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三)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五)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六)审批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
(七)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八)监督、检查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和缴存情况;
(九)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十一)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设立住房公积金管理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❷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
以下是各部的地址:
和平管理部
23395270
张友民
和平区解放北路88号
河东管理部
24417633
周刚
河东区华兴道建行华兴支行
河西管理部
23262055
王向红
河西区广东路与永安道交口泰达园底商
南开管理部
27413007
张景春
南开区鞍山西道351号
河北管理部
24457395
徐国平
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红桥管理部
87729935
朱晴
红桥区芥园道康华里15号楼底商
塘沽管理部
25798581
常青
塘沽新港二号路2-1259号
汉沽管理部
25666887
许治
汉沽区新开中路88号
大港管理部
63310076
王绍龙
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东丽管理部
24966285
李寒冰
东丽区先锋路27号
西青管理部
27917755
邢维娟
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津南管理部
28397065
王政
津南区津沽路178号
北辰管理部
26912491
陈琰
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宁河管理部
69590013
王韬
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45号
武清管理部 29321715
齐启生
杨村镇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武清建行大楼
静海管理部
28911711
李一平
静海县静文路中部建行大厦
宝坻管理部 29223261 张彤宇 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蓟县管理部 29120906 常世杰 蓟县中昌北路中段路东
开发分中心 66224162 陈学焕 开发区第一大街86号泰达市民文化广场
铁路分中心 26183547 张伟民 河北区中山路22号
大港油田分中心 25926011 徐飞 大港区三号院油田集团建行后三楼A443
贷款业务管理部 23391040 姜浩 和平区睦南道149号
❸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芥园道10号增2
❹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那
天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河西区广东路与永安道交口(人民公园对过)
到所属区分管中心可以直接查询,人家自然给你打印清单,ATM机肯定查不了,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建行是两码事。
❺ 天津河东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河东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225号
交通:
南横街站-公交站19米
途径公交车:35路35路区间639路666路689路827路828路836路902路905路
❻ 天津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营业时间
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正常上班时间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末休息。
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而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因此周六周日不上班。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❼ 天津公积金排号查询
可以登录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1、进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特别提示:请您在本人预约号办理起止日期内备齐申请资料,并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未能在贷款办理截止日期前按政策要求提供全部所需资料办理贷款的,本次预约号作废。
❽ 天津公积金如何提取
天津公积金离职提取需要员工在离职后住房公积基金封存满半年以上才可以提取,或以偿还房贷等名义提供相关资料来进行提取。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进行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8)天津公积基金管理中心扩展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结合、先存后贷、整借零还、贷款担保的原则。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二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❾ 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天津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是:022-12329
❿ 天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应该怎么公积金提取啊
可以在手机上下载一个APP,名叫天津住房公积金。安装以后,用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注册登录,就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了。然后,你在这个APP里面可以查到各区县公积金中心的地址,到那里办一下签约手续,以后就可以在手机上提取了,不用跑了。当然,也要符合提取条件。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