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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软件基金会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1-10-08 01:14:42

⑴ GNU/GPL公约

gnu
GNU计划,是由Richard Stallman在1983年9月27日公开发起的。它的目标是创建一套完全自由的操作系统。Richard Stallman最早是在net.unix-wizards新闻组上公布该消息,并附带一份《GNU宣言》等解释为何发起该计划的文章,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要“重现当年软件界合作互助的团结精神”。

GNU工程已经开发了一个被称为“GNU”(GNU 是由“GNU's Not Unix”所递回定义出的首字母缩写语;它的发音为“guh-NEW”)的、对Unix向上兼容的完整的自由软件系统(free software system)。由Richard Stallman完成的最初的GNU工程的文档被称为‘GNU宣言’,该宣言已经被翻译成多种其它语言。我们还有创作与1983年的GNU工程创始宣言。

上述单词“free”指的是自由(freedom),而不是价格。你可能需要或者不需要为获取GNU软件而支付费用。不论是否免费,一旦你得到了软件,你在使用中就拥有三种特定的自由。首先是复制程序并且把它送给你的朋友或者同事的自由;而后是通过获取完整的源代码,按照你的意愿修改程序的自由;最后是发布软件的改进版并且有助于创建自由软件社团的自由。(如果你重新发布 GNU软件,你可能对分发拷贝这项体力劳动收费,也可能不收费。)

在1983年构思GNU工程是为了提供一种找回在计算机界早期的盛行的合作精神的方式--为了使合作成为可能而排除有私有软件所有者给合作造成的障碍。

在1971年,当Richard Stallman开始他在MIT的职业生涯时,他工作于一个专门使用自由软件的工作组。即使计算机公司也经常发布自由软件。程序员可以自由地相互合作,就象他们通常所作的那样。

到了80年代,几乎所有的软件都是私有的,这意味着它有一个不允许并且预防用户合作的拥有者。这就使得GNU工程成为必要的了。

每个计算机的使用者都需要一个操作系统;如果没有自由的操作系统,那么如果你不求助于私有软件,你甚至不能开始使用一台计算机。所以自由软件议事日程的第一项就是自由的操作系统。

一个操作系统不仅仅是一个内核;它还包括编译器、编辑器、文本排版程序,电子邮件软件,和许多其他东西。因此,创作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是一乡十分庞大的工作。它将耗费太多的年头。

由于Unix的全局设计已经得到认证并且广泛流传,我们决定使操作系统与Unix兼容。同时这种兼容性使Unix的使用者可以容易地转移到GNU上来。

自由的,类似于Unix的内核的初始目标已经达到了。到90年代,我们已经发现或者完成了除了内核之外的所有主要成分。而Linux,一个自由的内核,由Linus Torvalds开发了。把Linux和几乎完成的GNU 系统结合起来,就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操作系统:一个基于Linux的GNU系统。估计目前大约有十万人在使用基于Linux的GNU系统,包括Slackware、Debian、Red Hat以及其它。

然而,GNU工程并不限于操作系统。我们的目标是提供所有类型的软件,无论有多少用户需要它。这包括了应用软件。我们已经有了电子表格。我们希望在未来把GNU Emacs扩展为所见即所得的桌面出版系统。

我们还想为不是计算机专家的用户提供软件。为此我们正在创作‘拖放图标桌面’以帮助初学者使用 GNU系统。

我们还希望提供游戏和其它娱乐。已经有一些游戏可以使用了。

自由软件可以走多远?这没有限制,除非诸如版权法之类的法律完全地禁止自由软件。最终的目的是,让自由软件完成计算机用户希望完成的所有工作--从而导致自由软件的过时。

GPL
GPL(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我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保证你能收到源程序或者在你需要时能得到它;保证你能修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而且还保证你知道你能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

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

(1)给软件以版权保护。

(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

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 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

