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美国的社会保障有哪些他们能拿到多少钱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由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三部分组成。美国自30年代建立保障制度以来,已形成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其主要特点是:
(1)适时建立和逐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本世纪初,随着工业化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美国引起了人们对老年生活的普遍关注。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使老年人生活处于最困难境地,社会退休金成了老年人的希望所在。1934年,罗斯福成立了经济保险委员会,1936年公布了社会保障法,1939年增加了伤残保险和老年配偶养老保险。经过几年准备。在积累了一大笔基金后,于1942年付诸实施,开始支付退休金。二次大战中没有新的变动。50年代经济有了很大发展,1965年增加了老人医疗保险,1972年又增加了残废者医疗保险。经过50多年的逐步发展与健全,形成了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2)老年法定退休保险具有强制性、贡献性和福利性,退休和医疗保险基金有正常来源渠道,能自我调整和自我调整。其退休金的收与支是按照现收现付、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的,根据人口老龄化的预测、退休费支出的需要,不断调整保险税税率,通过自我调整达到自我循环正常运转的目的。
(3)发展保险公司经营的自愿投保退休金保险,吸收闲散资金增强经济实力,为人口老龄化做准备。美国的一些人寿保险公司除经营人寿保险、财产保险、死亡保险外、还大力经营集体和个人自愿投保性质的私人退休金保险,作为法定退休保险的补充。集体退休保险,由企业雇主为雇员投保,根据企业经营好坏和雇员个人情况投保可多可少,雇员退休后逐月领取。政府通过对退休保险金免税手段予以支持。并通过投资获取的利润,用来弥补膨胀使投保金额贬值的问题,以保证退休者收入,增强老年人的社会保障感。
(4)严格控制失业救济金发放标准和发放时间,以利于失业者积极再就业。联邦立法规定由企业雇主缴纳失业保险税款,雇员不缴。利率由各州自行确定,全国不统一。救济发放时间,大多数规定需经一周等待期后方可使用,最多支付26周,联邦法规定在失业高峰期可延长合乎法定救济周数的50%,即最多追加13周。严格限制发放周数的目的在于促使失业者积极再就业。
(5)采取措施,增收节支,迎接老龄化的严重挑战。其研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注重研究管理与效率、保障目标与水平问题,逐步提高保险税税率;退休金也要纳入个人所得税范围之内,把负担加在高收入者身上;适当降低各项福利待遇水平,使之不要紧跟工资水平的增长;利用退休基金搞投资经营,增中储备,减少年轻人的社会负担。
在美国,雇主被要求扣缴联邦所得税及一半的社会保障税和医疗保险税。雇主与雇员所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障税与医疗保险税构成了联邦社会保险税。在某些地区,雇主还被要求扣缴州所得税甚至是市所得税。此外雇主还被要求缴纳州、联邦失业税。
社会保障税与医疗保险税又被称为联邦社会保险税,从雇员的工资中直接扣除,雇主同样须为雇员缴纳相同比例的联邦社会保险税。
对于社会保障税,2007年度,雇主须从雇员工资(不超过本年度的工资限额)中扣除6.2%并自身负担相同比例,雇主与雇员缴纳的总额占雇员总工资收入的12.4%。2007年社会保障税的工资限额是97,500美元。一旦工资收入超过此限额,雇员或雇主当年都不需就超过部分再缴纳任何社会保障税。
对于医疗保险税,2007年度,雇主须从雇员工资中扣除1.45%并自身负担相同比例,雇主与雇员缴纳的总额占雇员总工资收入的2.9%。与社会保障税不同的是,雇主与雇员就实际工资所得缴税,作为缴税基数的工资收入没有任何上限。
此外,每个雇主都须缴纳州、联邦失业保险税,联邦失业保险税的缴税标准是雇员工资收入的6.2%,但通常只征收0.8%,这是因为联邦政府允许已缴纳州失业保险税的雇主享有5.4% 的税率抵扣。失业保险税的税基至少包括雇员年收入的前7000美元。关于税率每个州有不同规定,所以雇主需参考其所在州的州政府关于税率及最大工资限额的规定。美国许多州要求新参保企业最初按平均税率缴税直到其雇佣历史形成。比如,印第安纳州要求新参保的企业雇主最初3年按2.7%缴税。总体来说税率水平依据各种因素调整,如前雇员是否提出失业津贴的要求等。
2. 美国社保信托基金是什么
美国社保基金的来源及构成:美国的社会保障基金分为联邦社会保障基金和私营养老金两部分。具体而言,联邦社会保障基金主要由老年及遗属保险信托基金和残疾保险信托基金两个子基金组成。
联邦社保基金的营运管理:联邦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的总体特点是统一管理与分项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顾问参与相结合。目前,联邦社会保障基金营运管理由美国财政部总体统筹,具体管理与投资由“联邦社会保障信托基金托管委员会”来负责。
3. 什么人是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其最主要职费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
负责基金发起设立与经营管理的专业性机构、通常由证劵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机构等发起成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基金管理人在不同国家(地区)有不同的名称。例如:
在英国称投资管理公司,在美国称基金管理公司,在日本多称投资信托公司,在我国台湾称证券投资信托事业,但其职责都是基本一致的,即运用和管理基金资产。
(3)美国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扩展阅读: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保存基金的会计账册,记录15年以上;
3、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5、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6、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4. 欧美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建立全民社保体系的
