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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收购基金

发布时间:2021-09-11 07:00:42

㈠ 证券投资基金为什么要设置夹层

一、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国内目前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二、“夹层基金”首次出现在两会议案,这应该是个积极的信号——企业融资需求日趋多元化,夹层基金大有可为。本报记者多方采访发现,夹层基金在国内尚属起步阶段,但随着企业并购越来越多,夹层基金市场需求也会越来越大,不过,要走向繁荣还需走很长道路。
两会期间,中国人寿(25.20,-0.38,-1.49%)保险原董事长杨超明确建议,“扩大保险机构间接投资股权基金的范围和类别,如夹层基金和FOFs等目前适合保险资金特点的产品。”
夹层投资(mezzanine investment)是发达国家资本市场常用的一种投资形式,主要是指投资风险和回报方面介于优先债务和股本融资之间的一种投资形式。在欧美市场已是一种成熟的资产配置类别。在国内2005年方出现首只夹层融资基金,而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始于去年7月中旬,本土机构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披露,拟募集一期重点关注并购融资、企业股权质押融资、矿产能源和房地产等权属可登记的资源资产抵押融资的中信夹层基金,目标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不超过60亿元。
再至今年,据记者了解,有多家中小PE机构也已开始尝试进入夹层资本领域,其中惠农资本是较典型的一家机构。
据惠农资本总裁尉立东介绍,目前惠农资本管理三只基金,总金额为30亿元人民币。业务分为两类,一类是两期股权投资基金,每只基金5亿元,共管理10亿元,另一类则是夹层基金。
惠农资本至今成立仅有3年,是PE界“新兵”,但却尝试了最“前沿”业务。对此基金配置的原因,尉立东表示,“进入夹层资本是非常明显的,也是非常必然的。”
据他介绍,这源于曾在投资东北某企业的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在惠农资本投资完成后,企业在重组改制时产生了新的资金需求,同时要重组则必须把原有的抵押释放后才能进行资产分割。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企业提供了夹层资本,做了配套贷款,并同时发了20多亿企业债,把企业贷款全额偿还掉,这使得我们意识到商业银行现在并不单单做纯贷款业务,同时在股权投资和债务重组方面的业务也很超前。正是沿用这个方式,我们发了一期夹层基金,仅去年便做了22亿元,主要以企业并购重组为主,同时结合当前的形势也做点房地产的融资。”尉立东进一步解释。
然而,也有尝试夹层基金“受挫”的机构对记者表示,和银行的合作并不容易。
对此,某四大行之一银团贷款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偶尔会做夹层融资的案子,且一定要看具体项目质地。此外,会优先考虑长期合作的PE机构申请的项目——这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尽职调查的难度。他认为,夹层基金要在国内盛行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华民创富董事长杨辉也认为,就目前国内的金融环境而言,推出结构性产品是金融创新所需要的,但并不是任何PE投资机构都可以轻易尝试,重要的是看具体项目,不同于股权投资,夹层投资更关注企业现在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内的偿债能力,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过往业绩,稳定的管理团队及领先的市场地位。
针对现有中国夹层投资环境,清科研究中心分析师刘碧薇认为,夹层基金发展面临的瓶颈主要在于投资者来源以及由于相关政策造就的退出模式选择上。
刘碧薇指出,从夹层基金的投资者角度出发,由于夹层基金以资产保值作为首要考量,通过经常收益和资产增值为投资者带来平稳的投资回报。根据国外成熟经验,夹层投资对于保险公司、商业银行、FOFs等在内的对投资安全性要求较高的机构投资者吸引度较高;而国内目前尚缺乏足够多的机构投资者。
此外,在投资工具的选择方面,如果夹层基金为美元,碍于国内现行外商投资及换汇政策限制,可选择将资金注入目标企业境外控股实体,投资工具运用相对灵活,包括可转换债券、优先股等;如果夹层基金为人民币基金,由于受到法律阻碍,在通用的投资工具选择方面比较狭隘,投资者只能以普通股的形式进入目标企业,通过投资条款设置,以普通股分红的形式获得类似债权的利息,或者选择与信托公司合作方式,投资于信托结构化产品中的劣后级别,优先级由信托筹集,从而实现杠杆融资的效果。
相应地,两类基金在退出路径方面也呈现不同。如投资者选择以人民币基金向目标企业境内运营实体注资,可选投资工具单一,退出渠道相对狭窄;然而以美元基金投资于目标企业境外实体,则工具多样,且路径畅通。

