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梅州市五险一金缴纳
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0.2%;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个人不缴纳;
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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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县经办业务分理处怎么样
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梅县经办业务分理处,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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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梅州公积金谁可以帮我提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折叠
⑷ 梅州社保公积金缴交标准
目前适用的应该是2013年7月公布的标准,最低缴费基数应该是梅州市2012年社平工资的60%。但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独立的网站,梅州市政府官网上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内容也很少,查不到相关的数据。只能建议你拨打梅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去咨询了:0753-2285812、228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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