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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10-20 13:38:19

①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1999年1月21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英文译名:China Women's Development Foundation
简称:中国妇基金
英文缩写:CWDF
第二条 本会性质:中国妇基金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独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它向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资,支持妇女发展及妇女事业发展。
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会始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为妇女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妇女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国家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的事业中做贡献。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业务指导和中国人民银行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政部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5号
任务
第六条 为提高妇女的素质,兴办各种培训、咨询以及社会教育事业。
第七条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解决妇女生存与发展,帮助妇女就业,关心妇女身
心健康,兴办福利事业。
第八条 积极支持和扶助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在农村为推进
妇女科技致富办实事。
第九条 表彰、奖励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妇女。
第十条 积极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好团体和人士,以及各国妇女组织
的友好往来与相互合作。
基金
第十一条 基金来源:
(一) 接纳海内外热心妇女事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人士的捐赠。
(二) 国家政策允许的基金增值和服务收入。
(三) 利息。
(四) 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二条 基金用途:
(一) 基金增值部分必须用于基金的任务范围,即本章程第二章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及开展募集基金的有关活动和工作用费。
(二) 基金使用必须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目的、对象、方式和合法用途。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二)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必须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三) 基金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理事会、中国人民银行
的监督,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 换届或更换法人之前,必须接受全国妇联与民政部的财务审计。
(五) 基金和资产,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由正、副会长、常务理事、秘书长及理事组成。理事会实行届任制,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采用其形式召开。
第十五条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会长主持理事会和签署重要文件。
第十六条 本会设专职秘书长一人。秘书长为本基金会的法人代表人,主持基金会的日常办公机构的工作。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第 理事会的职权:
(一) 制定和修改基金会的章程。
(二) 听取审议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三) 推举正、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
(四) 对于为本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各界人士,授予名誉理事、终身名誉理事、名誉
副会长、名誉顾问等荣誉职务。
(五) 表彰为社会为妇女儿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六) 决定终止事宜和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 对本会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提出意见或建议。
(二) 遵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
(三) 积极参加本会召开的有关会议和组织的活动,为履行本会的宗旨,推进中国妇女事
业发展竭尽全力。
(四) 自觉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反映妇女意愿和要求等。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推选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
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权。
第二十条 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向常务理事会和理事会报告
工作。
(二) 提名副秘书长的人选,聘用办事机构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和志愿工作者。
(三) 处理其它事务性工作。
第二十一条 理事理事会下设办事机构,处理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人员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全国妇联、民政部核准后生效。
终止程序及财产处理
第二十四条 如遇到不可抗拒的情况发生或本会使命完成而需终止,须经理事会讨论,提出终止的动意,报全国妇联审查同意,经民政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会终止前由全国妇联、中国人民银行、民政部等机构组成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终止后剩余资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一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民政部登记核准之日起生效。

②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妇基会,成立于1988年12月,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全国妇联发起成立,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中国妇基会为全面提高妇女素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向国内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募集资金和物资,在妇女教育、培训、扶贫和救灾等多项公益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组织特殊的社会职能。

③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是事业编么 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么

是事业单位编制,现在我们国家人才选拔是逢进必考,要参加事业单位考试,不要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提纲和公务员提纲差不多,不要考申论,也比公务员考试简单!可以继续追问!

④ 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手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四章 人事档案管理

第五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六章 考勤与休假

第七章 员工福利

第八章 薪酬制度

第九章 绩效考核

第十章 培训与发展

第十一章 奖惩条例

第十二章 内部异动

第十三章 离职与资遣

第十四章 建议与沟通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推进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健全员工管理,提升企业文化,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以下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及试用期间的新进员工。

第三条 凡本公司的员工管理制度(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请全体员工遵照执行。

第二章 招聘与录用

第一条 本公司对员工采用聘用制管理,基本政策是:根据年人力资源规划、人员动态情况和人力成本控制目标,保证人员选聘和录用工作的质量,为本公司选拔出合格、优秀的人才,并使之适应业务发展要求。

第二条 选聘和录用过程遵循公正、公平、平等竞争和亲属回避四项原则。

第三条 本公司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提出人员需求计划,凭总经理审核通过的《人力需求申请表》申请招聘,由行政人资部按《岗位分析说明书》要求统一发布招聘信息,并办理内部选聘、调配或对外招聘手续。

第四条 招聘本着“先内部选聘、调配,后外部招聘”原则,降低、减少对外招聘费用。

第五条 应聘人员须向行政人资部提供应聘材料和有关证明材料,由行政人资部和用人部门联合确定拟聘人选和招聘考核方式,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和组织招聘面试考核工作。