㈡ 管理层收购的法律问题

中国《证券法》虽然专设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但并没有就“上市公司收购”作明确的定义,仅规定“上市公司收购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的形式”。
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在证券交易所的股份收购活动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通过证券交易所股份收购活动以外的其他合法途径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导致其获得或者可能获得对该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
中国法学界对上市公司收购概念的理解一直以来没有取得一致,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理解:
第一种观点认为,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在达到《证券法》规定的举牌公告界限即为“上市公司收购”。
第二种观点认为,只有达到法定强制要约收购界限并发出强制收购要约以后的股票买卖行为,才被定为上市公司收购。
第三种观点认为,区分上市公司收购与一般的股票买卖行为,并不是投资者持股数量的多少,而是要考虑投资者的持股目的。如果其持股目的是为了取得对该公司的控制权,则不论其持股多少都是上市公司收购。
第四种观点认为,上市公司收购是指以上市公司为目标公司而进行的公司收购,即通过购买一个上市的股份来获得该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行为。
第五种观点认为,上市公司收购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基于获得或强化对某一上市公司控制支配权的目的,购买该公司一定数量有表决权证券的法律行为。
第一种观点实际上是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误解,实践中持有某上市公司超过举牌界限的股票并不一定就是上市公司收购,我们不能排除有的投资者认为某种股票值得投资而在证券市场上买入大比例该种股票,以获得可观的投资收入。第二种观点实际上认为只有强制要约收购才是上市公司收购,这种观点就太狭窄了。本文认为第三、四、五种观点比较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的本意,既上市公司收购主要是从目的上考虑的。 公司兼并一词源于Merger一词,在英美国家Merger一词有两种含义:
1、《大不列颠网络全书》的解释,“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公司。
公司兼并的方法:⑴可用现金或证券购买其他公司的资产;⑵购买其他公司的股份或股票;⑶对其他公司股东发行新股票以换取其持有的股权,从而取得其他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这是对Merger最广义的解释。
2、《布莱克法律大词典》的解释,“一个事物或权利被另一个事物或权利混合或吸收,一般说来,其中一方没有另一方尊贵或重要,不重要的一方将不再存在。在公司法中,它是指一个公司被另一个公司吸收,后者继续保持它的名称和地位,以及所获得的前者的责任、财产和义务、特权、权利等。而被吸收的公司则不再以一个独立的商业实体而存在。”这是对Merger一词的狭义解释,相当于中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吸收合并,即一个公司吸收其他的公司,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3、在中国,“企业兼并”一词作为法律术语,首先出现于1989年2月19日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共同颁布的《关于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该办法第一条:“本办法称企业兼并,是指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失去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不通过购买办法实行的企业之间的合并,不属于本办法范围。” 杠杆收购是一种利用高负债融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以达到控制、重组该目标公司的目的,并从中获得超过正常收益回报的有效金融工具。
通常组织杠杆收购的投资者有以下几类:
专业并购公司以及专门从事并购业务的投资基金公司。
对并购业务有兴趣的机构投资者。
由私人控制的非上市公司或个人
⑷能通过借债融资收购的目标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它是60年代在美国出现的一种新型收购形式,80年代发展到顶峰,它的出现改变了美国公司收购的原有特征,使蛇吞象成为可能。

