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社会保险统筹主要有什么项目
根据《劳动法》第70条规定,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对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分配消费品的一种形式,属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职能。它主要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并强制实施的。社会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项目是依法确定的。基本保险的缴费标准和保险金支付标准是依法确定的,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按标准缴费。
(2)互济性。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不同的保险种类分别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遇到劳动风险的劳动者获得的社会物质帮助是社会风险平均化的结果。社会保险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来实现的。
(3)非盈利性。社会保险是由政府的专门机构承办经营,保险金的筹集、经营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不允许参与可能使保险金流失或可能受到损失的活动,必须与商业保障区别开来。
(4)普遍性。社会保险是在全社会范围内实施的,不管其所有制性质如何都必须参加。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统筹范围的扩大和统筹措施的完善,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会越来越广,社会保险程度也会相应提高。
Ⅱ 社会统筹保险是什么统筹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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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
您好!
社会统筹是指社会保险基金在大范围内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统一征收、统一管理、在属地范围内统一调剂使用。统筹可以理解为统筹安排,统筹使用,它是政府对某种行为采取的一种宏观规划措施。
社会统筹基金是指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中,扣除个人帐户后的其余部分。社会统筹基金主要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支付了起付线费用后的住院费用,但是费用不能超过最高额度(封顶线)。具体支付哪些诊疗项目、哪些药品范围,则要根据各地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具体实施的方案来确定。
Ⅲ 建筑工程社会保险统筹专用帐户钱如何退回
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是企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方面的费用,在项目费用组成中属于规费,系不可竞争费用。
Ⅳ 建设工程施工时缴纳的劳保统筹费有什么作用
这是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完整反映工程造价情况)。
劳保统筹费基金支出:
1、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支付给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个人的养老金、丧葬抚恤补助。
以及由于保险关系转移、上下级之间调剂资金等原因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离休金、退休金、退职金、补贴、丧葬抚恤补助、其他支出。
2、中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自1997年改革后,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也就是既包含现收现付制的社会统筹部分,由年轻一代缴费来赡养退休者,也包含累积制的个人账户。企业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0%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8%。
(4)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扩展阅读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各个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土护降的施工方案,防水施工方案,主体结构施工方案,二次结构及装修的施工方案(内装、外装)机电安装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垂直运输的施工方案,吊篮安装方案等等。
要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工程开工前,由生产、技术负责人、编制人员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经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具有技术法规的作用,施工生产过程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遇到因条件变化或考虑不周必须变更安全技术措施内容时,应由原编制、审批人员办理变更手续。
Ⅳ 社会保险的钱 统筹是怎么统筹的
对于统筹这个概念,是分地区的,比如一个省,包括A市,B市,C市,很可能它们各自统筹计算,也可以按整个省进行统筹,或者只是A,B两市进行统筹。
同时,各个险种是分开计算统筹的,专款专用,比如医疗有医疗统筹,养老有养老统筹等等。
Ⅵ 谁知道社会保险统筹主要有什么项目
根据《劳动法》第70条规定,社会保险项目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个项目。
社会保险作为社会对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分配消费品的一种形式,属政府管理经济的一种职能。它主要有以下特征:
(1)强制性。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建立并强制实施的。社会特定的主体必须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项目是依法确定的。基本保险的缴费标准和保险金支付标准是依法确定的,任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按标准缴费。
(2)互济性。社会保险是按照社会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组织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不同的保险种类分别由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负担,遇到劳动风险的劳动者获得的社会物质帮助是社会风险平均化的结果。社会保险是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保险费用的社会统筹来实现的。
(3)非盈利性。社会保险是由政府的专门机构承办经营,保险金的筹集、经营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不允许参与可能使保险金流失或可能受到损失的活动,必须与商业保障区别开来。
Ⅶ 工程报价社会保险费是如何计算
工程保险保费的计算方式:
1、分别计算
(1)对建筑工程、所有人提供的物资、安装及其他指定分包项目、场地清理费、专业费用、工地内现有财产及被保险人的其他财产测算一个总的费率,该费率为整个工期的一次性费率,其与总保险金额的乘积即为应收取的保险费。
(2)施工用机器、设备的保险费率采用年费率
(3)第三者责任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主要按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计算。