下面是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确切的条款和条件。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此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程序和其他作品,版权所有者在声明中明确说明程序和作品可以在GPL条款的约束下发布。下面提到的“程序”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者任何受版权法约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的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在下文中,翻译包含在修改的条款中。每个许可证接受人(licensee)用你来称呼。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运行程序的活动不受条款的限止。仅当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作品的内容时,这一条款才适用(如果只运行程序就无关)。是否普遍适用取决于程序具体用来做什么。

1. 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 械515 声明,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序一起给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你可以修改程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你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序或作品。

a) 你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附有明确的说明:你修改了这一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b) 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它包含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包含由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3. 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1,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

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或者

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或者

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可执行的作品讲,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5. 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

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8.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止,将此程序置于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限止发布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包含的限止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

9.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于它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你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序未指定许可证版本,你可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你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件,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件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件的共享和重复利用。

没有担保

11. 由于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一样”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你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你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12.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程序的人们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你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最后的条款和条件

如何将这些条款用到你的新程序

如果你开发了新程序,而且你需要它得到公众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是将它变为自由软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在遵守条款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为了做到这一点,给程序附上下列声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地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有“版权所有”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

<用一行空间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它用来做什么的简单说明>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自由软件基金会出版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来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一程序。或者用许可证的第二版,或者(根据你的选择)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发布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适合特定目的的隐含的担保。更详细的情况请参阅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你应该已经和程序一起收到一份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还没有,

写信给: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还应加上如何和你保持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以交互方式进行工作,当它开始进入交互方式工作时,使它输出类似下面的简短声明:

Gnomovision 第69版,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绝对没有担保。 要知道详细情况,请输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你遵守一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它,要知道详细情况,

请输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使用的命令名称可以不同于‘show w’和‘show c’。根据你的程序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用菜单或鼠标选项来显示这些条款。

如果需要,你应该取得你的上司(如果你是程序员)或你的学校签署放弃程序版权的声明。下面只是一个例子,你应该改变相应的名称:

Yoyodyne公司以此方式放弃James Harker

所写的 Gnomovision程序的全部版权利益。

,1989.4.1

Ty coon副总裁

这一许可证不允许你将程序并入专用程序。如果你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

你可能会认为用库的方式和专用应用程序连接更有用。如果这是你想做的事,使用GNU库通用公共许可证代替本许可证。

⑵ 请问软件基金会是什么样的机构apache这样的软件基金会所有项目都开源靠什么赚钱

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FSF)是一个推广自由软件的美国民间非盈利性组织,致力于消除对计算机程序在复制、分发、理解和修改方面的限制。

许多组织都在分发所有可以获得的自由软件。与之不同的是,自由软件基金会致力于开发新的自由软件,以及将这些软件构造成为一个协调一致的系统,这样的系统将彻底消除使用私有软件的必要。

它于1985年10月由理查德·斯托曼建立。其主要工作是执行GNU计划,开发更多的免费、自由以及可自由流通软件。 从其建立到1990年代中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基金主要被用来雇用编程师来发展自由软件。从1990年代中开始写自由软件的公司和个人太多了,因此自由软件基金会的雇员和自愿者主要在自由软件运动的法律和结构问题上工作。

最近工作:

GNU工程:自由软件基金会最早的目的在于促进自由软件的开发,但自由软件基金会也有开发GNU操作系统的任务。 ;施行GPL : 自由软件基金会具有施行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和其它GNU许可证的能力和资源,但自由软件基金会只对它拥有版权的软件负责。其它软件必须由它们自己的拥有人来负责,原因是从法律规定上自由软件基金会无法为这些其它软件负责。自由软件基金会每年约接触到50个违反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事件,自由软件基金会试图不通过法院使对方遵守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许可证 :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是自由软件工程中最普及的许可证。目前的版本(版本2)是1991年发表的,但自由软件基金会正在进行版本3的工作。自由软件基金会还发布了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监督版权 : 自由软件基金会拥有大多数GNU软件和一些非GNU自由软件的版权。每个GNU软件包的贡献者必须签署版权文件,这样自由软件基金会可以在诉讼案中在法庭上维护这些软件。此外这样假如许可证有所变化的话不必征求软件所有的贡献者的同意。