第六条 参加面试考核的应聘人员应真实填写有关表格,按表格规定程序完成面试考核,行政人资部保留调查核实员工作经历及个人背景的权利。

第七条 面试考核过程分三个部分视需要进行,第一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初试(完成对应聘人员身份学历证件和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二部分,由用人单位面试(完成专业任职资格的考核);第三部分由行政人资部安排复试并完成应聘者资格核查。对于重要职位的招聘需由总经理作最终的面试考核。考核由以下几项内容组成:1)仪表、修养、谈吐;2)求职动机和工作期望;3)责任心和协作精神;4)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5)相关工作经验;6)素质测评;7)必要时增加笔试。

第八条 具体办事流程见《招聘面试流程》。

第九条 经核准拟试用的外部应聘人员,由行政人资部通知试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可入职后一周内提供有效体检证明),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时限到行政人资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拒绝受聘。

第十条 办理入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岗位资格证明、英语级别证书、结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与原单位解除劳务合同证明、原单位社保证明以及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4张,并亲笔填写《员工登记表》和对公司制度的认定书。上述资料不齐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确因特殊原因需延迟提交者,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于入职后2周内补齐资料,否则不予留用和资遣。

第十一条 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及时知会本公司行政人资部,以确保与你有关的各项权益:

(1) 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诞生子女;

(4) 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5) 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十二条 公司保留审查新入职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会立即被除名。并赔偿公司为招聘该员工而付出的一切费用。

第十三条 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达本公司行政人资部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1)入职培训;

(2)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办公用品和资料等;

(3)与部门主管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4)签订试用期合同

第十四条 本公司聘用的新进人员,均应从入职之日起试用,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对于技术、业务等比较特别的岗位,可根据具体岗位情况,适当的延长试用期时间到6个月。如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用人部门同意,行政人资部根据考核情况核准,公司总经理批准,缩短试用期。反之,确有需要经审批同意,试用期可延长,但试用期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此期间,如果感到公司实际状况、发展机会与预期有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提出辞职,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相应的,如果新员工的工作无法达到要求,公司也会终止试用。

第十五条 如试用合格并通过入职前培训,可到行政人资部领取《员工试用期工作表现评定报告》,由试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主管该业务的上级主管审核后,报行政人资部。由行政人资部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六条 具体办事流程参见《试用转正流程》。

第十七条 试用期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实有需要请假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则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十八条 试用期间,公司会指定入职引导人帮助新员工接受在职培训。入职引导人的职责包括介绍本部门职能、人员情况,讲解本职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帮助新员工了解公司有关规则和规定,为新员工安排培训的时间。任何有关工作的具体事务,如确定办公位、领取办公用品、使用办公设备、用餐、公司宿舍等,尽可咨询入职引导人。

第三章 劳动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管理是对本公司与本公司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权利和义务进行的一种规范化的管理。本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包括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及争议解决的管理。管理过程须体现本公司人事政策,符合劳动法规定。

第二条 公司与员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地订立劳动合同,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保证劳动合同的有效性。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法律效力,本公司员工亦应全面履行。

第三条 凡公司录用(含试用期、技术考核期)的员工,本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相互约定的其它协议,并在合同中阐明。

第四条 劳动合同一定是本公司与其当事人亲自签定,不得他人代签。劳动合同一式二份,本公司和其当事人各执一份。

第五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即:劳动合同期限也为一年(含试用期)。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组成部分:政府劳动部门规范的劳动合同,保密合同,合同附件及合同附件约定的有关内容。

第四章 人事档案

第一条 人事档案是员工的过去背景和现在情况的记录资料,所有员工均应建立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归口行政人资部专门管理。

第二条 一般员工不得借阅他人的人事档案。部门经理或上级主管可以借阅本部门员工的档案,借阅其它平级部门档案需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第三条 人事档案借阅时均需办理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时间为一天。

第四条 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应对员工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作好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为员工个人资料保密。

第五条 员工人事档案中有下列事项变更,当事人须七天通知行政人资部:

1)地址和电话;2)婚姻状况;3)诞生子女;4)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5)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第六条 员工人事档案应有内容:

一、招聘资料

1、求职登记表 6、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2、面试评定表 7、婚姻状况或计划生育证明

3、试用通知书 8、职称证、岗位资格证、特殊工种操作证

(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9、半年内有效的体检表

5、劳动合同 10、原单位离职证明

二、录用资料

1、试用期考核登记表

2、员工工资调整一览表

3、考核记录表

4、奖励记录表

5、违规记录表

6、内部异动记录

三、离职资料

1、辞职申请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2、员工业务交接清单

3、员工行政交接清单

4、工资结算单

第七条 调动户口员工及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

一、档案异动

1、本人书面申请,说明本人具体情况;

2、申请人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人资部核实申请人情况,报总经理批准;

3、人资部办理相关的异动手续。

二、档案保管

1、存放档案材料的地方要能保持清洁、牢固的使用空间;

2、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工具和措施;

