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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1-09-29 17:45:32

『壹』 长沙市失业保险中心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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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步骤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三、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四、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贰』 长沙失业保险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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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是自己辞职,是领取不到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劳动合同等材料向长沙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在长沙当地领取。领取的标准为928元/月。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叁』 长沙市失业保险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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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标准: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长沙市城区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012元,三县(市)失业人员的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916元。
失业金领取,必须是在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且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才能领取,累计缴费达到一年,你如果自己辞职或者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具体如下: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社保机构。

『肆』 长沙失业保险查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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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局失业登记科原副科长魏平贵日前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伍』 长沙各社保中心地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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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西区银盆南路89号邮编:410006电话号码:88860864
长沙市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区芙蓉路邮编:410011电话号码:84447483长沙市就业服务局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4436657,传真机:82228275,副科长:刘中海,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农村就业科
82231615农村就业服务
基层业务指导科82236176基层劳动就业服务
城镇就业指导科84447184城镇就业指导服务
小额贷款担保中心84411085、82224219小额贷款担保服务
培训科84445183、82245914就业培训服务
长沙市职介中心84390020
长沙市外来劳动力市场84861476
长沙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4413155,传真机:84413170,科长:梅新娥,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业务科84422510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服务
长沙市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4442131,传真机:84430423,科长:任艳,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待遇核发科84427526退休人员待遇核发
社会化管理科84444626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保险费征缴科8445376382238243企业养老保险费用征缴服务
个体缴费科82234587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服务
基金稽核科84414715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稽核
业务结算科82238244养老保险业务结算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4433772,传真机:84433772副科长:曾毅,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失业人员登记科
82230217失业人员登记服务
失业人员管理科84443161失业人员待遇核发
征缴科84422342失业保险费征缴
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2257221,传真机:82257221,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待遇核算科84426844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和支付
长沙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科电话:84428155,传真机:84418925,科长:林松柏,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
82224079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
机关事业单位医保科82243439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服务
医疗审核科82227574医疗保险人员医疗审核服务
生育保险科84432576生育保险管理服务
医疗监管科84425247医疗保险监督
医保个人账户管理84438391医疗保险卡管理服务

长沙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对外公开电话
综合部电话:82250560,副科长:罗立辉,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部门公开电话主要职责
征缴部
84442917,82238243
82238245
社会保险征缴服务
异动部82250550参保单位个人异动保险服务
参保登记部82562659社会保险参保服务
个人缴费部82234587
个人养老保险服务
个人帐户部82238244个人帐户转入转出等

长沙市劳动保障执法公开电话:84428020,传真机:82560145副支队长:黎益民,地址:犁头街附17号
长沙市劳动保障信访接待室公开电话:82223696,地址:芙蓉中路二段57号
天心区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南区劳动路327#邮编:410007电话号码:85144191
雨花区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郊区人民路83号邮编:410011电话号码:85163617
芙蓉区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区韭菜园62号邮编:410011电话号码:84423111
开福区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北区蔡锷北路393号邮编:410005电话号码:84313750
长沙县劳动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邮编:410100电话号码:84011459

『陆』 长沙市失业保险怎么领

1、单位至征缴中心办理人员异动减少并缴清欠费;

2、一次性办理5人以下,直接在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5人以上20人以下,报失业人员登记科备案,经审核后办理;20人以上,报失业保险局备案,经审核后办理;

3、到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求职登记表》,由失业人员本人填写;

4、上述表格填好后,带齐以下资料至市人社局二楼政务大厅失业人员登记窗口办理登记:

(1)《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各2份;

(2)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工作)关系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服务中心)办理的《湖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1份;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免冠近照4张。

5、提交资料,领取《失业金领取证》及培训通知单。

(6)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处扩展阅读: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业的,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停止发放,但剩余的期限可以保留。重新就业且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后又再次失业的,核定其享受待遇期限时,可将剩余的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注:缴费年限必须缴满12个月为1年,不足12个月不予计数。

『柒』 长沙市失业保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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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3.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
4.已办理过《就业失业登记证》需提供原件。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进行失业金申领手续办理;
2.审核资料,告知失业人员享受待遇期限、待遇领取方法等有关事项;
3.录入失业人员个人信息资料。

『捌』 长沙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在哪个窗口办理

方法/步骤
一、用人单位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7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区(县)失业经办机构备案,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时审核享受资格。
二、失业人员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凡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持《就•失业证》、退工登记表、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经审核后,按指定日期到街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窗口领取发放银行存折。
三、失业人员本人应于每月五日至二十五日本人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有关手续的,失业保险金不予发放。
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况的,可以委托其家庭其他成员持相关证明代办理有关手续:
1.失业人员患病住院期间(凭医院开具的住院证);
2.失业人员患严重病症行动不便(凭医院诊断证明);
3.失业人员患精神病院外冶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
4.女性失业人员生育后三个月内(凭婴儿出生证)。
四、失业保险金每6个月为一个申领期,在申领期内失业人员应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主动接受推荐就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推荐就业的,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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