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医疗保险中的统筹支付是什么意思
大病统筹是我国医疗保险的一种模式,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只能做到市级统筹,各地对此项制度有不同的做法,例如北京的大病统筹,上海的住院医疗保险统筹;但其制定都是遵循“小病分流,大病统筹”的原则,即规定一个起付线,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完全根据当地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医疗待遇水平而定,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超过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比例支付。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原则,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我公司为员工统一参加了大病医疗费统筹(以下简称统筹),保证本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患大病时得到基本医疗,均衡企业医疗费用负担。
大病统筹的原则是:互助互济,风险共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国家、企业、个人三者合理负担。
大病统筹的具体相关事宜简介如下:
一.
统筹实行基金制度。
区、县建立统筹基金,全市建立统筹调剂基金。按"以支定收,略有结余,留有部份储备"的原则筹集,专项用于大病医疗费用的支出。
二.
统筹范围: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者30日内累计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属于统筹范围。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范围:
1.
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紧急抢救除外);
2.
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的;
3.
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4.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5.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6.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精神病发作除外);
7.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8.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
统筹基金的缴纳:
缴费标准和费用列支:
1.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按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2.外商投资企业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按企业中方在职职工人数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
3.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按月缴纳大病医疗统筹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注:以上员工个人应缴纳部份现在是由公司为参加统筹的员工负担,作为公司为员工额外增加的福利,且未从工资中扣除。
四.
医疗管理:
大病医疗实行定点医院制度。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凭《医疗保险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确需转院治疗的,应当履行转院审批手续。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确需做特种检查、特种治疗或者使用贵重药品的,应当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并由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承担部分费用。
五.
基金支付:
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医疗费用支付金额2000元以上的部分,具体标准如下:
1.
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
2.
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3.
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
4.
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
5.
50000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
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六.
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
企业填写《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基金拨付审批表》,上报区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审核拨付。
在医疗费用中,由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
⑵ 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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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和上街是同一统筹,荥阳还不是。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2013年底前,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将全面实现市级统筹。届时,县(市)、区参保人员也将享受到省会市本级参保人员同等社保待遇。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正式启动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
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险市级统筹分两步走
据了解,为完善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按照《办法》规定,市级统筹的范围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今后郑州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今年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四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分别执行不同的政策,建立市级调剂金制度。第二步,完善市级统筹模式,2013年底前实现市、区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统一,即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市区和县(市)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即城镇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统一筹资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业务流程、统一信息系统、基金分级管理。
从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各县(市)要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逐步向市本级政策靠拢,为建立“四统一分”的市级统筹新模式打下基础。
郑州市建立调剂金制度,确保医保市级统筹得以实施
按照市级统筹分两步实施的思路,实现第一步的目标任务,要求市本级与六区(金水区、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上街区)统一执行市本级的城镇医疗保险政策。县(市)城镇医疗保险暂按各自现行政策执行,以后逐步过渡到全市统一政策标准。全市生育保险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执行。
此次还将对参保登记、基金征收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区(不含上街区)征缴的生育保险基金,于每月底前上划市生育保险基金收入户,然后转入市财政专户。
对医疗费审核、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区城镇居民医疗费审核、市区(不含上街区)参保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由市本级负责。城镇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分级管理、分别核算,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市区(不含上街区)生育保险基金由市本级负责管理和核算。
为确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得以实施,郑州市建立调剂金制度。市和县(市)、区统筹采取建立市级调剂金的形式,市级调剂金从市本级和县(市)、区医疗、生育保险基金中分别提取,提取数额按照当年实际征缴的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和生育保险基金收入的10%确定。市级调剂金纳入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实行分别列账、单独核算。当各级医疗、生育保险基金出现当期透支时,首先使用各级累计结余基金弥补透支;使用各级累计结余基金后仍出现缺口时,使用市级调剂金弥补缺口;市级调剂金不足弥补时,根据各级扩面任务和基金收支计划完成情况,收支缺口由市、县(市)、区财政分别负担。(记者李萌)