(4)保证期保险费率亦为工期费率,按总保险金额计算。
(5)因增加附加保障所加收的保险费,按附加保障所属的范畴,即物质损失或第三者责任,及其所要求的赔偿限额分别计算。
2、一揽子计算
(1)对以上①、③、④、⑤项分别测算保险费之后,再相对于物质损失的总保险金额倒算出一个总的工期一次性费率。目前在工程保险中,大多采用这种计算方法。
(2)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转移风险取得保险保障而应付出的代价,亦是保险人承担保险。
(3)同所约定的保险责任,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服务而取得的报酬。纯保费是保费的主要部分,用以建立保险赔偿与给付基金,是保险费的最低界限,根据对保险标的未来保险损失的预测(期望值及一定的安全附加)而确定。
(4)加保费用于保险人的经营管理开支和预期利润,包括职工工资、业务费用、管理费用、中介费用、宣传费用、税金、利润等。
(7)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管理扩展阅读:
一、社会保险费分担方式
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在雇主雇员共摊保险费用的方法中,又可细分几种情况:
1、费率等比分担制;
2、费率差别分担制;
3、费率等比累进制。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
参保单位应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日内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缴纳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1、到自身开户银行缴纳;
2、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
3、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缴费方式。
三、社会保险特点
1、保障性:保障劳动者在其失去劳动能力之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2、法定性: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3、互济性:实行收入再分配;
4、福利性: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它以最少的花费,解决最大的社会保障问题,属于社会福利性质;
5、普遍性:社会保险实施范围广。
Ⅷ 乌鲁木齐市建筑工程社会保险费统筹费退还比
马鞍山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障基金统筹管理办法〔试行〕
为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之间劳动保障基金负担畸轻畸重的问题,保障建筑施工企业职工老有所养,病有所依,有利于社会安定,促使企业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根据有关规定,并参照外地做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业统筹管理范围
凡在马鞍山市城区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来马的建筑施工企业),均按本办法实行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
二、行业统筹基金支出项目
(一)国务院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发给离休、退休职工的退休费和退休职工的生活费。
(二)离、退休职工按规定应享受的生活补助费及各种价格补贴。
(三)离休或因工残废退休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的护理费。
(四)离、退休人员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生活困难补助费及其死亡后支付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
(五)职工因工、因病死亡的丧葬费、抚恤费。
(六)职工在六个月以上的病假工资、医药费、救济费。
(七)按规定在劳保费用中支出的其它项目。
三、行业统筹基金的收取标准
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的收取标准,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确定,凡在我市境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大修理工程项目)不分隶属关系,不论其资金来源,均按以下标准缴纳劳动保险基金。
(一)新建、改建、扩建、技改、维修项目和单独承包的机械土石方,构件制作安装、装饰装璜、桩基础、道桥、堤坊、各类管道等按工程造价的34%收取劳保费用。
(二)包工不包料的各类工程,单独承包的土石方工程按预算定额人工费的25%收取劳保费用。
四、行业统筹基金的收取办法
(一)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由建筑施工企业列入工程预算,在开工前一次性按规定的收取标准向建设单位收取,竣工决算时再按实调整,任何人无权减免。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由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委托市建设银行托收(免签协议),存入市财政在市建设银行设立的专户,由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专款专用。
(二)各施工单位必须凭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开具的单据及时、足额地向市财政在市建设银行设立的专户上付款,不及时缴纳的按拖欠金额每天征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行业统筹基金。
(三)对于没有交纳行业劳保统筹基金的建设工程项目,综合计划部门不予办理实施计划与开工批复,规划部门不予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手续,建筑管理部门不予以办理开工、报建及合同签证和施工许可证手续,建设银行不得办理工程拨款,建筑企业不得组织施工。对擅自开工者,除按规定补交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外,同时按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意见》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行业统筹基金的支付形式
对在我市承揽建设任务,参加市社会保险统筹的各类施工企业,劳保费用由市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办公室按原《安徽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收取标准返还企业,用于支付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项目和缴纳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对入不敷出的施工企业,在行业统筹基金中予以调剂;对未参加市社会保险统筹和外地来马承揽建设任务的各类施工企业根据企业性质及资质等级,按收取该企业统筹费用的适当比例返还,作为企业的劳保基金,专款专用。
六、行业统筹基金的管理
(一)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是社会劳动保险统筹的一部分,市建筑管理处设立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在市社会保险机构的指导下,负责劳动保险基金的收取、支付、调剂、管理等日常工作,其所需经费从收取的劳动保险基金中按3%提取。
(二)实行行业劳保统筹管理后,各企业仍按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社会保险统筹的费用由企业直接与社会保险统筹机构结算,但在市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公室核发劳保费用中应扣除社会保险机构返还给企业的受益部分。
(三)实行行业劳保统筹后,如劳保费用开支增大,收不抵支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调整劳保统筹取费标准。