自由软件目录: 自由软件目录是所有自由软件包的一个列表。其中列出的每个软件包含47条信息,比如工程的主页、程序师、编程语言等。目的是提供一个自由软件的搜索引擎和为用户提供一个检查一个软件包是否自由的工具。自由软件基金会为此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获得少数基金。计划是将来这个目录可以翻译成不同的语言。

维持自由软件的定义 : 自由软件基金会维持多个定义自由软件运动的文献。

法律教育: 自由软件基金会举办关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法律问题的研究会,向律师提供咨询服务。

工程管理: 自由软件基金会通过它的GNU草原(GNU Savannah)页面提供工程管理的服务。

颁发奖励: 自由软件基金会每年颁发两部奖励:自由软件进步大奖和社会福利自由软件奖励(Free Software Award for Projects of Social Benefit)。 社会福利自由软件奖励

2002年11月25日自由软件基金会向个人提供自由软件基金会附属会员的可能性。到2005年3月它拥有3400多位附属会员。2003年3月5日它向商业企业提供公司保护计划,到2004年4月它拥有45位公司保护。

理事会成员:

- Geoffery Knauth,SFA公司高级程序员

- 劳伦斯·莱斯格,斯坦福大学法律教授

- 伊本·莫格林,哥伦比亚大学法律和司法历史教授

- 亨利·普乐,CivicActions公司的建立人

- 理查德·斯托曼,自由软件基金会创始人

- Gerald Sussman,麻省工业学院电脑科学教授 一般在波斯顿总部里有10个雇员工作。

姊妹组织:

2001年在德国成立了欧洲自由软件基金会作为自由软件基金会在欧洲的代表人。2003年在喀拉拉邦成立了印度自由软件基金会。2005年据传有打算成立拉丁美洲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计划。

========以上网络======

这个组织是非盈利的,不已盈利为目的
会有一些赞助商维持他们的日常

⑶ 什么是GPL

什么是GPL,参考网络
http://ke..com/view/130692.htm

⑷ GPL与Microsoft Public License (Ms-PL) 有什么区别

GPL,是General Public License的缩写,是一份GNU通用公共授权非正式的中文翻译。它并非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所发表,亦非使用GNU通用公共授权的软件的法定发布条款─只有GNU通用公共授权英文原文的版本始具有此等效力。
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

Ms-PL
如果你发表了软件的任何一部分,你必须保留软件中附带的版权,专利,商标和归属等信息。

如果你以源代码形式发布了软件的任何一部分,你可以把你的发行包发现在这个许可协议下,并在你的发行包中包含这个协议的完整拷贝。如果你以编译或对象代码形式发布软件的任何一部分,你可以在此协议下编译。

⑸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GNU Free Documentation License 或者简写为 GFDL)是一个版权属左(或称“反版权”)的内容开放的版权协定。它是由自由软件基金会为了 GNU 计划于 2000 年发布的。目前 1.2 版的全文可以到 www.gnu.org/licenses/fdl.html查询。

该协定适用于所有电脑软件文件以及其他参考及指导材料。协定规定,所有使用了该协定的材料的衍生品,不论是经过修改或转载,也都必须采用 GNU 自由文档协定证书。采用该协定的材料可以用以商业用途,但必须允许任何愿意遵守该协定的人士在该协定下进一步修改或散发材料。

目前维基网络是全球最大的在 GNU 自由文档协定证书下发布的文档协作计划。所有有关维基网络使用 GNU 自由文档协定证书的情况,请参见 Wikipedia: 版权资讯。

[编辑] 参见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自由软件基金会
内容开放

[编辑] 外部链接
GNU 相关协定介绍(2002.7.3 最后修订) - 官方站点的权威英文版本
GNU 自由文档协议 中文翻译 http://www.linuxfans.org/nuke/moles.php?name=Forums&;file=viewtopic&t=69454

GNU自由文档许可证是一个与法律相关的小作品。你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取自"https://secure.wikimedia.org/wikipedia/zh/w/index.php?title=GNU%E8%87%AA%E7%94%B1%E6%96%87%E6%A1%A3%E8%AE%B8%E5%8F%AF%E8%AF%81&;variant=zh-cn"
页面分类: 法律小作品 | 版权

