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规模是什么啊 扩大它有什么好处
路透北京7月30日电---中国商务部财务司司长李荣灿称,今年将继续用好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和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加大对商务领域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以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同时积极稳妥地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保持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
他在接受商务部网站访谈时表示,在促进外贸结构优化方面,将继续安排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支持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和汽车出口基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重点行业的共性技术研发;设立农产品贸易促进资金,支持农产品出口质量可追溯体系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在扩大进口方面,安排进口贴息资金,支持符合《鼓励类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的技术和产品的进口.此外,继续安排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和外经贸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用於支持中小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外经贸发展.
李荣灿称,在对现有"走出去"资金政策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加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安排力度,对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国际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提供资金支持;继续安排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资金和对外承包保函风险资金.
在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方面,继续支持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在促进农产品进城方面,继续安排"双百"市场工程资金,支持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和培育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在完善流通信息方面,继续支持新农村信息服务站和城乡市场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出口税收政策**
李荣灿并介绍称,近年来,中国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特别是2007年以来,先后三次调整出口退税和七次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下一步将针对目前外贸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继续按照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地完善进出口税收政策,保持外贸出口的稳定增长,促进经济协调健康发展.
他称,今年以来,受原材料和劳动力价格上涨、人民币升值、国外需求减弱、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信贷紧缩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企业出口获利能力明显下降,特别是纺织服装、轻工及农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出口利润空间已十分有限.
李荣灿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做好异常外汇资金流动的监管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和完善有关管理办法,认真了解地方和企业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做好应对预案,切实维护中国外经贸和金融稳定发展.(完)
⑵ 商务部和外经贸部是不是一个部门
商务部:是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的政策业务主管部门。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经贸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的主要职责
一、拟定和贯彻实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具体政策、改革方案;拟定外经贸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有关实施细则、管理规章;负责外经贸法规、规章之间及其与国际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的改革。
二、拟定和执行外贸进出口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国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项宏观调控建议;拟定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研究和推广各种新贸易方式(含电子商务);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制定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负责配额、许可证的确定和发放;依法负责我国对外反倾销、反补贴以及保障措施中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外国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应诉;管理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指导出口广告宣传。
三、拟定和执行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管理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拟定和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四、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管理规章,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汇总、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
五、归口管理我国的对外援助;拟定和执行对外援助的政策、规章、制度和援助方案,签署有关协议;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援助计划;监督检查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情况;管理援外经费、专项优惠贷款、专项基金等;推行援外方式改革。
六、负责全国国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和执行国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业务的管理。
七、拟定和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组织双边混合(联合)委员会会议,同外国政府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指导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参处(室)的业务,联系外国驻华官方商务机构。
八、拟定和执行多边经贸政策;代表我国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负责多边对外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谈判过程中的立场和意见;负责知识产权对外谈判;掌握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国内实施情况;管理多、双边对华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联合国发展业务系统和有关国际组织对华经济技术合作事务;指导我国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经贸代表机构的业务。
九、拟定和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规章;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
十、制定各类企业外经贸经营权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标准,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审定;制定境外发展、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管理外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常驻商业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指导与监督境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拟定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
