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智利、香港、新加坡三个地方的社会保障模式分别是什么
中国香港已经在新加坡的中央公积金的基础上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智利养老问题个人负责制 政府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公司
在新加坡公积金的基础上,以智利为代表的拉丁美洲国家结合自己的实际进行了创新。智利的公积金制度以个人资本为基础,实行完全的个人账户制(包括基本个人账户和补充个人账户,前者指个人要将其纳税收入的10%作为自己的养老金投入,后者则是在前者基础上为将来得到更多养老金而进行更多储蓄所设立的补充个人账户),并由私人养老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经营管理,保险费完全由个人缴纳,雇主不需要承担供款义务。
从智利模式的运行来看,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劳动者的养老问题个人负责制,同时将政府的管理责任转移给私人管理公司,利用资本市场进行有偿运营,投保者既能够分享较高的收益回报,也可能因投资失败而遭受损失。这样,政府的直接责任被缩小到最小限度,而个人的责任却被扩大到极大程度,从而缓解政府的经济社会压力,促进国家的稳定的发展。
智利模式和新加坡模式存在的问题主要不是资金问题。他们的回报率都很好,缴费比例比欧洲低得多,个人和企业压力都不大;与欧美相比,他们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两个:一个是覆盖率低一些,一个是替代率低一些,一个是几乎没有社会共济性。所以,他们的优势是在财务上国家没有任何包袱,劣势是个人的福利水平比较 低。他们的共性就是资金的安全性非常好。
㈡ 新加坡和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异同是什么
如下:
相同点:都强调自我储蓄,自我积累,实行完全积累制。
不同点:智利模式主要是强制性储蓄的养老保险模式,雇主不缴费而由雇员个人缴费,由私人机构管理经营养老基金。新加坡模式实行的公积金制度,不仅有养老,还有住房;雇主和雇员按一定比例缴费,由中央公积金局管理养老基金。
利:两国实行的完全积累制相对于我国的现收现付制。更强调效率,多交多得,更能激发公民参保意愿。
一般来说可以避免现收现付制下的支付危机,就是现收现付制下由于老年抚养比不断增长,会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因为现收现付制实现的是由年青一代向年老一代的转移,而完全积累制是自己对自己负责,没有必要担心人口结构变化对偿付能力的担心)。
但是人口结构的变化也会对完全积累制造成冲击,由于劳动力数量较少,要是生产率提高比率低于劳动人口衰退比率,导致商品生产减少,这也就意味着个人账户中的钱实际上买不到足够的商品。
还有一点就是万一参保人员在退休前死亡的话,完全积累制下所积累的资金可当做遗产提取,而在我国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背景下,只能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剩余资金,统筹账户中的则不能。
弊:完全积累制下没有再分配的意义,拉大了社会不公,势必会一些短视或者年轻时候低收入者会因积累过少而出现老年贫困现象。其次完全积累制收益由投资收益决定,难免会遭遇金融危机的冲击。
㈢ 智利的养老保险金待遇取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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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上讲,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保制度有三大类,一是DB型现收现付制,二是DC型完全积累制,最后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混合模式,如半积累制和名义账户等。
所谓DB型现收现付制是指“待遇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就是说,用当代工作的一代人上缴的保险费来立即支付当今退休一代人的基本融资制度,保险费集合起来由国家统一调配,一般来说是有节余的,这笔节余就叫做“社保基金”,中央政府为了减少支付压力,将之投资于某种金融工具,例如政府债券等;在这种制度下,退休一代人的养老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看他在整个工作生涯中的工资总水平,尤其是最后几年的水平,还有资历、工龄、级别和贡献等综合因素,这就是“待遇确定型”(DB型)的主要含义。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