㈢ 并购夹层基金是什么

夹层资本是收益和风险介于企业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之间的资本形态,本质是长期无担保的债权类风险资本。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国内采用的术语MBO基金,实际上指的就是夹层基金。但是由于MBO交易中融资渠道是多样化的,融资结构是分层次的,不同的资金来源、进入方式、收益率要求、偿还方式等都是不同的,所以统称为MBO基金是不准确的。

管理层收购的支付方式是全现金收购,而非换股收购,所以收购融资至关重要。在一项典型的MBO融资结构中,资金来源包括三个部分:

1、购买价格的10%由管理层团队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购并完成后重组企业的股本资本。

2、购买价格的50—60%由银行贷款提供,这部分资金形成了高级债权,有企业资产作抵押,一般是由多家银行组成的银团贷款。

3、30—40%的购买资金由夹层基金提供。

夹层基金的本质是一种借贷资金,它提供资金和收回资金的方式与普通贷款是一致的,但在企业偿债顺序中位于银行贷款之后。因此在购并融资中,银行贷款等有抵押的融资方式属于高级债权,夹层基金则属于次级债权。在杠杆收购融资中非常著名的垃圾债券,也是一种提供次级债权资金的方式,和夹层基金的作用是一样的,不过由于20世纪90年代以后垃圾债券市场出现了信用危机,西方杠杆收购中次级债权资金主要来自夹层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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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什么是产业投资基金中的夹层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夹层基金(Mezzanine Fund)是杠杆收购特别是管理层收购(MBO)中的一种融资来源,它提供的是介于股权与债权之间的资金,它的作用是填补一项收购在考虑了股权资金、普通债权资金之后仍然不足的收购资金缺口。

㈤ 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渠道主要有( )。

【答案】BCD
【答案解析】管理层收购(MBO)的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借款、民间借贷、延期支付及MBO基金、担保融资等。

㈥ 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是什么

通常市场按投资方式和操作风格将私募股权投资分为三类:
其一、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风险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种子期、起步期或早期阶段,有业务发展或产品开发计划的公司,这类公司由于业务尚未成型,与一般意义上私募股权投资中财务合伙人角色有所区别,所以很多时候将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区别分类。在业界比较有名的风投基金包括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和红杉资本等。典型案例如网络,IDG以120万美元投入网络,随后网络成功登陆纳斯达克,IDG获取了近1亿美金的回报。
其二、产业投资基金: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通常投资处于扩张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其寻找的公司需相对成熟,具备一定规模,经营利润高,业绩增长迅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并在本行业内建立起相当的进入屏障。典型投资代表有高盛、摩根、华平等。典型案例如蒙牛、分众传媒等。据统计,2007年第一季度中国内地市场VC的投资案例中,早期和发展期企业投资总额分别比扩张期企业低156%和14.92%,加之传统行业的持续受宠,产业投资基金的资产规模和投资规模都在迅速扩大。而企业在获得资本的同时也可以利用投资方丰富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产业只持。
其三、并购投资基金,是投资于扩展期的企业和参与管理层收购,收购基金在国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行业中占据着统治地位,占据每年流入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资金超过一半,相当于风险投资基金所获资金的一倍以上。
但其在中国却长期扮演着配角角色。最主要的原因是,无论国企或民企,中国企业普遍不愿意让出控制权。企业控制权的出让还有赖于突破制度、舆论瓶颈,以及国人的民族情节,这都需要时间。典型案例如凯雷收购徐工案等。
如根据私募股权投资投入企业的阶段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可分为创业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以及PIPE(上市后私募投资)等等,或者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而根据私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私募股权投资又被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只柱产业投资基金和企业重组投资基金等类型。
当然市场中还存在一些独特的投资基金,比如说天使投资,其最初是指具有一定公益捐款性质的投资行为,后来被运用到风险投资领域。其投资者被称为天使投资人,主要投资于一般私募基金不愿投资的小额项目上,瞄准的一般都是一些小型的种子期或者早期初创项目,一笔投资往往只是几十万美元,他们更倾向于参与到企业的成长中去。由于是自己亲力亲为,其投资速度相对较快,投资成本也较风险投资低得多。
目前一般的私募基金,资金规模多在1-3亿美金左右,投资方向也比较专注于投资人熟悉的领域,比如目前热门的TMT、医疗器械等行业,投资项目一般控制在15个以内,投资的初始金额一般在1000万美金以上,有时项目极具吸引力时,也会出现500万美金的小额投资。当然还有一些大规模的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数十亿美金,他们的部分资金更多的关注于传统行业和服务行业。

