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管理公司是做什么的
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职能,简而言之,就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来讲,就是要按照法律法规的约定募集基金,运用专业理财的优势,将募集来的资金投资于证券市场。这些资金升值后,基金管理公司还要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像上市公司一样向投资者派发红利。当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些资金并不是无偿的,根据法律法规要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②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3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尽调基金管理公司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对于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申请,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熟悉证券投资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三年以上与其所任职务相关的工作经历;高级管理人员还应当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第十七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其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事先向基金管理人申报,并不得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发生利益冲突。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前款规定人员进行证券投资的申报、登记、审查、处置等管理制度,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不得担任基金托管人或者其他基金管理人的任何职务,不得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③ 设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1. 规定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基金产品的备案制度,基金募集完毕后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2.
规定合格投资者制度,非公开募集基金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应达到规定的收入水平或者资产规模,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 规定基金的投资运作、收益分配、信息披露等方面内容主要由基金合同约定,以自律管理为主;
4.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禁止进行公开性的宣传和推介;
5.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 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人达到规定条件的,经监管机构核准,可以从事公募集金管理业务。
其它要求可以具体查看证券投资基金法。
④ 基金管理公司有哪些
基金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客服电话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7-13 95105568
2.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18 400-8888-300
3.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2-27 4008868-666
4.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09 400-700-5566
5.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3-26 400-888-2666
6.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4-12 400-888-5558
7.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6 400-628-5888
8.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509666
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4 400-880-688
10.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4 400-820-2888
1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5105828
12.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11 021-38789555
13.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4- 03 400-700-0365
14.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3 400-888-8688
15.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400-880-6868
16.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 400-811-9999
17.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6-04 40088-50099
18.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2-12 400-700-5588
19.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4-19 400-700-8001
20.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11 021-38789998
2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4 40088-40099
22.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2-20 400-700-8880
2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07-16 400-888-0001
24. 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1-12 400-888-9918
25.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4-09 400-818-6666
26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6-12 400-8888-606
27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9 400-81-95533
28. 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11 400-666-0666
29.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 4006-135-8888
30.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9-03 400-600-8800
31.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8-04 400-700-5000
32 摩根示丹利华鑫管理有限公司 2003-03-14 400-8888-668
33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11-03 400-8888-388
3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12 400-8888-8998
3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5-12 400-888-0009
36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03-06 400-889-8699
37农银汇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03-18 40068-95599
38. 纽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07-20 4007-007-818
3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998-12-22 400-6788-999
40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08 400-8828-999
41.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22 400-883-8088
42.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5 400-889-4888
43.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1-15 400-880-8588
44.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6 400-698-8888
45.天弘基金公管理有限司 2004-11-08 400-710-9999
46.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 400-888-5988
47.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5 400-886-4800
48.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8-23 400-888-0800
49.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09 400-666-0066
50.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6-05 400-8888-118
51.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12-09 400-819-8866
52.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09-30 400-678-0999
53.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4-17 400-881-8088
54.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06-14 400-820-0860
5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05 400-678-3333
56.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12-12 400-650-8808
57.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3-18 400-888-9788
58.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7-19 400-700-9700
59.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2=12=27 400-887-9555
60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10 400-321-321
61.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05-08 400-880-1618
62.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4-07-29 400-888-5566
63.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07 400-800-4800
64.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4-27 021-61870999
65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5-31 021-688-6666
66纽银梅隆西部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1-25 4007-007-818
67.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06
⑤ 私募基金管理人何时出具《法律意见书》尽调清单内容有哪些
一)申请机构是否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并有效存续。(二)申请机构的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经营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申请机构是否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法》第22条专业化经营原则,说明申请机构主营业务是否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四)申请机构股东的股权结构情况。(五)申请机构是否具有实际控制人(六)申请机构是否存在子公司(七)申请机构是否按规定具有开展私募基金管理业务所需的从业人员、营业场所、资本金等企业运营基本设施和条件。(八)申请机构是否已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九)申请机构是否与其他机构签署基金外包服务协议,并说明其外包服务协议情况,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十)申请机构的高管人员是否具备基金从业资格,高管岗位设置是否符合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要求(十一)申请机构是否受到刑事处罚、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十二)申请机构最近三年涉诉或仲裁的情况。(十三)申请机构向中国基金业协会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十四)经执业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