(四)行业劳动保险基金实行统筹管理,专项储存,其存款利息依照国务院国发[1986]77号文件精神,比照城乡居民个人定期存款利息,所得利息并入行业劳保统筹基金项下,行业劳保统筹基金免交各种税、费。
(五)建筑行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办公室要建立、健全行业劳保统筹的会计管理、统计等各项规章制度。
(六)行业劳动保险统筹基金,不得挪用,并接受审计、财政部门的监督。
(七)参加行业统筹管理的各类企业,职工退休条件及审批程序等均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发放、学习、生活、医疗福利日常管理工作,仍由原企业负责。
(八)参加行业劳保统筹管理的企业,在申报劳保基金时,应做到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冒领劳保基金者,除追回冒领金额外,并对当事人和主要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罚。
七、市建筑管理处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八、本办法自一九九四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199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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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建筑行业统筹管理具体指哪些内容
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是维护建筑业企业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深化建筑企业改革,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按照建设部的统一布署,建筑业企业资质就位以来,通过改革、改制和重组,企业状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动。为使我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紧跟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步伐,适应目前市场经济的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湘政传电(1997)第81号、湘政办明电(2001)66号、湘政办函(1992)249号及《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加强领导,确保劳保基金的应收尽收。
建筑业企业劳保基金是建筑安装工程费的组成部分,是企业职工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重要来源。各级建设、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切实加强劳保基金征收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征收工作中的问题,保证劳保基金征收工作的有序进行。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强化征收,狠抓新开工项目劳保基金的收缴,所有新开工项目都必须按照省政府规定,在发放《施工许可证》之前,向建设单位(业主)按建安工程造价的3.5%征收劳保基金。对于投资规模较大、分年度投资的项目,可采取签订协议分期征收方式。由政务中心(收费局)代收劳保基金的地区,要明确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和政务中心(收费局)各自职责和工作时限,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确保劳保基金的专款专用,各政务中心(收费局)收取的劳保基金直接汇入劳保基金专户。征收建筑行业劳保基金必须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劳保基金专用票据。
为了维护全省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政策的统一性,各地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湘政办发(1992)20号文明确的:建筑企业职工劳保基金管理业务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具体经办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劳保基金的管理政策,调整劳保积累调剂金、管理经费及劳保基金的拨付办法、标准。
(一)劳保积累调剂金及管理经费的提取:
各地劳保积累调剂金按年度收缴劳保基金入帐额的25%提取,其中:5%作为省级积累调剂金;20%作为市级积累调剂金。
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所需人员、工作经费,按年度收缴劳保基金入帐额分段提取。年内收取劳保基金2000万元以下的(含2000万元),按5%计提;超过2000万元到4000万元(含4000万元)部分,按2.5%计提;4000万元以上部分按1%计提,提取的管理经费直接汇入管理经费专户,按省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
提取劳保积累调剂金及管理经费后,其余部分为基本部分。
(二)劳保基金拨付办法及标准
1、拨付办法:
劳保基金收取到帐后,已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开工后可按工程进度实行预拨,竣工决算时结清。对不按规定交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建筑业企业,各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可根据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欠费通知单,将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劳保基金直接背书到社保部门。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建筑业企业及省外建筑业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劳保基金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结清、拨付。
建筑业专业、劳务公司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的劳保基金,需双方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分配比例,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以落实。
工程项目劳保基金收取到帐、并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两年,施工企业不来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办理劳保基金结算、拨付的将该工程项目劳保基金转入积累调剂金。经审查不符合拨付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各级劳保基金统筹管理机构应将其收取的劳保基金转入积累调剂金,不再拨付给企业。
2、拨付标准:
(1)按国务院国发(1997)第26号、省政府湘政发(1997)第43号文规定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城镇建筑业企业拨付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100%;
(2)未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省内城镇建筑业企业拨付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外省企业使用省内劳务的,视实际情况拨付;
(3)已参加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且在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进湘施工备案登记的外省来湘建筑业企业,拨付劳保基金基本部分的50%。使用省内劳务的,视实际情况拨付。
基本部分拨付后的余额为积累调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