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四大领域
1.健康与卫生:贫困人群的保健水平、健康水平普遍较低。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不足,医疗保障水平偏低。在边远山区,许多儿童在膳食结构单一、营养不足的生活环境中成长,不但正常生长发育受到危害,学习成绩也难以提高。贫困人群的健康保障问题,是社会各界乃至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中国扶贫基金会于 2000 年、2008 年先后启动了“母婴平安 120 行动项目”、“爱加餐”等项目,通过救助贫困母婴,关注儿童卫生健康及营养等措施,提高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贫困母婴生命保障水平和健康水平;改善贫困山区儿童营养状况和生长发育状况,减少儿童的营养不良率和贫血率;提升贫困地区人口的健康水平。
2.教育与成长:我国老少边远地区因自然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僻等因素制约,经济发展缓慢,许多乡村小学宿舍年久失修,不仅存在隐患且不能满足学生住宿需求,近年来的撤点并校计划加剧了贫困地区学生住宿难的状况;贫困地区的学生学习用品缺乏;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日常生活费面临困难。
为此,中国扶贫基金会启动了筑巢行动、爱心包裹、新长城助学等项目,致力于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的综合发展,改善生活条件。通过为贫困地区乡镇完小援建学生宿舍、图书室,发放爱心包裹、组织音体美教师培训、志愿者支教及资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等形式,解决贫困地区学生住宿难问题,改善贫困地区农村小学音体美教学现状和学习条件,帮助特困高中生和特困大学生完成学业,给贫困学生送去关爱。
3.社区与生计:老少边贫的贫困弱势人群,由于缺乏金融支持,或是生产规模小,或是交通不便等原因,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改善生活质量的速度慢。为了让贫困地区、贫困人群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有更多的发展受益机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基础生产生活条件,帮助贫困农户转变经营模式。
4.灾害救援:我国是自然灾害多发国家,因灾致贫和因灾返贫也是致贫成因之一。中国扶贫基金会于 2003 年开始实施紧急救援项目,减轻贫困灾区同胞的疾苦与不安,提升灾害响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倡导和推动政府与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在灾害救援领域的合作,搭建人道救援网络,开展减防灾培训,加强相关方的能力建设和网络建设。2014 年,我会紧急救援项目启动全领域灾害管理,包括减防灾、备灾、灾害救援和灾后重建等。
❷ 中国扶贫基金会
C、建立个人爱心基金
编辑“95”发送到“10699999”,根据短信回复提示,输入您想设立的手机个人基金名称,即可建立属于您的个人基金(次日凌晨生效),基金发起人可带动身边的亲朋给自己的个人基金捐款
如:张三建立了“张三爱心基金”, 张三身边的亲人朋友,可编辑“1爱张三”、“2爱张三”、“5爱张三”,为张三爱心基金单次捐赠1、2、5元;或编辑“95爱张三”、“910爱张三”、“915爱张三”发送到10699999,为张三爱心基金每月捐赠5、10、15元。
详细请登陆http://www.fupin.org.cn/news/zzy.asp?newsid=904071147458265
❸ 中国扶贫基金会可以相信吗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3月,是以扶贫济困为宗旨的公益机构
基金会简介:
中国扶贫基金会坚持扶贫公益理念,贯彻对捐赠人和受援人高度负责的原则,奉行公开透明的方针,提倡艰苦奋斗的志愿精神,以严密的内部管理和优异的业绩,获得了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迅速发展,社会知名度不断提高,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公众的广泛认同,现在已经成长为我国扶贫公益领域最大的公益组织。2007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中国扶贫基金会会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截至2012 年底,累计筹措并投入扶贫资金和物资57.45 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民1496.17万人。
