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对冲基金的管理特点
随着结构日趋复杂、花样不断翻新的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如期货、期权、掉期等逐渐成为对冲基金的主要操作工具。这些衍生产品本为对冲风险而设计,但因其低成本、高风险、高回报的特性,成为许多现代对冲基金进行投机行为的得力工具。
对冲基金将这些金融工具配以复杂的组合设计,根据市场预测进行投资,在预测准确时获取超额利润,或是利用短期内中场波动而产生的非均衡性设计投资策略,在市场恢复正常状态时获取差价。 典型的对冲基金往往利用银行信用,以极高的杠杆借贷(Leverage)在其原始基金量的基础上几倍甚至几十倍地扩大投资资金,从而达到最大程度地获取回报的目的。对冲基金的证券资产的高流动性,使得对冲基金可以利用基金资产方便地进行抵押贷款。
一个资本金只有1亿美元的对冲基金,可以通过反复抵押其证券资产,贷出高达几十亿美元的资金。这种杠杆效应的存在,使得在一笔交易后扣除贷款利息,净利润远远大于仅使用1亿美元的资本金运作可能带来的收益。同样,也恰恰因为杠杆效应,对冲基金在操作不当时往往亦面临超额损失的巨大风险。 对冲基金的组织结构一般是合伙人制。基金投资者以资金入伙,提供大部分资金但不参与投资活动;基金管理者以资金和技能入伙,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
由于对冲基金在操作上要求高度的隐蔽性和灵活性,因而在美国对冲基金的合伙人一般控制在100人以下,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不同的国家,对于对冲基金的规定也有所差异,比如日本对冲基金的合伙人是控制在50人以下等)。
由于对冲基金多为私募性质,从而规避了美国法律对公募基金信息披露的严格要求。由于对冲基金的高风险性和复杂的投资机理,许多西方国家都禁止其向公众公开招募资金,以保护普通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避开美国的高税收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监管,在美国市场上进行操作的对冲基金一般在巴哈马和百慕大等一些税收低,管制松散的地区进行离岸注册,并仅限于向美国境外的投资者募集资金。 对冲基金与面向普通投资者的证券投资基金不但在基金投资者、资金募集方式、信息披露要求和受监管程度上存在很大差别。在投资活动的公平性和灵活性方面也存在很多差别。
证券投资基金一般都有较明确的资产组合定义。即在投资工具的选择和比例上有确定的方案,如平衡型基金指在基金组合中股票和债券大体各半,增长型基金指侧重于高增长性股票的投资;同时,共同基金不得利用信贷资金进行投资,而对冲基金则完全没有这些方面的限制和界定,可利用一切可操作的金融工具和组合,最大限度地使用信贷资金,以牟取高于市场平均利润的超额回报。
由于操作上的高度隐蔽性和灵活性以及杠杆融资效应,对冲基金在现代国际金融市场的投机活动中担当了重要角色。 在对冲基金投资过程中“套利”指同时买入并卖出两类相互关联的资产标的,以获取不同于正常水平的关联差异样而获利的行为。在“套利”交易过程中一些风险因素被对冲掉,留下的风险因素则是基金超额收益的来源。如果看错了这些风险因素的走向,就可能给基金带来损失。以下简要介绍可转债套利:
可转债,即在一定条件下可转换为普通股的债券,其内含价值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其债券价值,一部分是其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买入期权价值。
当一张可转债发行时,其票面值、票面利率、债券到期期限、转换率都已确定,影响可转债价值的不确定因素只有其可转换股票的股价、股价波动率及无风险利率这三个因素,而其中对可转债价值影响最大的是其可转换股票的股价。
当可转债价格被市场低估时,由于影响其价值最大的因素是其可转换股票的股价,对冲基金采用“买多可转债/卖空其对应股票”的策略可获得风险很低的与股价变动无关的稳定回报。