美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个部分,即联邦退休金制度、私人年金计划、个人退休金计划。
(一)联邦退休金制度
联邦退休金制度是美国最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始建于1935年,以当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为起点,以后经过不断补充、修订,基本条款沿用至今。美国联邦政府的法律规定,职工退休年龄不分男、女都是65岁,同时必须纳税40个季度(具有10年缴费年限),才能享受待遇。养老保险费完全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不予负担。养老保险的费用,国家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方式筹集,由雇主和雇员按同一税率缴纳。雇员应缴纳的数额,按照本人年薪的多少,采取分段办法计算。年薪在5。5万美元以下的部分,按照7。65纳税,其中6。2%用于养老、遗属和伤残保险,1。45%用于65岁以上老人的医疗保险;年薪在5。5~13万美元的部分。投入1。45%(用于医疗保险)纳税;年薪在13万美元以上的部分则不需要纳税。雇主按其雇员应缴纳税率纳税。所得每一美元税金,其中73美人用于养老,19美人用于医疗,8美分用于伤残。
联邦退休制度通过法规规定65岁可能享受全额养老金,同时,允许提前退休,但养老金减额发给,雇员最多可以提前到62岁退休,但每提前一个月退休,养老金减发0。56%;如62岁退休只能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80%;63岁退休能拿到86%;64岁退休只能拿到93%。年满65岁后最多可再推迟5年退休,养老金增发0。25%。如66岁退休,可拿到相当65岁正常退休人员退休金的103%;67岁退休可享到106%……70岁退休可拿到130%,年满70岁以后退休者,养老金不再增加。联邦退休金制度的替代率平均约在50%左右。
(二)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各企业自愿建立。美国政府向雇主提供税收优惠措施以鼓励雇主为雇员建立“私人年金计划”。如企业从年营业额100万美元中提取10万美元作为雇员的“私人年金计划”,这10万美元可以免税。在这种税收优惠政策之下的“私人年金计划”是美国联邦退休制度的一个强有力的补充。目前全美有60%的雇员参加了私人年金计划。
“私人年金计划”主要有两类:
第一类是确定待遇方式,即雇主对雇员允诺雇员退休后给予多少退休金,并根据允诺由精算家计算确定每年储存金额。大分数企业采取这种办法。
第二是交费方式,即先确定交费多少,退休时按照累积金额(包括本金、利息、投资利润等)确定退休金额数,这类方式不需要向退休金担保公司担保。
(三)个人退休金计划即个人储蓄保险
个人退休金计划,自愿参加,储金一般个人出3/4,企业出1/4;联邦政府通过免征所得税予以扶持和鼓励。在储存时不纳税,在支取时再纳税,也是一种延期纳税办法。此项计划的最高存款额为每年2000美元,并且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前存入。所存款项,连同利息在退休后即可领取,也可继续存入银行,但到达70岁时必须起用。对于年薪超过一定数额的,不能参加这项计划。具体标准是:未婚者年薪超过3。5万美元,已婚者年薪超过5万美元。
二、美国社会保险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
美国的社会保险由联邦政府的社会安全(保障)部署集中管理,办法统一,机构垂直领导。全国共有社会安全(保障)工作人员65000余名,分10个大地区设立社会安全(保障)局,下属13000个办公室,负责办理社会安全(保障)业务。各县、州(市)地方政府只负责附加保障计划。
全国设立了40个电话咨询中心,负责接受公民的查询、咨询电话。在因特网上使用11种文字、开发10000余页资料供居住在国内外公民查询。
全国每年征收社会保障税5684亿美元,每年提取管理费用38亿美元,提取比例约为7%。按全国6。5万名工作人员计算,每人每年管理费用近6万美元,为开展社会安全(保障)业务提供了保证。
三、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
(一)社会保障机制比较完善,管理高度统一,约束力强。
美国的基本养老保障由联邦政府集中统一管理。联邦政府设立社会安全(保障)总署,负责全国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法律的制订和对全国政策业务的指导。全国划分为10个大地区,分设社会安全(保障)局,并在各县、州(市)分设办公室,具体承办社会养老保险事务。形成了一个社会保障网络,上下职责分明。各县、州(市)地方政府,不承担国家养老保险,只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补充养老计划。美国所有公民都有一个相互不重复的社会保障号,对从业人员和退休者实施社会保障关系的管理。社会安全(保障)机构的日常管理费用,从社会保障税中按比例提取,每年确保到位,保证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的开展。
(二)使用法律和经济双重手段调控退休年龄,力度大,效果好
美国的法律规定,凡年满65岁退休时,才能享受100%养老金;同样,如果年满65岁仍不领取养老金者,每延迟领取养老金一年,增加全额养老金的5%,直至年满70岁,开始领养老金时,每周可领取全额养老金的130%;对于有的企业为雇员在55岁62岁之间办理提前退休的,其养老金由企业全额交付。这一政策,既引导从业者不要提前退休,又保护了希望晚退休、推迟领取养老金者的利益。这对于减轻基金支付压力是有利的。
(三)基本养老待遇替代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有利于多层次保障的发展
据有关资料介绍,美国的养老金替代率为:总替代率为51%,净替代率为65%,分别低于法国(62%、77%)、德国(52%、72%)、意大利(81%、95%)、瑞典(81%、82%)、西班牙(82%、89%)等国,略高于日本(49%、59%)和英国(47%、61%)。基本养老金替代率调低,可能发挥第二支柱(企业补充保险)和第三支柱(个人养老储蓄)的作用。美国的商业人寿保险十分活跃。企业老板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留住人才,推出企业年金计划等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使国家组织的养老保险在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真正体现了由国家、雇主和个人三个层面共同承担的完整的养老保险体系。