基金会管理:
1、内部管理
宗旨和目标确立——功能和机构设置——岗位描述和权责划分——工作流程有序化——工作记录和档案建设——监测评价与激励机制——全面合约管理。
2、项目管理
项目研究与策划——工作流程与培训教材制订——瞄准受援人的机制建立——达成目标的管理机制形成——全过程记录与管理——监测与矫正——评价与研究。
❹ 善行者的关于中国扶贫基金会
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是在民政部注册、由国务院扶贫办主管的全国性扶贫公益组织。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截至2013年底,累计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95.7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1783.05万人次,已经成为中国扶贫公益领域规模最大、最具影响力的公益组织。中国扶贫基金会以不断发现并促进解决社会问题为己任,致力于改善卫生健康条件、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农村社区发展、开展灾害人道救援四大业务领域,视捐赠人、志愿者和一切爱心人士为解决社会问题的伙伴,不断改革创新,向筹资资助型、国际化公益慈善组织转型。良好的内部治理、项目管理和社会绩效得到了公众的广泛认同,社会影响力不断提高。2007年、2013年在民政部组织的全国基金会等级评审中,均被评为最高等级5A级基金会。2013年,筹措扶贫资金和物资24.28亿元,受益贫困人口和灾区民众286.88万人次。
❺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人物故事
到高原上扶贫的年轻人
未到玉树,先闻陈济沧其名。
中国扶贫基金会负责媒体事务的小姑娘说:“你们到玉树,一定要采访一下陈济沧。3年了,他一直待在玉树扶贫。
陈济沧,湖南常德人,中扶贫基金会员工。他在结婚14天后即奔赴玉树参与灾后重建,其长期奋战在高原地区的义举,一直被他的同事引为美谈。提起陈济沧,青海扶贫局一名官员赞不绝口:“我认识他。地震那年,我跟他在山上住好几个月的板房,一起救灾扶贫,那小伙子干事实在。”一位藏民翘起了大拇指,用半生不熟的汉语说:“陈济沧,够意思。”
有口碑的公益人不少,但像陈济沧这么吃得开的还真不多见。但是,如果你因此对他产生了很高的期待,见面的时候只怕会有些小失望。
“小人物”陈济沧
8月末,南方正值盛夏,但在高原玉树之上,已经有几分秋凉的味道。这一天,面朝大山的玉树农畜交易市场竣工,这是陈济沧促成的公益项目之一,耗资不菲,建设过程几经周折。据说陈济沧会到场,我满怀期待地在现场东张西望,忽而有人指着一抹快速移动的黄色身影说:“看,那就是。”
陈济沧很忙,当时的他正跑来跑去地干着一个后勤组织人员的活。他身材瘦小,皮肤黝黑,穿着一件黄色运动外套,腰间别着一个喊话用的“小蜜蜂”,毫无“范儿”可言,普通得就像一个路人甲。
陈济沧年近30,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还要小几岁。在被记者截停后,他的娃娃脸上露出了有点羞涩的笑容,自嘲地说了句:“我就是干活的、打杂的。”但是,这自称打杂的人不一会站上了讲台,立马用一种中气十足、慷慨激昂的语调向一众高官汇报市场概况。末了,他还不忘加一句要求:“市场面临着发展问题,我们希望政府继续支持,让老百姓早受益、多收益。”
后来,在一次酒醉后,陈济沧跟人倒苦水说,他操办那场竣工仪式很不容易,提意见的地方官员很多,但真正干活的却没几个,他不得已身兼数职,既当爹又当妈,最后还被某官员数落了一通,说他办事不周。陈济沧气愤地说道:“我在现场忙死忙活的时候,他在办公室里喝茶!”
若论地位、财富,陈济沧在高官、富人扎堆扶贫的玉树里排不上号,但正是这个来自民间的不起眼的年轻人,震后3年常驻玉树,为1.5亿元善款筹划公益项目,并在一场由行政和资本力量主导的公益造城运动中,深层次地思考民间的诉求。
陈济沧时常到结古镇及附近的几个村落调研,他发现,虽然一个现代化的城镇在快速成型,可牧民的生活并没有改变,他们依旧在白天把牛赶到草原吃草,晚上没事就去喝酒、打麻将,没钱就去找朋友们借。政府给灾民重建了基础设施和房子,但这些东西都不能当饭吃,他们没有生产资料、生计来源,最后还是会受穷。政府没来得及关注藏民们的生计,民间可以有什么作为呢?