⑹ 自由软件协议包括哪些

下面的正文是自由软件基金会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Linux操作系统以及与它有关的大量软件是在GPL的推动下开发和发布的。
你将看到:如果你打算为了发布的目的修改,更新或改进任何受通用公共许可证约束的软件,你所修改的软件软件同样必须受到GNU通用许可证条款的约束。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1991.6 第二版

版权所有(C)1989,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允许每个人复制和发布这一许可证原始文档的副本,但绝对不允许对它进行任何修改。

序言

大多数软件许可证决意剥夺你的共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对比之下,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力图保证你的共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保证自由软件对所有用户是自由的。GPL适用于大多数自由软件基金会的软件,以及由使用这些软件而承担义务的作者所开发的软件。(自由软件基金会的其他一些软件受GNU库通用许可证的保护)。你也可以将它用到你的程序中。当我们谈到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决意保证你有发布自由软件的自由(如果你愿意,你可以对此项服务收取一定的费用);保证你能收到源程序或者在你需要时能得到它;保证你能修改软件或将它的一部分用于新的自由软件;而且还保证你知道你能做这些事情。为了保护你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规定:禁止任何人不承认你的权利,或者要求你放弃这些权利。如果你修改了自由软件或者发布了软件的副本,这些规定就转化为你的责任。
例如,如果你发布这样一个程序的副本,不管是收费的还是免费的,你必须将你具有的一切权利给予你的接受者;你必须保证他们能收到或得到源程序;并且将这些条款给他们看,使他们知道他们有这样的权利。
我们采取两项措施来保护你的权利。
(1)给软件以版权保护。
(2)给你提供许可证。它给你复制,发布和修改这些软件的法律许可。
同样,为了保护每个作者和我们自己,我们需要清楚地让每个人明白,自由软件没有担保(no warranty)。如果由于其他某个人修改了软件,并继续加以传播。我们需要它的接受者明白:他们所得到的并不是原来的自由软件。由其他人引入的任何问题,不应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软件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这样的风险,自由软件的再发布者以个人名义获得专利许可证。事实上,将软件变为私有。为防止这一点,我们必须明确:任何专利必须以允许每个人自由使用为前提,否则就不准许有专利。
下面是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确切的条款和条件。

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0. 此许可证适用于任何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程序和其他作品,版权所有者在声明中明确说明程序和作品可以在GPL条款的约束下发布。下面提到的“程序”指的是任何这样的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的是程序或者任何受版权法约束的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程序的一部分的作品。可以是原封不动的,或经过修改的和/或翻译成其他语言的(程序)。在下文中,翻译包含在修改的条款中。每个许可证接受人(licensee)用你来称呼。
许可证条款不适用于复制,发布和修改以外的活动。这些活动超出这些条款的范围。运行程序的活动不受条款的限止。仅当程序的输出构成基于程序作品的内容时,这一条款才适用(如果只运行程序就无关)。是否普遍适用取决于程序具体用来做什么。

1. 只要你在每一副本上明显和恰当地出版版权声明和不承担担保的声明,保持此许可证的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完整无损,并和程序一起给每个其他的程序接受者一份许可证的副本,你就可以用任何媒体复制和发布你收到的原始的程序的源代码。
你可以为转让副本的实际行动收取一定费用。你也有权选择提供担保以换取一定的费用。