(四)充分利用高新技术,社会化程度高
美国的高科技发展水平是举世公认的。将其运用在社会保障系统的运作和管理上,大大提高了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的社会化程度。凡是持有社会保障号的美国公悄行之有效美国内的哪一地区流动就业,只要按规定在当地缴纳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障税,就能自动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同样,退休者在国内任何一地方死亡,医院将其死亡信息输入电脑,即可确保及时将其销户。
5. 国内和国外的社保体系有什么差别
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为例。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定的,是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而国外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类型,分别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强制储蓄型。以传统型为例,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
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
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5)美国社保基金管理机构扩展阅读:
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6. 美国社保信托基金是什么意思
信托基金也叫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指通过契约或公司的形式,借助发行基金券(如收益凭证、基金单位和基金股份等)的方式,将社会上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不等额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机构按资产组合原理进行分散投资,获得的收益由投资者按出资比例分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一种集合投资信托制度。
信托基金的特点是:1.集合投资2.专家管理、专家操作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4.资产经营与资产保管相分离5.利益共享、风险共担6.以纯粹的投资为目的7.流动性强
7. 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类型和特点以及美国养老社会保险的筹资模式
美国是世界上的头号经济大国,其社会保障制度亦有着自己的显著特色,总体而论,美国仍然属于社会保险型模式国家。1935年罗斯福签署的《社会保障法》通常被认为是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的标志。自《社会保障法》实施后,经多次修订和补充形成了比较健全且广泛的社会保障制度,它主要由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两大部分组成。美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私人保险的作用突出,各种非营利机构亦发挥着重要重用。在社会保障管理方面,美国实行州政府管理为主、联邦政府支持的管理机构,并尽可能把权力下放到地方和基层,以提高效率。但多层次管理也存在机构臃肿现象,且行政管理费亦较庞大。 由于美国属于社会保险模式,社会保险型模式的制度特点是: 1.以劳动者为核心。制度面向劳动者,且主要是工薪劳动者。 2.责任分担。强调雇主和劳动者个人分担社会保险缴费,国家财政适当支持。 3.权利义务有机结合。强调保险待遇水平与缴费多少和个人收入情况相联系。 4.互助共济。社会保险基金在受保成员间调剂使用。 5.现收现付。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以现收现付为主。 现收现付式,不考虑资金储备,只从当年或近两三年的社会保险收支平衡角度出发,确定一个适当的费率标准向企业和个人征费,特点是以支定收,实际上体现着养老保险负担的代际转移。
8. 美国、德国、日本的社保基金运营监管模式
美国《社会保障法案》明确规定:(联邦社保基金)只能投资于美国政府对其本息均予以担保的“孽息型有价证券”。也就是说,根据这项法律,联邦社保基金不仅要由联邦政府统一集中管理,而且收支节余必须投资于联邦政府连本带利“担保”的证券,所获利息也要被除数存入信托基金。这样,美国政府从法律上保证了联邦社保基金不得被用于购买股票,或进行委托投资、房地产开发等其他方面的投资。
德国:公司操作 各方参与
按照德国《社会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德国包括医疗、意外伤害和养老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险机构实行法律上独立的自我管理,并且由保险金的交纳者——投保人和雇主共同参与决策。德国养老金保险公司是欧洲最大的法定养老金保险机构,作为受国家和公民委托的服务提供商,德国养老金保险公司没有自身特有的利益,实行自我管理,向个人提供所有养老金方面的咨询、医疗或者职业康复以及向退休者或者其亲属支付养老金。目前,公司在德国建立了由1000多个咨询处构成的客户服务网络。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从制度上杜绝了挪用养老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
日本:注重投资 蕴含风险
日本政府通过用养老保险费设立的养老基金在资金市场运作来实现增值,并以此作为部分养老金的来源。据了解,为了保证养老基金的安全性,日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大部分资金都被用来购买日本政府以及外国政府发行的国债。不过,这种增值方式也蕴含着风险,由于受利率政策、外汇牌价和股市行情的影响较大,日本养老基金的资金运作一度出现赤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