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基金销售机构一定要加入基金业协会么
是的。
请看发文
http://www.amac.org.cn/xhdt/zxdt/389682.shtml
各基金销售机构:
为提高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人员执业素质,规范基金从业人员行为,维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主席令第71号)、《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1号)及《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第112号)、《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基金销售机构从业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销售机构须加入中国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从业人员应当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已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需按规定完成每年度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并通过所在机构每两年参加基金业协会组织的从业资格年检。
⑵ 基金销售适用于什么原则
投资人利益优先原则。当公司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全面性原则。公司将基金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基金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管理人(或产品发起人,下同)、基金产品(或基金相关产品,下同)和基金投资人都要了解并做出全面的评价。
客观性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基金销售适用性的实施。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和基金投资人的调查和评价,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基金投资人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及时性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基金产品的风险评价和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
⑶ 什么是独立基金销售机构
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即专业基金销售公司,是指以基金代销为主要业务的独立的金融销售机构。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有两种主要类型:⑷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 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基金季度、半年度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 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4)基金管理人应当自与基金销售机构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但通常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如《基金办法》中规定拟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在我国,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担任。担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⑸ 怎样发行公募基金需要什么条件
1、基金的发售条件
(1)基金募集申请经注册后,方可发售基金份额;
(2)基金份额的发售,由基金管理人或者其委托的基金销售机构办理;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份额发售的3日前公布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这些文件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4)对基金募集所进行的宣传推介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法律规定的公开披露基金信息禁止行为。
2、基金的募集期限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开始募集,原注册的事项未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交注册申请。基金募集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基金募集期限。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3、基金的备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封闭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达到准予注册规模的80%以上,开放式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超过准予注册的最低募集份额总额,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4、募集基金失败时基金管理人的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交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发起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在我国,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担任。基金管理公司通常由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能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基金管理人作为受托人,必须履行”诚信义务”。基金管理人的目标函数是受益人利益的最大化,不得在处理业务时,考虑自己的利益或为第三者谋利。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保管基金资产的机构,是基金持有人利益的代表,通常由有实力的商业银行和霍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基金托管人在基金的运行过程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是负责投资者账户的管理和服务、负责基金单位的注册登记以及红利发放等具体投资者服务内容的专门机构。这册登记机构通常由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
基金代销机构是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代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机构。基金代销机构可以使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⑺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与责任有哪些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核心职责和义务是按照约定为投资者实现投资收益,此外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机构及其他私募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提出的相应的规范性要求。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2、及时、足额的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3、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6、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7、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8、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9、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⑻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在什么中约定
招募说明书 、发售公告、托管协议、应该都有相关记载。
⑼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四者有什么区别
基金管理人:就是基金公司
基金托管人:就是那些银行,不是所有的银行都有资格托管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这个就是广大的基民,也包括一些机构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这个一般来说是基金公司才有发售的权力,估计你说的是销售机构,这个包括基金公司的直销,银行的代销和专门的基金销售公司的代销
希望能解决你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