㈦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标的有什么要求

近两年以来,中国经济逐渐进入新常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从初期的规模增长转向深度挖掘投资价值以及多元化布局的阶段。那么当我们在谈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时,我们到底在说什么?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顾名思义是指从事私人股权投资的基金,而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募集私募股权资本,对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并以策略投资者的角色积极参与投资标的的经营与改造,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实现收益。

国际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根据投资方式或操作风格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风险投资基金VC(VentureCapital Fund),投资于创立初期的企业或者高科技企业;

二、增长型基金(Growth-Oriented Fund),即狭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投资处于扩充阶段企业的未上市股权,一般不以控股为目标;

三、收购基金(Buyout Fund),主要投资于成熟企业上市或未上市的股权,意在获得成熟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以整合企业资源,提升价值。

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经过发展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

从国际来看,私募股权基金采取的组织管理形式有传统的公司制、契约制和新型的有限合伙制。在美国等私募股权基金发展较长时间的国家中,目前新建立的私募股权基金多采取有限合伙制,而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组织形式可大致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以有限合伙企业的组织方式进行市场化运作;另一种是由政府主导的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以上几种组织模式并不是界限分明的,也由于各国的法律规定并不一致,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组织管理模式界定也不完全一样,在众多已建立的基金中往往同时存在。

刚刚我们在定义里说了,私募股权投资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这就要求PE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发现价值并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就是标的物必须选择具有成长潜力或是被低估的企业,投资之后还需要对标的物的经营管理、战略发展、投资策略等进行改善,待时机成熟再通过股权增值和退出来达到获利的目的。

所以下面我们就要简述一下PE这个发现和创造价值的运作过程。这个过程可分为募集资金、选择标的企业、投资与管理、退出、分配五个环节。

一、募集资金:PE的资金源头有政府、企业、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以及外国投资者,来源广泛,且投资期限一般比较长。基金募集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非法集资的问题,为防止这种现象,2011年1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规定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二、选择标的企业:标的企业的选择上,不同投资机构有不同的方法和标准,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是该企业必须是能够创造价值的企业,比如拥有良好的行业竞争力、团队基础、技术水平、产品特色、商业模式等等。 在决定投资前,投资经理们都会做全面详细的尽职调查,充分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这个调查程序往往极其严格,根据这个数据结果,再结合其他考量,才能得出最终的投资策略。

三、投资和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分为创业类投资和并购类投资两大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于企业的初创期和成长期,通过创业企业由小到大的成长过程,风险投资者可以获得数倍的收益。并购类的投资基金要求对目标企业拥有绝对的控股权。目标企业一般处于成熟期,遭遇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PE投资专家通过自身的知识、经验、交际和管理人员的挑选,对企业的财务进行重组或是企业重组,优化治理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使企业改变不利的局面,重新获得发展的动力。并购类基金的操作比创业类基金的操作程序复杂,难度较高,要求更高的投资艺术。

四、退出:私募股权投资的方式有三种:第一、IPO,这通常被认为是最理想的退出方式,但是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的审批比较严格,且我国资本市场层次单一,因此,IPO渠道目前在我国并不畅通。第二、股权转让。股权转让在美国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尤其在股市行情不好时,股权转让在我国占有很大的比重,股权转让方式中占有主要地位的是原股东回购,管理层收购和转让给第三方。第三,清算。当企业经营不善,问题无法解决时,就会进入清算程序,虽然清算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当企业陷入困境无法改变时,如果进行清算后企业的资产比继续经营价值更高,说明企业就没有继续经营的必要。

