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残联到底是干什么的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在中国盲人聋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于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据2018年5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显示,中国残联机关内设11个部厅室,下设16个直属单位、12个所属社团,5个专门协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调换、增补主席团委员;
六、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情况;
七、监督“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B. 民政残联工作对照职责怎么做
民政,是主管民间社会事务的行政部门,一般包括婚姻登记、救灾救济、优抚安置、拥政爱民、区划地名、老龄工作、低保、福利、慈善、殡葬、救助等。机构设置:国家级设民政部,省(自治区)级设民政厅,市县级设民政局,乡镇设社会事务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1954年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务部”,1969年撤消,1978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并延续至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是主管有关社会行政事务的国务院组成部门。民政工作紧紧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增进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民政部的主要职责有: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
(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简称中国残联。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它是在中国盲人聋哑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主要职能是: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国家法律确认、国务院批准的由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全国各类残疾人的统一组织。中国残联的宗旨是: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中国残联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参见网络相关词条)
综上所述,民政部的部分职能中包含残疾人事业中的部分工作,残联则是专门负责残疾人事业的。因此,这两个部门的职能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C. 残联 省联是什么
残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在中国盲人聋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于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D. 浙江省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的主要职责
基金会从成立至今面向全国先后开展了“捡回珍珠计划”、“爱心小学”、“爱心图书室”、”彝族儿童班”、”一个孩子一个蛋”、”西部地区师资培训”、”512汶川地震援助专案”等资助项目。至2015年,在全国31个省区市,资助41830名高中珍珠生,23638名大学珍珠生,652名贫困彝族儿童,135个爱心图书室,353所爱心小学,50000多名儿童每天1个水煮鸡蛋,153名汶川地震灾区孤儿及残障儿童,430多名汶川地震受灾大学生,671名汶川地震受灾高中生、26所汶川地震受灾学校……
案例1:品格教育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人才教育,始于品德。
倘若品德低下,纵有雄韬伟略,也不是合格人才。但品德教育不应是一筐套话,不是一纸空文。基金会以母亲节为契机,在珍珠生等受捐助群体间开展了别开生面的品德教育活动,寓教于乐,全面发展。
案例二:捡回珍珠计划
捡回珍珠计划就是与重点高中合作,在该校成立一个有50名学生的珍珠班,为家庭特困、学业特优的“珍珠生”,提供三年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帮助面临失学的他们完成高中学业。学校免除“珍珠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捐助人捐助每位“珍珠生”高中三年生活费用7500元,由新华爱基会每年发给学校每位“珍珠生”生活费2500元,再由学校按10个月每月200元发给学生;另外500元作为书籍及其它费用,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250元。“捡回珍珠计划”自2003年发起,至今已由最初新华爱高的1校,发展到全国25个省、直辖市的141校,累计开设了706个珍珠班。截至目前,已有35000多名家庭特困,成绩优异的珍珠学生受到资助。
新华爱基会在贫困省市相对较贫穷,容易找到“特困”与“特优”学生的地区,找当地教学质量好,能吸引全地级市贫困学生来读书、且校领导有办学热诚,能认同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捡回珍珠计划”的学校开设“珍珠班”。每年珍珠班开班后,新华爱基会人员到学校后都要利用晚自习时间和新入学的珍珠生进行逐一面谈,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并对有疑问的学生进行家访。
案例3:爱心图书
由于偏远地区小学图书颇为匮乏,即使有少量的书,大多也是80年代留下的旧着;有鉴于此,新华爱心教育基金会乃拟定此「爱心图书室捐献办法」,依照高(小学五、六年级)、中(小学三、四年级)、低(小学一、二年级)年级学生之程度,及教师之需要,提供内容丰富的图书及工具书,以营造学校读书氛围,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提升孩子们的人文素养。每汇积30000元,即可在贫困地区学校兴建一间“爱心图书室”。3000本课外读物带领孩子畅游广阔天地。已在甘肃、陕西、河南、安徽、四川等20个个省区偏远地区,已完成爱心图书室建置的小学达135余所。
案例4:爱心小学
贫困地区小学校舍危房甚多,孩子们在这样的环境里学习险象环生。为了改变这样的状况,基金会与当地政府联手建设爱心小学。政府先期投入原则上均不低于基金会捐赠款的配套款,加上由爱心人士捐赠的25-30万元元,即可在贫困地区建立一所爱心小学。学校落成后可由捐赠人命名,或统一命名为“新华爱心小学”。已有353所簇新的爱心小学传出朗朗读书声,受益学生10万余人。
案例5:爱在震区
“5.12”汶川大地震后,考虑到地震重灾区已有大量的援助资金及物资进入,基金会定将资助重点放在次灾区。 经过考察,基金首先选定了一批重建学校进行捐助,捐助金额达800万元。此外,为了帮助地震灾区因为家人伤残或本人伤残等原因无法继续高中学业的学生,基金会还在灾区实施了“寒梅班计划”,计划参照捡回珍珠计划的资助模式,帮助灾区因灾无法完成高中学业的学生读完高中,希望他们在历经苦寒之后绽放出扑鼻的芳香。“寒梅班计划”预计实施5年。现已资助了671名灾区学生。
2008年5月12日发生举世震惊的汶川大地震,本基金会在海内外各界热心人士的踊跃捐输下,承接了众多的爱心善款。在与捐款方,当地政府充分沟通,及考量灾区环境与本会专业能力下,确定了多项资助工作并全面铺开实施中,预计在三至十二年内全部完成。其中具规模的援助项目如下:
1.援建小学:协助政府重建灾区小学共26所,每校捐款人民币25-150 万元不等(以下货币同),投入经费约11,300,000.00元。
2.设立寒梅班:帮助灾区家庭因地震灾害致贫的高中学生,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2500元 ,直至高中毕业为止。资助人数671名,分布于灾区46所高中,投入经费2,715,000元。
3.设立珍珠班:在灾区四个重点高中设六个珍珠班,资助300名学生三年,每人每年生活费人民币2,500元 ,直至高中毕业为止,投入经费2,250,000元。
