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一个私募股权基金(PE)可以同时委托给两个管理公司管理吗
一、PE可以由两个GP。《合法企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二、业绩考核可以按照一个GP管理的份额(即该GP负责投出去的资金)的业绩提取日常管理费和计算业绩奖励。这种考核办法的缺点是会造成两个GP恶意竞争,投资质量可能会出现问题。也可以按照事先约定按照固定比例进行分配。但后一种处理方法容易养懒人,而且责、权、利不对等。如果非要在两种办法中选择,可采取前一种考核办法,但LP的监控要加强,同时事先将管理的资金比例划好。
三、出现两个GP也是特殊情况。应尽量避免出现这种情况。如果可能,可以将两个GP合为一个GP。两个GP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GP。
❷ 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有两个吗
可以,明确好各自的责任就行
❸ 一只基金由几个人管理
一般由基金经理管理,有的还有助理经理.
一般是一到二人,还有研究团作出建议.
❹ 契约型基金是否能有两个管理人
法律依据:《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第二十二条 存在两个以上(含两个)管理人共同管理私募基金的,所有管理人对投资者承担连带责任。管理人之间的责任划分由基金合同进行约定,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各管理人按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答:一、契约型基金允许有两个管理人; 二、产品备案在其中一家管理人名下,需在产品备案——管理人信息——新增管理人中增加另一家管理人。
❺ [基金知识]什么是多管理人基金求答案
多管理人基金是指基金经理不直接将基金资产投资于诸如股票、债券等证券产品,而是投资于其他基金或者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这类基金的特点是专业筛选优秀基金或者基金经理,形成实质上的投资决策权限外移和分散化。
多管理人基金主要包括FOF和MOM两种类型:FOF(Fundoffunds)是一种以精选基金组合为投资对象的新型基金,被称作基金中的基金。MOM(Managerofmanagers)管理人的管理人基金,是指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不直接管理基金投资,而是将基金资产委托给其他基金经理进行管理,授予他们投资决策权限,MOM本身的基金经理仅负责挑选和跟踪监督受委托基金经理的表现,并在需要的时候更换。
多管理人基金在海外已是一种常见和成熟的基金种类。在美国,FOF规模已占到共同基金的10%左右,MOM规模略小于FOF。MOM对发行人的资质要求较高,目前只有一些实力雄厚的投资公司发行这类产品。(程俊琳)
❻ 私募基金有两个管理人如何备案是否是以一个管理人名义备案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必要条件是两名以上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人员,备案成功后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产品备案 产品发行等都是单独存在的。
❼ 基金A(有限合伙)有两个普通合伙人,请问可以由这两个普通合伙人共同担任基金的管理人吗还是只能指定一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理人管理运用基金资产的水平,因此必须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做出严格限定,才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的机构才能担任基金管理人。各个国家或地区对基金管理人的任职资格有不同的规定,一般而言,申请成为基金管理人的机构要依照本国或本地区的有关证券投资信托法规,经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取得基金管理人的资格。审核内容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是否具有一定的资本实力及良好的信誉,是否具备经营、运作基金的硬件条件(如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等)、专门的人才及明确的基金管理计划等。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❽ 什么是多管理人基金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国内私募基金的快速发展,但是私募的整体业绩却是波动较大。2009~2013年,曾经排名前十的50只阳光私募产品中,有22只在第二年排名处于后50%,其中有10只甚至排名处于后10%。在私募基金产品多达数千只,投资策略多样难懂,业绩又极其不稳定的情况下,选择多管理人基金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
多管理人基金的出现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金产品数量日趋庞大导致投资者挑选难度增加的难题,同时这类产品满足了投资者进一步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需求,因此自诞生以来发展迅猛。
❾ 契约型私募基金能不能设立两个基金管理人
1.基金管理人必须是已经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这是契约型基金能完成备案的前提。
2.第三方托管,托管机构一般是券商和银行,相比而言,券商更加灵活,至于有朋友说的券商在协会有路子,可以解决备案加快的问题,这个目前还没体会。另外采用券商托管,不会单独签署托管协议,只有一份基金合同,投资人,管理人和托管人签署,基金合同中约定了托管条款。
3.备案,目前做过约10单契约型基金,备案并没有遇到特别的问题,虽然有时候协会的哥哥姐姐会电话问一些问题,并要求修改,但基本都是可以解决的问题,也会顺利备案。补充一点,以我们跟券商托管交流的经验,一般是在发行基金时,管理人可以先在协会系统录入基本信息,管理人,基金名称,规模,这样就可以拿到备案号,有了备案号,托管机构就可以开立托管户,正常推进基金的募集和成立以及对外投资,备案可以在基金成立后做,只要投资人是合格投资人,录入信息无误,备案不会出现不通过的问题,最多修改几次而已,但并不影响基金运作和投资。
4.管理,基金成立后,基金管理完全由管理人按照基金合同管理,只要符合约定,托管人不会有什么问题。
5.结构化,契约型基金内部可以做一定的结构化,只要做到同一级的投资人同股同权即可。
以上就是几点简单的分享。这些经验只限于地产私募,证券类没做过,没有经验。
至于契约型基金的优势,这个大家都研究的比较透彻,我理解除了通道费用节省,人数200人,省去工商注册环节的优势外,最大优势在于契约型基金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不是独立纳税主体和代扣代缴义务人,所有收益由投资人自行缴纳,但是否就可以理解为是税收优势,这一点业内都趋向于乐观,但风险在于,保不齐税总哪天会发文规范,要求基金或管理人或托管人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