十一、参与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负责中央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选定和风险基金管理;监管直属境内外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外经贸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外经贸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外经贸的标准化、信息化工作。
十二、负责我驻外经商参处(室)和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⑶ 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的国家管理是怎样的
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由中央财政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专项专户、列收列支管理。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科目,支出列入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科目。当年结余的收入结转下年度使用。 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收入包括出口商品配额有偿招标收入等;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支出包括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有偿使用和非有偿使用部分、中央财政核定的配额招标费用支出,以及银行手续费等。
⑷ 外经贸局的职能是什么
(一)贯彻实施国家外经贸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贸政策;制定和执行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规划、政策、措施和管理方法。
(二)研究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市进出口情况,提出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目标;研究和推广各种对外贸易方式;指导各种外经贸企业的改革;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申报;指导协调出口商品反倾销应诉;负责境外贸易企业初审,负责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负责管理出口加工区的工作。
(三)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制定和执行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审核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的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和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指导和管理全市利用外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后期管理工作。
(四)负责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投标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负责协调国际经贸条约和协定的实施;管理多边和双边对我市无偿援助及赠款;负责设立境外非贸易企业、驻境外经贸代表机构的初审和监督管理。
(五)负责审核申报各类外经贸企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权;组织、指导和协调市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和引进外资活动等,制定和执行赴境外举办上述活动的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县处级以下(含县处级)外经贸出国团组及其人员出国审批工作。
(六)指导实施外经贸系统电子服务网络化建设;推广国际贸易电子商务;负责外经贸的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七)负责国家、省和市外经贸发展基金项目核定申报。
(八)负责管理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作;执行和兑现国家关于机电产品出口的奖励政策;负责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管理;协调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投标工作。
(九)负责指导贸促会(国际商会)和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国外资金在中国投资,资金该通过什么方式进入
境外资金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入中国市场:
一、外商直接投资的合法途径。
二、利用我国经常项目可兑换进入中国市场。常见的方式有进出口价格虚报、预收货款、延迟付汇造假、平行贷款、提前错后及借用外债等。
除了企业,个人也通过个人外汇汇款,将资本项下的资金混入经常项目而流入境内,这种情况一度相当普遍,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是境内居民将在外投资本金或收益以非贸易外汇形式汇入境内结汇;
(二)是境外投资者以本人或授权代理人的名义汇入款项,并以个人名义结汇;
(三)是外商投资企业境外投资总公司以个人捐赠款等名义将资金汇入境内外资企业的法人代表或董事会成员,并采取化整为零的方法结汇作为企业的流动资金。
三、以在华外资企业为通道。
(一)是通过在华建立投资性公司或生产型子公司及合资公司,或者以建设合资及独资项目的名义,以企业注册资本金或增资等形式,从境外收取外汇并办理结汇。
(二)是通过外商投资企业的股东贷款,即外商投资企业以股东贷款方式进行对外短期借款并结汇。
(三)是境内外资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相互配合,以暂收应付款、预收货款、延迟出口等方式,为境外资金入境提供便利。四、通过境内企业进行外汇贷款并结汇。
五、境内中外资银行的自主资金调配。
六、资本市场渠道。
境内资本进行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有以下途径:目前国内企业主要通过直接投资、境外借款及贸易信贷等手段,进行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除采用贸易信贷预收货款、延期付款方式外,还经常会选择境外股权融资、境外债务融资和境外上市等形式进行外汇融资。
(5)外经贸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常用融资方式
(1)融资租赁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
想要获得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企业本身的项目条件非常重要,因为融资租赁侧重于考察项目未来的现金流量,因此,中小企业融资租赁的成功,主要关心租赁项目自身的效益,而不是企业的综合效益。除此之外,企业的信用也很重要,和银行放贷一样,良好的信用是下一次借贷的基础。
(2)银行承兑汇票
中小企业融资双方为了达成交易,可向银行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经审核同意后,正式受理银行承兑契约,承兑银行要在承兑汇票上签上表明承兑字样或签章。这样,经银行承兑的汇票就称为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具体说是银行替买方担保,卖方不必担心收不到货款,因为到期买方的担保银行一定会支付货款。
银行承兑汇票中小企业融资的好处在于企业可以实现短、频、快中小企业融资,可以降低企业财务费用。
(3)不动产抵押
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是目前市场上运用最多的中小企业融资方式。在进行不动产抵押中小企业融资上,企业一定要关注中国关于不动产抵押的法律规定,如《担保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避免上当受骗。
(4)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中小企业融资是指中小企业通过转让公司部分股权而获得资金,从而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中小企业进行股权出让中小企业融资,实际是想引入新的合作者。吸引直接投资的过程。因此,股权出让对对象的选择必须十分慎重而周密,否则搞不好,企业会失去控制权而处于被动局面,建议企业家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先咨询公司法专业人士,并谨慎行事。
(5)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的优势主要在于可以把握市场先机,减少企业资金占压,改善现金流量。这种贸易中小企业融资适用于已在银行开立信用证,进口货物已到港口,但单据未到,急于办理提货的中小企业。进行提货担保中小企业融资企业一定要注意,一旦办理了担保提货手续,无论收到的单据有无不符点,企业均不能提出拒付和拒绝承兑。
