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一㎡需要交多少
商品住宅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公有住房每平方米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一、根据建设部和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1、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2、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二、2007年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适用于承重墙、屋顶、楼梯间以及电梯等等。然而,《办法》规定,若要支出维修基金,需遵循"双2/3特别多数原则",即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1)杭州市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来说,只要小区将2/3业主通过的申请表和经费预算方案上报到我们这里,我们都会通过的。最终被卡主要因为这条2/3业主通过的规定。
某小区的物管处表示,小区交付已经18年了,但是维修基金仅使用过4次。长庆街道新华坊社区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是老小区,房屋经常出现小破损,如屋顶漏水、公共管道破损等,
而在2013年~2014年期间,维修基金仅动用不到5次,费用大都用在屋顶、公共管道补修方面,且每次金额较小,在几千元上下。
『贰』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第三章 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维修基金由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存入银行维修基金专户,并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为管理单位,按幢设置,核算到户。
第十条物业维修基金闲置期间,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将其存放于银行,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物业维修基金查询制度,接受业主查询。
第十二条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机构应每年通过报刊、政府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等媒体,公布上一年度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公布的内容包括维修基金缴交、使用、增值收益、结余情况等。
『叁』 杭州房产维修基金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于2004年9月28日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办法》分总则、物业维修基金的筹集、物业维修基金的管理、物业维修基金的使用、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45条,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肆』 杭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审核
申请条件
一、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需维修、更新和改造。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事项已征得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普通程序首拨)网上预申请请访问http://hz.hzfdc.gov.cn地址
申请材料:
『伍』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第五章 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
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公共活动用房和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纳入建设配套项目计划,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
第二十四条物业管理用房的具体位置,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图纸中确定。
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规划图纸中所确定的物业管理用房位置,并不得擅自转让、抵押物业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在物业交付使用、办理房屋产权证前,按照规划图纸中确定的位置,提供物业总建筑面积3‰的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含公共活动用房)和总建筑面积4‰的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代为接收。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接收物业管理用房后,将接收清单及相关资料交给物业管理用房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由其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办理物业管理用房交接手续时,应提交物业管理用房测绘成果文件。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竣工时,规划确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实际建筑面积不足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面积标准的,建设单位应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补足;规划确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实际建筑面积超过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面积标准的,建设单位在提供不少于规定面积标准的物业管理用房后,在不影响物业管理用房合理使用的情况下,可对剩余部分面积进行处置。
第二十七条因分期开发等原因,不能足额提供当期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建设单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支付同类地段、同等面积的商业用房的市场租金作为经济补偿,并在后期开发中及时补足物业管理商业用房。
经济补偿收入视作物业管理商业用房的经营收益,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不得挪作他用。
『陆』 杭州市房屋维修基金购房时怎样计算
每个地区维修资金的收取标准都不同: 1、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 2、房改房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1)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收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 3、拆迁安置房屋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为: 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 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 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90元/平方米。
『柒』 杭州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是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开启了房屋公共维修基金缴纳的先河,开始为非强制性缴纳,后来演变为房屋办理产权证时必须缴纳的费用之一。
『捌』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杭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270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已经2012年3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长 邵占维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玖』 杭州市有没有规定房屋维修基金漏缴的是否必须补缴是否有明确的补缴的路径
这个要打咨询电话去住建局问问了
『拾』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的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杭州市物业维修基金和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
(2004年9月2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9号公布;根据2012年5月18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杭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征管暂行规定〉等23件市政府规章部分条款的决定》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