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概念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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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包括: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制度两个方面。1.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运作制约关系。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一般包括四个层次:一是员工自律;二是部门各级主管的检查监督;三是公司总经理及其领导的监察稽核部对各部门和各项业务的监督控制;四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和督察长的检查、监督、控制和指导。2.内部控制制度是指公司为防范金融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实施而制定的各种业务操作程序、管理与控制措施的总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业务合作手册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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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内部控制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制定内控体包括的内容:职责分离、授权批准、相互制约、监督检查,企业建立与实施内控体系应当遵循的五项原则: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
企业的内控体系应当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各个阶段、各个层级,涵盖了营管企业每一项经理活动的过程始终,体现了内部控制的全面、全员、全过程控制的特性。
内部控制体系是为合理保证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益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法律法规的遵循性,而自行检查、制约和调整内部业务活动的自律系统。
③ 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不包括()。
正确答案为:D选项
答案解析:基金管理公司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合法、合规性原则;②全面性原则;③审慎性原则;④适时性原则。D项属于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符合题意。
④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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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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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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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3)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3)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4)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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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一个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流程
一般企业有:生产部、质量部、行政部、供销部四个部分
下面是样本:
管理制度:
标题: 设备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目的:为保证全工厂生产所需设备都能正常运行,满足生产产品要求,创造更高的生产效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产量,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以求达到产品的质量更加稳定.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所需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养、使用、修理及处理。
3. 权责
生产部监督、指导、检查、督促生产现场设备的维护工作并对设备的有效性负责。
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正确操作、安全使用、合理安排日常维护保养。
3.3 设备的采购主要由行政部负责,生产部必要时协助。
3.4 生产部对所有设备修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定检修理。
3.5 生产部对报废设备进行评估与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4.定义
4.1 三好:⑴管好设备:⑵用好设备:⑶修好设备。
4.2 四会:⑴会使用:⑵会修理:⑶会检查:⑷会排除一般故障。
三不放过:⑴.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
⑵.事故责任者与员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⑶.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
5. 作业内容
5.1生产部根据生产需要,向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进行设备的选型、定型、采购。
5.2设备到货后,由质量工艺人员对到货设备按说明书项目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列入机器设备工装模具清单。对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生产部负责联系行政部或当事责任人,对不合格设备责令退货或修复。
5.3一般小设备由车间自行安装,关键设备由生产部根据设备安装平面图,工艺流程图,技术条件,防震防爆,安全环境,工作流转等要求,指定部门和人员进行安装。关键设备和大型设备安装后,由生产部组织进行空车调试及负荷运转调试,调试合格,交付生产使用部门使用。调试不合格,生产部责成供货方修复或调换处理。
5.4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编写设备使用维护指导书。
5.5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三好”“四会”并按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5.6对重要设备须编制检修计划,生产部负责实施。
5.7车间负责人指定,督促生产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保养,生产部不定期抽查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状况。当设备发生故障,一般由设备维护人数维修。较大故障由可委托外部专业单位维修,或维修小组进行。
5.8生产部负责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并负责执行,生产部负责对全工厂所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以确定在用设备完好。
5.9设备在生产使用到规定年限,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修复价值的,由生产部编写设备报废申请报告,报总经理批准后作报废处理。
标题: 工装模具量具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一、 目的与适用范围
通过对工装模具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工装模具精度要求,使工装模具处于完好状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工装模具的管理。
二、职责
1.生产部 根据产品要求负责组织工装模具的加工和制成验证。
