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会属于社会团体吗
不属于。
社会团体主要包括这些:
中华全国总工会,执委会主席:李建国简称“全总”,是全国各地方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领导机关。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简称“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成立于1922年5月。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主席:陈至立中华妇女联合会简称“全国妇联”,成立于1949年,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全国妇联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而基金必须到民政局注册,属社团法人。
(1)社团与基金会区别扩展阅读: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截止2013年底,我国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大多集中在教育以及传统的救灾济贫、扶弱助残、医疗救助、文化等方面,而致力于推动艺术、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社区发展、及公益支持等更为广阔的社会公共领域内的基金会则比较少。也有一些新成立的基金会已经更多地关注新兴领域,包括国防建设、传媒、地质科学等方面,
② 基金会与协会的区别基金会与协会具体有哪些方面的
1、都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不过协会多是行业协会,基金会主要是指慈善基金会;
2、协会主要受制于《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而基金会则主要依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办事;
3、另外,对资金的要求也不一样,协会只要少量的验资资金即可,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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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社会组织专项基金和基金会的区别
区别
前者的基金用途单一
后者的基金用途广泛
④ 请问基金会的登记部门是哪里它和社会团体有何区别
基金会的登记部门是省级以上民政部门。基金会属于特殊的社会团体,它可以依法募集资金。具体可查阅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
⑤ 根据什么社会组织分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社会组织分为三类:基金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个在慈善法中已经改叫“社会服务机构”)。所以基金会当然不是社会团体。如果你想说,基金会属于民法概念中的社团法人还是财团法人,那么基金会还是不是社团法人,而是财团法人。因为基金会就是以一定的财产作为纽带而成立的一个组织。
⑥ 非盈利组织,公益事业,基金会的区别,以及转型问题.
非营利组织是社会组织的本质特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区别于企业。我国非营利组织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非营利组织主要从事的是公益事业,但社会公益事业不是非营利组织专有,政府、企业也可从事公益事业。基金会不能转制为企业,其工作特点是以公益目的聚集社会资金,将其投放到公益项目中,为社会提供福祉。非营利组织专职人员当然要获取薪酬,但成本不能超过收入的10%,薪酬标准目前都不高。目前相比之下,还低于企业。非营利组织可以投资办企业,但企业必须是独立的法人,非营利组织在企业取得的收益应用于公益目的。
⑦ 【法硕】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民法上按照法人成立的基础,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如妇联)可以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也可以是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法人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分类。基金会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一种。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类标准不同。还有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的特色分类,别的国家没有。
⑧ 基金会到底是不是社会团体法人,求详细解释
1、基金会到底是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慈善基金会,foundation),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必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方能合法运作,就其性质而言是一种民间非营利组织。
2、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规定:
《民法通则》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因此,社会团体法人有自己的区别于企业法人的特点。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已经1998年9月25日国务院第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