第二种DC型完全积累制有两种形式,一是智利模式,大约近十个拉美国家采用了这种模式,个人缴费完全在个人账户里,国家提供几个投资基金,由个人来决定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运作,亏了赔了都由个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来的养老金给付水平几乎完全取决于缴费余额和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这就是“缴费确定型(DC型)”的含义。所以,在智利模式下,国家没有掌握一个集中的社保基金。所谓的社保基金,是分散在每个人的账户里,投资决策是个人行为,是分散型的决策,根据个人的偏好和国家提供的投资基金种类进行个人决策。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投资基金从风险大小和利率高低来分无非依次有这么五六种,例如,非交易型的短期政府债券基金(G基金)、债券市场基金(F基金)、普通股票基金(C基金)、小型资本化股票指数投资基金(S基金)、国际股票指数基金(I基金),等等。关于投资基金的设立,虽然各国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它们大同小异。
二是“中央公积金制”,这种类型社保基金的特点是,在养老金给付上基本上是DC型的,其收益率由国家根据投资收益情况统一确定,但在基金投资方面则完全由国家来运作。所以,这种制度下,养老金的最终给付与以往的缴费积累既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又不是完全精算型的,因为投资收益率是经过国家“调整”与“管理”的。在英国前殖民地国家中大约有十个左右是采用这种模式,他们将其一少部分(大约15%以下)投资于股市,大部分是以购买政府债券的形式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收益率表现不好,亏损较大。
第三种是混合型。混合型的社保制度也可以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半积累制,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现收现付制,一部分是积累制。对于实行半积累制的国家来说,具体制度细节也是千差万别,但一般是国家掌握现收现付制的那部分基金。从理论上讲,目前中国社保制度的设计框架就是半积累制性质的。美国拟议中的三种改革方案就属于这种典型的半积累制。另一类是“名义缴费确定型”,也称“名义账户制”,它是DB与DC型相结合的一种模式,既有现收现付制的优势,又兼具积累制的优点,就是说,它采用前者的融资方式,用当代就业者的缴费来支付当前退休的一代,这样就避免了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过渡的转型成本,但在给付方面则是缴费确定型的,严格按缴费的数量给予退休津贴,将缴费与未来津贴紧密联系起来。欧亚六国近几年来带头采用了这种崭新的制度,它对一些转型国家很有吸引力。欧亚六国采用的名义账户制度中,有的国家将社保基金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控制,有的国家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统筹并统一投资,另一部分划给个人账户,留给个人进行投资,由个人进行决策。
㈣ 智利强制性养老保险模式个人储蓄的国家行为行为
所谓智利模式:其实是指智利实行的由个人缴费、个人所有、完全积累、私人机构运营的养老金私有化模式。它作为世界上有影响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举措,确实是对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其典型性和代表性是毋庸置疑的。
㈤ 英国和智利的社会保障制度之比较
英国的福利制度,大致分为七类:儿童和孕妇福利, 伤残或者疾病福利, 退休福利, 寡妇福利, 失业福利,低收入人士福利和社会基金。
1.儿童和孕妇福利
1)儿童福利金:无论你收入多少或者交多少保险金,只要你有照顾儿童的责任,你便有资格领取儿童福利金。福利金为16岁以下的儿童而设,如果16岁到18的儿童仍在非高等教育机构就读,也有资格领取。申请办法:医院或者社会保障部办事处均有表格索取。
2)家庭津贴:假如你每星期至少工作16小时,收入低微,又需要照顾至少一名儿童的话(16岁以下,或者19岁以下,全日制学生),便有资格申请。津贴视家庭的收入和儿童的数目而定。申请办法:邮局或者社会保障办事处均有表格索取。
3)监护人津贴:负责照顾双亲去世儿童的监护人,便有资格申请监护人津贴及儿童福利金。申请办法:社会保障办事处索取表格,填报申请。
4)法定怀孕雇员工资:当雇员怀孕,雇主每星期要缴付工资,数目视雇员的收入和金额定。
5)单亲津贴:单亲又要独自照顾子女的人士可以领取单亲津贴。除儿童福利金外,这个津贴只支付给首名子女。
6)孕妇津贴:为没有资格领取法定怀孕雇员工资的人士设定。每周44英镑55便士。
7)社会基金孕妇补贴金:为那些接受收入补助金,家庭津贴,伤残工作津贴的,存款低于500英镑的人设。金额为100英镑。
8)子女赡养费:为你向已经分开居住的伴侣索取适当的赡养费,以照顾子女的生活。
2.伤残和患病福利
1)照料津贴:65岁以上,需要经常照料的伤残人士。如果申请人患有绝症,可以特别安排迅速获得津贴。
2)工作意外伤残福利:为因工伤或工业性疾病不能工作的人士设立。
3)伤残生活津贴:因患病和需要人照料的人士,如果申请人需要协助才能行走也有资格申请。
4)伤残工作津贴:为每星期可至少工作16小时的人设定。他们可能因为患病或者伤残使就业机会受到影响,申请人必须要超过16周岁。
5)严重伤残津贴:必须超过16岁,不能工作达到28个星期。
6)伤残照料着津贴:16岁至65岁。每星期花至少35个小时照料一名严重伤残人士,该名人士有资格接受伤残生活津贴的中等或者最高等款项或者照料津贴。申请人每周除去合理开支后,收入不能超过50英镑或者正在全职就业。
7)不宜工作福利:没有资格从他们雇主处领取法定患病工资的员工,从事自雇工作,失业人士。申请人必须缴付足够的国民保险金。
8)法定患病工资:患病一连4天或者以上。为期不超过28个星期。申请雇员每周收入必须超过58英镑。可以获得的法定患病工资为每周52英镑50便士。