2.生产部 负责工装模具和试件的检验工作。
3.生产部 负责工装模具的管理、维护和修理工作。
三、工作实施要点
1.工装模具的加工和制作。
生产部 根据产品要求负责实施工装模具的委外加工和制作。
2.工装模具的验证和评定
2.1工装模具制成后生产部 根据图纸的生产要求组织生产部进行试模,对工装模具的准确性进行验证,工装模具和试件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工装模具不合格由加工者采取措施,返修或返工,直到完全符合要求。
2.2生产部 负责根据产品的生产要求,对试件进行检验并记录。
3.工装模具的管理和维护。
3.1工装模具交付生产部后,由生产部负责工装模具的保管,并放在指定区域内。
3.2工装模具应建立台帐,并编号登记管理。
3.3工装模具使用时,工装模具使用者应作好记录。工装模具使用者应做好工装模具的维护工作。贮存不用的工装模具,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随时可提供合格的工装模具。
4.工装模具的使用和维修。
4.1每次工装模具使用时,由生产部进行生产试模,首检合格后工装模具才可正式使用。
4.2 在使用过程中工装模具若有损坏或磨损,使用者应上报生产部 ,及时组织维修。工装模具修理由专人负责,修理后由质检员按规定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工装模具的报废、更换
工装模具经修理后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由生产部提出报废申请,报总经理批准,生产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安排重新制作新工装模具。
四、模具使用注意事项:
1、新制模具必须有检验记录和合格样品,才能入库;
2、使用后的模具必须有车间主任签字确认的技术状况及模具检验记录,模具使用数量(冲次)才能入库;
3、经修理后的模具,必须有自检、互检专检确认合格的检验记录和合格的样品,才能入库;
4、模具的领用和归还的过程中,不得叠放、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5、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严禁敲、砸、磕、碰,以防模具人为损坏;
6、模具在使用过程中,导柱、导套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地方应注意加油润滑;
7、模具在使用过程中,一定要保持机床工作台面清洁、整齐、无杂物,垫铁要等高,摆放合理,使模具受力均衡;
8、模具应高速合理的工作深度, 以防合模太深,损坏模具;
9、模具在使用中,如非正常使用损坏,则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五、工具、量具、检测仪器管理制度
1、工具、量具、检测仪器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
2、每季度各部门的分帐与公司总帐核对一致,发现有损坏或遗失要及时处理,
3、工具、量具、检测仪器领用者必须由本部门领导签字的领用申请单和工管员的落帐登记编号单,领用人员还必须佩带胸卡仓库才给予发放;
4、工具、量具、检测仪器若非正常使用损坏,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5、工具、量具、检测仪器保管不当造成遗失,则由保管者负责赔偿;
标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 工厂全体员工必须树立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2、 工厂设立安全生产检查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该小组职责是:
(1) 建立工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组织网络;
(2)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 组织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实施;
(4) 审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条件;
(5) 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6) 安全生产检查;
(7) 伤亡事故调查和处理
3、 工厂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做到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对本部门、本车间的安全负责。
4、 工厂各部门都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的要求与措施负责。
5、 保证安全生产是全体员工的共同任务,工厂员工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要立即劝阻并报告领导;要爱护和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工具设备,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6、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学习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7、 新入工厂生产员工进厂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资料存入个人档案。
8、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制造新产品时,必须由所在部门、车间或生产部 门根据新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方法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9、 员工转岗时,必须重新进行班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 新建、扩建、改建和新工艺、新技术采用必须贯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原则,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项目,不准验收和投入使用。
11、 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有关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12、 安全生产检查小组开展各项检查活动,其中包括周二10:00定期检查,及每个工作日的不定期检查,通过检查,必须使员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纪律,严格制度,消除隐患。
13、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
14、 安全生产检查必须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做到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日期、定整改负责人,安全检查小组要对事故隐患跟踪到底。
15、 工厂员工上岗前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操作转动设备的女工必须戴好工作帽。
16、 进入车间员工一律在指定的通道上行走,危险地方严禁通行。
17、 工作中应精神集中工作场所严禁喧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8、 员工工作前应做好充分的休息,严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饮酒。
19、 严禁非工作需要而擅入他人工作地点,以防意外的发生。
20、 车辆在工厂区域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1、 严禁擅自动用别人操纵的机电设备。
22、 与机械设备无关人员不得靠近设备传动部分,更不得随意触动电气设备。
23、 车间机电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应保持完整可靠,严禁私自拆除。。
24、 工厂员工必须注意现场悬挂的警告牌和一切安全指示标志,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损坏。
25、 在工厂生产区域内需动用明火者必须经安全检查小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26、 公司员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7、 开机时必须按规定检查电器开关、按钮、机床接地线安全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
