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偿付能力
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
2
公司治理、内控和合规性风险指标
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
合规性风险指标
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
合规性风险指标
3
资金运用
风险指标
(1)预定收益型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投资收益充足率
(2)基金和股票市场风险
(3)存款信用风险
(4)债券信用风险
(5)资金运用集中度
(6)违反投资规定情况
(1)资产负债持有期缺口率
(2)投资收益充足率
(3)基金和股票市场风险
(4)存款信用风险
(5)债券信用风险
(6)资金运用集中度
(7)违反投资规定情况
4
业务经营
风险指标
(1)保费增长率
(2)自留保费增长率
(3)应收保费率
(4)未决赔款准备金提取偏差率
(5)再保险人资质
(6)单一危险单位自留责任限额
(1)长期险保费收入增长率
(2)短期险自留保费增长率
(3)标准保费增长率
(4)退保率
(5)保单持续率
(6)准备金充足状况
5
财务风险
指标
(1)产权比率
(2)自留保费资本率
(3)综合成本率
(4)资金运用收益率
(5)速动比率
(6)现金流
(1)产权比率
(2)盈利状况
(3)短期险综合赔付率
(4)现金流测试情况
② 保险公司有哪些控制风险因素的条款和方法
条款中设置责任免除天津
按照被保险人年龄控制免体检保额
健康调查问卷
设置赔付比例
设置免赔额
……
③ 简述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则
简述下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规则:
1、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准确预警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要根据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2、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同时要强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单位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础上,使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行推进,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3、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
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与自身经营目标、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要合理权衡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3)保险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方法扩展阅读
保险公司可以设立由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综合协调机构,由总经理或者总经理指定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负责,风险管理协调机构主要职责如下:
1、研究制定与保险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政策和制度。
2、研究制定重大事件、重大决策和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评估报告以及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
3、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层提交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4、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各业务单位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5、合理确定各类风险限额,组织协调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协助各业务部门在风险限额内开展业务,监控风险限额的遵守情况。
④ 寿险公司如何开展全面风险管理
学子园地□张佩随着国内外金融环境的发展变化,我国保险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越来越多的风险,各保险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已经成为保险业能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环节。
与传统的风险管理相比,全面风险管理坚持整合的风险观;要求全员参与,注重风险信息的沟通;追求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是一个不断持续的过程。
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寿险业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在全面风险管理意识、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人才以及技术等方面,存在较多的问题和不足,为寿险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1.全面风险管理意识淡薄。我国的保险业仍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部分保险公司过于盲目追求保费收入,片面追求业务规模,忽视公司的长远利益,导致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意识淡薄。
2.全面风险管理组织结构不完善。大多数保险公司存在较为严重的机构设置问题,各个部门和岗位的人员对风险管理工作职责和操作程序不清晰,很难形成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同时,风险承担的责任主体不明确,各个部门或者岗位间互相推卸责任,使风险管理缺乏约束力,无法有效防范和应对企业面临的风险。
3.缺乏高素质全面风险管理人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正处于起步阶段,风险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而且全面风险管理难度大、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具备掌握保险、融资、投资、财务、法律等各方面知识、技能、经验和关系的人才。全面风险管理综合素质人才的缺失,严重制约着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实施和体系的建设,是我国寿险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瓶颈。
4.风险管理技术落后。随着金融衍生技术和金融工程技术的发展,国外风险管理的量化指标和模型技术得到迅速发展,而国内风险管理技术还很落后,多数保险公司仍是运用传统的风险控制技术和风险融资技术,缺乏先进、有效的风险分析和度量手段,缺少专门化的风险管理工具。
相关建议
1.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增强风险管理意识。保险公司应将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融入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通过建立、完善员工对全面风险管理的培训教育制度,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意识,使风险管理意识真正成为所有员工的共同认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促进保险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2.建立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机制。董事会为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下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具体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立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开展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同时,还应建立风险责任机制,由公司管理层负领导责任,对主要风险确定责任人,具体风险责任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对任何违反风险管理相关政策的组织和个人,要给予追究和处罚。
