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河北省失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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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网上申报是指经税务机关批准的缴费单位通过互联网形式办理社保费申报手续。缴费单位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办理社保费申报的,应当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保存有关资料,并定期书面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说明:在地税部门已开通网上报税的单位,已经可以进行网上申报社保费,用户无需再次开通。
二、开通网上申报所需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提供)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原件;
2、《网上申报纳税协议书》(一式两份,单位加盖公章)
;
3、《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一式三份)(注:如果税收已签过该协议书,则不需要提供该项资料)。
三、开通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1、纳税人持所需资料到地税服务厅、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2、税务机关受理后,办理开通网报,并发放网报时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
3、缴费单位(人)在办理完开通手续半个工作日后,即可在全市各自助办税区或能连接互联网的电脑登录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点击进入“办税大厅”进行申报操作。
四、办理须知
1、缴费单位(人)在办理网上申报前,应认真学习网报操作知识,培训教材可到惠州地税网站下载,如有问题,可以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2、社保费当月申报当月缴纳;
3、每人每月只能有一个申报工资;
4、所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必须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5、按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所有职工和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30周岁(含30周岁)以上职工必须参加综合基本医疗保险;
6、退休人员不能参保除医疗保险外的其他险种;
7、根据“户籍类型”及“用工形式”区分一般失业保险与农民工失业保险。若参保人员“户籍类型”为“本地农业户口”或“外地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必须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农民工失业保险”;反之,“户籍类型”为“本地非农业户口”或“外地非农业户口”,则“用工形式”不能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根据实际选择其他类型,申报失业保险时必须选择“一般失业保险”。
8、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按季度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申报表可在网上办税系统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9、其他注意事项
(1)属于网报用户的缴费单位,必须在每月15日前,如实进行网上缴费申报,每天24小时皆可办理业务,申报日期以税务机关网上办税系统收到该申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准;
(2)缴费单位申报成功后,应及时在网报系统发起扣款指令,确认扣费是否成功;
(3)缴费单位在申报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以通过网报系统作废申报,然后再重新申报。作废申报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本月以网络申报方式申报成功而未清缴费款的申报记录;
(4)网上申报只支持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不受理以往月份社保费申报;
(5)缴费单位成功申报后,必须保证其银行扣税(费)账号有足额款项,以便费款扣缴,对余额不足,当月未成功扣费的,视为欠费,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加收滞纳金;
(6)缴费单位发现缴费项目核定中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未能网上申报的,缴费单位应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调整缴费项目核定。
『贰』 河北省失业保险金申领标准
被辞退的职工每月可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数额各省均不相同,失业保险金会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
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的月份数及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如:《河北省失业保险实施条例》第五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领取三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二)累计缴费时间两年以上不满三年的,领取六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三)累计缴费时间三年以上不满四年的,领取九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四)累计缴费时间四年以上不满五年的,领取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五)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领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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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河北省失业保险事业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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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2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信访工作办公室)。(二)政策法规处。(三)规划财务处。(四)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省人民政府劳动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五)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处。(七)军转干部综合服务处。(八)职业能力建设处。(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十二)农民工工作处。(十三)劳动关系处。(十四)工资福利处。(十五)养老保险处。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并办理省直统筹单位相关人员的审批手续。(十六)医疗与生育保险处(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公室)。(十七)工伤保险处。(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二十一)劳动保障监察处(对外使用“湖北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名称)。(二十二)人事处。石家庄人社局是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单位,石家庄人社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简称。石家庄人社局处室职能办公室(人才兴市办公室)
·人事处
·政策法规处
·综合规划处
·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社保基金监督和财务处
·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
·人力资源市场处
·军官转业安置处(石家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县级)
·职业能力建设处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职称管理处(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劳动关系处
·工资福利处
·养老保险处
·工伤保险处(石家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农村社会保险处
·调解仲裁管理处(信访工作处、石家庄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职位管理与任免处考试录用处
·考核奖励处
·培训与监督处所属单位职能石家庄市外国专家局
·石家庄市高级技工学校
·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石家庄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职责
·石家庄市职业技能教研鉴定指导中心职责
·石家庄市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责
·石家庄市劳动就业服务局主要职责建议你登陆石家庄人事局咨询,上面介绍得很清楚的。
『肆』 河北省2019年补缴养老保险费资格审批表的样板怎么写
本单位合同工XXX(女/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于 2014年9月1日进入我公司,由于本单位的社保管理人员在保险2014年度接续时错误的将其停止, 使XXX未能及时办理2014年的保险,特申请为其补缴2014年1月至2014年4月的养老保险,请贵局予以协助。特此说明。
社保补缴情况说明范本怎么写?
新年伊始,许多用人单位招收了很多新员工,但是,往往大部分都是去年别的单位跳槽而来的,或者因为别的一些原因而未及时缴纳社保金,根据规定,要出具一份社保补缴情况说明范本到社会保局来办理补缴事宜。下面,小编就来讲一讲社保补缴情况说明范本填写情况。
一、内容。
这个情况说明的内容应包括公司为什么没有给这部分员工缴纳保险,补缴保险的员工明细、补缴基数、补缴时间等相关信息。
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养发【2010】239号),参保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内,女:50周岁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以申请补缴。
以下几种情况不允许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或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5、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不允许补缴的其他情形。
三、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伍』 河北省失业保险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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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毕业生申领失业补助金时间为毕业后第二年1—6月,每月10日(遇公休日顺延)前向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次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应填写《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
(3)《河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
(4)困难家庭证明文件;
(5)档案。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提出申请当月起计发失业补助金。
『陆』 新版失业保险申报表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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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现在就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失业保险登记表相关介绍
1、单位名称: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4、缴费单位专管员姓名:
5、登记证编码:
6、缴费单位公章:
7、申请日期:年月日
《失业保险登记表》填写说明
1、本表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时填写。
2、参保单位名称(章):与工商登记、有关单位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中单位名称一致。
3、登记类型、单位类型、经济类型、事业单位经费来源、隶属关系、参保险种等参保单位根据实情况在所选择项的方框内用“√”表示。参保单位是事业单位类型的,还需在“是否是企业化管理”项内相应选择“是”或“否”。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
5、工商登记信息:按工商执照的有关内容填写。
6、批准成立信息:按有关机关批准或成立的文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上的内容填写。
7、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填写法人代表有关信息。不具有法人代表资格的,填写单位负责人有关信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中国国籍,其证件和号码按我国居民身份证填写;如为外籍人员,根据护照内容填写。
8、单位地址:按单位所在详细地址填写,应写明所在区(县)、街(乡)、(镇)路(道、胡同)和门牌号码。
9、所属分支机构: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在三个以上的,另附表填写。
10、社会保险登记编号和单位编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填写。
11、携带资料:①、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④、办理失业保险结算业务的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⑤、本单位上一年度《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和本单位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花名表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事业养老保险的单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申报表》及核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12、本表一式二份,经办机构留存一份,参保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