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板提供宿舍就不用给员工买住房公基金吗
作为企业,国家要求必须缴纳相应的费用,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2. 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是什么
一、物业管理公共基金指的是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二、依据《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第二条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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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
守纪律,树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
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
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
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洁、优美、安静、安全
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
、学生处、后勤办、物业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
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
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
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他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
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
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
和垃圾的搬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
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
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他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三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
动红旗一面。如连续达十次,则获免检资格。免检寝室不例行卫生检查,但进行抽
查,一次不达优者,取消免检资格。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
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不遵守《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或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
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二、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度(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核定具体数字,本
书所列数字仅供参考,以下同),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他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
例处理。
三、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门锁、壁柜、抽屉钥匙各一把)
,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在管理室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同时每把钥
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调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
报宿舍管理室,至钥匙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
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两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四、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0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
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
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
存折,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
、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
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室。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罚款。
五、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假期需要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楼
长处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
第三十八条 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原则上不受理登记,确实需要住宿的,需
所在的院系开出证明。
第三十九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四十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
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
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人内。
第四十一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二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他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六、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四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五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
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味积垢,垃圾袋装化;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学年内在财政部、市教委等上级单位卫生检查中获满分,有一次加2分;
(3)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与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和向《宿舍生
活》投稿者的寝室加0.5—1分;
(4)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0.5分,有二次扣1分,有
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0.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六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七、学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办法:
第四十七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该交修理费的要一次
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八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开始的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九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宿舍管理室,楼长做
出验收家具的时间安排,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还手续。
第五十条 离校前要清点好各启的东西,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
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
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一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楼即认作非法住
宿,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二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先走者的东西查验后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三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四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须全部交清,如拒不
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发放报到证。
第五十五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
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六条 提前办理退交手续的物品,按照物业管理部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七条 离校的最后手续由物业管理部办理,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
盖章后,在三天内可随时领取押金及报到证
4. 怎样提高宿舍生活质量与宿舍评比结合
合理安排时间进行一定的清扫,保持宿舍卫生,不乱放东西等等
5. 你好,我住在公司宿舍,在职可以取公积金吗
在职职工是可以进行提取公积金的,不过需要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需要进行以下流程:
1、持有提取证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受理申请之后的三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批准通过后,由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但是大部分城市是不能提取的,一是你离职了可以提取公积金,二是你买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这个还要到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处详细询问。
6. 寝室管理条例
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维护学生宿舍的良好秩序,保护公共财产和学生
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1、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必须
向学校提出申请,由学生处批准同意后予以调整;
2、不准在学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学生宿舍内务,由学生自己整理,学生有责任、有义务把自己所居住的 宿舍建成文明
宿舍;学校将定期检查,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在定期内改正。
4、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地方,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学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准在
楼道、室内大声喧哗,更不准在宿舍区打架斗殴等;
5、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对公寓管理人员
无礼谩骂,甚至伤害,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住宿学生如对公寓管理人员有意见可向
学校反映。
6、住宿学生必须自觉维护宿舍楼水、电、床、桌、门、窗、疏散标志等公用设施和消防设
施的正常使用,若发现有故障,应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人为拆卸、损坏公用设施、设备,
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若是恶意破坏,则进行加倍赔偿;
7、 不准在墙壁、门窗、床铺上乱钉钉子,乱贴图画;
8、 每个宿舍选宿舍长一人,负责安排值日生打扫室内卫生;
9、 宿舍每天应按时清扫,不留死角。清扫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准堆放在楼道内。不
准从窗户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丢纸屑、泼污水,不准在楼道内停放自行车,燃烧废纸。
10 物品整齐摆放,以整齐、整洁、干净为标准。
11、男生宿舍厕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房间钥匙轻易不要交给他人、不得放在门框上;
13、住宿学生要有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识,如发现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
安全因素、事故等应区别情况予以制止或迅速报告学校值班人员;
14、按时作息,住宿学生应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内。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者,可以视其情
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情节严重,坚持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15、各学区夜间值班人员准时到位;有事自行调换,不得脱岗。在学生宿舍楼内和室内,
禁止下列活动和行为:
(1、 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服从管理的行为;
(2、 经商活动及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行为;
(3、 未经同意动用他人物品或偷盗行为;
(4、 未经学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为;
(5、 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及传播、观看淫秽书刊或音像等行为;
(6、 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机、蜡烛等)的行为;
(7、 利用各种炉具、加热器做饭、烧水等行为;
(8、 私自移动、拆卸电源线、插座、电灯等行为;
(9、 大音量开放音响设备、大声唱歌、大声喧哗、跳舞、喝酒抽酒、打架、斗殴等行为;
(10、 各种原因造成跑水、影响自己及别人;造成厕所赌塞。
(11、 影响室内卫生和文明宿舍建设,违反校规校纪的其它行为
7. 什么是公共设施专用基金,该基金如何管理使用
您好,开发建设单位应在住宅区移交时,按住宅区除地价以外的建设 总投资百分之二的比例,一次性向业主委员会划拨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用于购买管理用房和住宅区公用设施的重大维修工程项目。
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区住宅主管部门设立专帐管理。区住宅主管部门对业主委员会正常使用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不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