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见义勇为评选标准有哪些有其他制约条件吗
见义勇为评选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大致上是不在必须承担的责任里做的事
② 对表彰和奖励群防群治工作的先进典型有何想法
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遏制刑事案件上升的势头,提高破案率,力争使可防性案件得到控制或有所回落。继续深入开展“除六害”斗争,坚决遏制社会丑恶现象蔓延。积极创建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有效防范各种违法犯罪;健全和巩固各类调解组织,把大量社会和民间纠纷疏导调解在基层。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人员比重。加强对流动人口、特种行业、文化市场、集贸市场和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堵塞社会治安漏洞。大力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政权和公安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务所、治保会、调解会等组织建设,切实保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不断提高劳改劳教质量,加强对两劳释解人员的接茬帮教,控制和减少重新犯罪。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加强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建立“见义勇为基金会”,大力表彰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典型,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和争优竞赛活动。
③ 甘肃见义勇为咋奖励各个单位咋奖励
甘肃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2001年11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和保护公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积极性,维护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国家、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在维护社会治安中,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行为。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适用本条例。
人民警察、部队官兵和其他公职人员,在非执行公务时的见义勇为适用本条例。
本省公民在省外见义勇为的,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实施,具体工作由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管部门办理。
公安、财政、卫生、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教育、司法等部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第五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其他组织和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应当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以身作则,带头见义勇为。
新闻媒体应当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事迹,及时报道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的有关活动。
第二章确认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事迹突出的,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人员:
(一)同正在进行的侵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和公民人身权利或者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使之减轻、免遭损害或者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侦破重大案件的;
(三)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第七条见义勇为行为由发生地的县(市、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管部门确认。
见义勇为行为可以由有关单位或者他人向确认机关举荐,也可以由见义勇为人员自己向确认机关申请。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提供见义勇为人员的有关事迹材料。举荐者或者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第八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管部门接到举荐或者申请后,应当及时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予以确认,并书面告知举荐者或者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也应当书面通知举荐者或者申请人。
确认工作一般应当自接到举荐或者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见义勇为申请人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第三章奖励
第十条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一条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分为省级、市(州、地区)级、县(市、区)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三个等级,分别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并发给奖金。
第十二条获得“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升学、入伍、录用公务员、聘用职工等的优先权。
第十三条奖励见义勇为人员除本人要求保密的外,应当公开进行。
第四章保护
第十四条见义勇为人员享有医疗保障、误工补贴、生活补助等优待,其伤残抚恤、人身安全应当受到特别保护。
第十五条对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及时护送到医疗机构。
各医疗机构对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应当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倭或者拒绝。
第十六亲见义勇为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或者其他赔偿费用,应当依法由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承担;加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无力承担、逃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解决。
第十七条负伤的见义勇为人员在治疗期间,有工作单位的,单位应当视为正常出勤,不得扣减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十八条负伤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评定伤残等级,伤残待遇由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的规定办理;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评定伤残等级,并按照国家有关伤残待遇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负伤致残的见义勇为人员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调整,并不得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辞退。
第二十条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符合烈士条件的,依照国家(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够烈士条件的,按照因公死亡对待,由所在单位比照因公死亡处理;无工作单位的,由民政部门参照国家有关团公死亡的民兵民工抚恤规定办理。
牺牲或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的近亲属的劳动就业,由当地劳动人事部门优先推荐,妥善安置;家庭生活低于当地城乡居民生活平均线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助。
第二十一条对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者协助侦破重大案件的见义勇为人员,本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需要特别保护的,公安、司法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第二十二条合法权益未得到保
④ 关于见义勇为者河南出台了什么新规定
4月1日,河南省政府法制办就《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此次《意见稿》中提出,在河南省见义勇为行为的确认,由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
申报和举荐方面,行为人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申报确认见义勇为行为。单位和个人可以向行为发生地县级公安机关举荐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对正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人员,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予以援助和保护。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绿色通道,及时救治,不得拒绝、推诿或拖延。
见义勇为负伤人员治疗期间,有固定收入的,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其工资、奖金等待遇;无固定收入的,由见义勇为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按照每月不低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按日计算给予生活补助。
这次《意见稿》中还提到,非因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者解雇见义勇为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用人单位非因法定事由,辞退或者解雇见义勇为人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
⑤ 家里人生病了,基金会会帮助吗
现在不是有重大疾病保险吗,买了就有的报销的。要不上众筹,也可以得到帮助的。
⑥ 见义勇为在哪里查
现在的见义勇为都是到国家建立勇为人才库里面去查的,所以如果你有见义勇为的行为,在人才库当中都可以查询到你,并且给予奖励!所以,现在见义勇为还是非常有好处的,对你也是很好的一种奖励的行为。
⑦ 如何申请见义勇为基金的奖励
市公安局:只要没有法定职责或者法律上的义务,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利益等,制止不法侵害、抢险救灾或进行了其它积极救助的行为,都属于见义勇为行为。申请见义勇为基金的奖励,首先要在公安机关立案,再由辖区单位,如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等向辖区综合治理委员会申请,再报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批准,才能获取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