3、定期检查档案的摆放位置及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查阅人事档案

1、除有下列情形可以查阅人事档案外,一般不得查阅档案:调整工资、职称考核、调动工作、任免事项、政审、组织处理、晋升职称、入党、出国;

2、查阅人事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内容应严加保密;

3、不准在材料上圈划、涂改、销毁、撤消、拍照、复印等。

4、人事档案一般不外借,如确因特殊情况须外借时,应经总经理批准。

四、人事档案的转递

1、市外人事档案,以特快专递或挂号邮寄,原则上禁止本人携带或平信邮寄;

2、市内人事档案,由对方单位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提取。

第五章 工作规范和行为准则

第一条 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知及公告。

第二条 工作规范:

1、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的行为。

2、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3、职员除本职日常工作外,未经公司总经理的授权和批准,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布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4、不得违背组织原则,在背后对公司、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影响劳资关系。

5、不得泄露业务职务上的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6、员工在工作期间内,未经批准不得接待亲友或接待来宾参观。如确因重要事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批准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7、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8、不得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复印件)出公司;不得损毁、拷贝、转移公司商业、技术资料。

9、未经主管或负责人允许,严禁进入机房、仓库及其它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得任意离开岗位,如需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方可离开。

10、 职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得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

11、 员工在工作开始前不得怠慢拖延,工作时应全神贯注;工作时间内,严禁看杂志、报纸、抽烟,要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危险。

12、 员工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在办公区或宿舍吵闹、斗殴、搭讪攀谈、聚众赌博、互相聊天闲谈、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13、 职员对外业务联系活动中,遇业务关联单位按规定合法的给回扣、佣金的,一律上缴公司作为营业外收入或冲减成本,个人侵吞的,以贪污论处。

第三条 行为准则:

1、仪表及衣着服饰应保持整洁、大方、得体。

2、坚守工作岗位,工作需要外出或因其它情况需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主管领导请准后,在前台填写外出记录方可离开。

3、每日应该注意保持工作区的环境卫生,办公用品、设备、器件等摆放整齐。

4、使用电话应注意礼貌,语言简明,不得随意在前台接听、拨打电话。

5、开展业务工作,尽量长话短说,不得长时间(5分钟以上)或多次占用公司电话,造成通讯不畅;对因工作需要开通了长途电话者,不得拨打私人长话,一经发现,双倍处罚。

6、工作时间内,不得躺卧休息、进餐吃东西、长期或多次访问与工作无关网站、以其它方式怠慢工作。

7、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包括电脑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书籍资料、花木等,如在非正常情况下发现缺损,员工应如数赔偿。

8、严禁私自使用公司复印机、传真机等公司资源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宜。

9、应注意节约能源,下班离开时及时关灯、关空调、关电脑等,上网查询资料完毕后及时下线。

10、 下班时间除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员工不得长时间滞留公司,不得无故留宿公司不返宿舍,为加强公司安全,请于每天22:00前离开公司。

第四条 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

第五条 每个员工必须懂得只有努力工作,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相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第六条 各级主管及各级部门、公司的负责人必须注意本身的涵养、领导所属员工提高工作热情和满意度水平,使员工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七条 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纪;因违反《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视情节轻重,将追索经济赔偿和行政处分;有涉嫌违法的,公司有权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条 为体现公司整体形象,员工应按《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行事,当不能清楚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与本准则相违背或《工作规范及行为准则》未涉及到时,当事人应向行政人资部或公司领导咨询。

第六章 考勤与休假

第一条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不定时工时制员工,所有员工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双方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二条 本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工作日出勤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上下班均应打卡,每工作日打卡四次,中午上下班不得连续打卡,中间须间隔30分钟,否则按一次忘打卡处理。

第三条 员工的考勤与处理。

一、 迟到、早退

1. 员工均需按时上下班,考虑上班交通问题,工作时间开始后10分钟后到岗者为迟到。

2. 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30分钟-60分钟内,以缺勤半天论处;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在60分钟以上,以缺勤1天论处。但因公外出或请假并经所属部门和行政人资部签卡者除外。

3. 上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当日,最迟次日早上经部门领导证明和行政人资部签卡才视为出勤。

二、 旷工

1.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2. 工作时间私自外出或未打卡又不签卡者,一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3. 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按一次一天旷工论处。

4. 连续迟到、早退三次以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5. 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5天或一年旷工达10天者,予以辞退,不予资遣。

三、 处理

1、 忘打卡未及时签卡者每次罚款10元;

2、 连续打卡每次罚款10元;

3、 迟到、早退30分钟内每次罚款10元;

4、 员工旷工,不发当日工资及津贴,并扣罚二天工资及津贴。

第四条 员工除周六和周日休息外,法定假日有: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农历春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节日。具体天数根据市政府和公司情况另行通知。休假期间工资、津贴照发。

