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京街16号(人才大厦)
电话:024-12333,024-22533093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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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沈阳市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怎么查询
可以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一、首先使用网络搜索找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并点击进入。
C. 沈阳市失业保险查询
公司给你交养老保险吗?交养老必须得交失业.如果你不确定的话可以到你单位所在区的办事大厅,找劳动部门查询一下.不过你要先知道你们单位的社保编号.
D. 沈阳市和平区失业保险中心地址
沈阳市每家玛超市 向省人才中心方向走(方向 向西)约百米就看见了
E. 沈阳市失业保险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根据《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沈阳市失业保险金已调整到位,已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其中,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910元调整到1071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月1040元调整到1224元。
失业金领取条件: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F. 想知道: 沈阳市 沈河区失业保险中心 在哪
沈阳市社会失业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 崇山中路103
都在这个地方
G. 沈阳失业保险管理中心
失业金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交一年的失业保险,失业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劳动局失业保险。
H. 沈阳市大东区失业保险中心
领取时间和缴费年限有关,截至2018年,沈阳失业保险金城区缴费不足10年的,每月可以领1183元,满了10年的,每月可以领1345元。详细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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