按专家们的说法,应该引导藏民组建村民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可是,藏人社区没有合作经商的传统,汉人聚居地流行的做法,在玉树颇有点“水土不服”。这是一个让驻点扶贫的公益人士普遍头疼的问题:你认为好的做法,当地不接受,能怎么办?
走进藏人社区
幸好,陈济沧是比较愿意开动脑筋的。他在甘达村调查时发现,当问“你们需要什么”时,女人总会让他去问自己的男人,而男人总会让他去问村里的带头大哥。陈济沧就把有威望的村庄精英聚了起来,想着先给大哥们灌输先进理念,再鼓捣他们带领村民一块奔小康。但他很快发现:没那么容易。
巴桑扎西就是一位村庄精英,他在没多少商业气息的藏区依靠虫草生意发家致富,在藏人之中并不多见,可不是一个容易被忽悠的人。面对陈济沧的提议,他客气地提出了反对意见:“之前听说过合作社模式,村里也尝试过,但从没分过红,做的事情也不是我们自己希望做的。”
村庄大佬不会轻信一个外来的毛头小伙。这时,陈济沧充分发扬了湖南人“耐得烦”的传统,三天两头往村里跑,跟藏人们喝酒聊天,称兄道弟。他还不忘反复告诉大佬们:农民合作社是民主选举负责人,由村民自己当家做主,赚了钱就是村民自己的。几次下来,藏人们觉得这汉人小伙的确“够意思”,说的话也有点道理,便依其言成立了合作社,巴桑扎西当选首届理事长。
有了合作社,陈济沧趁热打铁,又把大佬们召集到一起,讨论这村子有什么优势,合作社可以干点什么。捕捉商机,这是商人巴桑扎西擅长的事,他提议:“灾后重建,有很多地方都要修房子,要拉砖、拉水泥、拉沙子,搞个运输队吧!”
组建运输队,这不在扶贫基金会原本的计划中,但陈济沧觉得这想法契合玉树造城发展的需要,也能保障藏民的生计。在他的协调下,中扶贫重新调整了公益项目,拨出了248万元为当地添置了车辆,还投入48万元作为项目的启动资金。
自己的提议得到了大笔资金的支持,巴桑扎西的积极性也上来了,他放弃了自己的虫草生意,开始全力为运输队拉生意。在他的努力下,甘达村的村民当年就拿到了分红。目前,甘达村运输队发展得不错,截至今年3月,已经赚了9万多元。
发生在甘达村的故事,只是陈济沧业绩的其中一起,在玉树周边众多的村庄里,他总是入乡随俗,并很快与当地藏民打成一片,在玉树的3年里,除了运输队,他还折腾了一个蔬菜大棚、一个奶牛基地、一个农贸市场。这几个公益项目,地方政府、出资企业与当地藏民都比较满意。
在藏民看来,陈济沧像是一个圣徒,他从富饶的平原地区而来,却愿意到高原上与牧民同吃同住,他带来了组织方式,带来了资金,甚至从政府处争取来对村民有利的政策,却不图回报。然而,真的是这样吗?
异乡人的苦与乐
酒是个好东西。要不是有酒,很难想象平日笑容羞涩、言语拘谨的陈济沧会如此彻底地发泄出内心的苦闷与豪情。
那一晚,玉树农畜交易市场竣工了,陈济沧苦心经营的最后一个公益项目也告完成,他迎来了功成身退的时刻。陈济沧的藏人老朋友们,在玉树新城中设宴款待,席间觥筹交错,怀旧情绪浓烈。陈济沧来者不拒,酒到杯干,这时的陈济沧,言语不再拘谨,“说实话,我没想到要在玉树待这么久,但我就是想着,一定得干出个样子来!”