可转债套利策略的关键是找出可转债与股票二者价格的相关系数,该系数Delta可表示为“可转债价格变动/(股价变动*转换率)”,即股价每变动1元,可转债价格相应变动。例如,如果Delta为0.8,转换率为10,则股价每增加或减少1元,则每张可转债的价格将随之增加或减少8元。此时,一个 “买多1张可转债/卖空8股股票”的对冲组合的价值将保持一个恒定数,不因股价变化而变化。 公开和透明,是对冲基金最讨厌的事情。这与它所建立的结构有直接的关系。以在位于维京群岛注册的对冲基金为例,他们可以使用任何合法的金融投资组合,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任意地点进行套利,而无需向任何国家或部门申报投资技巧和融资结构。
金融危机使对冲基金经历了一场急速变革。十几年前,对冲基金圈是一个相对封闭狭窄的圈子,大家做的几乎都是熟人之间的业务,信任程度很高,根本不需要签合同就把生意做了。有时,仅仅是上午握个手,下午就把数百万美元打到了对方的账户之上。
但恰恰这种荒诞般的神秘,成为对冲基金最本质的赢利特点。
而随着中国金融及资本市场的不断多元化及国际化,让越来越多的境外对冲基金注目中国。在这个国内对冲基金大力发展完善的重要阶段,国际资本经验丰富的海外对冲基金也盯上了中国这块蛋糕。不少海外对冲基金或在海外有过对冲基金管理和投资经历的人准备尝试或已进驻中国,寻求发展和合作机会。
海外对冲基金看重中国区的发展。其实无非是三大原因:
一是渐渐国际化的人民币,逐步开放人民币资产的跨境流动,让中国部分的资产管理人或投资人提供大量走出去的机会的同时,也会给海外大量机构投资人和高净值客户提供进入中国市场的机会。
二是监管层和中国基金业对对冲基金的态度越来越开放,基金法正在不断修改和完善,这使得对冲基金所参与的二级市场会有更多的流动性,让对冲基金能真正发展起来。三是中国财富的增值。银行高净值客户管理着17万亿元的资金,而公募基金管理的资金规模才2万亿元,阳光私募也只有2500亿元,未来中国人的财富将会流向更有效和积极管理型的投资领域。
尽管如此,随着中国投资市场的逐渐向国际放开怀抱,以下几家对冲大佬早已先行一步,抢滩内陆:
1、Bridgewater Associates
雷·达里奥(Ray Dalio)的桥水联合基金(Bridgewater Associates),连续两年都登上了LCH英雄榜。这家基金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对冲基金,约有1300亿美元的水平。除了管理资产庞大以外,桥水的独特之处是它的300家客户都是机构投资者。它们的平均投资额为2.5亿美元。
在戴利奥和罗伯特·普林斯的共同领导下,桥水善于创造不同的利润流,鉴别贝塔源,市场驱动型回报,阿尔法,基于技能回报,然后把它们打包成与客户需求的兼容的战略。该公司通过债券和货币管理外包提供源阿尔法。但是当机构开始转向其他资产类别和关注额外利润源时,桥水也在调整战略。
达里奥在2012年初被业内评为对冲基金史上最成功的基金经理——公司旗下纯阿尔法基金(Pure Alpha Fund)在1975年至2011年为投资人净赚了358亿美元,超过了索罗斯量子基金自1973年创立以来的总回报。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尔克曾评价说,达里奥的桥水基金(Bridgewater Associates)对经济的统计分析甚至比美联储的更靠谱。
这家掌管着1300多亿美元资产的顶级对冲基金隐匿在康州Westport的树林里,与纽约华尔街的喧嚣保持远离。桥水联合基金已于2012年底在上海低调的成立了代表处。
2、Man Group
英仕曼集团是全球第二大对冲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680亿美元,其业务框架主要由三大类别组成:AHL(管理期货基金CTA)、GLG(由30多个策略的基金组成的多策略基金)以及刚收购的FRM(对冲基金的基金),此外,英仕曼拥有一支有卓越投资专家组成的庞大团队,就投资管理以至客户服务的每个范畴,给予强劲的支持。
