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市局”)为正处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市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 市局内设机构12个,级别为正科级。
1.办公室
拟订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息、调研、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内部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实税收执法检查结论和各类审计结论;牵头抓好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拟定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并组织贯彻实施;牵头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税收政策调研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反馈工作;组织开展世贸税收调查应对工作;配合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税收执法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
4.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
5.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外部网站、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的税法宣传;组织实施税收信用体系建设。
7.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研究提出专业化征收管理和税收征管规程完善的建议;研究实施税收征管数据和应用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负责业务运行维护工作。
组织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政策及管理制度;负责本地区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公告管理、报表及相关材料的汇总上报;负责监督、检查行业执业情况,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8.财务管理科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系统预算管理、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
9.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组织落实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局机关和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10.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征管制度;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承担国际间税收情报交换工作;承担境内机构办理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凭证的管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2.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进出口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参与编制年度出口退(免)税计划。
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组织实施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另设离退休干部科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指导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工作经验交流,协调系统离退休干部活动。 市局直属机构包括:稽查局,级别为副处级;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直属税务分局、熊岳税务分局,级别分别为正科级。
1.稽查局
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指导、协调系统税务稽查工作;负责系统税收检查情况的复查复审。
稽查局内设机构7个,级别为副科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2.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负责站前区、西市区、老边区、鲅鱼圈区、南楼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所辖纳税人的税务稽查工作;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和税收专项整治工作;办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立案和调查的有关事项并提出审理意见。
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内设机构各为9个,级别为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科、检查一科、检查二科、检查三科、检查四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举报中心。
3.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设4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征收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4.直属税务分局
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征收、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直属税务分局设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
5.熊岳税务分局
熊岳税务分局承担所辖纳税户的纳税申报征收、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及税款催报催缴、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处理等工作。
内设7个内设机构,级别为正股级,分别是: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征收管理科、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 市局事业单位3个,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等信息化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系统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等工作。
3.票证中心
承担税收票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 县(市、区)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根据工作职责,县(市、区)局相应设置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系统共有9个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均为正科级全职能局,分别是:
营口市站前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西市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老边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南楼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国家税务局
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
盖州市国家税务局
㈡ 天津市医保局电话
天津市医保局归属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邮编:300040
2003年,原劳动保障部申请开通了全国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专用号码“12333”,之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的通知》、《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对各级电话咨询服务系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建后,下发了《关于继续使用全国性公益服务号码12370与12333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09]35号),明确12333用于向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12370用于公务员管理的业务政策咨询及公务员招考等服务。
所以,各地只要拨打12333号码就可以联系到当地的社保部门。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政策文件,拟订相关地方性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引进开发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拟订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养老和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订养老、工伤、失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㈢ 退休人员如何网上认证
一是进行数据建模采集。认证前,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港澳台人员携带回乡证,境外人员携带护照)等证件到所属街镇退管部门进行面部数据采集建模。采集数据的同时进行当年认证,当年不再另行认证。
二是进行网上资格认证。当年已完成面部数据采集建模的社会化管理退休人员,次年开始可在网上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认证时间一般为每年4~6月。
三是进行网上认证操作。用户提交个人身份信息,即身份证号码、参保地和居住地,信息填写无误并且与社保系统中已有的信息核对无误,则可进行激活,激活后,根据流程引导,完成拍照、录像操作,即能完成认证。