(6)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这部分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小企业如果想通过这个渠道来融资,要注意,市场开拓资金主要支持的内容是:境外展览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软件出口企业和各类产品认证、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开拓新兴市场、培训与研讨会、境外投标等,对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和东南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活动,优先支持。
(7)互联网金融平台
相比其他的投资方式,互联网金融平台对申请融资的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实地考察,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项目在投融界等投融资信息对接平台网站上向投资者公开;并提供在线投资的交易平台,实时为投资者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监督企业的项目经营,管理风险保障金,确保投资者资金安全。爱投资创造的融资方式是让专业的机构做专业的事。
一方面利用互联网公开的优势、开放性的优势,同时结合传统的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信贷审核等等方面的专业度。作为一个投融资的平台,处在中间的结合的地位,两边是投资者和有融资需求的需求方,但是又和第三方的担保机构进行密切合作。对用户的投资进行专业性的担保。同时还和像信用评级机构、资产管理机构合作,为用户的投资信息提供全方面的解读,以及对资产处置后续提供保障。
⑹ 外经贸局主意管什么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并制定本市的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受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协调全市经济对外开放布局,拟订全市对外经贸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全市外经贸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考核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外经贸运行情况,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负责全市外经贸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指导和管理全市进出口商品和加工贸易、国际服务贸易;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负责研究推广电子商务等国际贸易新方式工作;负责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工作。
(四)负责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工作;推动全市出口品牌体系建设,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推进各类出口基地和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负责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国际贸易壁垒等的发起、应对和指导工作;建立和完善进出口贸易摩擦预警和应对机制,组织开展进口产业损害调查与贸易救济等工作;受委托依法对全市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协调企业开展国外反垄断调查应对工作;推广进出口信用保险。
(六)制定全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服务贸易领域的对外开放,推进国际服务外包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本市利用外资工作,制定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对外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和推进全市对外招商网络建设;负责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建设;审批、申报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组织协调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联合年检;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及合同履约情况;负责审核、申报、管理境外经贸机构和外商、港澳台商驻本市常设代表机构。
(八)负责全市国家级开发区和省级经济开发区的综合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审核、报批开发区设立、升级和区域调整工作;指导开发区外资引进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承担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和考核工作;参与拟订并实施开发区发展规划和政策。
(九)负责境外投资企业(机构)的设立及变更审核工作;指导、协调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负责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和多双边援助、对外援助等工作;负责本市公民出境就业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本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审核外贸发展基金的使用投向;负责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的审核、申报工作;协调、分析外经贸企业的出口退税工作。
(十一)负责协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海关、银行、保险、国税、外汇管理等单位与外经贸工作有关的事项;参与大通关建设和协调贸易便利化工作。
(十二)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经贸出国(境)团组审核、外商来杭开展经贸活动的邀请以及境外来杭经贸代表团组接待等相关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⑺ 外贸局和外经贸局的差别
外贸局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外贸发展事务局”,主要职能是——
一、为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相关服务,促进中外企业间的双向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知名度和份额。
二、承担中央外贸发展基金相关项目的组织评审事宜以及中国与中东欧地区企业家经贸交流资助资金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与境外贸易促进机构和有关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联系“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
三、印制并发放《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组织实施部分商品进口经营资格核准的相关工作。
四、支持我国企业、产品进行国际市场的推广活动;组织品牌商品的对外宣传推介活动,推行品牌战略;组织实施技术贸易、高新技术出口产品等促进活动。
五、为企业提供贸易环境方面的信息咨询和服务,提供进出口公共信息和咨询服务。
六、负责“中国贸易指南”的日常运营并向企业提供信息资料。
七、建立和维护外贸企业信用体系和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的数据库;为企业提供国外合作伙伴的资信调查。
八、承担商务部交办的产品、市场专题调研,为外贸发展和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和建议。
九、承办以商务部名义主办的各类官方贸易拓展活动。组织以商务部名义举办的非商业性境外办展;承担以商务部名义与地方联合举办的相关交易会、洽谈会等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举办与进出口有关的专业培训和研讨会。
十、承办商务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外经贸局是以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在全国各个省市自治区的下属机构的名称。现在,外经贸部和国家经贸委的职能已并入新组建的商务部。
⑻ 财政局拨付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应该如何作账务处理
财政局拨付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作账务处理:
拨付的项目专项基金可以做分录:
借:银行存款--XX银行
贷:专项应付款
会计做账也称会计实务,指会计进行帐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在过去计划经济年代里,会计只是被动的执行国家规定完成上述过程就可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经济业务不断创新,如何更准确、更合理地处理每一笔业务成为很多会计必修的一门技术。至此,会计作账就被赋予特殊的意义,不再局限过程而是解决如何做的更好。会计做账主要以传统行业工业、商业、广告业为主,加上多行业真账实操学习,掌握会计做账整套技能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