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债券发行结束 承销商的职责就结束了吗
债券发行结束,承销商的职责就结束了吗?
不,按照2015年6月5日发布的《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受托管理人。受托管理人应当与发行人订立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协议)。发行人应当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受托协议。
公司债的受托管理人就是券商,而中票、短融、企业债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是券商,也可以是银行。
作为受托管理人,券商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交易所对公司债的信息披露要求,比交易商协会对中票、短融和发改委对企业债的要求都要严格得多,所以发行人年报、受托管理事务报告都要披露。
最关键的是,当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甚至影响如期兑付时,券商需要及时跟进披露,或代表债权持有人处理违约赔付事宜。
显而易见,券商作为受托管理人的责任和权力并不对等,比如说拿不到银行对账单,或者拿到单据却难辨真假,因而不了解企业真正的经营情况。银行则不同,作为资金监管行,如果同时兼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就比券商更有能力和手段处置风险,例如,对发行人的资金进行冻结,清查资金流向等等。
㈡ 证券的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有什么关系
在证券发行活动中,证券承销商与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基于证券承销协议而建立的,承销商的证券承销活动是根据其与发行人之间的承销协议进行的。
根据证券承销协议,承销商是受发行人的委托而代其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承销商在证券承销中,要履行受托人职责,替发行人向投资者履行信息公开义务,如应将招股说明书提供给认购人并有义务提醒其阅读,将招股说明书备置于其营业场所供投资者查阅等。
在证券承销关系中,证券承销商无论是包销或是代销证券,都是为发行人发行证券;发行人通过承销商向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者通过承销商向发行人投资认购其证券;有关证券发行的信息公开文件是以发行人名义公开,投资者是根据发行人公开的信息文件进行投资判断。因此,在证券承销协议这一合同规定的法律关系范围内,发行人要对已公开信息向投资者负直接的法律责任,而承销商则只是根据承销协议向发行人承担责任。
㈢ 什么是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全球协调人,有什么区别
保荐人是二板市场的一种特有的证券公司。这种证券公司的特点从其名称“保荐”二字即可反映出来,即保荐人既是担保人,又是推荐人。
主承销商是承销总干事。承销团中负责全面事务、承担主要职责并代表承销团与发行公司签署承销协议书的承销商。在中国,主承销商负责就发行公司的股票发行事务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如上报送审材料、报告承销情况等等。
所谓联席全球协调人,是在有不同账簿管理人负责不同地区发行情况下衍生出来的角色,负责不同地区之间的全面协调工作。
(3)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承销商扩展阅读:
主承销商国内外状况
国际上,主承销商一般是由信誉卓著、实力雄厚的商人银行(英国)、投资银行(美国)及大的证券公司来担任。在我国,一般则由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兼营证券的信托投资公司来担任。
在我国,国家对承销业务的实施及承销资格的认定均有明确的规定当拟公开发行或配售股票的面值总额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或预期销售总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时,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2家以上证券经营机构组成,其中牵头组织承销团的证券经营机构成为主承销商。
㈣ 什么是银行间债市信用债还有就是,主承销商和承销商的区别
没有你说的”银行间债市信用债“这个说法。只有银行间债市这个说法。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主承销商(Lead Underwriter),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
承销商,是指在股票发行中独家承销或牵头组织承销团经销的证券经营机构。
那么上述两种角色的主要区别就是主要和非主要的区别。
㈤ 债券的承销和分销在业务的角色和流程中有什么区别
1、债券承销是指投资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债券销售到机构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投资者手中,实现客户筹措资金的目的的行为或过程。债券分销是指债券承销商在债券分销期内,将其所承购债券转让给其他市场成员的业务。
2、投资银行获得债券承销业务一般有两种途径。一是与发行人直接接触,了解并研究其要求和设想之后,向发行人提交关于债券发行方案的建议书。如果债券发行人认为投资银行的建议可以接受,便与投资银行签订债券发行合同,由该投资银行作为主承销商立即着手组建承销。
3、债券承销与股票承销有一个很大的不同是,成员并不一定单纯是投资银行或全能制银行中的投资银行部门构成,这是因为许多限制商业银行参与投资银行业务的国家,对商业银行参与债券尤其是国债的承销和分销的限制比较宽松。组建承销商确定成员的责任后,便进入了债券的发行阶段。严格来说,债券的发行与股票的发行并没有太多的差别。
4、代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商向社会销售债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了销售截止日期,债券如果没有按照原定发行数额全部销售出去,则其未销售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从发行人那里收取委托手续费,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采用代销方式,发行者仍有发行失败的风险;而中介机构虽然承担的风险小,但其收人也相对较小。因此,这种方式在各国都较少采用。
㈥ 债券受托管理人请教
1、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受托管理人受否可以为券商和银行以外的其他机构?应该是商业银行吧
㈦ 公司债券承销与公司股票承销的不同之处
以国内的情况来说(需要指出,国内一般所指的公司债是指在交易所市场上市的债券,而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的债券被称为企业债):
1、承销商面对的投资群体不同: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人和权益类产品投资人,其投资风格有很大差异。
2、承销商采用的定价机制不同:公司债可采用参考定价法和招标法,也有采用市场询价法发行;公司股票目前一般采用市场询价法。
3、承销商承担的尽职调查内容和监督发行人信息披露的责任不同:债券承销主要关注发行人的信用情况、担保情况和偿债能力;股票承销关注的公司信息要全面、复杂得多,涵盖了与公司价值判断有关的方方面面。
4、承销商在发行后的角色不同:A股股票的承销商往往在发行后担任公司的保荐机构,有长期的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债的承销商后续责任则较少,可能担任债券受托管理人。
5、承销费率水平有较大差异:一般来说,股票承销费率较高。
此外,还有很多细节上的不同,比如产品设计上的不同:公司债券产品的设计要更复杂一些;以及承销前面对的审核程序不同,等等。
希望能帮到你。
㈧ 求债券承销商名单
银河证券
国泰君安
国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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