2. 你可以修改程序的一个或几个副本或程序的任何部分,以此形成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同时满足下面的所有条件,你就可以按前面第一款的要求复制和发布这一经过修改的程序或作品。
a) 你必须在修改的文件中附有明确的说明:你修改了这一文件及具体的修改日期。
b) 你必须使你发布或出版的作品(它包含程序的全部或一部分,或包含由程序的全部或部分衍生的作品)允许第三方作为整体按许可证条款免费使用。
c) 如果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你必须使它在开始进入常规的交互使用方式时打印或显示声明: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和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你提供担保的声明);用户可以按此许可证条款重新发布程序的说明;并告诉用户如何看到这一许可证的副本。(例外的情况:如果原始程序以交互方式工作,它并不打印这样的声明,你的基于程序的作品也就不用打印声明)。
这些要求适用于修改了的作品的整体。如果能够确定作品的一部分并非程序的衍生产品,可以合理地认为这部分是独立的,是不同的作品。当你将它作为独立作品发布时,它不受此许可证和它的条款的约束。但是当你将这部分作为基于程序的作品的一部分发布时,作为整体它将受到许可证条款约束。准予其他许可证持有人的使用范围扩大到整个产品。也就是每个部分,不管它是谁写的。
因此,本条款的意图不在于索取权利;或剥夺全部由你写成的作品的权利。而是履行权利来控制基于程序的集体作品或衍生作品的发布。
此外,将与程序无关的作品和该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一起放在存贮体或发布媒体的同一卷上,并不导致将其他作品置于此许可证的约束范围之内。

3. 你可以以目标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或发布程序(或符合第2款的基于程序的作品),只要你遵守前面的第1,2款,并同时满足下列3条中的1条。
a)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机器可读的完整的源码。这些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第1,2款的要求。或者
b)在通常用作软件交换的媒体上,和目标码一起,附有给第三方提供相应的机器可读的源码的书面报价。有效期不少于3年,费用不超过实际完成源程序发布的实际成本。源码的发布应符合上面的第1,2款的要求。或者
c)和目标码一起,附有你收到的发布源码的报价信息。(这一条款只适用于非商业性发布,而且你只收到程序的目标码或可执行代码和按b)款要求提供的报价)。
作品的源码指的是对作品进行修改最优先择取的形式。对可执行的作品讲,
完整的源码包括:所有模块的所有源程序,加上有关的接口的定义,加上控制可执行作品的安装和编译的script。作为特殊例外,发布的源码不必包含任何常规发布的供可执行代码在上面运行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如编译程序,内核等)。除非这些组成部分和可执行作品结合在一起。
如果采用提供对指定地点的访问和复制的方式发布可执行码或目标码,那么,提供对同一地点的访问和复制源码可以算作源码的发布,即使第三方不强求与目标码一起复制源码。

4. 除非你明确按许可证提出的要求去做,否则你不能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任何试图用其他方式复制,修改,转发许可证和发布程序是无效的。而且将自动结束许可证赋予你的权利。然而,对那些从你那里按许可证条款得到副本和权利的人们,只要他们继续全面履行条款,许可证赋予他们的权利仍然有效。

5. 你没有在许可证上签字,因而你没有必要一定接受这一许可证。然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赋予你修改和发布程序及其衍生作品的权利。如果你不接受许可证,这些行为是法律禁止的。因此,如果你修改或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你就表明你接受这一许可证以及它的所有有关复制,发布和修改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的条款和条件。

6. 每当你重新发布程序(或任何基于程序的作品)时,接受者自动从原始许可证颁发者那里接到受这些条款和条件支配的复制,发布或修改程序的许可证。你不可以对接受者履行这里赋予他们的权利强加其他限制。你也没有强求第三方履行许可证条款的义务。

7. 如果由于法院判决或违反专利的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的结果,强加于你的条件(不管是法院判决,协议或其他)和许可证的条件有冲突。他们也不能用许可证条款为你开脱。在你不能同时满足本许可证规定的义务及其他相关的义务时,作为结果,你可以根本不发布程序。例如,如果某一专利许可证不允许所有那些直接或间接从你那里接受副本的人们在不付专利费的情况下重新发布程序,唯一能同时满足两方面要求的办法是停止发布程序。
如果本条款的任何部分在特定的环境下无效或无法实施,就使用条款的其余部分。并将条款作为整体用于其他环境。
本条款的目的不在于引诱你侵犯专利或其他财产权的要求,或争论这种要求的有效性。本条款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自由软件发布系统的完整性。它是通过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应用来实现的。许多人坚持应用这一系统,已经为通过这一系统发布大量自由软件作出慷慨的供献。作者/捐献者有权决定他/她是否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发布软件。许可证持有人不能强制这种选择。