英仕曼中国区主席李亦非透露,集团希望在中国首先推进的是旗下的管理期货基金。据了解,AHL基金希望能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先进入中国,同时也想借助QFII、QDII等各种跨境方式,在中国寻找投资和合作的机会。
3、Paulson Co
保尔森公司管理着约为360亿美元的资产(其中95%为机构投资者)。据《阿尔法》杂志统计,仅约翰·保尔森个人在2007年的收入就达到了37亿美元,一举登顶2007年度最赚钱基金经理榜,力压金融大鳄乔治·索罗斯和詹姆斯·西蒙斯。一时间,约翰·保尔森在华尔街名声大震,“对冲基金第一人”、“华尔街最灵的猎豹”等称号纷纷被冠在了他头上。在接下来的三年中约翰·保尔森与保尔森基金持续的稳定盈利。
直到2011年6月3日,保尔森所持有3740万股的嘉汉林业(Sino-forest)瞬间爆出一系列的财务丑闻,同时浑水调查公司给予嘉汉林业“强烈卖出”的评级,同时给出的估值不到1美元(当时股价为18加币)。导致嘉汉林业公司市值在两个交易日内蒸发了近33亿美元,而保尔森基金面临了4.68亿美元的亏损。
距离该事件发生已经近两年,约翰·保尔森这位曾经的“沽神”似乎逐渐淡出了华尔街。是归于平淡,还 是在酝酿又一场巨额交易,我们不得而知。据悉保尔森基金已在北京金融街及上海陆家嘴分别设立了代表处。
4、Lone Pine Capital
孤松资本始建于1997年,由斯蒂芬·曼德尔(Steve Mandel)创建,总部设在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威治,在伦敦,香港,北京,纽约均设有办事处。隆派恩资本是一家私人拥有的对冲基金,在世界各地的公共股权市场进行投资。从最初的800万美元开始,直到该基金成为了打理自有资金的“超级基金”,为约56亿美元的投资者和自有资金估计为150亿美元的曼德尔先生服务。
大多数人相信,曼德尔先生的成功可以归咎于他的“自下而上”的投资。他的重点放在企业的基本面问题上。曼德尔先生认为,破译业务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了解其做法,运营和未来的增长。这是重点,这影响到最后的选股和决定是否或长或短。不像大多数的对冲基金管理人,曼德尔先生巧妙地依靠他强烈的判断和快速决策的位置和移动。孤松资本在花旗集团(Citigroup)和斯伦贝谢公司的增持是证明曼德尔先生灵巧之至最好的例子。
5、DE Shaw
德劭基金由数学家大卫·肖成立于1982年。DE Shaw大部分投资基于复杂的数学模型,旨在找出隐藏的市场趋势或定价异常。不过该基金也进入到私人股本领域和自下而上的价值驱动型投资领域。
DE Shaw进军中国内地的举措,会让人将之与其2006年和2007年在印度的扩张进行比较。该公司在印度看到了巨大的招聘和投资机遇。
就员工数量而言,DE Shaw令一些更灵活的竞争对手相形见绌。该公司大约有1700名员工——其中估计有100名拥有博士学位。只有英国曼集团(Man Group)的员工数量超过了DE Shaw
过去两年,不愿抛头露面的DE Shaw在其主要战略方面表现稳健。该公司的旗舰基金Oculus回报率为8.7%。Oculus按照该公司的一系列定性及定量战略进行投资。一位投资者表示,该公司旗下的另一支基金DE Shaw Composite实现了21.1%的回报率。
位为处于上海陆家嘴的办事处拥有一支私募股权投资分析师团队。拓展该集团在亚洲地区的业务,并标志着首次进入中国内地。该办事处将重点关注中国的收购机会。
6、Hoyder Asia
汇德亚洲(Hoyder Asia)是汇德投资集团于2001年成立的面向亚太地区的全资附属公司。汇德亚洲投资于全球外汇,商品期货以及股票方面, 乃亚太地区最优秀的资产管理服务商之一. 其凭借对新兴市场的专业认识及丰富经验, 于十年内迅速增长.汇德亚洲透过旗下的汇德品牌基金与信托为客户提供不同层面的投资服务及产品,凭借其专业及奉行多年的环球对冲与价值投资等方法,於国际资产管理巿场已建立优良的声誉。
据悉, 位于中国上海的汇德亚洲办事处, 在2013年初早已悄悄布局内陆,公司高层也放言会从运营决策上更重视大中华市场。
7、Renaissance Technologies