28、 冲压机操作工禁止采用脚踏开关操作设备,必须要用脚踏开关工作的必须经过车间领导同意,使用脚踏开关工作时,严禁脚一直踩在脚踏开关上;
29、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得自行关闭或弃之不用,因工作需要拆除的须经车间领导同意;
30、 冲压工工作时,严禁将头或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到上、下模之间,因清扫或其他原因需要的必须事先关机;
31、 临时电源拉线(如电风扇、枪钻等)的拆装必须由电工来操作,其他人不得自行其事,临时电源线不得压在重物下面,临时线用完后必须收好;
32、 设备操作者有事离开机床,必须关机,以免误伤他人;
33、 行车、叉车的使用由公司指定人员开动,其他人不得擅自开动;
34、 车间工人不许穿凉鞋、拖鞋上班,钻床、攻丝机操作人员禁止戴手套,砂轮机、点焊机操作人员必须戴保护眼镜,公司员工严禁酒后上班;
35、 化工药品、油料等由专人保管,需要领用时须由保管人员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清洗用的甲苯用完后要装进容器中,置放在指定安全地方;
36、 氧气、乙炔、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有专门放置地点,不得随意摆放;
37、 消防器材不得故意损坏或擅自移动;
38、 消防通道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物品,消防龙头上面和旁边不得堆放物品。
39、 不得将明火带入易燃易爆物品放置的场所;
40、 因工作作业需要动火的,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工作申请”,经安全部门同意后,采取一定的防火措施才能作业;
标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1、 工厂防火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 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以及安全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3、 易燃易爆品存放区域须有明确醒目的防火标记。
4、 如有明火,操作人员不得离岗,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离开时将火种熄灭。
5、 对电器线路定期检查,不准随意私接电,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6、 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确保有效完备,如发现有不安全隐患,应立即责令整改。
7、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消防管理条例执行,保障工厂消防安全。
8、 将灭火器放置于阴暗背光场所,不放置高温场所。
9、 灭火器应远离高温火源,以免发生高温爆炸。
10、 每年定期检查一次灭火剂重量,如泄漏量超过原重量的5%,须查明原因并补足。
11、 工厂员工必须定期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要求熟练使用消防器械。
12、 发现火警立即拨打119。
13、 将消防器械保管落实到个人,随时检查,确保消防器械完好如初。
标题: 仓库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一、原辅材料库:
1. 仓库保管人员应根据各车间、各部门的物资需要填写《采购单》,报总经理批准后,交行政部采购。
2. 仓库保管员有责任通知质检人员对采购的材料物资进行质量检验,对不符合生产要求的物资,仓库人员有权拒收,由行政部作出退回和调换处理。
3. 仓库保管员必须做到实事求是进行数量清点,名称规格的复核,与采购要求相符,保存送货单,送货单单必须注明发票号码,采购签字。
4. 仓库各种原组别、类别、用途,分区域堆放,保持清洁整齐,小物件必须放在货架上面,各类物资防止受潮变质。各类物资标明品名、规格卡片,做到卡片与实物相对应,与帐册数量相同,达到系统化、规格化,以便发料、保管和盘点。
5. 各部门车间必须按生产任务领料,仓库保管人员必须按表发放。
6. 仓库对物资调拨手续,报总经理批准后才能实施。
7. 仓库保管人员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料,必须具备识别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能力,以便熟练正确无误的备料。
8. 仓库保管人员按原始凭证准确登记明细帐,仓库保管人员每天清点出入频繁的物资,做到帐物相符。若有差错,报生产部查明原因,并有当班仓库保管人员负责。
9. 每月二十五日,保管人员对仓库全面盘点,做到帐与实物相符,并在盘点后三天内将物资库存表交到行政部备案。
10. 仓库保管人员要配合财务人员每月一至二次的物资抽查。
11. 仓库要注意通风、防水、防潮、防蛀,严禁在库内吸烟,不准外人随意出入仓库,以确保仓库安全。
12. 管理人员要提高对物资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加强责任性。确保厂生产的顺利进行。
13. 各类材料一律不得擅自外借,若须外借者,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办理外借手续并备查。
14. 管理人员必须做到三条:编号整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以利于查对及取放。
15. 材料报废必须经质检员核实,并开材料报废有关文件,写明品名、编号以及数量。仓库凭报废文件办理报废手续,并把报废材料放到指定的地方。
二、 成品仓库:
1. 根据产品包装情况,分清品名以及规格入库。核对记录成品帐,保存装订,以备查找。
2. 成品按类别堆放整齐。
3. 仓库要求必须要通风及防潮,以防止产品在使用和交付前受到损坏或变质。
4. 仓库按消防规范安装消防器材,确保仓库安全。
5. 仓库保管员应经常检查帐物卡及产品在成品库内可能发生的质量变故。
6. 仓库保管员每月1日应进行盘点并在三天内将盘点表交到有关部门。
7. 仓库保管员凭销售发票或送货单发货,并做好出库手续,以备查考。
8. 仓库保管员要认清单据上的各规格和数量发货。
标题: 考勤管理制度 标准条款
第一章 总则
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规范管理,营建高效、有序的工作环境,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2、 本条例适用于所有被本公司聘用的在岗员工和与本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
3、 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是每个员工的职责和义务。每个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
4、 行政部负责考勤工作,严肃认真贯彻执行考勤制度。
第二章 作息时间
5、 公司实行6天工作制,每周享受1天公休假(单休)。
6、 3月1日----11月30日工作时间:8:00~11:30,12:30~17:00。
12月1日----2月30日工作时间:8:30---11:30 12:00—17:00
7、 每周末各部门须安排满足正常工作所须的值班人员,并安排好值班人员的调休。
第三章 考勤办法
8、 公司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打卡或签到方法进行考勤,每个员工应主动配合,缺勤员工须提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9、 打卡制度
9.1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和出差人员可免打卡或签到,其他人员因特殊情况免打卡或签到由总经理批准;但请假管理仍按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9.2应打卡部门的部门经理(含)以下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或签到制度。
9.3员工考勤不得作假,一经发现,每次分别给予作假者旷工1天处理。
10.考勤异常
10.1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或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10.2打卡员工调休、忘打卡、上班时间需短时间外出办理、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回来打卡一律在行政部领取、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经上级主管签字确认后报行政部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10.3员工因公出差,不能当天返回的,应于出差前凭《出差申请单》到行政部填写《员工考勤异常登记卡》备案,出差返回后主动到行政部销差,否则视为旷工。
10.4员工除公司规定的有薪假,只要出现迟到、早退、脱岗、请假等情况,按额扣发工资。
