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异地贷款有望了 21个省(区)直中心可办理
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所以想要落实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还是需要时间的。但是日前,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事宜有了进一步的进展,21个省(区)直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贷款合作备忘录》,为职工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提供了便利。
广西区直中心与陕西、河北、湖南、四川等20个省(区)直的公积金管理部门签订《备忘录》,约定进行异地个人住房贷款的贷前、贷后相互合作,实行缴存证明互认、相互协助贷前调查、协助贷后逾期催收业务合作。因此,只要是签约省(区)直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的职工,不论户籍,在这21个省(区)直公积金中心管辖的范围内购房时,都可以向购房地的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不过,由于各地的情况略有差异,如南宁市的房价跟西安就有一定差异,因此,各地公积金政策也不尽相同。如果购房者在异地申请贷款,那就必须按照购房地公积金政策申请贷款。
另外,要注意的是,申请异地贷款除了正常需要提交的材料之外,职工还需增加两份材料。一是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由缴存地中心出具;二是借款人与贷款地中心签订同意缴存地、贷款地两个中心协同扣划借款人公积金账户的资金,用于偿还逾期贷款的授权书。
21个省(区)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备忘录,区直中心就有义务向贷款地中心提供职工公积金账户的变动情况,比如停缴、断缴或转移等。此外,签署备忘录的公积金中心每年会在固定时间举办例会,及时交流总结,相互借鉴,不断完善异地贷款业务。
附:21个省(区)直中心名单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河北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辽宁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吉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福建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江西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湖南省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川省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贵州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来源:南国早报)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积金异地贷款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18,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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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可以登录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个人公积金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工具:电脑、浏览器
1、网络搜索【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叁』 目前哪些城市已接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据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将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而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西安、太原、沈阳、南昌、武汉、石家庄、杭州、郑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专家提醒,该平台目前还没月全国联网,使用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前提是转入地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均已接入平台。如果转入地和转出地都没有接入,或者其中一个没有接入平台,均不能通过平台办理。这种情况下,缴存职工仍需按原方式到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业务。
『肆』 贵州省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
你这也太广了吧,贵州省那么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你到底要找那个片辖区的?
『伍』 在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住房公积金各有什么好优缺点
您好,区别在于缴纳的种类不一样,省直公积金是在贵州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市直公积金是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纳的,至于您自己缴纳的是哪一种,可以咨询单位的HR。对于贷款来说,省直公积金贷款手续更为复杂。 更多问题请上合肥房地产网hf.loupan.
『陆』 请问从贵州省公积金中心转移公积金到遵义市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要件:
4.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1.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2.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柒』 贵州省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怎么查
贵州省住房公积金查询余额有三种查询方法:
1、凭借身份证号码到贵州省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提供身份证号码查询;
3、登陆贵州省公积金官网查询凭借身份证号码和登录密码查询。
『捌』 贵州省省级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位置
贵州省省级公积金管理部门为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网址:http://www.gzjs.gov.cn/webSite/main/index.aspx。
地址:贵阳市紫林庵延安西路2号。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全省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廉租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级廉租住房资金安排并指导实施。
(三)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省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督促并指导省直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省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四)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相关政策,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咨询论证工作;拟订行业体制改革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负责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
(五)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全省城乡规划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和实施城镇体系规划,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含县城)总体规划、开发区总体规划以及其他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含县城)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和城市雕塑工作;参加大中型和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工作,审核并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指导城乡规划设计市场工作。
(六)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拟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和地方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审核和推广工程建设标准通用设计图集;拟订和发布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并颁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工程劳动定额等省级标准;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并指导全省各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的监督检查,拟订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竣工结算价等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处理工程计价争议;指导并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市场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地产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房屋拆迁、住宅产业化、城市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房地产行业相关资质的审核。
(八)负责全省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拟订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建筑业(含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下同)及建设工程服务业的行业发展战略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机构、建筑业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九)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省建筑活动,负责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有形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建设监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担保和工程风险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十)承担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并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规范;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指导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指导城镇建设管理的责任。拟订城镇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自然遗产项目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项目的申报与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含建制镇、乡和村庄)规划、建设的责任。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报批、实施和农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推广;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的村镇迁建(重建)规划、建设工作。
(十三)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建设领域科技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评审认定及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省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省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
(十五)负责编制城乡建设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统计管理工作,监督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综合管理建设行业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制定建设行业教育发展规划、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和实施行业职业(从业、执业)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设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业(从业、执业)资格培训、考试、认证和注册登记管理等工作;指导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工作。
(十七)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信息的收集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电子政务、城建档案工作。
(十八)承担省人民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ke..com/view/9502798.htm。
『玖』 请问谁知道我想从贵州省公积金中心转移公积金到遵义市需要哪些手续才能转移
职工因工作变动调出单位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单位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和《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转出或者封存手续。职工离开工作单位,只是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其在中断期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随之中断,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变,结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仍保留在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仅适用于中断工资关系仍保留劳动关系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封存期间,凡符合提取规定的,由单位代为办理支取手续。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1)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公积金转移(2)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应注意填写完整以下内容: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