⑶ 医保基金是什么意思
医疗保险属于我国社会保障五大险种之一,医疗保险基金指通过法律或合同的形式,由参加医疗保险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个人在事先确定的比例下,缴纳规定数量的医疗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为被保险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一种货币资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带有强制性,不以营利为目的。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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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以前我参加市级统筹医疗保险现转入公务员以前的医保作贡献了吗我想知道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南川府发〔2008〕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建立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保障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医疗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实现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7号)、《重庆市市级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渝机管发[2002]40号)、《南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南川府发[2004]38号)和《南川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南川府办发[2004]38号)的规定,结合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运行情况,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实施全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国家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范围对象辖区内所有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及其退休人员都必须参加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行政机关公务员同时纳入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二、 基金筹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以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退休金总额的6%(行政机关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由财政拔付6%;差额拔款事业单位缴纳的6%,由财政按原工资预算比例拔付,余额部分单位自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筹6%)缴纳,个人缴纳2%(退休人员不缴费)。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缴纳60元,其中单位缴纳30元(行政机关和全额拔款事业单位由财政拔付;差额拔款事业单位,由财政按原工资预算比例拔付,余额部分单位自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筹),个人缴纳30元(含退休人员)。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由财政按每人每年以上年南川区城镇经济单位平均工资的3%预算划拔。三、医疗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南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执行。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按《南川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执行。四、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有关规定 (一) 公务员医疗补助的原则 1.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以下简称医疗补助)标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并与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 2.医疗补助办法与我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衔接。 3.基本保持公务员原有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并随着经济发展及医疗消费水平的变化逐步调整。 (二) 享受医疗补助的范围。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享受以下医疗补助: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工作人员和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2.区人大机关、区政协机关,区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3.经人事部门批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4.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 (三)医疗补助基金管理 医疗补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区财政局在商业银行设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专户,汇集当年财政筹集的公务员补助金;区医保中心开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户,核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区医保中心根据公务员医疗补助实际支付情况按月向区财政局申请使用公务员医疗补助金。(四) 医疗补助范围及标准。1.符合《南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属《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并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疗补助。2.个人帐户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定额配入个人帐户240元。3.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补助标准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用按《南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就医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支付后,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厅(含正、副)级公职人员补助90%,退休人员以及在职处级(含正、副)人员补助75%,处级以下在职人员补助65%。原以县为制时期副县级以上、市为制时期副市级以上实职领导补助90%。4.住院医疗费补助标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含起付标准)的医疗费用补助50%,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助(即补助每年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属于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厅(含正、副)级公职人员补助90%,退休人员以及在职处级(含正、副)人员补助75%,处级以下在职人员补助65%。原以县为制时期副县级以上、市为制时期副市级以上实职领导补助90%。凡在三级医院就医的公务员,在规定标准上降低10%予以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每人每年不得超过3万元。(五) 增加个人账户资金。参保单位可用自有资金按下列标准为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注入资金。1.厅(含正、副)级公职人员补助500元。2.原县为制时期副县级以上、市为制时期副市级以上实职领导补助500元。 3.其他退休人员以及处级(含正、副)在职人员补助400元。4.处级以下在职人员每人每年300元。参保单位为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注入的资金,应于参保当月及参保后每年的第一个月,统一缴入区医保中心开设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专户,并按规定标准划入个人账户。(六) 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参保人员在区内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及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结算;在区外发生的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无用人单位则由本人)每年底统一收集,于次年3月初交区医保中心进行结算。 (七) 参保人员享受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后,个人仍要支付较大额度医疗费用,引起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困难补助。(八) 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性强,涉及人多,工作量大,财政每年要适当安排必要的办公经费。(九) 区财政、区审计部门要加强专户管理,监督检查医疗补助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十)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凡未严格执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等医疗行为规范,造成基金损失的,该定点医疗机构除赔偿损失基金外,区劳动保障部门应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区卫生部门也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十一) 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的筹集标准、补助范围,可根据区经济发展和补助经费收支情况进行调整,方案由区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提出,报区政府批准后执行。(十二)区劳动保障部门主管全区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作,并负责政策解释。区医保中心承办具体事务。 五、本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⑸ 医保的统筹基金是什么意思