“但是,我亏欠我的家人太多了。”说到这,陈济沧顿了一顿,脸部剧烈抽搐,语音很快变成了哭腔,“那年,我妈初诊得了癌症,我却不在她身边,只得搭飞机赶回去,我在路上不断为她念经。”说着说着,陈济沧痛哭出声,他说,后来母亲的病情出现了转机,但他很快又要赶回玉树工作,未能照顾患病老母,他常常心怀愧疚。
陈济沧说,在玉树的日子里,望着雪山草原,他总会思考一个问题,在这偏远的地方蹲了3年,究竟值不值。他又说,自己在玉树过得很苦,但在某些时刻里,却能触碰到生命的真谛。玉树很偏僻,离得最近的一个大城市是青海省会西宁,但是,途中重山隔阻,开车须10多小时才能跑一趟。“我开车跑了很多回,在盘山公路上,我看到了狼,看到了牦牛、羚羊、秃鹰,看到了草原上无尽的星海。”说这话时,陈济沧语调放慢,眼望远方,仿佛又回到了那个静寂的星夜,“在那一刻,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厚度,我想明白了,生命不在其长度,而在其厚度,我在玉树这几年,是值的!”
陈济沧这几年的生活是苦逼的,也是精彩的,而让人感叹的是,他将继续这种苦逼而精彩的旅程—从玉树下来后,他又被基金会派往了芦山。
“有企业高薪挖我,我不知道我还会坚持多久,也许有一天,我就不做公益了。”说这话时,酒宴已残,人渐走散,“我也要顾及我的家人,我的生活,但是,我的心里,永远有公益。”
❻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组织他的成员都是义工吗还是要有工资的
他的成员不是义工,分为志愿者和工作人员两种,其中志愿者包含签约志愿者和活动志愿者,一般活动志愿者都是大学生,有40元每天的补助,而签约志愿者则是有工资的,但是非常非常的低,好像不到2000.而且没有保险,什么都没有,就是完全的奉献,但是正式员工相对好很多,给缴纳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要是从签约志愿者变成正式工作人员叫做转正,一般是必须满一年的志愿期,还要有其他的考核才可以转正,转正还是比较难的!
❼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事业单位吗
中国扶贫基金会当然也是属于事业单位,因为这种都是有国家公派人员的。
❽ 中国扶贫基金会的组织章程
中国扶贫基金会章程(2005年4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中国扶贫基金会。英文译名China Found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缩写CFPA。
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境外。
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扶持贫困社区和人口改善生产条件、生活条件、健康条件并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实现脱贫致富和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来源于有关组织与企业捐赠。
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六条 本基金会的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西里36号南楼四、五层。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扶贫事业的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提供的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
(二)按照合法、自愿、有效的原则,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物资等;
(三)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
(四)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其生产条件和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以达脱贫致富之目的;
(五)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减轻灾民的疾苦,实施灾后重建;
(六)促进中国贫困地区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以及海外的联系、交流与培训,为贫困地区的开发储备人才;
(七)为一切关怀、支持和热心中国扶贫事业的海内外政府、组织、团体、企业和个人开展的消除贫困等公益活动提供优良的咨询、代管和服务等扶贫合作;
(八)积极参与公共事务,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为推进社会公共事务问责制度的建设而努力;
(九)本基金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人民币帐户和外汇帐户,实行独立核算。按照科学、合法、公开的原则对基金的募集和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章 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 本基金会由不少于5名,不多于25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 理事的资格:
(一)热心于中国扶贫事业的知名人士;
(二)对中国扶贫事业有重要贡献者;
(三)本基金会主要捐助人;
(四)公益扶贫领域的专家学者。
第十条 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机关备案。
(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在理事会任职。
第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基金会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基金会举办的活动的权利;
(三)对基金会工作的批评、监督和建议权;
(四)遵守本基金会章程,维护本基金会的合法权益;
(五)热心和支持本基金会的工作;
(六)向本基金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九)决定基金会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 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有1/3以上理事提议,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如理事长不能召集,可由提议理事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理事长或召集人须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监事。理事会会议闭会期间,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及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决议原则框架范围内代行理事会职权,确有重大事项需要决策又难以及时召开理事会的,召开常务理事会先行决策,再于理事会认可。 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三)章程规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四)基金会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基金会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第十五条 本基金会设监事2至5人。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
第十六条 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
第十七条 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二)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工作需要选派;
(三)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八条 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基金会财务和会计资料,监督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有权向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并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税务、会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会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十九条 在基金会领取报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监事和未在基金会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从基金会获取报酬。
第二十条基金会理事遇有个人利益与基金会利益关联时,不得参与相关事宜的决策;基金会理事、监事及其近亲属不得与基金会有任何交易行为。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设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从理事中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基金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二)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一)属于现职国家工作人员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三)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四)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基金会担任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且对该基金会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基金会被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
