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要求,推进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扬工人阶级团结合作、互助互济的优良传统,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凝聚力,根据本企业实际决定设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并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是在企业党组织和行政的支持指导下,由工会直接领导和主办、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性互助保险组织。
第二条基金会的日常工作,由工会办理,并设立专门管委会机构进行检查、审核,讨论开展工作。
第三条基金会在职工遇到工伤、意外伤害致残、亡故、水灾、火灾、被盗财产损失、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时,在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险待遇外,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第二章会员
第四条凡公司范围内劳动合同制职工,承认本条例,均可申请加入本会,经批准后成为会员。入会手续每年4月份集中办理(逾期不予补办),保险期为1年。凡享受过互助保险待遇的会员,须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险待遇;对基金会经费使用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对基金会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在职工中宣传基金会条例、宗旨和目的;热爱企业,努力完成本职工作;关心支持基金会的发展,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按时交纳会费。
第七条会员在保险期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外调、退休(退养)等作自动退会,不再享受会员权益,会费不予退还。
第三章基金来源及管理
第八条基金的来源。
调拨款(将原先投报到市保险公司的家财、人寿保险费用收回投入职工互助基金会);
工会拨款;
利息收入;
会员(一次性交纳)会费;
单位、部门、个人的慈善资助等收入。
第九条基金的支出原则上只使用基金的利息、增值部分和会费收入,万不得以时可动用基金,但需经管委会全体委员讨论同意方可使用。
第十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实行银行单独开户,立账管理。
由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全权监督基金的收入和使用,基金会账目定期公布,接受会员的监督,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基金会所筹基金只能用于会员发生特殊困难时的经济补偿,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善自挪用。
第四章会员享受保险的条件及标准
第十二条会员发生下列情况,可享受本保险的一次性补偿。
为宏扬社会正气,保护国家和企业财产,学雷锋做好事,见义勇为而遭受伤残的,一次性补偿500~5000元;
会员因工死亡,本会一次性补偿2000元;因工伤残,按公司职工工伤等级标准给予确认,按伤残程度一次性补偿300~800元;
会员因意外伤害致残,按职工工伤等级补偿标准25%给予保险补偿;
会员在保险期内发现患绝症等重病住院手术治疗的,可一次获得补偿500~1000元;因病死亡的一次性补偿800元;
会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凡发生上述1~4款情况者,可享受会员保险补偿标准的30%~50%。
第十三条会员家庭(限市内)发生火灾、水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及盗窃等人祸,经当地公安部门查实,按其财产损失程度给予一次性补偿,最高额为5000元。
第十四条会员因违法乱纪,斗殴、自杀、故意自伤致残或死亡,不属保险范畴,不得享受本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现保险待遇标准为暂定标准,以后随基金的增加逐步提高标准。
第五章保险金的审批程序
第十六条会员凡发生本条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情况,都可以向基金会申请经济补偿。
第十七条申请者应填写保险补偿申请表,附医院诊断书、派出所证明、发票等,报分工会互助保险工作小组,经同意后,交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八条管委会在接到申请后,按照条例有关规定,核实后应提出补偿金额,由主任签发后办理。
第六章基金会的管理机构
第十九条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基金会的管理机构是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管委会共有7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二十条管委会主要任务是向职工宣传职工互助保险的宗旨目的,发展会员管理基金,审核办理各种收支手续。
第二十一条管委会成员必须清正廉洁,秉公办事,不得徇私或滥用权利。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由职代会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于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工会。
② 职工互助保险报销范围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这个要看你参加的是哪种“职工互助保险”,“职工互助保险”是保险的一种存在形式,就像人身(寿)保险中的健康险、养老险、大病险、少儿险是一样的道理。具体的保障范围或者赔付范围就要看你所参加的这个“职工互助保险”的约定条款了,应该有约定的。
另外,按照通常的情况,如果你是通过单位参加的“职工互助保险”应该会有意外伤害的基本保障。希望能帮到你。
③ 职工互助保险怎么报销
本人上海市企业退休职工,66周岁。住院自费医疗费用用去9800多元,不知道上海总工会保障互助会住院报销样报?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④ 相互保险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相互保险区别于普通保险主要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会员共有,相互保险组织没有外部股东,由全体会员共同所有,保单持有人兼具组织所有人和投保人的双重身份,能够避免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冲突,有效防范道德风险;二是会员共治,相互保险组织实行会员自主管理和相互监督,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一般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社员可以平等参与公司管理;三是会员共享,相互保险不追求股东利润,经营盈余由全体会员共享,在运营上更加重视被保险人的利益,可以为会员提供最经济有效的保险服务。
众惠相互是《国十条》鼓励发展,保监会批准开业的首家相互保险社,全称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可参考这家企业案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⑤ 什么是职工互助金
职工互助金是通过公司和员工的力量,用互助的方法救助生活有困难的员工,不以盈利为目的一种金钱帮助。 职工互助金有利于帮助有困难的职工,保障了员工的生活。
(5)某国企职工互助合作保险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职工互助保障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倡导组织、广大职工自愿参加的一种保费低廉、保障力度较大、手续简便、赔付及时、管理规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互助互济保障活动。
职工只需缴纳10元或数十元保费,当出现患病或意外灾害等情况时,将可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赔付,大大减轻职工的负担,职工互助保障工作之前主要在国有企业开展,从2010年起开始向乡镇街道和非公有企业延伸,将加大向其他企业推广力度。
互助保险对社会保险具有重要的补充作用。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生产力水平较低,财政比较困难的国家,过快提高社会保险水平显然不太可能。因此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险,可以满足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需求,起到补充社会保险相对不足的作用。
⑥ 单位强迫职工交职工互助保险
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这种互助形式曾存在于古今各种以经济补偿为目的的互助合作组织之中。 互助保险,或称相互保险公司是一种保险公司,没有股东,而是完全拥有其保单。本所有权或者延伸到所有的投保人或仅限于某些类别的保单。职工互助保险是由社会团体提倡和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
职工互助保险的最大特点就是成本较小,建议你还是交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