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朝阳区分中心 朝阳区团结湖北三条甲4号 100026 85975152
㈡ 北京市新购买的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
维修基金一般是在办理产权证(两证)的时候缴纳给房管部门的。新建商品房的“房屋维修资金”,是在开发建设单位取得入住许可证,业主办理了入住手续后,由业主向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交纳,可以由开发商代收,但收据必须是政府房管部门专设帐户的银行出具,你有了这个收据才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一次性计提缴存,或者建设单位一次性缴存,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单幢住房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由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共用设施设备。
维修资金实行统一归集、专户存储、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按幢建账、核算到户、专款专用、业主决策、政府监管的管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商品住房的维修资金,可以由业主直接缴存,也可以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
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分户、过户登记前,按照房产、房改部门出具的维修资金缴存通知中的数额,将资金缴存专户银行。专户银行应当向缴存人出具维修资金缴存凭证。国家建设部早在2003年就作了上述规定。
我现在的房子就是在通州买的,当时找的玉宇地产。服务都挺到位的。如果楼主你也选择入住通州这个“北京东大门”的话,建议您可以去玉宇试试。
㈢ 北京市商业楼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交纳比例是多少
一、商业契税为购置总价*3%,全国统一的标准。
二、公共维修基金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购置总价1%缴存维修基金;
三、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购置总价1.5%、购房人按购置总价1%缴存维修基金。
四、北京市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交纳须知
(一)、交纳人
凡1999年1月1日以后签订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与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等)房屋买卖(预售)契约的购房者,均应交纳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
售房单位将商品住宅转为租赁、经营或自用的,应按规定交纳公共维修基金。
(二)、交纳维修基金的标准
商品住宅的维修基金按房屋买卖(预售)契约中标明购房款的2%交纳。 补交维修基金的,按房地产卖契上标明购房款的2%交纳。
(三)、交纳维修基金的时间及地点
购房者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到市或区县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在市房地产交易所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到市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在区县房屋交易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的,到相应区县小区办交纳维修基金。如购房者已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须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前到市小区办补交维修基金。
(四)、交纳维修基金应提供的材料
l、商品住宅房屋买卖(预售)契约。已办理完立契过户手续的,还应提供房地产卖契。
2、购房者有效身份证件。个人购房的,居民提供身份证或户口薄,现役军人提供军人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单位购房的,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副本)等复印件。
(五)、交纳维修基金的具体程序
1、购房者按要求填写“北京市商品住宅公共维修基金分户卡”。
2、购房者将填写的分户卡及上述材料交小区办工作人员核验。
3、购房者向小区办足额交纳维修基金,并取得小区办开具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收据第二联(交购房人)和第四联(交交易或权属部门)。
注:用支票交纳的,请不要填写金额。
交纳维修基金后,购房者持收据第四联到交易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或到权属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
(六)、维修基金的代管
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归购房者所有,在住宅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立前由市小区办负责代管。根据国家规定,在代管期间维修基金按活期存款率计息;现金最晚于交纳后第三个工作日起计息,支票最晚于交纳后第五个工作日起计息。住宅区管委会成立后,经管委会申请,市小区办将维修基金本息划转至管委会管理。
㈣ 北京市房屋公共维修基金怎么算
在北京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既可由业主自己缴纳,也可委托代办缴纳。由业主委托代办的,开发企业必须15日内向业主出具由银行开出的《北京市住宅公共维修基金专用收据》。北京房屋维修基金怎么算应该都会有一定的标准,建议你在二手房交易前先了解一下关于二手房交易税费的问题,最好是到相关部门咨询一下。
㈤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折叠编辑本段第二章交存
第六条
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第八条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
(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第九条
㈥ 北京市维修基金注册电话
69541425、69546717
㈦ 北京住房公共维修基金是多少
7月21日)起,本市(北京市)职工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从0.72%上调到0.81%。住房公共维修基金的存款利率也随之上调。
(7月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记者发现,与以前调整不同的是,这次要求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也上调了0.09个百分点,即当年缴存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从0.72%上调到0.81%。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则由2.07%上调为2.34%。而今年5月加息时,当年缴存的公积金存款利率没调整。
(7月21日)同时发布的《关于调整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21日起,调整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其他住房资金存款利率。其中,职工缴存的住房补贴将比照住房公积金的利率计息。单位住房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的存款利率,活期存款利率由0.72%上调为0.81%,定期存款(整存整取)三个月的,由2.07%上调为2.34%,半年期的由2.61%调整为2.88%,一年期的由3.06%调整为3.33%。
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单位:%)
项 目 调整前利率 调整后利率
㈧ 北京哪个网可以查询公共维修基金
建委官网
㈨ 北京市公共维修基金 去哪里缴纳
你直接问物业,每个小区都有物业管理的负责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