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在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现金”一词,依国际惯例解释,是指随时可作为流通与支付手段的票证,不论是否法定货币或信用票据,只要具有购买或支付能力,均可视为现金。所以,现金从理论上讲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现金是指企业所拥有的硬币、纸币,即由企业出纳员保管作为零星业务开支之用的库存现款。广义现金则应包括库存现款和视同现金的各种银行存款、流通证券等。我国所采用的是狭义的现金概念。现金管理就是对现金的收、付、存等各环节进行的管理。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⑵ 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一般原则
1安全性原则:存款类金融机构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清偿力经得起重大风险和损失能随时应付客户提存使客户对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持坚定的信任。
2流动性原则:存款类金融机构保持随时可以以适当的价格取得可用资金的能力以便随时应付客户提存及支付的需要。
3效益性原则: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者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地追求利润最大化。
⑶ 存款类金融机构管理的一般原则有哪些它们的措施和原因分别是什么
存款类金融机构一般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因为他们是重点行业,重点机构,需要收到,严格的监管,所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管理原则也是比较严格,注重内控合规和风险防范。
⑷ 现金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⑸ 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根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
(5)我国储蓄存款管理的原则是扩展阅读:
《储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住房改革的有关政策和实际需要,经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个人住房储蓄业务。
第二十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储蓄机构可以办理下列金融业务:
(一)发售和兑付以居民个人为发行对象的国库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有价证券;
(二)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存单小额抵押贷款业务;
(三)其他金融业务。
⑹ 我国对公民的存款储蓄采取的政策和实行的原则是什么
是: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
⑺ 银行账户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账户管理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一个基本账户原则。即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存款人在银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开户许可制度。 (2)自愿起择原则。即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挥银行开立账户,银行也可以自愿选择存款人开立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干预存款人和银行开立或使用账户。 (3)存款保密原则。即银行必须依法为存款人保密,维护存款人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监督项目外,银行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账户内存款。
⑻ 单位存款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1)财政性存款专营原则。
(2)强制存人原则。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人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开户单位的现金收入,除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外,必须存入开户银行,不得自行保存。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3)限制支出原则。根据《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单位定期存款可以全部或部分提前支取,但只能提前支取一次。
(4)禁止公款私存、私款公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任何个人不得将私款以单位名义存入金融机构;任何单位不得将个人或其他单位的款项以本单位名义存人金融机构。
⑼ 我国对公民储蓄采取什么原则
我国对公民存款储蓄采取鼓励和保护的政策,实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