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陕西省2012年创新基金什么时候申请,怎么申请
一般情况每年会有2次,包括国家创新基金,对于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申请细则的解读以下几点
基金项目申报的关键点提示
项目的申报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了技术、市场、财务等多方面的内容,应认真的对待申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要使企业项目成功获得国家扶持资金,要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要点:
1、选择合适项目
我们可以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及规定领域选择项目,做好立项备案和做好预报工作。向国家、省、市推荐的项目,一定要选择技术先进、技术成熟、产业化前景好且符合国家产业化发展政策的项目进行推荐。主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申报单位要经常学习和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各项扶持政策,多参加科技政策与项目申报方面的讲座培训。
(2) 根据项目所处的研发、小试、中试、产业化等不同阶段选择申报合适的科技计划。
(3) 项目应属于高新技术领域,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有些还需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支持的方向和范围。
(4) 项目技术水平先进,科技含量高,创新性较强,创新点突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5) 产品市场前景明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
(6) 随时注意项目申报时间要求。可以时常安排专人登陆我司咨询网站,上面会及时汇萃发布最新的国家和地区项目申报信息,及时把握以免错过申报时机。
2、申报单位一定要注意平时多积累和申报完善各类资质证书
(1) 企业资质的完善:如各项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各项强制性认证(CCC认证、QS认证、HACCP认证、GAP认证、GMP认证等);
(2) 项目资质的完善:项目技术先进性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注册权登记证的申请、科技成果鉴定(专家评审)、企业项目技术查新报告等;项目技术成熟性证明文件,如: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测试报告)、试验报告、用户意见等;项目产业化可行性证明文件,如:由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土地批复意见、环境评估报告批复意见、立项备案登记证明、资金申请报告等。以及其他国家省、市荣誉、奖励、品牌资质无形资产等积累也很重要,本公司可负责帮助企业平时多申报各级各类资质证书奖励做好良好的申报资金的积累准备。
企业基础资质的完善是企业综合实力和技术先进水平的集中体现,是企业申报成功的有力保障,相关资质证书缺少无法过专家评审关,更谈不上获得资助了。
3、做好“资金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材料的编制报告
项目选择固然重要,但资金申请报告和可行性报告等材料的编写也是项目申报能否成功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书,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脉络分明,让阅读者一目了然。只有合理的、科学的、针对性强的、要点突出的资金申请报告才能为项目申报成功加上一个重重的砝码。为此建议企业委托我公司为企业提供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指导辅导服务,前期花少许的费用获得专业的指导意见。
4、争取地方有关政府部门的支持
资金申报一般按逐级申报的原则,只有先通过县(区)、市、省主管部门的评审、最后项目推荐到国家主管部委,每个环节都非常重要缺一不可,必须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通过最终才会有可能获得国家各级政府的扶持资金,这就需要借助我们积累的当地政府的资源关系帮助企业完成申报工作,确保企业通过地方的评审,是企业申报的项目能够顺利上报。
5、专家指导和申报协调
以上几个环节已确保企业申报的项目由地方申报到了地方受理或递交到中央,但还差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要通过地方或中央各部委相关专家的审定,本公司紧密联系了地方和国家的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和申报经验、精通政策法规、资深的专家群体和高级顾问,多重审核,层层把关,有效避免关键性失误,最终确保项目达到高成功率,从而为企业争取到各级各类政府资金资助。
详情可以咨询沈阳美程科技公司,主页上有具体资料
㈡ 《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你父母属于哪种?