3.努力培养高素质风险管理人才。保险公司应积极利用一切力量,加大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研究和培训工作,迅速提升员工的风险管理素质和专业水平;同时,保险公司还要建立有效的激励制度,吸引高素质的优秀人才,防止人才流失。
4.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寿险业应该加快建立一个囊括企业内部业务数据、外部经济数据、金融及保险行业数据的信息数据库。通过这个数据库,风险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调取所需数据,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充分满足对风险进行分析评估、计量、报告管理、监控预警和信息披露的各项要求。
5.发展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许多国外知名的保险公司都在尝试全面风险管理,并取得了较大成效,我国应与其加强交流合作,学习他们在风险识别、计量及管理方面的技术、方法和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特色的全面风险管理技术。
⑤ 简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风险的管理措施
保险公司承保后可对保险标的在别的公司进行再保险,以减轻保险公司承担的风险以及保证偿付能力
⑥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管理,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保险行业专业化、差异化发展,引导保险公司集约化、精细化经营,根据《保险法》、《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保险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业务范围,是指保险公司的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中国保监会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根据保险业务属性和风险特征,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为基础类业务和扩展类业务两级。
第五条 财产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
(一)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
(二)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除外);
(三)责任保险;
(四)船舶/货运保险;
(五)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 财产保险公司扩展类业务包括以下四项:
(一)农业保险;
(二)特殊风险保险,包括航空航天保险、海洋开发保险、石油天然气保险、核保险;
(三)信用保证保险;
(四)投资型保险。
第七条 人身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以下五项:
(一)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
(二)健康保险;
(三)意外伤害保险;
(四)分红型保险;
(五)万能型保险。
第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扩展类业务包括以下两项:
(一)投资连结型保险;
(二)变额年金。 第九条 新设保险公司,只能申请基础类业务。
第十条 新设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人民币两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一项基础类业务;
(二)每增加一项基础类业务,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两亿元的注册资本;
(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 新设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基础类业务时,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人民币两亿元的最低注册资本设立的,只能申请第一项至第三项中的一项;
(二)每增加前三项中的一项,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两亿元的注册资本;
(三)申请前三项以及第四项、第五项之一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
(四)申请全部基础类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
(五)申请第四项、第五项的,必须同时申请前三项;
(六)申请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的,应当具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保险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第十三条 保险公司获得基础类前三项业务经营资质后,方可申请增加扩展类业务,且每次不得超过一项,两次申请的间隔不少于六个月。
第十四条 财产保险公司申请农业保险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
(三)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险公司申请开办农业保险业务,须在完成业务范围变更后,再依法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办申请。
第十五条 财产保险公司申请特殊风险保险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亿元;
(三)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上一季度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五)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六)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六条 财产保险公司申请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三)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上一季度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五)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六)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投资型保险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亿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总体净盈利;
(三)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上一季度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五)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六)有独立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建立了完善的资金运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七)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八条 人身保险公司申请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三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十亿元;
(三)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四)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上一季度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五)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六)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人身保险公司申请变额年金业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持续经营六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