10.5如有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未能按时打卡,可以在次月第一个工作日内进行补签。
11.签卡审批
11.1部门副经理级以下员工由公司各部门经理或部门负责人签卡;
11.2部门副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经理签卡。
12.迟到、早退和脱岗
12.1上班迟到15分钟打卡即视为迟到,下班提前1分钟打卡视为早退。
12.2无故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扣发工资20元,超过一小时的扣发工资50元。
12.3一个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又未以任何形式办理相关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半天。四小时以上 ,视为旷工一天。
12.4一个工作内出现无故离岗20分钟以上即为脱岗,每发现一次视为旷工一天。
12.5行政部根据当月考勤原始凭据填写月度考勤报表,对所涉及到员工入、离职、晋
升、转正等人事异常的详细日期、薪资级别等进行备注,成为薪资计发的重要依据;
12.6行政部将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各部门打卡、出勤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知会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第四章 公假及法定假日放假规定
13. 本条例中界定的公假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或公司派出参加短期培训。
14.公司员工在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具体如下:
节日 假期 适用范围
元旦 一月一日 全体员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二、三 全体员工
劳动节 五月一日——五月三日 全体员工
国庆节 十月一日——十月三日 全体员工
妇女节 三月八日(半天) 全体女员工
15.全体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员工放假的法定节日,适逢公假,则不补假。
16.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工资照发。
17.公假、法定节日期间员工如需加班,按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18.员工可以请无薪事假,原则上连续事假不可超过5天。
19.员工请休事假须提前申请,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20.员工事假工资扣发标准:月事假三天内扣发工资额=(基本薪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6×本月累计事假天数;事假三天以上的,超出天数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月累计事假天数)
21.旷工工资扣发标准
21.1旷工半天(含)以下者,扣发工资50元;
21.2旷工1—3天,扣发工资200元,记警告处分一次。
21.3旷工4—7天,扣发工资200元,并处降级降职,严重者劝退辞退;
21.4一年累计旷工15天的,作开除处理。
22.如果发生员工旷工或未办理任何手续不上班的,部门经理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进行跟踪并向总经理汇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准教育无效,公司有权作除名或辞退处理。
第六章 病假处理方法
23.员工患病、非因公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修养者,可请病假,员工请病假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持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签发的病假特批准,可不出具医院病假证明请休病假。
24.员工请病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最迟应于上班后一小时内电话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在返岗后第一时间凭有关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25.员工如因传染性疾病请休病假,在病愈返岗前,须按公司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费用自理),经行政部核查结果并批准后,方可返岗工作。
26.员工病假工资扣发标准:病假扣发工资额=(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岗位津贴+绩效工资)/21.95×本人累计病假天数×50%
27.除住院和计划生育方面病假之外,员工一年内病假累积达到30天以上的,30天后的病
假天数只能计发基本工资。
第七章 其他假期处理方法
28.婚假
员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享受婚假三天后;实行晚婚者,婚假在原基础上增加十天;一方居住在外地,需到外地结婚者,另核给路程假。员工申请婚假时,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结婚证复印件。婚假须在结婚时使用,过期作废。
29.计划生育假
女员工孕期需要作产前检查的,给予产前检查假。孕期在七个月以上身体不支的,可请假休息,其工核发标准与病假相同。
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产假120天;本公司员工可享受全薪产假。
配偶生育,男员工可享受全薪看护假10天,超出10天的天数按病假处理。
30.工伤假期
补充:
岗位制度样本:
生产部主管岗位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厂生产经营方针、目标、执行总主管指令。
2. 根据厂业务计划,负责编制厂施工计划。
3. 负责生产协调,处理好生产与工程师、生产与设备、生产与业务方面的问题,确保合同完成,尤其确保重要合同完成。
4. 负责组织落实生产实施计划,加强生产现场管理。
5. 完成总经理布置的各项任务。
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 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组织对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析,并对工厂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
2 组织采用行业,国家标准,积极推行国际标准。
3 组织制定技术改造规划,研究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4 组织制定产品实施计划。
5 提高产品质量,负责产品升级、创名牌。
营销部主管岗位职责
1. 市场的开拓,以及顾客的售前、售中、售后的服务等。
2. 对顾客满意度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向上级反馈。
3.收集来自顾客反馈的信息,以及顾客的需求。
4.任何顾客的抱怨,都应该耐心的听取,并对抱怨的内容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
⑦ 跪求,基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及股票投资流程
证监基金字[2002]93号
各基金管理公司:
为了指导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会制定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各公司应当根据《指导意见》的要求清理、修改、完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建立适合自己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保证有效执行。我会根据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时,将充分考虑各公司内外环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点,对公司内部控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二○○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指导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强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防范和化解风险,保证经营运作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公司应当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合理、控制严密、运行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制定科学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部门业务规章等部分组成。
