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请问,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时,大学及专业是自己定,还是从委员会推荐的大学里边挑
一般情况,分两个步骤同时进行。一边是申请奖学金,钱由基金委出。另一边是申请国外学校的入学offer。两边都是扣着的,比如说基金委要求你必须申请到国外学校的admission,同时这个学校的档次要如何如何,而国外学校给你提供offer的同时,会要求你提供你读书所需资金的证明。往往两边都是同时进行同时解决的。申请什么的都是你自己弄,学校专业也都是你自己选。
每年都会有批一定的名额,这个名额会放到各个学校里去分配,好学校必然分的多。申请人原则上必须是应届毕业生,通过自己的学校提交申请。通过概率很难说,其实你就是和自己学校的人去争那几个名额,好学校名额多的话自然就容易。
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英文全程怎么翻译拜托各位大神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填表说明一、《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请从国家留学网( www.csc.e.cn )下载,按固定格式打印空白表后填写。请注意下载“2004年版”,其他年份的申请表以及未按固定格式打印填写的申请表将不予受理。二、申请表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应端正、整洁。有关栏目填写不全、字迹潦草、涂改的申请表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有关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照片请贴在申请表原件上,其余复印即可。三、填写申请表时,请按栏目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应详尽、准确。申请表中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名称、申请留学国别名称、行政职务名称等相关信息请您填写规范全称。四、填写选择项时,请在确认的“□”内打“×”。申请表中“同意”、“不同意”选项和“是”、“否”选项若不填,均视为“不同意”或“否”。五、申请表有关栏目的填写1、学号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的“学号”由各受理机构按年度、地区或部门和申请人的序号组合编写;申请人无须填写。2、受理机构名称的填写“受理机构名称”应填写“××省(自治区)教育厅”、“××省(自治区)人事厅”、“××市教委”、“××市人事局”或规范的中央部委及有关单位名称。3、姓名、日期/时间的填写申请表第1页中“1、申请人基本信息”和“3、外语水平”中的日期/时间,如“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考试时间”等,应填写至“某年某月某日”。若具体日期不确定,按当月“1日”处理。姓名、出生日期应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4、电话/传真/手机号码的填写电话/传真/手机号码应填写准确,以便留学基金委在申请、评审、录取过程中及录取后与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前请务必填写“区号”。5、规定名称与代(类)码的填写“申请留学专业名称”及类码、“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申请留学国别名称”及代码、“申请奖学金项目名称”及代码均可在国家留学网上查询,如:申请留学专业名称 病理生理学 (类码)DA12 。请您将“申请留学专业代码”的第1、2位(前2位大写英文字母)填入申请表第1页“学科组编号”中的“申请人填写”部分,如:D A -- □/□ -- □□。“具体研究方向”请填写您计划出国学习或从事科研工作的课题。6、申请留学国别的填写请根据“具体研究方向”合理填写申请出国留学的第1和第2国别。“申请留学国别1”可以根据个人志愿填写,“申请留学国别2”建议您申请“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四国以外国家。7、申请留学身份/资助期限的填写“申请留学身份”应根据《简章》、有关项目要求和个人意愿选择一种,不得多选。“资助期限”请在具体“留学身份”的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出国学习/研修计划选择。材料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和留学基金委可能会根据您的学习计划调整您申报的出国留学时间。凡正式在读硕士生/本科生,在申请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时,申请留学身份应为“硕士插班生”或“本科插班生”。若申请人“申请留学身份”填报不合理,基金委将视情况与申请人协商,做相应调整。8、外语水平的填写“第一外语”语种应为申请人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除汉语外选择学习的第一种外语。无论外语水平是否达标,申请人在申请时出示的外语水平证明应为有效成绩。如WSK、PETS 5 成绩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高级班培训结业证书应在申请前2年内取得;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应在相应类型考试成绩有效期内提交方可生效。“第一外语”程度无论达标与否,均只可选择一项作为证明,不得多选。“第二外语”程度请参考“第一外语”相关内容填写。9、关于第2页“7、其他说明”中第“3)”、“4)”项的填写①关于第“3)”项:在录取过程中,基金委可能会根据当年录取计划、评审专家意见和申请者本人意见,对申请人申报的留学国别进行调整。是否同意对申报国家进行调整,请您慎重作出选择。如您同意调整,被录取后将不得要求改派。如“同意安排到其他相同语种国家”,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相同语种国家,即申请人可以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如“同意安排到其他语种国家”,则表明申请人同意留学基金委将其留学国别调整至第1/第2志愿以外的其他不同语种国家,即申请者不能使用第一外语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申请者需脱产参加相关语种的培训后方能派出。②关于第“4)”项:对于外语水平未达标的申请人,是否参加外语培训或自行参加WSK、PETS5考试,由申请人在“4)”项中标明。基金委将尊重申请人本人选择。申请人如被录取,在办理派出手续前,基金委将对其外语水平进行审核。外语培训地点,可自行选择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10、出国留学计划的填写申请人应根据规定的“主要内容”填写出国留学计划。请不要以任何方式另附页,以扩展出国留学计划的篇幅与内容。基金委将无法保证向评审专家转交不按规定准备的留学计划。11、关于申请人签字申请人在“申请人保证”一栏(第5页)签字后,全部申请材料方可生效。无申请人签字的申请材料,受理机构可不予受理。六、本申请表应提交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你好~~ 回去 好不好 找工作 不知道 因为 还没毕业。。。来韩国 留学 第1 高中毕业证 。。。假如 你是交换生那么 要和学校 商谈 我就不知道了。。第2 成绩。。第3 父母关系证明 第4 父母在职证明(为了看你的经济来源)第5 你的韩语等级(韩语等级分为6级 起码4级 可以正式读本科 没到4级 学校会让你 学语言考试 到了4级 就可以了)韩国 大学 要求是 4年 得到学分140 好像是 4年分 8个学期 一学期 所以 起码要学17.5分 才可以毕业 期中包括 英语一个考试 900分制 考60%分)希望对你 有帮助
㈣ 留学基金委CSC公派留学批准概率
2015年国家选拔2.5万人公派出国留学,人数增加17%,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增加1000人,达到8000人,其中,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000人,联合培养博士生5000人。
与以往相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范围,将扩大至所有具有本科招生资格的高校。而在对攻读博士学位学生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审核的同时,还将依托派出单位,加强对访问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本科生等的管理。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资格有效期,则从两年缩短为一年。
确定录取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两年义务
需要什么申请条件?上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人称,申请人应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评审方式主要包括材料审核、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及面试。
专家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拟留学单位和留学专业、国外导师或合作者的水平,出国留学的必要性及国内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录取人员。
确定录取的留学人员,须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后派出。留学人员有按期回国服务的义务,服务期为两年,但如果回国后又再次出国进行更高学位学习,服务期可顺延。
上述负责人称,在2015年选拔计划中,被录取人员即使经批准同意放弃资格,2年内,也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以进一步提高派出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㈤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市场部总监
华恒办留学好
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基金委下属机构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 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况等。
注:目前,亚非及南太地区事务部与欧洲事务部和美洲事务部合署办公。亚非事务划归欧洲事务部;南太地区划归美洲事务部。
㈦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基金委的任务
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 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 展交流与合作。
㈧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是直属于教育部的非盈利性事业法人单位。
基金委的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负责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外国公民来华留学的组织、资助、管理,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基金委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
基金委的任务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 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 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 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 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 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 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 作机构。基金委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 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 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 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 的情况等。
㈨ 国家留学基金委如何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㈩ 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哪里
国家留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留学基金计划的财政专款。基金委同时也接受境内外友好人士、企业、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的捐赠、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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