第五条 假期:

一、全国法定公休假

1) 元旦;

2) 春节;

3) 劳动节;

4) 国庆节。

以上节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将在工作日补假,具体调整日期按实际情况处理;全国法定公休假为有薪公休假。

二、婚假

1) 员工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结婚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2) 离婚再婚者不享受婚假。

3) 婚假须在结婚证领取半年内凭结婚证申请休假,超过半年者不者享受婚假。

三、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的丧假,非直系亲属死亡给予1天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四、产假
女员工生育,基本产假90天,晚育者加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提供独生子女证者,加35天;男员工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方3天看护假。男26周岁、女24周岁以上初育为晚育。

五、病假

员工患病及非公伤需接受住院治疗者,凭病历及医院证明,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六个月的医疗期。 在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对超过医疗期仍未全愈的,按事假处理。医疗期间公司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a) 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六十;

b) 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七十;

c) 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六、公伤假

员工因工作或执行公务受伤,可享受公伤假。公伤假工资津贴照付,医药费由社保机构支付,对超过规定医疗期仍未全愈的,按病假处理。

第六条 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第七条 以上员工假期规定除第一条及第六条外,只适用本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临时工不予执行。

第八条 员工请假办理程序和审批权限:三天(含三天)以内,由当事人部门经理批准,报人资部备案;三天以上除部门经理批准外,还需上报总经理批准。原则上公司不准连续五天以上的假期。

第九条 员工请假就于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请假单,依照第七条规定办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论处;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资部请准,返岗时仍依照规定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也视同旷工论处。

第十条 公司提倡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完成固定工作任务,超时完成固定工作而加班的,不再另计加班费;超时完成固定工作需加班时,经部门经理确认,加班至晚9:30后的第二天可迟一小时上班。

第十一条 请假手续均需在当月送人资部备案。否则考勤时完全按考勤卡记录处理。

第十二条 出差考勤按照《出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 员工福利

第一条 员工户口调动:

1. 正式员工可自行申请或由部门推荐办理户口调动。

2. 行政人资部了解拟调人的调动意向及档案户口等情况,按人事局或劳动局当年招调要求对员工自身条件进行初审合格后,填写《调入申请表》上报总经理批准。

3. 行政人资部集中员工申请于每年12月份上报人事局第二年招调计划。

4. 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户口调动办理流程》。

第二条 社保办理:

1. 公司依照政府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劳动保险,保障员工的利益设立劳动保险项目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2. 公司办理社会劳动保险的对象是公司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根据政府有关社会劳动保险的规定,年满女50周岁、男60周岁的员工停止办理社会劳动保险)。

3. 缴纳保险费按有关政策规定的比例由公司与员工共同承担,公司不承担试用期的社会劳动保险费用。

4. 在试用期间,员工需将其原有社会劳动保险连续起来,可提出申请,经审批后,行政人资部给予办理,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5. 公司行政人资部负责办理员工的社会劳动保险事宜,每月十五日前将本公司人员新增、基数变更或停交等情况自行备案后,报总经理审批后送报社会劳动保险局。

6. 社会劳动保险参保基数:

A、 试用期满公司正式员工按当年度的投保基数金额参保。

B、 投保基数和浮动额度的调整时间为社会保险局每年公布的时间统一调整。

7. 具体工作流程参见《社保办理流程》。

第三条 商业保险

公司为正式员工投保价值人民币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及价值3000元的意外伤害医疗金。

第四条 员工宿舍

一.公司为员工提供良好的住宿条件。

二.新员工在入职公司15个工作日后可申请入住公司宿舍,填写申请表经批准后, 统一安排住宿。

三.员工的水电费、清洁费、太阳能(热水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每月从工资中扣除

四.宿舍员工辞工或其他原因离职,需在一周内办理退房手续

五.具体办事流程详见《宿舍管理流程》

第五条 证件办理

一.暂住证办理:

1. 公司为正式非深户员工办理暂住证。

2. 新办员工,应提前一周、续办员工应于暂住证期满不少于1个月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申请。

3. 行政人资部集中办理日期为每月的5号。

4. 办证人员需上交暂住证照片3张、身份证及原暂住证复印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到行政人资部。

5. 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暂住证办理流程》。

二.港澳通行证办理:

1. 员工因业务需要往来香港、澳门的应于每年4月前向行政人资部申请,由行政人资部向市公安局申报港澳通行证指标及报备人员花名册。

2. 如无报备的人员,本年度将不可以办理港澳证。

3. 续办人员应于期满前17个工作日,向行政人资部提出续办,并交回港澳证。

4. 具体工作流程参见《港澳通行证办理流程》。

⑤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怎么样

简介: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立于1988年,隶属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宗旨是:提高妇女素质,促进妇女和妇女事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成立时间:198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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