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有谁知道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的工作时间,谢谢!
星期六日双休
早上830上班到中午12点休息到2点,下午5点半下班
Ⅱ 请问北京社保中心元月2号上班吗
北京各区社保局上班时间:
1、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4、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5、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6、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上地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7、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8、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9、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0、北京市房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冬时令),14:00至18:00(夏时令)。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1、北京市大兴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2、北京市通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8:3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3、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4、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5、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6、北京市密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1:45,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7、北京市平谷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令时)13:30至17: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8、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夏令时)13:30至17:30(冬令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9、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对外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Ⅲ 北京所有的社保中心电话
北京市社会保障局电话:(010)51712333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3172954
北京市东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4038437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83975687
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53918500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3258855
北京市丰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3258060、63258855
北京市石景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8870022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8940680
北京市顺义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9445976
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89687191
北京市延庆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9181082
北京市昌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69746688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7805157
另外,全国社保中心统一热线“12333”开启7*24小时全天侯人工服务。
(3)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社保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养老、老农保、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及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起草制定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的业务指导。
三、负责政府指令性指标的落实和社会保险扩面计划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保险基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确保基金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挂钩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负责全市工伤保险工作。
六、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负责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及对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指导工作。
八、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和数据应用工作。
十、负责市本级、驻石中央部署、省属全民、集体,港澳台及外资企业、私营企业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业务。
十一、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全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指导和验收。
十二、承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表
Ⅳ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在北京上的保险好
Ⅳ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上班时间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3:30-18: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万寿路分中心
地址:太平路5号
交通:
太平路东口-公交站81米
途径公交车:308路335路568路941路夜5路
Ⅵ 北京 每月社保缴纳时间
北京地区大致缴费日期,社保记录在每月的16日前确认,截止修改;缴费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日。
具体还请咨询北京12333社保经办机构落实。
北京社保基数调整,日前,在北京公布2014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与其相关的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等均会照此标准进行调整。
(6)北京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上班时间扩展阅读:
西城区:
最新北京各区社保缴纳时间规定--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都需在京务工就业,且一方需要在西城区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受雇于法人单位的;时间要求:2016年1月至3月在西城区内缴纳社保的证明,且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区。
东城区:
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都需在京务工就业,且一方需要在东城区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受雇于法人单位的;时间要求:社保在审核期间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最近3个月应连续缴费(2016年2月至4月),补缴不予以通过,且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东城。
海淀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务工就业,且在京缴纳社保;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合法市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时间要求:2016年3月至5月3个月间必须连续缴费,补缴无效。
朝阳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务工就业,且在朝阳缴纳社保;缴纳社保人员范围: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注册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企业股东或合伙人;时间要求:距2016年5月9日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补缴无效)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
通州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至少一方需要在京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受雇于用人单位且在通州区自有住房在京缴纳社保,租房入学需父母至少一方社保在通州区;社保时间要求:社会保险在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缴满12个月。
丰台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都需在京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在京缴纳保险,且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区;社保时间要求: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3个月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无效)。
大兴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都需在京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在丰台区租住房屋的,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需在京缴纳保险,且至少一方社保在本区;社保时间要求: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3个月间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补缴无效)。
丰台区:
申请人在京务工证明要求:父母双方都需在大兴区务工就业;缴纳社保人员范围:申请人及其配偶均须提供缴纳保险;(注:2016年大兴区审核细则中没有具体明确社保要求,只规定父母双方在本区工作,如对社保有疑问,小编建议咨询大兴区教委)
Ⅶ 北京社保缴纳时间规定 北京社保有什么规定
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公告2015-08-27依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社保发[2015]31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参保缴费时间2016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二、个人缴费标准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其中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三、缴费方式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凡是采取银行代扣缴费方式的,应在2015年9月20日前或10月20日前以及11月20日前按上述标准存入足够金额(备注:应在保证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基础上多存10元钱);凡是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应按照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和学校与托幼机构(以下简称:参保单位)规定的时间一次性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四、个人免交费资格验审凡符合个人免交费条件且继续参保的各类人员(退养人员、退离居委会老积极分子、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除外),持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件或确认的书面说明(原件与复印件)到参保单位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对于无行为能力或行动能力的,则由民政部门或监护人代为新年度财政补助资格验审手续。城镇居民须持有效期限内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居民困难补助金领取证》、《北京市城市特困人员供养证》、《北京市低收入救助证》中的一种进行免交费资格审验,其中无业居民中的残疾人员需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交《低保证》、《生活困难补助金领取证》以及《北京市无固定性收入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证》等证件中的一种。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