3.退休福利
基本退休福利,为超过退休年龄,(女60以上,男65以上)及符合国民保险金条件的人士设定。要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人可以获得其它福利。
4.寡妇福利
1)寡妇金,丈夫去世时没有资格领取退休金的寡妇,寡妇的年龄低过60岁,金额为1000英镑。
2)寡妇母亲津贴:要照顾至少一个小孩的寡妇有资格领取儿童福利金;或者丈夫去时已怀有身孕的寡妇。津贴是要交税的。
3)寡妇退休金:申请人年龄45岁或者以上,或者停止接受寡妇母亲津贴。金额按照年岁和金额何时停止设定。
5.失业福利
每两周支付一次福利金,为期一年。申请人必须有能力和积极地求职,他们必须缴付足够的第一类国民保险金。
6.低收入人士福利
1)收入补助金:为18岁以上,收入低于某个水平,每周工作不超过16个小时的人设定。申请人必须有能力工作和积极求职。
2)养老院和护理院津贴:申请人在1993年3月31日之前已经进入养老院或者护理院接受照顾。他们可以得到较高金额的收入补助金去支付医院的费用。
3) 市议会税津贴:由当地市议会处理,为了协助低收入人士缴纳他们的市议会税。
4) 屋租津贴:市议会代表有需要的人付房租。
5) 医疗费用资助:免费药物费,牙科医疗,验眼,配眼镜,或者隐形眼镜。
6)其它资助:申请人接受收入辅助,家庭津贴,伤残工作津贴,有亲人在监狱服刑,可以接受交通援助。
7.社会基金
从日常的收入中, 有困难支付若干费用的人士, 包括怀孕, 应急支出, 免息贷款, 社区护理津贴等等
㈥ 智利养老金制度私营化改革为什么会受到世界银行的推崇
智利模式以个人为直接责任主体,采用完全积累方式,从而在减轻政府责任的同时也较好地解决了劳动者代际之间的矛盾;
其私营化、资本化管理给养老基金带来了较高的投资回报,也为避免传统社会保险型或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的财政危机提供了一种新的对策思路;
此外,智利模式实际上是迫使国民储蓄,它对于改变智利国民缺乏储蓄偏好的传统,进而增加国民经济建设资金的来源显然具有非常直接的效应。
客观说来,智利模式在智利的20年实践总体上是成功的。政府未来长期责任的减轻、国民储蓄的持续上升及养老基金运营效益的显著增长等,是智利模式20年来尤其是前10年中取得的重要成就。这些成就表明市场机制的应用能够创造出相应的效率、个人责任的强化可以直接减轻政府所负的责任而这两点恰恰是传统社会保障制度所欠缺的。
智利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的改革,因为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的养老社会保险模式,且确实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一些成就,从而成为世界各国关注的对象。养老保险基金私营化管理也被另外一些拉丁美洲国家视为值得仿效的榜样。美国、欧洲国家乃至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也都以极大的兴趣关注着智利模式。
㈦ 新加坡和智利的社保基金最低投资收益率是多少
社保基金账户里有二种人,一种是没有退休的,一种是现在退休的人,后者过去就没有缴过养老金,这些人也要领养老金,但个人账户没有或很少有养老金,统筹账户也不足,就出现国家占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已退休人员养老金,出现了现在说的个人养老空帐1.3万亿元的问题。显然,投资收益应当归社保基金的各个帐户,现在退休的帐户的投资收益也应当少。针对近日一些社会人士对个人养老金账户缺口1万多亿的担忧,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30日说,我国有能力增加社会保障资金,也有能力解决养老金的收支缺口。...第一就是巩固现有的融资的渠道不变,而且适当能有所增加,同时的话,能是在股市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能够开辟一些新的渠道,增加投资收益率。这样说法可以理解为投资收益可以用来补充个人养老空帐,结果当然是没退休人的帐户投资收益要相对减少,不尽合理,从历史原因来看,将部分国资股份转为社保基金补充养老空帐更合理。
㈧ 国内和国外的社保体系有什么差别
以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为例。
中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
通过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新老更替,实现就业结构的合理化;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社会稳定;能够激励年轻人奋进,提升工资标准,为退休后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于从侧面上促进经济发展。
也就是说,中国的养老保险主要是通过立法规定的,是法律规定必须缴纳的。而国外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制度类型,分别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强制储蓄型。以传统型为例,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与雇佣相关性模式或自保公助模式。
最早为德俾斯麦政府于1889年颁布养老保险法所创设,后被美国、日本等国家所采纳。个人领取养老金的工资替代率,然后再以支出来确定总缴费率。个人领取养老金的权利与缴费义务联系在一起,即个人缴费是领取养老金的前提,养老金水平与个人收入挂钩。