4.资助儿童福利院:帮助灾区雅安南充攀枝花三地三所儿童福利院的113名孤儿及残障儿童的康复及教育工作,投入经费1,360,000元,分三年实施。
5.资助孤儿、贫困儿童:帮助灾区家庭因地震父母双亡或因震致贫的小学生共40名,资助期间6-12年,投入经费2,275,200元。
6.设立大学清寒优秀奖助金:帮助灾区进入一二本大学就读的贫困大学生。自2009年起连续四年,每人每年资助生活费3,000元 ,直至大学毕业为止。资助人数176名,投入经费2,112,000元。
案例6:新华爱高
新华爱心高级中学:是浙江省第一所合作办学的民办高中。目前有37个教学班,学生约2200余人,教师130余人。
平湖市外语经贸职业实验中学:该学校高一至高三各有一个班。这所学校主要在初中学习成绩不够理想的学生,教学重点在就业技能的培训人才。希望藉此改变社会不念高中、不念大学就没有希望的观念。
E. 残联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残联属于群团组织,是参加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具有代表、服务、管理三种职能:
1、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2、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
3、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简称中国残联,是开展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根据各地情况,有的点直接归政府主管,有的归党委主管。县级残联属于县局级单位。理事长相当于局长。一般情况县残联归县政府管。
(5)省残联基金会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形象标识
图为残疾人联合会会徽
一、会徽中心图形由"残疾人"三字的汉语拼音缩写CJR组成,表示残疾人,与国际上通用的残疾人标志相近,使人一看便知是代表残疾人。
二、会徽外形是中国人民喜爱的梅花,既有浓郁的民族色彩,又象征残疾人顽强拼搏的品格和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进取精神。翠绿的底色象征着顽强的生命力;梅花盛开,寓意残疾人事业的春天,代表中国残疾人及其亲属的希望。
三、梅花以五个相互连接的人字组成象征残疾人团结携手,生活在友爱、互助的社会之中,得到理解和尊重;象征全国人民共举人道主义旗帜,和残疾人一起组成亲密无间的整体。
四、会徽的中心图形和边线采用金色,象征残疾人生活在社会主义祖国,沐浴党的阳光,象征中国残疾人事业生机蓬勃,欣欣向荣。
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徽章,正面采用会徽图案,背面标示"中国残联"字样。
文化精神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F. 中国残疾人基金会的性质是什么
简单的说,基金会就是有些人用来从残疾人身上捞钱的为数不多的机构之一。
残联,就是镇府设立的表面上为残疾人服务的组织,目前所知仅限于颁发个小证。。。
G.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第二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英文译名为“China Foundation for Disabled Persons”,缩写为“CFDP”。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不设限定地域范围。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弘扬人道,奉献爱心,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50621万元,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及其他合法收入。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为: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北池子大街44号。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是:(一)宣传残疾人事业,呼吁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二)举办募捐活动为本基金会筹集资金;(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四)管理和使用残疾人福利基金,在国家政策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进行基金保值增值;(五)开展和资助有利于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社会服务和残疾预防等社会公益活动;(六)奖励残疾人优秀人才和为残疾人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团体;(七)开展与国内外友好团体、机构、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交流与合作;(八)支持、推动并组织实施残疾人问题的研究工作;(九)加强与地方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联系,帮助其共同开展业务工作。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11至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 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5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一)承认本基金会章程,热心残疾人事业,具有高度责任感和参与意识;(二)在本人从事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形象;(三)具有参加理事会议事及决策能力;(四)与其他理事没有近亲关系。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第一届理事会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成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理事;(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四)届中理事辞职须经理事会议批准;(五)理事的选举、辞职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本基金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参加本基金会理事会会议,对理事会议题的表决权;(三)对本基金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四)对本基金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五)遵守本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六)维护本基金会合法权益,为推动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工作。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有责任将本基金会建设成一个公开、透明、高效率和高公信力的慈善机构。