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维修基金费和物业管理费有什么区别
物业基金费是用于以后的公告服务建设的预支付费用,物业管理费是享受了之前的物业服务应支付的费用。
❷ 物业费是否包括维修基金
不包含。
维修基金使用条件:
1、维修基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更新、改造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
2、维修基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基金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
3、特殊使用:
(1)物业管理公司可从维修基金中暂借相当于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费用的备用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住宅需要大修或者专项维修、更新的,可支取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但预付款最高不得超过工程款总额的30%。
(3)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❸ 房屋维修基金钱是直接打给物业吗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
❹ 想请问一下现在的维修基金是放物业管理公司还是放在主管部门
上面的答客还没看清吧,钱是放在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进行监管,不属物业公司管理。此基金为相关物业的维修储备金。原来是由物业管理公司代管,新条例要求开发商将维修基金存入指定银行,遇有重大维修项目时由物业管理公司提请经业委会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请使用。
❺ 物业维修基金与物业维修资金 有什么区别
“专项维修资金”与"专项维修基金"的比较 两者的区别 :
1、前者是《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概念;后者则是《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概念。
2、《物业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此,前者属于行政法规规定的概念;《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属于部门规章,因此,后者是部门规章规定的概念。
3、前者适用于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而后者则主要适用于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的物业,也适用于非住宅商品房(《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22条)。
4、前者交纳的主体是业主;后者则又区分商品住房与公有住房出售两种情形,商品住房的交纳主体是购房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公有住房出售后的交纳主体有二,其一是售房单位,其二是购房者(《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6条第1款第1项、第2项)。
5、前者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后者则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
6、前者属于业主所有;后者则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具体区分为商品住房与公有住房出售两种情形,商品住房由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5条第1款);公有住房出售时售房单位提取的基金属于属售房单位所有,购房者交纳的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共有(《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第6条第1款第1项、第2项)。
7、前者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物业管理条例》授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而至今两部门没有制定具体的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后者则是由建设部制定的,由具体收取、使用、管理的规定。 由此可见,两者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得出"专项维修基金"就是"专项维修资金"的结论。
❻ 房屋维修基金和物业维修基金是一回事么
一样,叫法不同而已。
❼ 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和物业费的区别
一部分是必须缴纳的,有房管部门统一管理的物业维修基金,其使用主要是针对公共部分的维修等,使用需要全体成员或一定比例的业主同意方可使用。而物业费是属于和物业公司的买卖关系,花钱购买的是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
❽ 小区楼房的维修基金应该是物业收吗
小区楼房的维修基金不可以由物业收取。 建设部、财政部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十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四条专户管理银行、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出具由财政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三)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通知专户管理银行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并将有关账目等移交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由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由业主交至专管银行,银行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才对。
❾ 物管费与住房维修基金是什么关系
没有关系,是两个不同的东西,物业管理费是帮你管理小区收取的费用,住房维修基金是为了以后住房出现公共维修时的支出用的。
❿ 业主申请维修基金是向物业提出吗
维修基金用于公共场地和公共设备设施的维修与更新。
业主自己户内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是不能使用维修基金的。
维修基金的审批权也不在物业。成立业委会之前,有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维修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保管和审批。业委会成立后,有业委会负责保管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