些是政府专门拿资金的。
2、关工委、民政局、文明办、工会、妇联都在做帮扶工作,也可去申请。
3、每个学校都设有奖学金的,开学后学习好,拿到奖学金,是可以解决经济问题的。
4、助学贷款,由县教育局承办,毕业后五年还清。
上大学是个好机会啊。希望你能够抓住。
Ⅳ 助学基金会
希望工程啊
Ⅵ 怎么成立民间助学基金
你到你所在的民政部门去咨询一下吧,这个是归他们管的,不过说实话,基本上你很难成功。手续很繁杂,过程很繁琐,关键问题是,主管部门普遍对此积极性不高。
Ⅶ 怎么办国家助学金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资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工作,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特设立国家助学奖学金。
第二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中的贫困家庭学生。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行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品学肩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额度每人每年4000元,每年资助5万名学生。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以资助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的生活费为目的,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资助约53.3万名学生。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5. 家庭贫困,生活简朴;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 勤奋学习,积极向上;5.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简朴。
第五条 高校可按照上述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分别制定相应的综合测评办法,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情况,校规校纪等具体指标对学生进行评审。
第六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按年度申请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 ,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
第七条 学生可根据助学奖学金申请条件,按学年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并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但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八条 国家助学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如下:
1. 财政部根据中央高校和地方高校上一年度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 ,于每年9月1日前 确定并下达对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的国家助学奖学金预算及分配名额。分配名额时,对西部地区的高校当予以倾斜。
2. 中央主管部门和各地财政厅(局)(会同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国家助学奖学金名额。对农林、水利、师范、民族、地质、矿产、石油、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较大的高校适当倾斜。
3. 各高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奖金名额,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组织等额评审,并在正式确定获奖资助学生名单之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公示,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 公示结束后,由各高校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正式确定的获资助学生的名单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中央主管部门或省教育厅(局)、财政厅(局)备案。
第九条 各中央主管部门和各省财政厅(局)(通过省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各高校上报的国家助学奖学警资助学生备案名单后,于15日内将资金全部拨付给高校。
第十条 国家奖学金由各高校统一发放给获奖学生本人;国家助学金由学校按月发放给学生,或直接打入学生每月的伙食卡。
第十一条 各高校要切实加强管理,人争做好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的贫困家庭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生活费开支。
第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助学奖学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同时要接受财政、主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有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参照本办法设立本地区的政府助学奖学金,可以称为“XX省(市、区)政府助学奖学金”。具体资助人数及实施细则,由各省自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02]33号)同时废止。
Ⅷ 申请慈善救助基金会如何办理需要多少费用
申报条件
1、经政府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有较高社会公信度的本市社会组织。
2、申报的项目要符合我会“安老、扶幼、助学、济困”宗旨以及慈善公益项目的有关要求。
3、资助的公益项目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有利于增强慈善意识和动员慈善捐赠。
二、项目类型与资助形式
1、短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实施小,资金量少,短期内完成的。
2、长期项目: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已连续开展多年或项目必须连续开展三年以上的。
3、特殊项目:具有突发性,时效性或受有关政府部门委托实施。
对批准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采取资金救助、实物救助、劳务救助、智力救助等多种形式实施资助。
三、申报评审程序
1、需要本会资助的慈善公益项目,由负责实施的社会组织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市慈善基金会资助社会慈善公益项目申请表》,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在接到申请表后,依据本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和本会年度的预决算立项,并报项目评审小组提出评审意见。
2、项目评审小组根据上报的材料召开评审小组工作会议,对项目提出评审意见。评审小组工作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二次。
3、申报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评审小组审批,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评审小组委托或组织专家论证后报理事长办公会议审批。
4、本会定期向社会公示资助的社会慈善公益项目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审小组
由慈善基金会理事、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和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五、项目管理
1、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获资助的项目凭本会的资助通知书,由项目负责人与本会签订《资助项目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按程序实施项目。
2、获资助的公益项目须单独立帐,指定专人负责款项的管理,严格按照《资助项目协议书》中的约定使用资助经费,超出的部份不予追加。
3、获资助的公益项目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向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提交《项目实施情况反馈表》并归档,5万元以上的项目提交《项目报告书》,并向本会提供项目的图片、录像等业务资料归档。
4、获资助的公益项目在实施过程以及对外宣传时,须说明该项目由本会资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维护慈善基金会的公信度。一旦发现违法违规情况要追究项目责任人责任,并撤消资助,追回资助款。
5、本会工作人员不得代为申请项目资助。
6、对所有资助的公益项目,由项目评审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及受益对象进行察看、访谈,定期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办公会议反馈。
7、本会委托或组织专家进行的项目评估,应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项目调整建议。
3、对本会资助的公益项目须进行专项审计。
六、本管理办法自2008年5月起生效并向社会公告,开始接受本市有关社会组织的申请。
Ⅸ 集团公司如何设立助学基金会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越详细越好!!!谢谢!!
1.确定设立国字号基金会还是地方基金会,按要求备齐资金。
2.地方基金会相对容易成立。找属地民政局,申请民政局作为主管单位并进行登记申请。
3.备齐基金会章程及其他文书。
4.验资过账。
5.等待登记成功即可开展业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