文艺复兴科技成立于1988年,其创始人为詹姆斯·西蒙斯(James Simons) 他是世界级的数学家,担任着美国数学协会的主席(Math for America);他是历史上最伟大的对冲基金经理之一,在全球投资业内,他的名气并不亚于索罗斯,更是被认为是保尔森、达利欧这些业内领军者的前辈。“量化基金之王”是这位国际投资行业领袖最显贵的称呼,虽然,他本人并不在意。
作风低调的西蒙斯很少接受采访。在仅有的几次接受国外媒体采访时,他透露称:“我们随时都在卖出和买入,依靠活跃赚钱。”他只寻找那些可以复制的微小获利瞬间,而绝不以“市场终将恢复正常”作为赌注投入资金。事实上,西蒙斯几乎从不雇用华尔街的分析师,他的文艺复兴科技公司雇佣了由数学博士,物理博士及自然科学博士组成的超过150人的投资团队。用数学模型捕捉市场机会,由电脑做出交易决策。
文艺复兴科技公司及旗下多家关联子公司于2013年1月分别在北京,上海成立了代表处。
8、Chilton Investment
奇尔顿公司由理查德·L·奇尔顿(Richard L. Chilton)先生于1992年成立。管理着超过65亿美元的资产。其核心的运作手法是通过价值导向的基础研究和纪律严明的投资组合来进行管理。 奇尔顿先巩固了长期投资的理念,其纪律严格的文化是一个标志。而奇尔顿公司正计划采取一项不同寻常的举措,奇尔顿公司在中国北京及成都分别成立了代表处,这是该公司在中国扩张战略的一部分。
其实,以上这些笔者了解到进入国内的海外对冲基金,只是全球对冲基金大军的冰山一角;中国这只美味十足的大蛋糕,相信吸引到更多的大鳄只是时间问题。
9. Citadel Investment Group
城堡投资管理着130亿美元,是目前最大的对冲基金之一,它的日交易量相当于伦敦、纽约和东京交易所当日交易量的3%左右。
B. 请问什么是对冲大鳄
随着中国投资市场的逐渐向国际放开怀抱,以下几家对冲大佬早已先行一步,抢滩内陆:
1、Bridgewater Associates
雷·达里奥(Ray Dalio)的桥水联合基金(Bridgewater Associates),连续两年都登上了LCH英雄榜。这家基金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对冲基金,约有1300亿美元的水平。除了管理资产庞大以外,桥水的独特之处是它的300家客户都是机构投资者。它们的平均投资额为2.5亿美元。
在戴利奥和罗伯特·普林斯的共同领导下,桥水善于创造不同的利润流,鉴别贝塔源,市场驱动型回报,阿尔法,基于技能回报,然后把它们打包成与客户需求的兼容的战略。该公司通过债券和货币管理外包提供源阿尔法。但是当机构开始转向其他资产类别和关注额外利润源时,桥水也在调整战略。
达里奥在2012年初被业内评为对冲基金史上最成功的基金经理——公司旗下纯阿尔法基金(Pure Alpha Fund)在1975年至2011年为投资人净赚了358亿美元,超过了索罗斯量子基金自1973年创立以来的总回报。美联储前主席保罗·沃尔克曾评价说,达里奥的桥水基金(Bridgewater Associates)对经济的统计分析甚至比美联储的更靠谱。
这家掌管着1300多亿美元资产的顶级对冲基金隐匿在康州Westport的树林里,与纽约华尔街的喧嚣保持远离。桥水联合基金已于2012年底在上海低调的成立了代表处。
2、Man Group
英仕曼集团是全球第二大对冲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达680亿美元,其业务框架主要由三大类别组成:AHL(管理期货基金CTA)、GLG(由30多个策略的基金组成的多策略基金)以及刚收购的FRM(对冲基金的基金),此外,英仕曼拥有一支有卓越投资专家组成的庞大团队,就投资管理以至客户服务的每个范畴,给予强劲的支持。
英仕曼中国区主席李亦非透露,集团希望在中国首先推进的是旗下的管理期货基金。据了解,AHL基金希望能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的国际化发展先进入中国,同时也想借助QFII、QDII等各种跨境方式,在中国寻找投资和合作的机会。
3、Paulson Co