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应当明确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
基本管理制度应当至少包括风险控制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
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建立内部控制系统和维持其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公司经营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第五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理念。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确保基金、公司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六条 公司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四)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五)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七条 公司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规定。 (二)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三)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四)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第三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
第八条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监控。
第九条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控制环境包括经营理念和内控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第十条 公司管理层应当牢固树立内控优先和风险管理理念,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保证全体员工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公司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组织结构应当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应当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据自身经营特点设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一)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并以书面方式承诺遵守,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 (二)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部门和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三)公司督察员和内部监察稽核部门独立于其他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检查和反馈。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公司人员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密的风险评估体系,对公司内外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析,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十六条 授权控制应当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授权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充分了解和履行各自的职权,建立健全公司授权标准和程序,确保授权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公司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在规定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三)公司重大业务的授权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授权书应当明确授权内容和时效。 (四)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资产分离制度,基金资产与公司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要实行独立运作,分别核算。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建立科学、严格的岗位分离制度,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投资和交易、交易和清算、基金会计和公司会计等重要岗位不得有人员的重叠。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应当进行物理隔离。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制订切实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维护信息沟通渠道的畅通,建立清晰的报告系统。
第二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制度,设置督察员和独立的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保证内部控制制度落实。
公司应当定期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据市场环境、新的金融工具、新的技术应用和新的法律法规等情况,适时改进。
第四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第一节 投资管理业务控制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投资管理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严格制定管理规章、操作流程和岗位手册,明确揭示不同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采取控制措施。
第二十三条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研究工作应保持独立、客观。 (二)建立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 (三)建立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契约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 (四)建立研究与投资的业务交流制度,保持通畅的交流渠道。 (五)建立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第二十四条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投资决策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契约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 (二)健全投资决策授权制度,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 (三)投资决策应当有充分的投资依据,重要投资要有详细的研究报告和风险分析支持,并有决策记录。 (四)建立投资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在设定的风险权限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 (五)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业绩评价体系,包括投资组合情况、是否符合基金产品特征和决策程序、基金绩效归属分析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金交易应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得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 (二)公司应当建立交易监测系统、预警系统和交易反馈系统,完善相关的安全设施。 (三)投资指令应当进行审核,确认其合法、合规与完整后方可执行,如出现指令违法违规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相应部门与人员。 (四)公司应当执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不同投资者的利益能够得到公平对待。 (五)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应当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六)建立科学的交易绩效评价体系。