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修改章程;(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聘请名誉职务;(三)听取、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四)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五)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六)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七)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八)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至少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一)章程的修改;(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第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第十六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2至3名,可以组成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第十七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十八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第十九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第二十条 在本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第二十一条 本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第二十二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第二十三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会议出席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再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 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四)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五)可授权委托副理事长代理行使专项职权;(六)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基金会的工作情况;(七)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协助理事长落实理事会决议;(二)根据副理事长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三)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四)拟订本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八)提出拟聘任名誉职务和顾问人选;(九)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十)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可设立名誉职务,由理事会决定聘任。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应由理事会决定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一)组织募捐;(二)接受捐赠;(三)公益服务收入;(四)政府资助;(五)投资收益;(六)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一)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二)重大募捐活动(重大募捐活动是指:募捐资金预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活动;在全国范围内或海外开展的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四)社会公开募捐所得将全部用于公益支出,不得作为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一)公开资助符合本章程宗旨的各项事业和活动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二)遵照捐赠者的意愿,定向资助有利于残疾人事业的项目和活动。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须大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应尽量增加公益支出的比例。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须小于当年总支出的10%。本基金会每年用于筹资成本、直接投资的支出总额应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20%。第三十八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事先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并按照公平、公正原则评审。第三十九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 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财务收支决算;(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财务收支预算;(三)财产清册。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聘请注册会计师进行财务审计。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第六章 章程修改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第七章 附 则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经2006年3 月15日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H. 残联归属什么部门
残联一般归属民政部门,如**市民政局,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社团法人,其主要负责人一般是当地同级别的政协常委。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China Disabled Persons’Federation),简称中国残联,是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家法律确认的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由中国各类残疾人代表和残疾人工作者组成的全国性残疾人事业团体。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是在中国盲人聋人协会(1953年成立)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4年成立)的基础上组建而成的,于1988年3月1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
(8)省残联基金会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残联的组织体系
机构设置
最高权力机构
中国残联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国残联主席团召集。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应超过半数。全国代表大会职权是:
一、审议中国残联主席团报告,确定工作方针和任务;
二、修改中国残联章程;
三、选举中国残联主席团。
主席团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贯彻全国代表大会决议,领导全国残联工作。主席团职权是:
一、选举主席、副主席;
二、推举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通过执行理事会组成人员;
三、检查代表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四、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
五、调换、增补主席团委员;
六、监督执行理事会贯彻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情况;
七、监督“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情况;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执行机构