保尔森公司管理着约为360亿美元的资产(其中95%为机构投资者)。据《阿尔法》杂志统计,仅约翰·保尔森个人在2007年的收入就达到了37亿美元,一举登顶2007年度最赚钱基金经理榜,力压金融大鳄乔治·索罗斯和詹姆斯·西蒙斯。一时间,约翰·保尔森在华尔街名声大震,“对冲基金第一人”、“华尔街最灵的猎豹”等称号纷纷被冠在了他头上。在接下来的三年中约翰·保尔森与保尔森基金持续的稳定盈利。
直到2011年6月3日,保尔森所持有3740万股的嘉汉林业(Sino-forest)瞬间爆出一系列的财务丑闻,同时浑水调查公司给予嘉汉林业“强烈卖出”的评级,同时给出的估值不到1美元(当时股价为18加币)。导致嘉汉林业公司市值在两个交易日内蒸发了近33亿美元,而保尔森基金面临了4.68亿美元的亏损。
距离该事件发生已经近两年,约翰·保尔森这位曾经的“沽神”似乎逐渐淡出了华尔街。是归于平淡,还 是在酝酿又一场巨额交易,我们不得而知。据悉保尔森基金已在北京金融街及上海陆家嘴分别设立了代表处。
4、Lone Pine Capital
孤松资本始建于1997年,由斯蒂芬·曼德尔(Steve Mandel)创建,总部设在康涅狄格州的格林威治,在伦敦,香港,北京,纽约均设有办事处。隆派恩资本是一家私人拥有的对冲基金,在世界各地的公共股权市场进行投资。从最初的800万美元开始,直到该基金成为了打理自有资金的“超级基金”,为约56亿美元的投资者和自有资金估计为150亿美元的曼德尔先生服务。
大多数人相信,曼德尔先生的成功可以归咎于他的“自下而上”的投资。他的重点放在企业的基本面问题上。曼德尔先生认为,破译业务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了解其做法,运营和未来的增长。这是重点,这影响到最后的选股和决定是否或长或短。不像大多数的对冲基金管理人,曼德尔先生巧妙地依靠他强烈的判断和快速决策的位置和移动。孤松资本在花旗集团(Citigroup)和斯伦贝谢公司的增持是证明曼德尔先生灵巧之至最好的例子。
5、DE Shaw
德劭基金由数学家大卫·肖成立于1982年。DE Shaw大部分投资基于复杂的数学模型,旨在找出隐藏的市场趋势或定价异常。不过该基金也进入到私人股本领域和自下而上的价值驱动型投资领域。
DE Shaw进军中国内地的举措,会让人将之与其2006年和2007年在印度的扩张进行比较。该公司在印度看到了巨大的招聘和投资机遇。
就员工数量而言,DE Shaw令一些更灵活的竞争对手相形见绌。该公司大约有1700名员工——其中估计有100名拥有博士学位。只有英国曼集团(Man Group)的员工数量超过了DE Shaw
过去两年,不愿抛头露面的DE Shaw在其主要战略方面表现稳健。该公司的旗舰基金Oculus回报率为8.7%。Oculus按照该公司的一系列定性及定量战略进行投资。一位投资者表示,该公司旗下的另一支基金DE Shaw Composite实现了21.1%的回报率。
位为处于上海陆家嘴的办事处拥有一支私募股权投资分析师团队。拓展该集团在亚洲地区的业务,并标志着首次进入中国内地。该办事处将重点关注中国的收购机会。
C. 谁有绿地集团董事长张玉良的简历
张玉良,中国国籍,男,1956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上海市农委机关主任科员,上海市农委住宅办副主任等职务。
1992年创办上海绿地总公司(即绿地集团前身),并先后担任上海绿地总公司总经理,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上海绿地公司董事长、总裁 。
2018年11月19日晚间绿地控股发布公告称,经绿地控股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决定,选举张玉良为公司第九届董事长、总裁一职,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张玉良实现连任 。
(3)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扩展阅读:
张玉良历任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党委委员、副书记,上海市农委主任科员、住宅办副主任等职务。现任绿地集团董事长、总裁。