基本养老金按退休前雇员历年指数化月平均工资和不同档次的替代率来计算,并定期自动调整。除基本养老金外,国家还通过税收、利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基本上也实行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
(8)智利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扩展阅读:
福利国家所在地普遍采取的,又称为福利型养老保险,最早为英国创设,如今适用该类型的国家还包括瑞典、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等。
该制度的特点是实行完全的“现收现付”制度,并按“支付确定”的方式来确定养老金水平。养老保险费全部来源于政府税收,个人不需缴费。享受养老金的对象不仅仅为劳动者,还包括社会全体成员。
养老金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通常只能保障最低生活水平而不是基本生活水平,如澳大利亚养老金待遇水平只相当于平均工资的25%。为了解决基本养老金水平较低的问题,一般在力提倡企业实行职业年金制度,以弥补基本养老金的不足。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㈨ 智利最近十年养老金收益率是多少到哪里可以查到这些数据,我最近写论文。
这里有2005至2011的,包含各个养老基金企业每个月实际增长和年增长对比
后边标着anual的两项一个是年增长一个是2002至该月平均额
http://www.safp.cl/safpstats/stats/rentabilidad/getRentab.php?tiprent=FP
㈩ 什么是社保基金的DB、DC模式
大体上讲,目前世界各国的社保制度有三大类,一是DB型现收现付制,二是DC型完全积累制,最后是各种不同形式的混合模式,如半积累制和名义账户等。
所谓DB型现收现付制是指“待遇确定型现收现付制”,就是说,用当代工作的一代人上缴的保险费来立即支付当今退休一代人的基本融资制度,保险费集合起来由国家统一调配,一般来说是有节余的,这笔节余就叫做“社保基金”,中央政府为了减少支付压力,将之投资于某种金融工具,例如政府债券等;在这种制度下,退休一代人的养老金给付标准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看他在整个工作生涯中的工资总水平,尤其是最后几年的水平,还有资历、工龄、级别和贡献等综合因素,这就是“待遇确定型”(DB型)的主要含义。目前来看绝大多数发达国家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
第二种DC型完全积累制有两种形式,一是智利模式,大约近十个拉美国家采用了这种模式,个人缴费完全在个人账户里,国家提供几个投资基金,由个人来决定投资组合,基金管理人负责具体运作,亏了赔了都由个人来承担,国家不承担任何责任,未来的养老金给付水平几乎完全取决于缴费余额和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这就是“缴费确定型(DC型)”的含义。所以,在智利模式下,国家没有掌握一个集中的社保基金。所谓的社保基金,是分散在每个人的账户里,投资决策是个人行为,是分散型的决策,根据个人的偏好和国家提供的投资基金种类进行个人决策。一般来说,可供选择的投资基金从风险大小和利率高低来分无非依次有这么五六种,例如,非交易型的短期政府债券基金(G基金)、债券市场基金(F基金)、普通股票基金(C基金)、小型资本化股票指数投资基金(S基金)、国际股票指数基金(I基金),等等。关于投资基金的设立,虽然各国的情况不太一样,但它们大同小异。
二是“中央公积金制”,这种类型社保基金的特点是,在养老金给付上基本上是DC型的,其收益率由国家根据投资收益情况统一确定,但在基金投资方面则完全由国家来运作。所以,这种制度下,养老金的最终给付与以往的缴费积累既有一定的联系,但这种联系又不是完全精算型的,因为投资收益率是经过国家“调整”与“管理”的。在英国前殖民地国家中大约有十个左右是采用这种模式,他们将其一少部分(大约15%以下)投资于股市,大部分是以购买政府债券的形式进行基础设施的投资,收益率表现不好,亏损较大。
第三种是混合型。混合型的社保制度也可以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半积累制,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现收现付制,一部分是积累制。对于实行半积累制的国家来说,具体制度细节也是千差万别,但一般是国家掌握现收现付制的那部分基金。从理论上讲,目前中国社保制度的设计框架就是半积累制性质的。美国拟议中的三种改革方案就属于这种典型的半积累制。另一类是“名义缴费确定型”,也称“名义账户制”,它是DB与DC型相结合的一种模式,既有现收现付制的优势,又兼具积累制的优点,就是说,它采用前者的融资方式,用当代就业者的缴费来支付当前退休的一代,这样就避免了现收现付制向积累制过渡的转型成本,但在给付方面则是缴费确定型的,严格按缴费的数量给予退休津贴,将缴费与未来津贴紧密联系起来。欧亚六国近几年来带头采用了这种崭新的制度,它对一些转型国家很有吸引力。欧亚六国采用的名义账户制度中,有的国家将社保基金完全由中央政府来控制,有的国家将其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国家统筹并统一投资,另一部分划给个人账户,留给个人进行投资,由个人进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