五、分配:在合伙制下,普通合伙人的收益最高,他们负责进行投资决策,因此每年要提取基金的1.5%-2.5%作为管理费,如果达到最低预期收益率,他们就可以提取全部利润的20%-30%。这些报酬都是基金管理人投资的动力。

以上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的整个运作过程,可以看出其复杂程度,也可以推算出投资者和基金管理人的丰厚收益。当然,对于投资企业来说投资私募股权基金也是有好处的啦!比如说,在选择标的企业时,基金管理人会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这些调查能够使得投资更为安全,也能帮助被投资的企业明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未来的发展方向。再比如说,私募股权投资可以协调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得股东和管理层能够齐心协力,共同促进企业成长;此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会更注重标的企业的远期价值和成长性,会为企业制定出详细全面的长期发展规划,采取各种奖惩手段来确保投资计划的实施,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能避免标的公司因为短期盈利而放弃实现长期经营目标。

㈧ 中信证券并购中信基金属于管理层收购吗

应该属于管理层收购。

㈨ 从MBO--管理层收购谈EVA与价值判定

主持人:这段时间以来,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披露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许多上市公司暗中涌动的MBO也就是管理层收购逐渐浮出水面,走到了前台。一时间MBO吸引了业内各界关注的目光。以上就是我们今天要关注的重点,参与演播室讨论的是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马曙松。最近山东胜利股份公司完成了管理层收购,这次收购被媒体喻为阳光下的收购,为什么这样说呢?
胜利股份公司位于山东济南,是一家以生产生物制药工程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最近由于完成了管理层收购,从而成了各种媒体关注的焦点。本栏目记者也迅速行动,赶赴胜利股份公司总部并采访了董事长隋立祖,以隋立祖为核心的管理层于今年成立胜利投资公司,并通过胜利投资公司完成了对胜利股份控股权的收购,成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隋立祖:胜利投资是由43名自然人发起成立,资金来源全部都是个人出资,基本上都是个人的积蓄。
胜利股份管理层中有六人和隋立祖一样出资350万元,其他人员金额不等,但最少的出资也在60万元之上,43个管理人员共同筹得资金9601万元。公司成立之后,按照公司今年中期报告每股净资产2.27元进行,合理的价格受到各方肯定。
实际上胜利股份的MBO,令人联想最多的就是胜利股份的多次股权之争,早在1999年胜利股份过去的两大股东广州通百惠与盛邦公司曾经发生过激烈的公司控制权之争。2000年春天,第二大股东广州通百惠又以向中小股东征集委托书的方法试图改组董事会,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产生一系列不稳定因素,使胜利股份的管理层对身处旁观者的尴尬有了切肤之痛,同时更萌生了进行收购的念头。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隋立祖:公司实行管理层持股,是想通过产权为纽带把管理层、员工与企业结成一种比较密切的利益共同体,从而真正实现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这种状况。
主持人:从刚才的新闻片中,我们对胜利股份的管理层收购也就是大家所说的MBO有了一定的了解,那么MBO究竟是怎样定义的呢?