根据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规定,在国内异地居住或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基本养老金可以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也可以委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邮局、银行寄汇给本人;出国定居的,若国内无亲属或他人代领,本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把款寄汇至国外的,汇费由其个人负担。
㈣ 辽宁省信息中心的内设机构
经济预警预测中心
宏观经济预警预测中心以原中心预测处的业务框架和研究力量为基础,于2011年11月15日组建完成并正式运行。主要职能包括: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供宏观经济预测、监测、预警、预报信息;重大和热点经济问题的研究;规划、研制经济数学模型体系;负责国家和省经济信息系统的经常性系统化业务;面向省委、省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等党政机关提供高水平、高层次的决策咨询;面向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主要产品包括:《信息参阅》、《对策研究》、《信息专报》三大期刊,《辽宁经济展望》文集以及《辽宁发展图鉴》等;依托中心门户网站,提供全国及我省宏观经济运行监测查询、信息产品和研究报告的发布,在线数据分析等服务。中心下设三个部门:
宏观研究部:主要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区域、产业发展的宏观经济研究;
信息开发部:主要负责信息产品开发以及宏观监测预警预测工作;
数据部:主要负责信息资源建设以及网站、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辽宁省信用中心
辽宁省信用中心于2010年3月成立,是辽宁省信息中心直属的事业单位,是省政府指定的省级信用数据征集机构。在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省信用中心负责全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信用评价系统及相关网站的建设、完善、运行和维护工作;为社会信用信息的征集提供技术支持和平台服务工作;负责全省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加工、发布及管理工作;编辑发行《信用辽宁》刊物;协助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
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中心于2010年初经省编办批准正式成立,是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负责我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日常管理与投资服务工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引导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决议;对被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和拟定投资方案,创业投资项目征集、调查、跟踪、绩效评价、公示、引导基金退出和实施投资方案等日常管理和事务运作;实施投资方案和对投资形成的股权进行管理,代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出资额为限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和跟进投资创业企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负责资金管理、使用和监督,设立引导基金专户,对引导基金进行专户管理;负责核算、资金拨付和资金回收等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创业投资企业运作情况、创业项目进展情况和其他重大情况;拟定引导基金的具体管理制度等。中心下设三个部门:
创投管理综合处
负责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研究国内外引导基金的发展动态,提出政策建议;研究新兴产业发展动态,为引导基金合理投入、高效使用、择机退出,提出对策建议。
投资管理处
负责引导基金的运作事务。监督投资方案的实施情况,制订和实施退出方案。
资金管理处
负责引导基金的财务管理,督促引导基金托管银行开展资金保管、拨付、结算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对使用引导基金的企业进行财务监督、审计。
网络工程处
负责全省党政内、外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承担党政机关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党政机关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服务;承担重大信息工程的建设、维护和技术支持。
信息资源处
信息资源处是运用信息资源管理平台高效处理各种信息,促进全国及我省政府、社会和企业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综合信息服务机构。主要职能包括:配合国家信息中心进行区域信息资源协调;建立全省宏观经济数据库;对产业经济、行业经济、区域经济信息进行收集、加工、整理开发;建立反映我省宏观经济和特色经济信息的门户网站;运用多种媒体为政府和社会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提供办公管理系统开发、网络数据库的开发、网络技术支持、网络安全管理服务等。主要信息平台包括:辽宁经济信息网、中国汽车动态网、北方老年网、辽宁-德国合作信息网、辽宁省三大区域信息工作平台(沈阳经济区网、突破辽西北网、沿海经济带网)、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数据信息平台等。主要信息产品包括:《辽宁投资指南》、《辽宁省养老机构》、《汽车动态》及相关信息数据库等。主承办的研讨会议包括:盛京论坛、中国汽车产业发展高峰年会。
信息工程评估处
信息工程评估处是经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辽宁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省内唯一一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具有通信信息(网络工程)专业乙级资格的专业化咨询评估机构。工程评估处依托强大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现已形成以信息工程咨询评估为主要业务,以投资决策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为服务对象的完善的业务体系。主要职能包括:承担政府信息化和信息工程的规划咨询;承担工程设计、工程评估、招投标咨询及管理咨询;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资金申请报告等。
财务处
负责中心及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管理;负责全省信息系统建设相关经费的收支管理工作。
办公室(人事处、党委办公室)
负责中心文秘工作;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负责党委宣传、组织、纪检日常工作和工会日常工作;
负责辽宁信用数据交换中心和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辽宁节点计算机房管理、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中心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后勤办公室
负责中心办公楼维护工作;
负责中心职工宿舍供暖、维修工作;
负责中心用电、食堂、保洁工作;负责中心房产管理工作。
负责中心安全防范工作,对中心各部门安全用火用电进行监督检查,维护中心办公秩序,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安全工作。
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
辽宁省计算机培训中心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是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简称NIT)、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证书指定考试点。主要业务包括:开展晋升职称计算机考试、NIT考试(顶替自考)、会计从业资格证、计算机图形图像、装饰装潢设计、办公应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培训,同时还承担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培训和考试等。2010年,经辽宁省发改委和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培训中心成立了辽宁省信达职业培训学校。主要业务包括:开展“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培训等。
《网络与信息》杂志社
《网络与信息》杂志社是辽宁省信息中心下属的事业单位。《网络与信息》是经国家科技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计算机网络应用类专业媒体,国家信息中心核心期刊,CNKI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刊,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ASPT来源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期刊。主要栏目包括:信息化建设、e生活、学术交流、技术应用、无线互联、信息安全、软件学院等。主要内容包括:计算机技术、网络与通信技术、信息化建设、信息管理、工程评估、项目咨询与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计算机辅助教学及管理、网站开发及管理、无线网络技术及应用、信息安全技术等方面的论文及文章 。
㈤ 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2015年12月28日,公司名称由营口惠营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营口股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世馀
成立时间:2008-10-29
注册资本:193874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2108000040499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公司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市府路北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