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回应涉嫌套捐,你如何看待这个回应
随着大家收入的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当我们的温饱问题已经得到了解决之后,很多人都会想要在自己有能力的范围内给予别人一点帮助,这样既可以,做善事让自己的精神得到满足,也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人,这可是一举两得。但是这些年,很多红十字会甚至是基金会都爆出丑闻,这些会严重打击捐助者的积极性,也会造成基金会的公信力受到影响。之前红十字会郭美美事件就已经让不少人质疑了,这一次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也被曝出套捐的事情。
我怎么看待这个回应?
对于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的这个回应,我觉得,很难让观众信服,很难消除大家对这件事情的看法,本来这些年,大家对诈捐的事情已经很敏感了,在这个关头,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也曝出涉嫌套捐丑闻,这无疑会伤害了大家的感情,同时也浇灭了大家的公益之心。我相信很多人都有着一颗向善的心,但是再善良的人也经不起多次的欺骗。
Ⅱ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公募基金吗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是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领导下的为全国老年人服务的民间慈善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不是公募基金。它的前身是中国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5月。目的是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老龄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政府积极推进中国老年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同国际老龄组织、友好机构及人士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
Ⅲ 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长青基金的介绍
长青基金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成立的公益组织,成立于2010年6月9日。英文全称:Ever Green Fund of China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随着人口老龄化及消费结构多元化趋势的发展,老人对社会福利和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增加。为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弘扬中华民族百事孝为先的传统美德;为贯彻落实民政部民函办[2010]21号“全国范围内开展养老服务示范活动通知”文件,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作为民政部直属管理的社会公益机构,发起组建长青基金。长青基金立志于通过公益平台和社会资源的整合,为老年人建设复合型公益养老机构;学习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成熟的养老模式,结合我国基本国情探索出适合我国国情发展趋势的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开展老年服务的国际化交流;切实做到老年服务社会化,科学化,国际化,打造养老事业公益链,为老年人提供高质量的生活;为改善养老环境,建立养老模式,带动区域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贡献。
Ⅳ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蓝丝带发起人
由韩俊勇、许惊蛰、马守骏作发起人。
为更好地扶持医疗养老和教育事业的发展、扶危济困、关爱弱势群体,由韩俊勇、许惊蛰、马守骏作发起人,联合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共同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发起成立“蓝丝带基金”。
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蓝丝带基金”,同时设立蓝丝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合作协议精神,确定蓝丝带基金管委会名誉主任为缪力、谭健儿、盛连铁、达超;主任为高月玲;执行主任、秘书长为韩俊勇;副主任为马守骏、季伟特、白俊平、许惊蛰。
(4)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老年事业基金扩展阅读:
“蓝丝带基金”的相关情况:
1、蓝丝带基金管委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规范专项基金资金的使用,认真制定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有效地开展相关公益活动,为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与创新努力工作。
2、接受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开展各种扶贫济困活动,通过各种渠道募集扶贫资金和物资;资助中国贫困社区进行必要的教育、卫生、环境和文化建设; 扶持贫困家庭和人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素质和能力提高。
Ⅳ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可以加盟吗
它是民政部名义设立的 不存在加盟这种方式。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的主要业务范围是:
一、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接受海内外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的捐赠。建立、管理和使用用于支持和发展中国老龄事业的各项基金。
二、根据社会发展和老年群体的需求,创办和资助老年社会福利、文化、体育、教育、卫生事业等项目。投资设立或合作兴办养老院、托老所、爱心护理院、老年病医院、老年大学、老年人才交流中心、老年艺术团等企业和民办非企
业机构。
三、组织开展和资助开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有益于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的各项活动。
四、资助城乡特困老人。
五、奖励为老龄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老年杰出人物和优秀人才。
