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伤残军人优抚基金会 有这个基金会吗
应该是没有该基金会的,相信随着退役军人保障法出台,我们残疾军人优抚金会越来越高。
㈡ 中国既然有残疾人基金会那为什么每个城市还有断手断脚的人露宿街头。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佛陀教育基金会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电影基金会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中国红十字会基金会 中国医学基金会 中国癌症研究基金会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中华爱心基金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 国际教育基金会救护国际福特基金会 绿色和平组织世界救济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 关怀国际 湘隆慈善基金会慧妍雅集田家炳基金会香港圣公会圣基道儿童院拯救中国虎国际联合会 …… 希望对你有帮助,还有问题,欢迎追问……
㈢ 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体育比赛有它的特殊性,绝对不负刑事责任
举例
2011年10月31日,在2011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的一场80公斤级半决赛中,武警队选手崔飞在比赛进行到第二回合犯规KO上官鹏飞,致其昏迷,一个多月后不幸去世。但事后,也不了了之.....
犯规的结果如此,如果不犯规,除了谴责没有别的新鲜的
我们的体育法,不健全,出事后通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处理,除了适用工伤保险以外,国家体育总局还出台了《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进行处理。
《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相关条款如下:
第二章伤残互助保险的范围及其认定
第六条运动员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认定在伤残互助保险范围内:
(一)在训练、比赛过程中的;
(二)在训练、比赛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的(飞机失事因有航空保险除外)。
第七条运动员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认定在伤残互助保险范围:
(一)有直接或间接使用兴奋剂行为的;
(二)在运动训练和比赛以外,发生意外人身伤害事故的;
(三)犯罪或违法的;
(四)运动员以个人名义参加商业性比赛的。
第四章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保险待遇标准分为十一级,最高一级为30万元人民币,最低一级为2千元人民币(具体标准附后)。
第十六条运动员根据鉴定机构鉴定的伤残等级,按规定的保险待遇领取伤残保险金。
第十七条在若干个保险年度内,运动员身体同一部位多次发生习惯性、劳损性伤病的,只按首次的认定给付一次保险金。若同一部位发生比首次认定的伤残等级高时,则按高等级减去低等级的差给付保险金。
第十八条运动员在国内(外)参加了其他社会或商业保险,并获得保险赔偿的,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保险待遇。
第五章伤残互助保险基金
第十九条体育基金会设立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基金,基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方法。基金的主要来源是:
(一)运动员个人的缴费;
(二)体育基金会通过相关活动募集的资金;
(三)社会捐赠和资助。
第二十条伤残互助保险基金按国家有关基金管理的规定进行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运动员按年度缴纳保险费,缴费标准根据运动项目伤残事故风险发生率和职业危害程度分三类确定。
㈣ 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的英文简称是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IPC
奥运会模式的残疾人运动会于1960年首次出现在罗马,参加者仅仅是身体残疾者,特别是脊椎伤残者。1976年在加拿大多伦多举办第5届残疾人运动会时,盲人和截肢者也加入进来。人们感到有必要成立一个残疾人的国际体育组织,经过讨论,1982年3月11日成立了"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ICC)。该组织最初由脑瘫国际运动与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后改为ISMWSF)和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组成,1986年又增加了国际聋人体育委员会(CISS)和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INAS-FMH)。这是一个松散的协议性组织,由加入的6个组织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席,6个月为一轮换周期。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得到总部设在荷兰的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IFSD)的大力支持。鉴于残疾人体育需要更强有力的国际组织,在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的积极支持下,1989年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的上述6个组织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现有161个会员协会。
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任务是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助并监督将残疾人奥运会理事会所承认的项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区比赛,协调残疾人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
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代表大会,每两年至少召开一次,一个会员协会可派6名代表与会,其表决票数取决于该协会残疾人组别的多少,最多为6票。6个创始组织各有6票表决权。执委会由官员(主席、两名副主席、秘书长、司库、医务官、技术官员、3名委员)、6名地区代表、1名运动员代表、6个创始组织各1名代表组成。
该组织设有运动技术部、运动科学与医学部、财务与营销委员会、运动员委员会、发展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和地区委员会。现任主席是加拿大人斯特德沃德(Robert Steadward)。
㈤ 针对退伍军人伤残设立的慈善基金会
现在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是一项空白,我国整体的慈善事业建设滞后,慈善事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暂时还么有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我相信,只要我们又足够的爱心,有心去促成针对退伍、伤、残军人设立的慈善基金会,相信在将来不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一定能成立的!
㈥ 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办公室
协助秘书长协调和处理政务工作和日常工作;
拟定工作部署、工作计划和总结,制定基金会各项工作制度;
负责办理基金会法人登记、章程修改、年检统计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信息、信访工作;
负责人事、外事、党务工作;
承办秘书长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部
负责基金会资产、财务的管理工作;
负责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填报各项会计统计报表工作;
负责管理会计凭证和帐册,以及立卷归档工作;
负责基金会的保值增值;
负责各项资助计划方案制定和实施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运动员保障部
负责优秀运动员保障工作的调研、政策研究和工作方案设计,以及建立保障体系的相关工作;
负责运动员保障专项资金工作;
负责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的实施工作;
负责国家队老运动员、老教练员关怀基金的实施工作;
负责部分老运动员、老教练员特殊医疗照顾的实施工作。
其他有关运动员保障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宣传推广部
负责基金会宣传推广工作的落实;
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基金会的体育公益慈善宣传和基金募集工作;
负责运动员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
负责捐赠人、捐赠单位、新闻媒体等公共关系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基金管理部
负责了解、掌握国家有关基金管理的方针、政策;
按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建立基金和管理基金;
负责基金保值增值方案的制定工作;
负责专项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基金募集工作;
负责专项基金使用方案的制定工作;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部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负责对外投资和股权管理工作;
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变更事项;
负责管理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工作;
负责管理企业的财务监督工作;
负责办理基金会管理企业的对外投资、资产变更等相关手续;
承办基金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㈦ 国际残奥会是非营利性国际组织,总部设在哪里
非,总部设在瑞士洛桑 。
㈧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与其他基金会有什么区别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是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注册成立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
中国关心下一代健康体育基金会由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发起,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各国教育部。
其他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㈨ 世界残疾人体育组织国际协调委员会在哪一年成立的
1989年。
1982年3月11日成立的“国际残疾人体育协调委员会”(ICC),最初由脑瘫国际运动与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协会(IBSA)、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联合会(ISMGF,后改为ISMWSF)和国际残疾人体育组织(ISOD)组成。
1986年又增加了国际聋人体育委员会(CISS)和国际弱智人体育协会(INAS-FMH)。这是一个松散的协议性组织,由加入的6个组织的负责人轮流担任主席,6个月为一轮换周期。
在国际残疾人体育基金会(IFSD)的积极支持下,1989年,上述6个组织创建了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委员会。
(9)全国体育伤残基金会扩展阅读
国际残疾人奥委会的任务:
组成一个在国际上代表残疾人运动员的组织,授予残疾人奥运会的举办权,并对该运动会进行监督和协助,协助并监督将残疾人奥运会理事会所承认的项目正式列入其中的世界和地区比赛,协调残疾人运动员的国际和地区比赛日程,尊重各类残疾人群体的运动技术需要,将残疾人体育融入国际体育运动,同时保持其特点。
与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交往,支持并鼓励有助于实现其目标的各种教育与康复计划和促进活动,反对残疾人体育中任何出于政治、宗教、经济、能力、性别或社会原因的歧视,扩大残疾人参与体育运动和提高成绩的机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