本节的目的在于明确说明许可证其余部分可能产生的结果。

8. 如果由于专利或者由于有版权的接口问题使程序在某些国家的发布和使用受到限止,将此程序置于许可证约束下的原始版权拥有者可以增加限止发布地区的条款,将这些国家明确排除在外。并在这些国家以外的地区发布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许可证包含的限止条款和许可证正文一样有效。

9.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随时出版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改版或新版。新版和当前的版本在原则上保持一致,但在提到新问题时或有关事项时,在细节上可能出现差别。
每一版本都有不同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适用于它的许可证版本号以及“任何更新的版本”。你有权选择遵循指定的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以后出版的新版本,如果程序未指定许可证版本,你可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已经出版的任何版本。

10. 如果你愿意将程序的一部分结合到其他自由程序中,而它们的发布条件不同。写信给作者,要求准予使用。如果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加以版权保护的软件,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作为例外的情况处理。我们的决定受两个主要目标的指导。这两个主要目标是:我们的自由软件的衍生作品继续保持自由状态。以及从整体上促进软件的共享和重复利用。

没有担保

11. 由于程序准予免费使用,在适用法准许的范围内,对程序没有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提供程序的人们“一样”不提供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还是隐含的。包括但不限于隐含的适销和适合特定用途的保证。全部的风险,如程序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都由你来承担。如果程序出现缺陷,你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复和改正的费用。

12. 除非适用法或书面协议的要求,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许可证条款修改和发布程序的人们都不对你的损失负有任何责任。包括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程序引起的任何一般的,特殊的,偶然发生的或重大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数据的损失,或者数据变得不精确,或者你或第三方的持续的损失,或者程序不能和其他程序协调运行等)。即使版权所有者和其他人提到这种损失的可能性也不例外。

最后的条款和条件
如何将这些条款用到你的新程序

如果你开发了新程序,而且你需要它得到公众最大限度的利用。要做到这一点的最好办法是将它变为自由软件。使得每个人都能在遵守条款的基础上对它进行修改和重新发布。
为了做到这一点,给程序附上下列声明。最安全的方式是将它放在每个源程序的开头,以便最有效地传递拒绝担保的信息。每个文件至少应有“版权所有”行以及在什么地方能看到声明全文的说明。

<用一行空间给出程序的名称和它用来做什么的简单说明>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这一程序是自由软件,你可以遵照自由软件基金会出版的GNU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来修改和重新发布这一程序。或者用许可证的第二版,或者(根据你的选择)用任何更新的版本。
发布这一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它有用,但没有任何担保。甚至没有适合特定目的隐含的担保。更详细的情况请参阅GNU通用公共许可证。
你应该已经和程序一起收到一份GNU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还没有,写信给: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675 Mass Ave, Cambridge,
MA02139, USA
还应加上如何和你保持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以交互方式进行工作,当它开始进入交互方式工作时,使它输出类似下面的简短声明:
Gnomovision 第69版, 版权所有(C) 19XX,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绝对没有担保。 要知道详细情况,请输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你遵守一定的条件重新发布它,要知道详细情况,
请输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条款。当然,你使用的命令名称可以不同于‘show w’和‘show c’。根据你的程序的具体情况,也可以用菜单或鼠标选项来显示这些条款。

如果需要,你应该取得你的上司(如果你是程序员)或你的学校签署放弃程序版权的声明。下面只是一个例子,你应该改变相应的名称:
Yoyodyne公司以此方式放弃James Harker所写的 Gnomovision程序的全部版权利益。
Ty coon付总裁