张玉良同志同时还担任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组成员,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房协产业协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上海市房地产行业协会轮值会长,上海市人大代表等职务 。
D. 格林基金 是合法的吗
私募现在合法化,但不受法律保护。
也就是说投资的话不违法,但出事了得你自己担着。
格林期货很有名气。
公司在金融街。
你可以去打听打听。
如果投资的话建议选择靠谱点的。
私募本身就要选择靠谱的,而且国外的又多了几分风险。
国内有不少的理财项目或者投资渠道。
多看吧。谨慎些好。
我个人是做期货IB的。
有保本理财项目。
如果有兴趣投资的话,可以留言。
E. 网上传人寿保险倒闭了是真的吗
关于人寿保险是否会破产其实在保险行业中有不一的答案,有的说不会倒闭,这是大部分代理人的观点,主要是根据《保险法》得出的结论:《保险法》第七十九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另一观点是保险公司会倒闭,这个主要是老三家保险公司代理人的观点,主要原因是在于销售过程中由于产品费率高而给消费者灌输「小保险公司」容易破产倒闭的理念,从而更容易达成成交的目的。
其实但凡是商业性质的公司都有倒闭的风险,保险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当然也不会除外。
那《保险法》第七十九条到底该如何理解呢?
关于这条法规我们来详细解读:
【Ⅰ】是不是人寿保险公司都不得解散?
这里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案例,国信人寿,在2004年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为民营保险公司,2005年2月底拿到保监会正式开业批文,但开业不久就发生了总经理严峰与股东方产生分歧出走的事件,后来保监会调查发现国信人寿有资本金出逃等违规问题,在当年6月底就责令其自行解散并注销了主体资格。国信人寿开业验收后仅仅维持了四个月,没有签发任何保单,成为了保险行业最为“短寿”的保险公司。看到这个案例,有人可能会产生质疑:
《保险法》不是明确规定人寿保险公司不得解散吗?
我们再阅读一遍法规,「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关键点在经营人寿保险业务,国信人寿开业后没有签发任何保单,没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所以国信人寿是可以自行解散的。
【Ⅱ】不得解散是不是等同于不得破产?
● 解散是由于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者责令关闭等等;
● 破产是因为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失清偿能力。
说通俗一些就是解散属于主动,破产属于被动,这条法规其实是限制保险公司主动解散的行为。举一个栗子,隔壁老王今年费尽周折成立一家人寿保险公司,到了年底的时候收了10亿的保费,老王就给股东们说,今年收的保费可以颐享天年了,咱们把钱分了解散吧,这种行为是《保险法》所明令禁止的,保险公司作为社会的稳定器,肩负着国家的重大民生问题,不是想成立就成立,想解散就解散的。
那如果保险公司真的是经营不善,客观上已经难以为继不得不破产,那也就只能依法宣布破产了。但时至今日,中国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的先例,因为保监会对保险公司无论从成立到资金管理还是偿付能力都有严格的监管,保险公司在破产之前就会因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被保监会接管。
那何为偿付能力充足率?
