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基金公司合同不能开发票
金融行业一般都没有发票,到银行转账,收的手续费都没有发票。。
2. 资产管理营业范围 可以开什么发票
开票需要看具体的经营范围和真实业务
附:注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顾问;股权投资;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 资;财务顾问;委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国内贸易;投资兴办实业。(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
(一)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二)追偿本外币债务;
(三)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四)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
(五)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
(六)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
(七)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
(八)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
(九)根据市场原则,商业化收购、管理和处置境内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
(十)接受委托,从事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机构关闭清算业务;接受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 国有银行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接受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委托,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
(十一)运用现金资本金对所管理的政策性和商业化收购不良贷款的抵债实物资产进行必要投资;
(十二)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
注:以上十二项需到银监会审批;
3. 私募基金管理费收入需要开发票吗
当然要开,这个是指私募基金管理人,向(契约型、公司制、合伙制)基金产品收取管理费,国内一般来说,收费在总规模的1%-2%,这部分是需要开发票的。
4. 轻资产企业的开票内容有哪些
根据公司提供的服务或劳务开票,如公司是做知识产权服务的,那开票内容可以是知识产权服务费,如果是做品牌服务的,那开票内容就可以是品牌服务等,所以要根据公司的经营业务和提供的劳务类型开票。
5.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成功后怎么申请发票
一、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成功后,申请发票的方式如下:
1、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基金从业资格卡送报名截止日之前,登陆报名网页申请,发票将于报名结束后统一安排邮寄。
2、其他未申请但需要发票的个人,须在考试结束后3个月内,致电考试服务热线转人工服务,进行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生补开发票的申请。
3、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结束前已经申请发票的考生,自报名结束2个月后未收到发票的,可致电考试服务热线转人工服务,申请登记发票补寄。
二、基金从业资格证是全国性质的资格认证考试,是国家金融机构进行认证的资格证书,有较高的含金量。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科目分为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基础科目为证券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包括:证券交易、证券发行与承销、 证券投资分析、证券投资基金。
三、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需按照有关规定每年度完成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按要求通过所在机构参加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对于已通过考试但未在基金行业机构任职的,不必找机构“挂靠”,可以先由个人直接向协会申请基金从业资格注册,在相关机构任职后,由所在任职机构向协会申请变更。
6. 基金管理人收取的管理费需要开发票吗
你好,无需开具发票,私募基金一般都是通过互联网购买,
管理费也是直接从投资过程中自动扣除,不是实体经营模式,因此很少有开具发票的现象。
但是如果投资者有需求,可以要求基金公司开具。
7.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财务、税务
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肯定是有的,建议你在网上搜索“股权投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应该可以看到,内容比较多10多页,不可能发到这里,关于税收实务,最好有具体的详细描述问题,否则单讲税收实务范围太广无法做详细解答
8. 中国哪些基金会开出的的发票 企业可以免税
原则上应该都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应该都开发票的。
不过,事实上,个人不要发票,你不开,问题也不大。但是收入还得放到账上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二十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一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9. 关于发票内容的报销标准
第一条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号码;联次;客户名称;经济业务内容、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当包括:购销双方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及账号;增值税税率、税额;识别号。
第二条 凡报销的发票、非涉税项目开具的统一收据均应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行政事 业收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性基金收据套印市财政局票据监制章(国有的金融、邮电、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等单位的专业发票除外)。
第三条 报销时仅以发票(收据)联作为收执付款或收款原始凭证。
第四条 发票(收据)报销时,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的印章(包括: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下同);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五条 经办人收到普通发票后,须对发票真伪性进行查询。
第六条 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名或者盖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条 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或复印件,其证明内容应符合发票的基本内容。
第八条 对下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收据)及报销手续不完备的,不得作为合法会计凭证,财会人员有权拒绝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1.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
2.虽有税务机关监制章,但为定期换版作废的;
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据,未套印市财政监制章的;
4.企业间单位收据,未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
5.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填制单位相应印章的;
6.发票(收据)内容有涂改的;
7.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的;
8.发票(收据)金额有错误的或大小写金额不相符的;
9.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收据)填写有误,未加盖出具单位相应业务章的;
10.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报销联未复写的;
11.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购买实物验收人未签名的;
12.购买实物,无验收证明的;
13.出具票据不完整的;
14.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未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
附1:查询普通发票真伪方法
从2006年1月1日起,消费者在取得发票后(企业冠名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外),可上网查询发票信息。
只要登录税务局网站,点击首页《咨询服务》中的《查询服务》栏里“发票信息网上查询”,即可进入发票信息查询界面。在该界面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并输入该发票发票专用章上的开票企业税务登记证号码,即可反映“查询成功”及该发票由何企业于何时在何区(县)税务局领购等信息,或“查询错误,该发票不是纳税人××××(输入的税务登记证号码)购买的”,以此来鉴别发票的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