这一许可证不允许你将程序并入专用

⑺ MIT许可证的条款内容

Copyright (C) <year> <right holders>
Permission is hereby granted, free of charge, to any person obtaining a of this software and associated documentation files (the Software), to deal in the Software without restriction,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rights to use, , modify, merge, publish, distribute, sublicense, and/or sell copies of the Software, and to permit persons to whom the Software is furnished to do so, subject to the following conditions:The above right notice and this permission notice shall be included in all copies or substantial portions of the Software.
THE SOFTWARE IS PROVIDED AS IS, WITHOUT WARRANTY OF ANY KIND, EXPRESS OR IMPLIE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 THE WARRANTIES OF MERCHANTABILITY,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AND NONINFRINGEMENT. IN NO EVENT SHALL THE AUTHORS OR COPYRIGHT HOLDERS BE LIABLE FOR ANY CLAIM, DAMAGES OR OTHER LIABILITY, WHETHER IN AN ACTION OF CONTRACT, TORT OR OTHERWISE, ARISING FROM, OUT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E SOFTWARE OR THE USE OR OTHER DEALINGS IN THE SOFTWARE. 被授权人有权利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散布、再授权及贩售软件及软件的副本。
被授权人可根据程序的需要修改授权条款为适当的内容。 此授权条款并非属left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允许在自由/开放源码软件或非自由软件(proprietary software)所使用。
MIT的内容可依照程序著作权者的需求更改内容。此亦为MIT与BSD(The BSD license, 3-clause BSD license)本质上不同处。
MIT条款可与其他授权条款并存。另外,MIT条款也是自由软件基金会(FSF)所认可的自由软件授权条款,与GPL兼容。