偿付能力充足率=保险公司实际资本/最低资本保险公司的最低资本,是指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保险公司为吸收资金风险、承保风险等有关风险对偿付能力的不利影响而应当具有的资本数额。
根据《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如果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跌破100%的警戒线,保监会就会要求保险公司采取股东增持、限制业务范围、限制广告投放等办法来提高其偿付能力充足率,甚至可以采取随时接管的措施。这里需要延伸两点,一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是不是意味着保险公司濒临破产倒闭,其实不然,这项指标主要是保监会监控保险公司偿还债务能力而做出的参考,即使低于100%这道警戒线,保险公司距离破产还是相差甚远;二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是不是越高越好,其实也不是,偿付能力充足率过高很大原因是保险公司开展业务能力低造成的。
言归正传,上面提到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跌破100%可以随时被保监会接管,那如果保险公司被接管,保监会又会如何操作呢?这里不得不提保监会一项重要的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对经营的财产保险业务或者人身保险业务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缴纳保险保障基金的保险业务纳入保险保障基金救助范围:
(一)非投资型财产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财产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二)有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15%缴纳,无保证收益的人寿保险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
(三)短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长期健康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15%缴纳;
(四)非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按照保费收入的0.8%缴纳,投资型意外伤害保险,有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8%缴纳,无保证收益的,按照业务收入的0.05%缴纳。保险保障基金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每一笔保险业务中,截止目前为止,保险保障基金已经迫近1000亿元,其中财产险占600多亿,人身险占300多亿,如果保险公司被保监会接管或者宣布破产倒闭,那就会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一)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
(二)中国保监会经商有关部门认定,保险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可能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金融稳定的。前面提到了我国目前还没有保险公司破产倒闭的先例,保监会也只是在接管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动用过保险保障基金,截止目前为止,保监会一共动用过两次,都是采取向保险公司「增资」的方式,救助了保险公司度过难关,顺便还大赚一笔。
第一次是对新华人寿的救助。新华保险董事长关国亮利用职务之便,在8年时间违规挪用资金130亿,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007年5月24日,保监会接管新华人寿,动用保险保障基金先后以市场价收购隆鑫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格林岛投资有限公司总共38.815%的股权,2009年11月,保监会保险保障基金把所持的股权整体转让给中央汇金公司,新华人寿转危为安。第二次是对中华联合财险的救助,最终也是化险为夷,本文主旨在人身险,所以财产险不在赘述。
那说了这么多,还是有人担心保险公司会破产倒闭,如果保险公司真的倒闭了,我们的保单怎么办?
《保险法》第九十二条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转让或者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接受转让前款规定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的,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关于这条法规我们来详细解读:
【Ⅰ】如果你购买保单的人寿保险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那你的保险合同连同保险公司的责任准备金就被转让给其他人寿保险公司了(主动接管或者被动接管),看到这里肯定有吃瓜群众就琢磨了,这保险公司都资不抵债了,还会有其他保险公司主动接受转让吗?如果没有保险公司主动接受转让,保监还强制指定其他保险公司接受转让,这保监会这不是「坑爹」嘛。
事情当然没有这么简单,不要忘记保监会可以动用保险保障基金。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被依法撤销或者依法实施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规则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为限;
(二)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80%为限。 保险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规定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额应以保护中小保单持有人权益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并根据保险保障基金资金状况为原则确定。这其实是保监会设立保险保障基金的最终目的,就是在保险公司破产时动用。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有误解,保险保障基金救助金额以转让后保单利益不超过转让前保单利益的90%或80%,那是不是意味着保单持有人利益受损呢?这里注意一个关键点保险保障基金是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助,而非直接是保单持有人,受让保险公司还是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Ⅱ】这里注意两个关键词汇「应当」、「合权权益」。在法律条文用语中,应当就是必须的意思;写入保险合同的权益就是合法权益,只要是合同里的条款内容都会得到兑现。那如果是没有体现在合同里的利益呢,比如保险公司不确定的分红、万能账户的结算年利率、非条款列明的服务等等,那这些就不受《保险法》的维护了。
总结
【Ⅰ】保险公司有破产倒闭的风险,但中国的监管极为严格,如果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保单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可以受到维护;
【Ⅱ】消费者在选择保险公司时,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的高低是考虑的一方面,同时也要考虑保险公司近几年的偿付能力是否稳健;
【Ⅲ】对于过于担心保险公司倒闭的消费者,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也可以选择多家投保,从而分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