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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是指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二章
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并申请成为基金业协会会员。
第六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申请登记,应当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如实填报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股东或合伙人基本信息、管理基金基本信息。
②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外国股东吗
当然是可以的,这种属于外商投资私募基金管理人,基金业协会早前已经批了几家了,可以办理的,办理流程还是需要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行登记备案。答主多年从事私募基金管理人新申请,变更,产品备案服务,可以帮忙哦!全国都可以。
③ 哪些外商有资格成为境内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
1-经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二)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的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2-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该境外实际控制人也应当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
④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是对外投资么
可以。不过我不确定您具体题意。。
我国很多股权类私募采取了合伙企业制。即注册一家合伙制企业,以法人身份投资参股。其中普通合伙人也就是该支基金的募集人、实际控制人,就是私募基金管理人。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所谓申请私募基金牌照类似于企业经营的营业执照,按照投资规模来划分的。
1、私募管理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3000 万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 100 万元。
2、私募基金型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5 亿元,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 1 亿元;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 100 万元。根据你的投资额来确定你的经营范围,投资额越高的获得业务范围越高。
(5)境外私募基金管理人扩展阅读:
私募基金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的运作方式是股权投资,即通过增资扩股或股份转让的方式,获得非上市公司股份,并通过股份增值转让获利。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
1、股权投资的收益十分丰厚。与债权投资获得投入资本若干百分点的利息收益不同,股权投资以出资比例获取公司收益的分红,一旦被投资公司成功上市,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获利可能是几倍或几十倍。
2、股权投资伴随着高风险。股权投资通常需要经历若干年的投资周期,而因为投资于发展期或成长期的企业,被投资企业的发展本身有很大风险,如果被投资企业最后以破产惨淡收场,私募股权基金也可能血本无归。
3、股权投资可以提供全方位的增值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在向目标企业注入资本的时候,也注入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各种增值服务,这也是其吸引企业的关键因素。在满足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能够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拓展采购或销售渠道。
融通企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协调企业与行业内其他企业的关系。全方位的增值服务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亮点和竞争力所在。
⑥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类别有三种还是四种
是五类。
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
1、私募证券基金 (自主发行)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2、私募证券基金 (顾问管理)
分为50亿元以上、20-50亿元、10-20亿元、1-10亿元四个规模区间。
3、私募股权基金
分为100亿元以上、50-100亿元、20-50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4、创业投资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5、其他私募基金
分为10亿元以上、5-10亿元、2-5亿元三个规模区间。
(6)境外私募基金管理人扩展阅读: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第三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第十五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送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基金从业人员基本信息及变更信息。
第十六条 从事私募基金业务的专业人员应当具备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私募基金从业资格:
(一)通过基金业协会组织的私募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二)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
(三)基金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失信记录,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其他人员。
第十八条 私募基金从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基金业协会或其认可机构组织的执业培训。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金类别,如实填报基金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金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等基本信息。
公司型基金自聘管理团队管理基金资产的,该公司型基金在作为基金履行备案手续同时,还需作为基金管理人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不完备或者不符合规定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及时补正。
第十三条 私募基金备案材料完备且符合要求的,基金业协会应当自收齐备案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以通过网站公示私募基金基本情况的方式,为私募基金办结备案手续。
网站公示的私募基金基本情况包括私募基金的名称、成立时间、备案时间、主要投资领域、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等基本信息。
第十四条 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可以申请开立证券相关账户。
⑦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申请登记成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有何要求
答:根据第七轮、第八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以及第七次中英经济财金对话达成的政策成果,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开展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证券基金管理人,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
(二)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的境外股东为所在国家或者地区金融监管当局批准或者许可的金融机构,且境外股东所在国家或者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已与中国证监会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签订证券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三)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及其境外股东最近三年没有受到监管机构和司法机构的重大处罚。
有境外实际控制人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该境外实际控制人也应当符合上述第(二)、(三)项条件。
外商独资和合资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开展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除应当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资本金及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二)在境内从事证券及期货交易,应当独立进行投资决策,不得通过境外机构或者境外系统下达交易指令。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