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区别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可缓解地方政府临时资金紧张;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一、一般债券
一般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弥补一般公共财政赤字而发行的地方债券。地方政府的债券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债和专项债,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为了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有一定收益的项目,偿还资金也是项目对应产生的收入,例如土储债、棚改债等。
二、专项债券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对于一般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通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而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一般债和专项债的发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专项债券有固定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项目,不能随意用于其他地方;一般债券是政府为缓解经费不足发行的,资金可用范围更加广泛,投资更加元。此外,偿还途径和承担风险不同:专项债券是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一般债券的是地方政府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一般债券是政府背书,更安全。
『贰』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是什么
棚改专项债的作用具体如下:
1、规范棚户区改造融资行为,遏制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增量,更好地解决群众住房问题。
专项收入应当能够保障偿还债券本金和利息,实现项目收益和融资自求平衡,发挥政府规范适度举债改善群众住房条件的积极作用。
2、棚改专项债是国家专项债改革的创新,是贯彻落实国家预算法的重要举措。
特别是在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既可以有力强化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实现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链条有效循环和自求平衡,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和风险,又对改善民生住房,稳定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协议扩展阅读
《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以下简称棚改专项债券)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一个品种,是指遵循自愿原则、纳入试点的地方政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专项收入偿还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前款所称专项收入包括属于政府的棚改项目配套商业设施销售、租赁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为棚改专项债券的发行主体。试点期间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级政府(以下简称市县级政府)确需棚改专项债券的,由其省级政府统一发行并转贷给市县级政府。
经省政府批准,计划单列市政府可以自办发行棚改专项债券。
『叁』 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区别
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和一般债券(普通债券)的区别:前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
『肆』 专项债券申报三个必须是什么
专向债权申报的三个必须包括在材料当中,必须标注该项目实施单位,必须表明该项目的市县主管部门,还有另外一个就是必须确定省一级的主管部门,只有通过以上三个必须专项债券申报才可以进入下个流程。有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专项债权,其实专项债权就是地方政府要建设某一重要工程发行的债券。而所发行债券获得的资金是用于此项工程的专一资金,不能够再用于别的经济主体。
【专项债权的年限】
专项债权的年限一般为5年,也有设为7年或是10年的。在年限过程当中会给债权人一定的利息补偿,其实就跟我们买的国家债券是一个道理,只不过它的债权期会比国家发行的债券要长一些。
【专项债权的使用方向】
专项债权的使用方向是有严格的规定的,比如说建设铁路公路收费比如说建设铁路公路收费大型的城市公共体系,地铁交通枢纽机场。有关于交通的一系列工程型专项债权,除了交通枢纽工程之外,像是国家电网的铺设天然气管道的设置,包括农业上面的一系列基建工程其实是都可以通过发放专项债权的方式来募集资金的。
【发放专项债权所具备的条件】
必须按照债券风险管理要求来申报材料也必须符合相关条件,还有就是所申报的专项债权的工程必须涉及到民生项目或是能够提高当地政府的经济效益的重大项目,还有一点尤为重要就是必须要确保专款专用。专项债权所募集到的资金一定要确保运用到专门项目当中,如果一旦发生专款挪用的现象将会被问责,其实我们可以把专项债券理解为地方政府,暂时没有足够的资金来做一些提振地方经济或有助于民生的工程而向民众借款,只不过这种借款方式是以债券的形式募集的。
『伍』 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流程
单只专项债券应当以单项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为偿债来源。单只专项债券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多个项目集合发行。各地可以在专项债券承销商中择优选择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专项债券提供发行定价、登记托管、上市交易等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