⑻ 开源的许可证

开放源代码定义给出了开放源代码软件的基本性质。不幸的是,术语开放源代码遭到了滥用,并且由于它的描述性,它不能作为一个商标(这是我们的首选)被保护。由于社团需要一种可靠的方式以确定一份软件是否真正是开放源代码软件。OSI为此目的而注册了一个认证标志,OSI Certified。如果在一份软件上看到了该标志,那么该软件就是必定是按照遵从开放源代码定义的许可证发布的,否则,该发行人就是在滥用该标志而且违反了法律。
许可证将特定的权利赋予用户,但同时也会规定用户必须遵守的约束。开源软件通常使用开源许可证。所有的开源许可证由开放源代码促进会标准组织(Opensource Initiative,OSI)认证。
获得批准的许可证
以下许可证满足开放源代码的定义,并且已经被批准用于OSI Certified的开放源代码软件。没有给出批准日期的许可证是在1999年1月1日以前批准的。
*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GPL)
* The GNU Library(Lesser)General Public License(LGPL)
* The X Consortium License
* The Artistic License
* The Mozilla Public License(MPL)
* TheQPL
* OpenLDAPPublic License
其它符合定义的许可证包括:libpng许可证、zlib许可证、IJG JPEG许可证和BSD许可证。 按照使用条件的不同,开源软件许可证可以分为三类(严苛程度递减)
1. 使用该开源软件的代码再散布(redistribute)时,源码也必须以相同许可证公开。
代表许可类型:GPL,AGPL
例:GPL
GNU 通用公共许可协议(英语: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GNU GPL或GPL),是一个广泛被使用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条款,最初由理查德·斯托曼为GNU计划而撰写。GPL是自由软件基金会的主打许可证,常用的是1991年的第2版和2007年的第3版。
GPL授予程序接受人以下权利: 以任何目的运行此程序的自由; 再发行复制件的自由; 改进此程序,并公开发布改进的自由(前提是能得到源代码)。 GPL许可协议具有强Copyleft,有“病毒效应”,意味着用户如果要对GPL许可的软件或基于GPL许可的软件的作品做再发行即Redistribution(例如作为用户的产品的一部分发行),那么必须以不强于GPL许可证限制的条款发行,即必须也是开源和免费,这就是所谓的“传染性”。GPL许可协议是目前最流行的开源许可证,被诸多有名的开源软件使用,例如Linux内核、MySQL数据库等。
2. 使用该开源软件的代码并且对开源代码有所修改后再散布时,源码必须以相同许可证公开。
代表许可类型:LGPL, CPL,CDDL, CPL,MPL等
例:LGPL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协议(英语:GNULibrary General Public License,简称LGPL),又名GNU库通用公共许可证,同样出自自由软件基金会,有1999年的2.1版和2007年的3.0版。LGPL是GPL的宽松版,它对产品所保留的权利比GPL 少,总的来说,LGPL 适合那些用于非GPL 或非开源产品的开源类库或框架。因为GPL 要求,使用了GPL 代码的产品必须也使用GPL 协议,开发者不允许将GPL 代码用于商业产品。LGPL 绕过了这一限制。LGPL具有弱Copyleft效力,较商业友好: 允许动态链接; 有条件地允许静态链接 对于LGPL许可的代码本身做了修改,那么再发行就必须使用LGPL或GPL许可证进行。 3. 使用该开源软件的代码(包括修改)再散布(redistribute)时,没有特殊限制,只需要明记许可。
代表许可类型:ASL, BSD,MIT等
例:MIT
MIT协议可能是几大开源协议中最宽松的一个,由麻省理工学院在1988年推出,又名X11许可证或者X许可证,有不少变种。核心条款是:该软件及其相关文档对所有人免费,可以任意处置,包括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发表,分发,再授权,或者销售。唯一的限制是,软件中必须包含上述版权和许可提示。这意味着:你可以自由使用,复制,修改,可以用于自己的项目。可以免费分发或用来盈利。唯一的限制是必须包含许可声明。MIT 协议是所有开源许可中最宽松的一个,除了必须包含许可声明外,再无任何限制。
例:BSD
BSD许可证源自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所有者是加州大学的董事会。跟其他许可证相比,从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PL)到限制重重的著作权(Copyright),BSD许可证比较宽松,甚至跟公有领域更为接近。事实上,BSD许可证被认为是center(中间版权),界乎标准的right与GPL的left之间。Take it down to the center and make as many copies as you want。 可以说,GPL强迫后续版本必须一样是自由软件,BSD的后续版本可以选择要继续是BSD或其他自由软件条款或封闭软件等等。
该协议有多种版本,不同项目发行的BSD许可证不同,比如Apple的BSD许可证与4.4BSD Lite衍生操作系统的BSD许可证最主要的版本有两个,新BSD 协议与简单BSD 协议,这两种协议经过修正,都和GPL 兼容,并为开源组织所认可。新BSD 协议(3条款协议)在软件分发方面,除需要包含一份版权提示和免责声明之外,没有任何限制。另外,该协议还禁止拿开发者的名义为衍生产品背书,但简单BSD 协议删除了这一条款。 1.通过电子邮件把许可证发送给license-approval@ opensource .org。在电子邮件中说明你是否愿意以你的签名或者匿名地把许可证发送到许可证讨论列表中。(我们愿意考虑那些根本不希望被发送的许可证,但由于社团的评审是批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将不得不把该许可证私下地发送给评审者:因此,对没有被发送到许可证讨论列表中的许可证的批准,要花费更长的时间,并且通常要更多地与你交流。)
2.如果我们发现你的许可证不符合开放源代码的定义,我们将与你一同解决这个问题。
3. 同时,我们将关注许可证论坛列表,并且与你一同工作以解决大家提出的任何未包含的问题。
4.作为该过程的一部分,我们还将就许可证问题向外界寻求法律上的建议。
5. 一旦许可证符合了开放源代码定义,并且在许可证论坛上经过了充分的讨论或者其它的评审者没有提出重要的问题,我们将通知你,许可证已经被批准了,同时它被复制到我们的网站上,并且被加入以下的许可证列表。

⑼ 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权所有人

GPL文本是版权所有的,且著作权人是自由软件基金会。但是,自由软件基金会没有在GPL下发行作品的著作权(除非作者指定自由软件基金会是著作权人)。通常认为,只有著作权人才有权对许可证的违反进行起诉,但是那并不准确。法国的一个教育组织AFPA于2000年从E4购买课堂使用的计算机设备发现其使用GPL软件但并未附带源代码。
自由软件基金会允许人们使用以GPL为基础的其他许可证,但不允许演绎的许可证未经授权地使用GPL的前言。不过像这样的许可证通常与GPL不兼容。
GNU计划创立的其他许可证包括: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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