第二十四条 担任本基金会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者秘书长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以及外国人,每年在中国内地居留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第二十五条 本基金会的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每届任期4年,连任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超届连任的,须经理事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为基金会法定代表人。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 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本基金会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基金会发生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本章程的行为,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因法定代表人失职,导致基金会发生违法行为或基金会财产损失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个人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基金会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基金会签署重要文件。
本基金会副理事长、秘书长在理事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基金会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三)拟订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拟订基金会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五)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
(六)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七)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由理事会决定;
(八)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九)章程和理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 本基金会为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组织募捐的收入;
(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三)投资收益;
(四)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二十九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接受捐赠,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第三十条 本基金会组织募捐时,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重大募捐活动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本基金会组织募捐,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摊派及变相摊派。
第三十一条 本基金会的财产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基金会根据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使用财产;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接受捐赠的物资无法用于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用途时,基金会可以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收入用于捐赠目的。
第三十三条 本基金会财产主要用于:
(一)实施本基金会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捐赠支出;
(二)公益资助项目的管理费用支出;
(三)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
第三十四条 本基金会的重大募捐、投资活动是指:
(一)面向社会公众的募捐活动;
(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实施规模较大的募捐活动;
(三)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投资活动。
第三十五条 本基金会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第三十六条 本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 本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第三十七条 本基金会开展公益资助项目,应当向社会公开所开展的公益资助项目种类以及申请、评审程序。
第三十八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基金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本基金会违反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财产的,捐赠人有权要求基金会遵守捐赠协议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捐赠行为、解除捐赠协议。
第三十九条 本基金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和使用方式。本基金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情形的,本基金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四十条 本基金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一条 本基金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二条 本基金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业务及会计年度,每年3月31日前,理事会对下列事项进行审定:
(一)上年度业务报告及经费收支决算;
(二)本年度业务计划及经费收支预算;
(三)财产清册。
第四十三条 本基金会进行年检、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 本基金会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 本基金会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五章 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六条 本基金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基金会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
第四十七条 本基金会终止,应在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十八条 本基金会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本基金会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在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九条 本基金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通过以下方式用于公益目的:继续履行已经签定的对贫困地区及贫困人口进行资助项目的合同。无法按照上述方式处理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捐赠给与本基金会性质、宗旨相同的社会公益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五十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经2005年4月4日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❾ 中国扶贫基金会是个什么组织
现在我妈也介入这基金会,我是不相信
❿ 有中国国际扶贫基金会这个组织吗
的,我对这个组织不是十分的了解,有知道详细情况的吗? 不用复制一大堆中国扶贫基金会成立于1989年3月,是专业从事扶贫工作的全国性非政府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