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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基金会年检

发布时间:2021-09-18 13:24:53

㈠ 如何查询一个基金会的合法性

基金会分公募和私募。公募基金肯定是合法的。只要点击该基金公司网站都有说明。私募基金就不好说了。不放心的话可到证监会网站查一下。
慈善机构的合法性可到民政部网站查一下。
如果上述查不到,那就要小心了,严防被骗。
具体措施可以参照如下:
在民政部登记的全国性社会组织均能在网站“www.chinanpo.gov.cn”中的查询系统中查到;如果是地方性的社会组织,需到当地民政部门查询;但如果是跨行政区域的社会组织,需到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民政部门查询。

㈡ 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是民政部所属非盈利组织吗

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是由国务院审批,民政部主管的非盈利组织,这些备案信息在民政部的官方网站上都可以查询的到

㈢ 民政部曝光上千家非法社会组织了吗

2月7日,民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一份名单,迅速成为了媒体公众关注的焦点。这份名单涉及179个社会组织,其中不少还是“中字头”“国字号”,但是它们却都没有按照程序依法登记注册,也就是说,这些都涉嫌“非法社会组织”。

中国美丽乡村研究中心、国务院精准扶贫基金会、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推进组织委员会……这些名头响亮,听上去也够权威,却都被民政部列为涉嫌非法的社会组织。民政部在其官网,公布了179家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近年来,不少非法组织,不断地变换着身份,寻找利用社会热点进行敛财。此次公布的名单中,有的就打出了一带一路、军民融合、精准扶贫等这样的旗号。

除了在北京,上海、山东、内蒙古、陕西、四川,近期各地都开展了查处非法社会组织的工作。而在民政部门公布名单之后,公安部门也在加紧行动。

今天民政部公布了179家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下一步,公安机关将与民政部门密切配合,主动加强线索收集和信息研判,对其中有违法犯罪嫌疑的非法社会组织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围绕组织、个人查明违法犯罪事实,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严厉打击。

对于非法的社会组织,民政部从2016年3月开始,就设立了曝光台,并陆续公布多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被曝光的机构,已经达到1000多家。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这些社团开展活动的时候,往往是选择比较大的场所,有的甚至在人民大会堂,政协礼堂,钓鱼台这样的地方来开展这样的活动。他们还往往邀请一些国内的名人来参与这样的活动,来提高他的可信度。

这些机构,并未在我国民政部门合法登记,但多数都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国字头字样,主要目的,就是在境内敛财。手段包括:发展会员、成立分会收取会费,发牌照、搞评选颁奖活动收钱,搞行业培训收费,有的,甚至向企业敲诈勒索。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刘振国:这个离岸社团危害还是非常大,近年来我们接到了地方,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门、公安部门,要求调查核实这些组织合法性的函件,有些组织在国内的活动已经涉嫌了诈骗活动。有些诈骗的金额还是触目惊心的。

同样是2016年,北京市民政局取缔了一家名为“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会”的非法组织。该基金会此前号称隶属于国家发改委,负责人自称是原国家公职人员,在多个重要岗位工作过。

这个基金会,设在北京西二环内一栋写字楼里,租有1400多平米的办公区,并设有宣传部、投融资洽谈部、财务室、理事办公室、贵宾室等多个部门。

北京市民政综合执法监察大队副队长祝金岳:截至现在查的这些基金会,像这种规模这么大的少,基金会包括一些非法的社会团体,像租赁这么大面积房子,开展活动的这个比较少见。

作为非法社会组织的聚集地之一,北京市民政局表示,2018年除了常态监管,他们还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重拳打击打着服务“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旗号的非法社会组织。

此外,非法的社会组织不断被查出,而各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又需要加大力度培育。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学界已经呼吁多年。2016年,《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终于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这个条例自1998年以来的首次修改。这次修订草案中的最大亮点是,降低了社会组织登记的门槛。明确了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等四类社会团体可以直接登记,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然而,直至今日,这部重要的条例如何修改,仍未正式确定。

小政府大社会,这是一个潮流,未来会需要更多的社会组织,管和放也是需要同时重视的问题。这里也提醒大家睁大眼睛,分别清楚谁真谁假,防止被非法社会组织所骗。

㈣ 民政部曝光多少个非法社会组织

4月16日,民政部网站更新今年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目前已有“中国海军史研究会”等307家社会组织被曝光,其中5家已经取缔。

此次更新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包括“中国海军史研究会”、“中国阿拉伯经济联合会”、“全国杂文联谊会”等。其中“国防教育宣传活动组委会”、“中国少儿艺术教育家协会”、“中国能源装备协作会”、“中国雷锋基金会”、“中国国际烘焙协会”等5家组织已被个依法取缔。“中国应用写作研究会”、“济南大学校友会”、“全国高校文学社团联合会”、“中华况氏联谊会”、“况氏基金会”等5家组织已被解散。

野鸡组织,真的是防不胜防!

㈤ 在北京民政部申请一个非公募基金会正常走完一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有固定的住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申请书;
●章程草案;
●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㈥ 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在民政部有备案吗

当然没有啦,他自己都说是家公司了!

http://www.acttb.com/page.php?id=1

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简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筹建、成立了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并着手筹建吉祥万佛城。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基金,主要用于养老院建设、佛教公益、资助贫困等,由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有限公司、鹍鹏展翅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负责基金的管理。基金会设立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基金会宗旨在于开展社会慈善救助、佛教文化发展及养老设施资助等公益事业。

㈦ 中国民政基金会什么时候在民政部注册

应该是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由民政局负责,可以打电话或直接上门去咨询注册登记事宜,一个城市不行的话就换个城市,各地政策可能不同。

㈧ 民政部对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作出行政处罚是真的吗

近日,民政部对民福社会福利基金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第4项、第6项的规定,民政部决定对该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㈨ 基金会的管理办法

(于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年度工作报告在报送登记管理机关前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年度工作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以及人员和机构的变动情况等。
第三十八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在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第四十二条基金会、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或者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活动;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登记:
(六)不履行信息公布义务或者公布虚假信息的。 (于2005年12月27日第六次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2日起施行)
第三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公布的信息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保证捐赠人和社会公众能够快捷、方便地查阅或者复制公布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信息公布义务人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工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审查通过后30日内,信息公布义务人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媒体上公布年度工作报告的全文和摘要。
信息公布义务人的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不得对外公布。 (六)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下列信息:
1.发起人;
2.主要捐赠人;
3.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
4.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
5.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6.基金会与上述个人或组织发生的交易。 (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信息披露内容
第十条接受捐赠机构信息,包括机构名称、机构基本情况(年检情况、公募或非公募资质、评估结果、成立时间)、机构宗旨和业务范围、办公地址、工作电话、处理投诉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
第十四条机构财务信息,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九条行政机关对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之一的政府信息应当主动公开:
(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三)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㈩ 如何申请成立基金会

办理基金会的基本要求:
1. 原始基金200万入资
2. 需要实际地址经营。核查地址
3. 提供理事长,秘书长,专职人员等共计11名
4.基金会名称
5.
基金会办理流程:
1.现场约谈
2.核名,北京必须放前面,名字不能超过4个字。
3.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4.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告主要体现:即将成立的基金会组织架构、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来源、办理基金会的缘由和目的、基金会经营范围和宗旨、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两个以上的公益慈善项目)
5.网上提交初审材料
6.网上通过后,取得民政局红头文件和临时账户入资单
7.开临时账户、入资、取得***报告(名字下来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入资)
8.现场提交成立材料并等待民政审核
9.公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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