因为奖励扶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确认女性要有生育能力,如果女性原来生育过子女,但是子女都死亡的,后抱养了一个子女,(还要符合其他一些条件)那么这样是可以的。如果女性原本就没有生育能力,抱养的一个子女,那么这样是不符合条件的。
具体的你可以在国家计生委的网站上的【政策法规】栏目中找关于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的几个确认的条件。
㈢ 陕西省养老保险办理办法
为了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我省经济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到本世纪末,基本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适用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贯彻社会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的原则,保障水平与我省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以下用人单位及从业人员:国有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中的股份制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中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原则上按本办法执行。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按以下规定按月缴纳:
用人单位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20%的比例缴费。由用人单位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开户银行代为扣缴。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单位缴费应适当降低,具体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测算确定。 2.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按4%的比例缴纳。
从1998年起,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职工缴费工资高于本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额;低于本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60%作为缴费工资,计算缴费额。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为扣缴。离退休人员不缴费。
3.城镇个体劳动者以本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18%的比例缴费。
4.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法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5.实行职工个人缴费制度前,按国家及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视为职工个人缴费年限。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1996年1月1日起,按本人缴费工资11%的数额,为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1.职工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从企业缴费中划入,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体劳动者缴费基数的11%记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进入社会统筹基金。
2.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等因素确定,每年由省劳动行政部门公布一次。
3.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在同一统筹范围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档案,不转移基金。跨统筹范围流动时,在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档案的同时,转移1996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的本息及1998年1月1日以后个人账户中的全部储存额。
4.职工在职期间及个体劳动者未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死亡的,职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继承额为其死亡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部分的本、息;个体劳动者的继承额为其本人全部缴费的本、息。
5.职工由于各种原因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中断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其个人账户由原经办机构予以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继续计息。重新缴费后,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及个体劳动者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按以下规定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给基本养老金: 1.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所在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个体劳动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15年的,到达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后,其个人全部缴费及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2.1995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或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体劳动者,1996年1月1日以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四部分组成。
月基础养老金为地(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账户储存额月个人账户养老金=——————-120月过渡性养老金=上年度地(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1.4%×建立个人账户前的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月调节金按职工缴费和视同年限每满一年,累加4元确定。
3.在本办法实施后,办理离休手续的人员、办理退休手续的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及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可增加5个百分点。
4.按本办法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办法计发标准的,按原办法规定执行;高于原办法的,5年内最高不得高于原办法规定标准的10%。
5.本办法实施前已离退休人员,按原规定继续执行,不作变动。
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全部用于职工养老保险,严禁挤占挪用和挥霍浪费。基金结余额,除预留相当于支付全省2个月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外,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财政专户,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事业。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监督机构,财政、审计部门依法加强监督,确保基金的安全。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发生困难时,由财政部门予以支持。
七、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筹范围。从1999年开始,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企业,全部纳入省级统筹,建立不分所有制形式,不分职工身份,全省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统筹项目,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剂使用基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原经国务院批准由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统筹的企业,要按新规定,纳入地方统筹。 八、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于预算年度终了时,负责编制下年度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划,经省劳动厅审核、省财政厅复核后,报省政府批准执行。
九、企业因经营困难确无力缴费,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支付离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不能拖欠、停发、减发。对以前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逐步补发。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拨付,实行全额收缴、全额拨付的结算方式。
十、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机制。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实行全省统一管理,主要用于调剂养老保险负担较重的地、市、县(区)及保障困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 十一、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受同级劳动部门领导的同时,接受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领导,以上一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导为主,干部任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人员编制由省上统一下达,业务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 十二、严格控制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加强养老保险基金收缴,提高养老保险管理服务社会化水平。各级劳动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退休政策,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杜绝违反政策规定搞提前突击退休,以减轻养老保险负担。企业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得无故停缴、拖欠。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快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步伐,减轻企业负担。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加强基础管理,完善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计算机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三、本实施办法由省劳动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对实施中的具体问题负责解释。
十四、本实施办法从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㈣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所属单位是什么
属于陕西省科学技术厅下设的内设机构,发展计划处。
陕西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主要负责:
1、组织实施我省基础研究发展计划;
2、指导省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3、协助管理国家基础研究计划项目和基地建设工作。
(4)陕西省基金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2017年陕西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取得新突破 :
1、分析对比2016年相关数据可以看到,2017年我省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首次超过1000项,获资助经费超过2亿元。
这充分说明近年来我省在培育和培养青年人才方面成效显著,这批青年人才的研究实力和水平已处于全国前列,已成为我省基础研究队伍的主力军。
2、与此同时,延安、榆林等一些科研力量较薄弱地区的基础研究能力也取得了快速提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数达到30项,增幅50%,资助经费数超过1100万元。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立项数达到53项,增幅89.29%,资助经费数超过4000万元。
这说明陕西参与国际间科技交流与合作的活动大幅增长,发挥了“一带一路”的区位优势。
㈤ (陕西省)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是什么
符合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