副播:MBO的英文全称是management buy out,译成中文就是“管理层收购”,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传统并购理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并购方式。它主要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层或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其公司股东结构、资产结构和控制权结构,进而达到重组其公司目的,与此同时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主持人:从2002年12月1日起国内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变动披露办法》就开始正式实施了。那么随着这两个管理办法的实施,对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MBO究竟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巴曙松:俗话说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对于管理收购这么一个复杂的金融活动,如果没有一定的规矩很难产生预料的效果。2002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办法,对管理层收购第一次有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这表明管理层收购开始正式进入到监管层、管理层的注视范围之内,为他们鉴定活动制定的一个基本制度框架。
主持人:通常大家会觉得在上市公司中通过管理层的收购可以达到几个主要目的,比如说可以完成激励机制的建立,可以使得公司的产权更加明晰,除了这些之外,我们在关注MBO的过程中还应当关注什么问题?
巴曙松:至于管理层收购中值得关注的主要问题,作为投资的角度来说特别值得重视的就是:第一,管理层收购里股权的定价是不是公平合理,因为涉及到大股东和中小股东,涉及到股权结构变动,有可能利用内幕的信息,由于定价的不合理,侵犯到中小股东的利益;再一个由于目前管理层收购,就是你刚才讲的它会动用大量资金借贷,管理层收购以后就面临偿还资金的压力,在目前没有转让股权渠道的情况下,必然要通过分红来偿还这个压力,有可能过度的、大比例的分红,这么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不是有利。
主持人:看来管理层收购过程中有许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深入的研究,不过对于一般人来说,更多关注的是MBO巨额收购资金究竟从哪里融资获得的,面对MBO这块潜力巨大的市场,证券、基金公司早已悄悄展开了行动,参与解决MBO的融资问题,而刚刚进行过重组的中国信托业也抑制不住参与MBO的热情。位于山城重庆的新华社信托就已经打响了争夺MBO市场的第一枪。
信托业推出管理层收购信托计划的消息从山城重庆传出,11月下旬记者赶赴重庆采访推出该计划的新华信托公司,首席执行官宋宏宇介绍了此次计划的具体内容。
新华信托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宋宏宇:管理层收购信托计划实际上分三块,总规模是5个亿,第一块是国企改制的管理层收购信托,规模是2个亿;另外一块是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也是2个亿;还有一个高成长企业管理层收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是一个亿。
作为信托业中第一个吃螃蟹的新华信托公司认为,在管理层收购中有两点最为关键:第一,管理层收购的时候资金怎样解决;另外哪一个收购主体出现。
既想控制股权又没有足够的资金成了管理层收购最大的障碍,于是众多证券公司、基金等机构纷纷开辟有关管理层收购的业务帮助解决这一问题,信托公司本身业务特点所具有的优势也引起了各方的注意。
新华信托投资公司首席执行官宋宏宇: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有的是私募基金,当然也可以做管理层收购。但是从功能的角度讲,就不可能像信托公司提供一揽子的包括方案设计、股份代持,包括过桥贷款、谈判定价、策略投资、股份回购等一系列复合型的融资收购的安排。
宋宏宇还提出,他所制定的信托计划实施方式主要是过桥贷款,也就是信贷公司向管理层收购股权而临时提供的资金,在收购完之后再使该资金陆续退回,在国外过桥贷款往往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但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按规定不能提供类似用途的资金。
主持人:信托业不仅积极想参与MBO这个市场,同时也为MBO的收购提供了多种选择方案。那么巴博士,在未来层出的市场环境里,不同的机构究竟会在MBO这个市场里提供什么样的服务?