六、开展与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友好团体和人士及相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Ⅵ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机构所在领域:公益、慈善部门:项目管理部职位:项目官员工作地点::北京招聘人数:1机构名称: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原名称: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职位描述: 1、参与相关公益项目工作,撰写项目报告,监管、跟进项目的具体实施; 2、撰写项目申请书、活动策划书,项目宣传推广资料等; 3、参与项目执行、监督、评估、推广,为项目及机构的发展提供建议; 4、完成其它交办的任务。应聘条件:1、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熟悉公益慈善行业;2、本科以上学历;3、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吃苦耐劳,工作积极认真、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好;4、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开拓多方面的资源;5、认同本机构发展理念,能与机构共同成长;6、以下条件优先:英语流利,能够自如沟通可胜任口译、英语报告撰写等工作。简历投递:[email protected]机构所在领域:公益、慈善部门:基金管理部职位:会计工作地点::北京招聘人数:1机构名称: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原名称:中国社会福利教育基金会)职位描述:1、拟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理事会批准后贯彻执行;2、根据年度财务预算制定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经秘书长批准后贯彻执行;3、审批理事会和秘书长授权范围内的财务收支事项;4、根据会计核算资料,按月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分析,定期向秘书长和理事会报告财务核算和监督情况;5、根据年度会计决算结果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加强基金会财产物资监管,督促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使用保管、清查盘点等制度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实物资产的管理、使用和相关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7、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应聘条件:1、热爱公益慈善事业,熟悉公益慈善行业;2、思维清晰,且具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和协调能力;3、为人真诚、踏实、有责任感,勇于接受挑战;4、会计或经济管理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5、三年以上NGO或企业财务管理或会计管理工作经验;6、熟练掌握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实务及相关行业会计制度,熟悉经济法规、财税法规;7、具有较高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知识,能熟练应用财务分析技能,对资金活动、经济运行情况进行有效分析;8...[查看全部]
Ⅶ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民间公益组织,他们靠什么赚钱
1、民间公益组织靠个人、企业捐款募集资金,将资金使用于社会救助、公益事业投入等公共问题解决的公共事务项目管理。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所有募集的资金中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机构管理、人员工资等开支,一般这个比例不能高于10%。
Ⅷ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有一个专项基金叫“普惠养老”吗网站上查不到
专项基金里没有叫“普惠养老”。“普惠养老”不存的,可以去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官网下面的“基金会——专项基金”查看。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英文名:CHINA AGEING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CADF”)是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领导下的为全国老年人服务的民间慈善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它的前身是中国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5月。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老龄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政府积极推进中国老年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同国际老龄组织、友好机构及人士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委托中国老龄协会代管,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Ⅸ 中国夕阳红老龄事业基金会是做什么工作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英文名:CHINA AGEING DEVELOPMENT FOUNDATION,缩写:CADF”)是民政部和全国老龄办领导下的为全国老年人服务的民间慈善组织,是独立的社团法人。它的前身是中国老年基金会,成立于1986年5月。
弘扬中华民族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争取海内外关心中国老龄事业的团体、人士的支持和帮助,协助政府积极推进中国老年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文化体育、老年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加强同国际老龄组织、友好机构及人士的联系,促进相互间的合作与交流。业务主管单位为民政部,委托中国老龄协会代管,接受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Ⅹ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国家的吗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是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是属于民政部管理的民间福利机构,不属于国家单位。
根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第七条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一)资助社会福利机构儿童、残障儿童、孤儿和贫困家庭儿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支持社会老年福利机构和困境中的老年群体,改善教育和生活质量;
(三)支持贫困地区、灾区、少数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解决在社会福利教育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开展或资助与社会福利教育相关的公益文化宣传活动;
(五)开展与社会福利教育相关的国际合作与业务交流;
(六)支持社会管理与社会福利方面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社会管理人才;
(七)支持和开展社会福利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
(八)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
(10)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老年事业基金扩展阅读: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下列基金会、基金会代表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一)全国性公募基金会
(二)拟由非内地居民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基金会;
(三)原始基金超过2000万元,发起人向国务院民政部门提出设立申请的非公募基金会
(四)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的代表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