医保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
定义:
医保统筹基金是指某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医保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发生的医药费、手术费、护理费、基本检查费等。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任何个人都不得挪用。
用途:
统筹基金主要用于用于支付特殊病种门诊、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不能支付普通门诊费用和全自费项目的费用,不能支付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工伤、生育、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它责任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使用规则:
医保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
拓展资料:网络-医保统筹基金
网络-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含统筹基金和医保个人账户
医保个人账户的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Indivial medical savings account),简称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记录、存储个人账户资金,并按规定用于个人医疗消费。个人账户基金的主要来源包括: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的社会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有的包括用人单位为个人缴纳的个人账户启动资金;还有随着保险年限的增加而产生的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收入。
个人账户支付范围:通常被用来支付参保人的特定医疗费用,包括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定点零售药店的购药支出;定点医院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基本医疗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就是医保个人账户。
⑹ 医保中的统筹基金支付是怎么一回事
医保统筹管理,由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组成。统筹基金支付就是用统筹帐户资金支付参保人相关医疗费用。帐户支付,也就是用你的医保卡在药店或门诊的刷卡消费行为。
统筹基金是对于不记入帐户部分的缴费,需要进入统筹基金。统筹基金就是所有单位缴费都统一放到一个公共的基金部分,然后在从这个统一的统筹基金中支出基金给那些需要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
各险种的统筹基金都是分别管理的,即各险种有各自的统筹基金。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是指统筹地区所有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中,扣除划入个人帐户后的剩余部分。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用。统筹基金主要用于参保人员住院、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异地转诊(院)、异地安置、特殊病门诊等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标准的区别:
①参保人在指定门诊就医点服务时间外,因急诊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②参保人直接到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直接到指定门诊就医点及本镇(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外的市内医疗机构门诊抢救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
③经指定门诊就医点转诊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转到镇(街)定点医院本部门诊部或市属定点专科医院本部门诊部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转到市内定点三级医院本部门诊部的,支付比例降低20%;转到其他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④除以上几种情形外,参保人自行到指定门诊就医点以外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⑺ 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办法
你说的这两个都和你们单位有关,没有办法很确定地回答的
医疗保险是市级统筹,一般来说大病统筹120元/年,至于说单位和个人怎么承担这120元要看你们单位的政策。多以平分为主
至于说住房公积金,涉及到你的缴费基数和缴存比例。缴费基数应该是你上一年度月均收入结合当地上下限确定;根据住建部规定,个人缴费比例为5~12%,所以同样要看你们单位的政策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黄冈市医保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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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所在单位是市级的,还是别的,比如省城,有些企业或事业单位是当地市政府主管的,就是市级统筹,如果是省管的不一样了,比如广州市疾控中心,和广东省疾控中心,的职工应该统筹就不一样
⑼ 为什么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也可以县级统筹
医疗保险的大数法则,一方面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群必须达到一定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也需要社会保险的管理必须有统筹调剂的层次。如果覆盖范围达到要求,而参加人群还是分块运作,仍然实现不了社会保险共济,防范基金风险的作用。但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又取决社会保险机构的管理能力,并不是统筹层次越高,基金越没有风险,管理能力跟不上,同样达不到调剂的作用。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实行市级统筹,是总结和汲取了改革试点的经验,既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互助共济和抵御风险能力,又考虑地区间经济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现实管理水平的差异的基础上确定的,是切合我国当前实际的。目前,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如果统筹层次过高,直接搞省级统筹,地区间的差异过大,目前的管理水平也难以适应,条件显然不成熟。但如果医疗保险统筹层次过低,仅在县(市)以下统筹,保险基金共济能力较差,抗风险能力也较弱,难以满足劳动力流动的要求。而确定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在全国大多数地区,在管理水平上是能够做到的,是比较适应各地实际的。
⑽ 无锡市医保市级统筹
截止目前,郑州市医保和无锡医保没有联网。
目前,医疗保险统筹方式最高的仅为市级统筹,也就是说,医保在设区级市辖区内是统一的,也就是所谓的联网,可以做到即时结算。而郑州市在河南省,无锡市在江苏省,医保政策暂未发展到全国统筹的程度。因此郑州医保和无锡医保暂未联网。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四条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区统筹和县(市)统筹。市区统筹执行同一政策,分别管理,以后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市本级管理。
《无锡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第五条市、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制订和对职工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管理。市、市(县)劳动保障部门下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负责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