巴曙松:MBO的整个活动对于资金的需求量非常大,融资关系也非常复杂,目前从国外的情况来看,管理层收购的融资来源非常多,可供选择的渠道也非常多,银行贷款、发行垃圾债券、发行游行股、任股券证和金融机构的各小贷款。但是目前在中国的法制管制环境下,目前还只有信托业能够做的余地比较大,合规性比较高。
主持人:有了现在信托业的融资渠道支持,目前管理层收购正在逐渐走向实践,那么国外的管理层收购究竟是怎样的发展情况呢?
管理层收购兴起于上个世纪60、70年代,西方各国到80年代末。800家美国大公司中,管理层无一例外都拥有本公司的股票,其中111家公司管理层持股比例达3%以上。90年代,管理层收购又被视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效手段,管理层可以通过银行、债券市场、保险公司甚至基金公司获得融资支持,多数投资者也认为由管理层直接持股的公司更值得信赖。
我国自从1999年粤美的首开管理层收购先河之后,深圳方大、宇通客车、特变电工、佛塑股份、胜利股份、洞庭水殖等陆续试水管理层收购。随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实施,更多的公司也在筹划进行管理层收购。
主持人:管理层收购在我国实践始于九十年代,由于时间较短,因此具体的案例有限。从已实施的MBO公司,如粤美的、宇通客车等等,中外MBO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大的差异。
副播:主要有四点明显的差异:首先是定价模式不同。国外MBO定价模式拥有充分的数据支持、规范的中介参与公开竞价,价格较为合理,国内MBO缺乏市场定价过程,MBO收购价格大多低于上市公司净资产;第二点是法律环境不同。欧美证券市场发育时间较早,证券法律体系相对完善,我国目前仅仅有刚刚实施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少数规定,系统的MBO方面的法规有待完善;第三点是风险资本进入程度不同。国外的风险投资机构大规模地参与MBO,目前国内的风险资本还没有深入地参与MBO;最后一点是融资方式不同。国外MBO操作过程中,管理层通常只付出收购价格当中的一部分,其它资金通过债务融资等其它方式筹措,资金可以由银行提供,也可以由保险公司、养老金基金、风险投资公司提供。而我国目前是以管理者自筹资金或私募投资为主体的方式来完成。
主持人:就目前我们市场发展的情况而言,我们在关注MBO发展的时候应当关注哪些关键的问题?
巴曙松:我们国家的证券市场近年来取得了很快的发展,由于他首先是一个新兴市场,而且也是一个转轨中的市场,新兴加转轨的特征,使得他跟你们讲的成熟市场存在有些差异,甚至是差距。比如说我们目前进行的管理层收购,主要收购的是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这些股份本身就存在一个所有者缺位的问题,所以在这个收购过程中,交易的公平性要值得特别关注。
主持人:在明年或者以后一段时间内,在国内上市公司中哪些公司会成为管理层收购的热点呢?
巴曙松:首先是上市的民营企业,因为不涉及到管理和收购,不涉及到国有资产转让和定价问题,不涉及国有企业流失问题,无需财政审批,所以整个运作起来会比较快;第二就是对管理层的知识密集、知识依赖程度比较高,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新兴行业的上市公司,有足够的动力对管理团队通过股权的形式给予利益。像生物科技、信息产业,包括一些电子技术这方面的软件行业;第三就是我们刚才讲的一些竞争已经非常充分,而且是一些对技术更新、发展程度要求比较高,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管理团队,这些比如说家电行业在中国发展已经非常成熟了,而且很明显。
主持人:今天我们关注的是MBO也就是管理层收购,完成管理层收购以后,管理层将拥有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双重身份,这也就意味着它将直接承担经营风险,所以有人就把MBO形象比喻成是金子做的手铐,我们希望这个无形的手铐可以使企业在高负债的外部约束下,建立起企业的内部激励机制,从而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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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管理层收购的一般程序