(二)获准经营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满三年;
(三)最近三年年末平均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亿元;
(四)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四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五)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有效,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上一季度分类监管评价结果为A类或B类;
(六)有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
(七)有稳定的投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过往投资业绩;
(八)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九)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条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不足或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保监会可以依法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或限制其业务范围。
第二十一条 中国保监会责令保险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限制业务范围以及保险公司主动申请减少业务范围的,保险公司应当妥善处理存续业务,继续履行承保责任,或依照《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将该项业务转让给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 第二十二条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 新设保险公司申请健康保险业务、分红型保险业务、万能型保险业务的,应当提供关于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保险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股东大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
(二)变更业务范围的可行性报告;
(三)关于专项内控制度、专业人员、服务能力、信息系统和再保险方案的证明材料;
(四)财产保险公司申请投资型保险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关于独立的资金运用管理部门、资金运用管理制度、风险控制管理制度的证明材料;
(五)人身保险公司申请投资连结型保险业务、变额年金业务的,还应当提供关于投资管理团队和过往投资业绩的证明材料;
(六)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五条 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属财产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保险互助社以及专业性保险公司不适用本办法,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 专业性保险公司经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七条 保险公司违反本办法,违规经营业务的,由中国保监会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保监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⑦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具有哪些
风险管理的定义 风险管理当中包括了对风险的量度、评估和应变策略。理想的风险管理,是一连串排好优先次序的过程,使当中的可以引致最大损失及最可能发生的事情优先处理、而相对风险较低的事情则押后处理。 现实情况里,优化的过程往往很难决定,因为风险和发生的可能性通常并不一致,所以要权衡两者的比重,以便作出最合适的决定。 风险管理亦要面对有效资源运用的难题。这牵涉到机会成本(opportunity cost)的因素。把资源用于风险管理,可能使能运用于有回报活动的资源减低;而理想的风险管理,正希望能够花最少的资源去去尽可能化解最大的危机。 “风险管理”曾经在1990年代西方商业界前往中国进行投资的行政人员必修科目。当年不少MBA课程都额外加入“风险管理”的环节。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在降低风险的收益与成本之间进行权衡并决定采取何种措施的过程。 确定减少的成本收益权衡方案(trade-off)和决定采取的行动计划(包括决定不采取任何行动)的过程成为风险管理。 首先,风险管理必须识别风险。风险识别是确定何种风险可能会对企业产生影响,最重要的是量化不确定性的程度和每个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程度。 其次,风险管理要着眼于风险控制,公司通常采用积极的措施来控制风险。通过降低其损失发生的概率?缩小其损失程度来达到控制目的。控制风险的最有效方法就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方案,编制多个备选的方案,最大限度地对企业所面临的风险做好充分的准备。当风险发生后,按照预先的方案实施,可将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再次,风险管理要学会规避风险。在既定目标不变的情况下,改变方案的实施路径,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因素。例如设立现代激励机制、培训方案、做好人才备份工作等等,可以降低知识员工流失的风险。
风险管理的各个步骤 对于现代企业来说,风险管理就是通过风险的识别、预测和衡量、选择有效的手段,以尽可能降低成本,有计划地处理风险,以获得企业安全生产的经济保障。这就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识别,预测各种风险发生后对资源及生产经营造成的消极影响,使生产能够持续进行。可见,风险的识别、风险的预测和风险的处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步骤。 2.1风险的识别 风险的识别是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只有在全面了解各种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够预测危险可能造成的危害,从而选择处理风险的有效手段。风险识别方法很多,常见的方法有: 2.1.1◆生产流程分析法 生产流程分析法是对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进行全面分析,对其中各个环节逐项分析可能遭遇的风险,找出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生产流程分析法可分为风险列举法和流程图法。 1.风险列举法指风险管理部门根据本企业的生产流程,列举出各个生产环节的所有风险。 2.流程图法指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将整个企业生产过程一切环节系统化、顺序化,制成流程图,从而便于发现企业面临的风险。2.1.2◆财务表格分析法 财务表格分析法是通过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分析,从而识别和发现企业现有的财产、责任等面临的风险。 2.1.3保险调查法 采用保险调查法进行风险识别可以利用两种形式: 通过保险险种一览表,企业可以根据保险公司或者专门保险刊物的保险险种一览表,选择适合本企业需要的险种。这种方法仅仅对可保风险进行识别,对不可保风险则无能为力。 委托保险人或者保险咨询服务机构对本企业的风险管理进行调查设计,找出各种财产和责任存在的风险。 风险管理的分类风险管理主要分为两类: 经营管理型风险管理,主要研究政治、经济、社会变革等所有企业面临的风险的管理。 保险型风险管理,主要以可保风险作为风险管理的对象,将保险管理放在核心地位,将安全管理作为补充手段。
⑧ 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何进行正确的风险管理
...这个问题太宽泛了。如果你英语过硬的话,建议你参考以下国际上一些大保险公司的风险管理文件。
财产类的以Zurich不错,责任险类可以看XL的,货运险可以看AIG的
人寿险不是很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