执行理事会是中国残联全国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常设执行机构,由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组成。
执行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承办中国残联的日常工作。
内设部门
据2018年5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官网显示,中国残联机关内设11个部厅室,下设16个直属单位、12个所属社团,5个专门协会。
部厅室:办公厅(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研究室、维权部、组织联络部、康复部、教育就业部、宣传文化部、体育部、国际联络部、计划财务部、人事部。
直属单位: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中国康复科学所(中国残联残疾预防与控制研究中心)、中国听力语言康复研究中心、华夏出版社、华夏时报社、中国盲文出版社、中国视障文化资讯服务中心 、中国残疾人特殊艺术指导中心。
(中国残疾人艺术团、中国残疾人体育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中国残疾人杂志社 、中国残联华夏文化集团(中国华夏文化集团)、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 、北京按摩医院 、中国残联信息中心、中国残联机关服务中心 。
所属社团: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残奥委员会、中国特奥委员会、中国聋人体育协会、中国特殊艺术协会、中国狮子联会、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中国盲人按摩学会、中国助残志愿者协会、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会、康艺无障碍影视发展中心。
专门协会: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中国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
I. 县残联的单位是干什么的!残联主要在单位是做什么
县残联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全县开展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体活动、用品用具供应、残疾预防;承担县政府、残工委日常工作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具体工作领域:
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法制建设等。
⑴康复主要工作包括: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广泛利用社区资源,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训练;针对残疾人的迫切需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为低视力残疾者配用助视器、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聋儿听力语言训练等;提供残疾人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帮助残疾人补偿功能,增强能力;广泛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科学和安全意识。
⑵教育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普通教育,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培训和教育,采取减免有关费用、提供助学金、动员社会力量等多种形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
⑶劳动就业主要工作包括: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就业工作,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做好《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工作;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加强管理和使用。
⑷扶贫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政府扶贫计划;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推行小额信贷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
⑸社会保障主要工作包括:将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范畴,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通过专项社会保障措施和各种社会救助活动,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
⑹文化体育主要工作包括:社会公众文化场所对残疾人开放,为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增进残疾人与社会的理解和沟通。
⑺法制建设主要工作包括: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各级政府普遍制定扶助残疾人的规定;开展执法服务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⑻组织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加强各级残疾人组织建设,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
⑼社区残疾人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将残疾人工作纳入社区建设之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文化生活、无障碍环境、权益保障等服务。
⑽环境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培育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贯彻实施无障碍设计规范,推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方便残疾人出行和使用公共设施;通过为影视剧等加配字幕,增加盲人有声读物或场所等措施,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获取信息和与社会其它成员交流提供便利。
J. 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下设部门有哪些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基金会秘书处日常政务,承担文秘、档案和机要工作;负责与基金会理事的联络;协调、管理基金会信息网络系统;负责掌握国内外基金会及其他公益组织的动态,并负责相关的联络工作。
项目策划部
通过策划、组织实施有关项目,筹集资金或使基金增值;合理有效利用基金,开展资助残疾人事业和为残疾人服务的公益项目或活动。
宣传联络部
负责制定基金会宣传工作计划;做好有关筹集基金大型会议、活动的宣传策划、对外联络工作;做好有关项目的策划与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宣传联络工作;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产管理部
负责接受海内外社会各界向中国残疾人事业捐赠的款物,管理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资产,承担基金会的基金增值工作。
行政处
负责基金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基金会财务和人事工作;管理基金会固定资产和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