场外交易、网下申购等特殊交易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流程和规则。
第二十六条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有效的制度,防止不正当关联交易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基金投资涉及关联交易的,应在相关投资研究报告中特别说明,并报公司相关机构批准。
第二节 信息披露控制
第二十七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有相应的部门或岗位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组织、审核和发布。
第二十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信息披露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条 公司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在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其内容。
第三节 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第三十一条 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安全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严格制定信息系统的管理制度。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应该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应当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第三十二条 公司应当通过严格的授权制度、岗位责任制度、门禁制度、内外网分离制度等管理措施,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三十三条 计算机机房、设备、网络等硬件要求应当符合有关标准,设备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明确的责任管理,严格划分业务操作、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职责。
第三十四条 公司软件的使用应充分考虑软件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应具备身份验证、访问控制、故障恢复、安全保护、分权制约等功能。
信息技术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不得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用户使用的密码口令要定期更换,不得向他人透露。
数据库和操作系统的密码口令应当分别由不同人员保管。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对信息数据实行严格的管理,保证信息数据的安全、真实和完整,并能及时、准确地传递到会计等各职能部门;严格计算机交易数据的授权修改程序,并坚持电子信息数据的定期查验制度。
建立电子信息数据的即时保存和备份制度,重要数据应当异地备份并且长期保存。
第三十六条 信息技术系统应当定期稽核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第四节 会计系统控制
第三十七条 公司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企业财务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基金会计制度、公司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控制。
第三十八条 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第三十九条 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基金会计核算应当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第四十条 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以确保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
(一)公司应当建立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 (二)公司应当建立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 (三)公司应当建立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反映基金所投资的有价证券在估值时点的价值。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当规范基金清算交割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及时准确地完成基金清算,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第四十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第四十四条 公司应当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应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应当严格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
第五节 监察稽核控制
第四十六条 公司应当设立督察员,对董事会负责,经董事会聘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公司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员可以列席公司相关会议,调阅公司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察员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董事会应当对督察员的报告进行审议。
第四十七条 公司应当设立监察稽核部门,对公司经营层负责,开展监察稽核工作,公司应保证监察稽核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第四十八条 公司应当明确监察稽核部门及内部各岗位的具体职责,配备充足的监察稽核人员,严格监察稽核人员的专业任职条件,严格监察稽核的操作程序和组织纪律。
第四十九条 公司应当强化内部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五十条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重视和支持监察稽核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一条 中国证监会有权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应当将内部控制制度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时,会充分考虑各公司内外环境的因素和公司的自身特点,对公司内部控制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第五十二条 本指导意见由中国证监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 本指导意见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