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哪个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设立的直属设区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②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新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了怎么办
那就不交了,等找到给你缴纳的,转移过去继续缴纳。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③ 十堰市郧阳区住房公积金办公室人员接待群众态度粗爆,拒不提供提取公积金服务,也不提供文件、法律依据
在对购房时间如何确认上: (1)《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 (2)购房《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上述两个时间按“孰先”原则确认
④ 十堰住房公积金每月交720元能带多少钱呀
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其计算方法: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使用配偶额度的:[(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还贷能力系数为40%,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⑤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什么条件能取
国务院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⑥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电话是多少
十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服务热线电话:0719-12329
投诉电话:
1、省监管处:027-12329
2、审计监察科:0719-8109235
参考资料:http://www.sygjj.gov.cn/
⑦ 十堰住房公积金提取中介,有知道的告诉一下。急!
不建议找人代提住房公积金。
不仅要支付一笔不菲的手续费,如果利用虚假资料套取住房公积金,还涉嫌违法,而且严重影响今后的住房公积金使用。
本来就是自己的钱,何苦要但这个风险呢。一般情况下,只要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很快即可办好。
⑧ 离开十堰到外地工作后十堰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
一般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帐户封存5年(含5年)以上或女职工年满45岁,男职工年满50岁的,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或《公证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异地工作生活的,需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和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证明(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办理前职工的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若未封存,则先由单位经办人员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后再办理提取业务。)
⑨ 十堰市没有工作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有啊
职工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柜台查询、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等查询方式,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公积金中心为缴存单位职工提供了办事大厅触摸查询机查询、网上查询、电话语音查询(12329)等方式,职工可以很方便的查询自己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