MBO可行性分析
其重点内容包括以几个方面:(1)检查和确认目标企业的竞争优势、现在以及可以预见的未来若干年财务和现金流情况;(2)对供应商、客户和分销商的稳定性进行评估,对目标公司现存经营管理和制度上的问题及改进潜力进行研究;(3)收购存在的法律障碍和解决途径,收购有关的税收入事项及安排;(4)员工及养老金问题、公司股东权益的增长和管理层的利益回报等。
组建管理团队
以目标公司现有的管理人员为基础,由各职能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员组成收购管理团队。组建管理团队时,应从优势互补的角度考虑,引进必要的外部专家和经营管理人员,同时剔除掉内部那些缺乏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的原管理人员或高级职员。通常情况下,管理团队以自有积蓄或自辞行资金提供10%的收购资金,作为新公司的权益基础。
设计管理人员激励体系
管理人员激励体系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股权认购、股票期权或权证等形式向管理人员提供基于股票价格的激励报酬,使管理人员成为公司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其收入及权益与公司盈亏直接挂钩,能够得到基于利润等经营目标的股东报酬,从而充分发挥其管理才能和敬业精神。
设立收购主体——壳公司
由管理团队作为发起人注册成立一家壳公司或称为“纸上公司”,作为拟收购目标公司的主体。壳公司的资本结构就是过流性贷款加自有资金。设立新公司的原因是因为管理层作为一群自然人要实现对目标企业资产的收购,必须借助于法人形式才能实现。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在组建管理团队后,首先要在目标公司的经营业务的基础上设计公司框架,制定公司章程,确定公司股份认购原则,发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在新设立的公司中,管理团队人员经过选举确定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成员以及各个层面的高级管理人员。
选聘中介机构
管理团队应根据收购目标公司的规模、特点以及收购工作的复杂程度,选聘专业中介机构,如投资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指导业务操作,提高并购成功率。
收购融资安排
在MBO操作过程中,管理层只付出收购价格中很小一部分,其他资金债务融资筹措。其中所需资金的大部分(50%-60%)通过以公司资产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收购贷款。该项款可以由数家商业银行组成辛迪加来提供。这部分资金也可以由保险公司或专门进行风险资本投资或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钱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大量、足够的资金进行收购活动,收购后公司的收入刚好支付因收购而产生的高比例负债,这样能达到以很少的资金赚取高额利润的目的。也称为高负债的收购)的有限责任公司来提供。其他资金以各级别的次等债券形式,通过私募(针对养老基金、保险公司、风险资本投资企业等)或公开发行高收益率债券来筹措。 评估和收购定价
目标公司价值的确定不外乎两个依据:一是根据目标公司的盈利水平评价,二是按照目标公司的账面资产价值评价,目标公司的估价可以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完成。管理团队根据其对目标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潜力的充分了解,确定能够接受且合理的总购买价格。管理团队在确定收购价格时,要充分考虑以下因素:(1)建立在公司资产评估基础上的各价值因素: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的价值;土地使用价值;企业无形资产价值;企业改造后的预期价值;被转让的债权、债务;离退休职工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险和富余人员安置费用等。(2)外部买主的激烈竞争。把握和利用与原公司决策者的感情因素和公司内幕消息,争取竞争条件下的最可能争取的价格优惠。
收购谈判,签订合同
这一步是MBO的核心和关键步骤。在这一阶段,管理团队就收购条件和价格等条款同目标公司董事会进行谈判。收购条款一经确定,MBO便进入实质性阶段,管理层与目标公司正式签订收购协议书。收购协议书应明确双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其主要内容如下:(1)收购双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企业收购的性质和法律形式,收购完成后,被收购企业的法律地位和产权归属;(2)收购的价格和折算标准,收购涉及的所有资本、债务的总金额,收购方支付收购资金来源、性质、方式和支付期限;(3)被收购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及各类合同的处理方式以及被收购目标公司的人员安置及福利待遇等。
收购合同的履行
收购集团按照收购目标或合同约定完成收购目标公司的所有资产或购买目标公司所有发行在外的股票,使其转为非上市公司。收购完成,根据收购具体情况办理下列手续和事项:(1)审批和公正。协议签订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然后根据需要和双方意愿申请法律公证,使收购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为以后解决相关纠纷的依据。(2)办理变更手续。收购完成以后,意味着被收购方的法人资格发生了变化。协议书生效后,收购双方要向工商等有关部门办理企业登记、企业注销、房产变更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以保证收购方的利益和权利。(3)产权交接。收购双方的资产交接,须在律师现场见证、银行和中介机构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证后,会计据此入账。收购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账户,办理更换合同、债据等手续。
发布收购公告
这是收购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把收购的事实公诸于社会,可以在公开报刊上刊登,也可由有关构发布,使社会各方面知道收购事实,并开始调整与之相关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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