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细则
职业年金[1] 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主要特点有:⑴职业年金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⑵职业年金的责任主体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职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⑶职业年金以货币资产的形式存在,资金的本质属性是保值和增值,从而决定了职业年金资产对投资的内在需求
B. 什么是职业年金制度
你好。
介绍:职业年金是用人单位在参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在国家政策指导和监督下实施的一种具有一定程度互济性和强制性的社会保险项目,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和辅助。
职业年金的概念:职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为雇员或公职人员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的总称,具体的就是在国家统一监督、指导下,仅限于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由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共同缴费组成养老保险费,以符合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公职人员的职业特点,为公职人员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养老金保险制度。
职业年金与当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相似,区别在于单位的主体性质和职工人员的性质不同。按照国外职业年金运行情况,职业年金主要特点应为:一是具有保险性和稳定性功能。职业年金是国家为公职人员退休的退休基本养老金保障,是一项确定性福利制度,构成单位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部分;二是强制性。职业年金是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保障公职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社会公平而推出,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否则达不到预期的效果;三是激励性和延期支付。职业年金与公职人员的服务时间长短、业绩等指标挂钩,具有较强的激励特征。同时,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出资成立,在员工工作期间按规定投资运作、保值增值,员工只能在退休后才能获取职业年金基金,具有受法律保护延期支付的特点。
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要求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总方针下,并在当前在我国养老保险分类改革的大背景下,加快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建立职业年金以减轻财政负担乃大势所趋。
C. 职业年金的制度功能
职业年金的功能和企业年金基本一致,主要有:
第一,补充养老。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职业年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从这个基本功能,我们还可以引申出职业年金具有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作用。所以,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对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缓解财政压力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第二,福利激励。职业年金的实质是将职工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如果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给予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励,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稳定单位劳动力队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吸引和留住一些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
第三,合理避税。从企业年金的发展历史看,世界各国都给予企业年金一定的税收优惠。虽然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年金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对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政策导向的预期来看,未来政府对实施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受益均给予税收优惠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第四,资源配置。职业年金资产一般会以基金方式进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从分散的个体提供汇聚基金,实现跨越时间、空间和产业提供经济资源转移。提供这种转移,个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资源分布最优化,同时,资源也可以被最优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业年金基金是许多国家长期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基金的投资相对自由,能够产生更高的收益,优化资金的配置,职业年金计划形成的基金也同样具备这一功能。
D. 职业年金是什么
职业年金是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为雇员或公职人员提供补充养老保险的总称,具体的就是在国家统一监督、指导下,仅限于事业单位及政府机关依据自身实际情况,由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共同缴费组成养老保险费,以符合事业单位工作性质、公职人员的职业特点,为公职人员提供退休收入保障的养老金保险制度。
主要类型:
职业年金按计发办法可以分为待遇确定和缴费确定两种基本模式,即DB和DC两种模式,国外公职人员实行的是DB模式,企业的补充保险是企业年金,主要由一开始的DB模式逐步转变为DC模式,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DC模式已经超过了DB模式。
职业年金按资金的筹集方式分为现收现付型、基金积累型、部分积累型。公职人员养老保险一般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主要实行的是资金的完全积累型,有部分国家实行的是部分积累型。按照职业年金的组织管理方式,有英、美为代表的信托管理型,有保险公司根据契约管理的公司型,有以德国为代表的传统的企业内部管理型等。
(4)职业年金基金采取什么方式管理扩展阅读
制度功能:
职业年金的功能和企业年金基本一致,主要有:
一、补充养老
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这种延期支付的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职业年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从这个基本功能,我们还可以引申出职业年金具有缓解国家财政压力的作用。所以,职业年金是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对降低基本养老保险替代率,缓解财政压力起着很重要的作用。
二、福利激励
职业年金的实质是将职工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对于事业单位来说,如果将其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手段或工具,方案,就可以给予职工薪酬福利方面的激励,提高职工工作效率和积极性,稳定单位劳动力队伍,另一方面也可以用来吸引和留住一些优秀管理和技术人才,提高单位的综合实力。
三、合理避税
从企业年金的发展历史看,世界各国都给予企业年金一定的税收优惠。虽然在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中,对企业年金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但对职业年金的税收优惠还没有明确规定,但是从政策导向的预期来看,未来政府对实施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个人缴费以及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受益均给予税收优惠是一个必然的趋势。
四、资源配置
职业年金资产一般会以基金方式进入金融资本市场,通过从分散的个体提供汇聚基金,实现跨越时间、空间和产业提供经济资源转移。提供这种转移,个人可以在生命周期使资源分布最优化,同时,资源也可以被最优地配置到最有效率的用途上去。企业年金基金是许多国家长期资本的一个主要来源,基金的投资相对自由,能够产生更高的收益,优化资金的配置,职业年金计划形成的基金也同样具备这一功能。
E. 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的全文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增强事业单位的吸引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根据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职业年金,是指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建立职业年金的事业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二)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三)已建立民主协商机制。第五条建立职业年金,应当由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民主协商确定,并制定职业年金方案。职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享受经常性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案,在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前,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第六条职业年金方案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参加人员范围;(二)资金筹集与分配方式;(三)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方式;(四)权益归属方式;(五)基金管理方式;(六)计发办法和支付方式;(七)支付职业年金待遇的条件;(八)中止和恢复缴费的条件与程序;(九)修改和终止职业年金方案的条件与程序;(十)组织管理和监督方式;(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地方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所在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中央所属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方案,应当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职业年金方案文本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应向事业单位出具备案的复函,未复函的视同无异议,职业年金方案即行生效。第八条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上年度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工作人员本人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第九条职业年金基金由下列各项组成:(一)单位缴费;(二)个人缴费;(三)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第十条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应当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专业化管理。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第十一条单位缴费应当按照职业年金方案规定比例计算的数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当期计入的最高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工作人员个人缴费额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额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第十二条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转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第十三条领取职业年金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工作人员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从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分期领取职业年金;(二)出境定居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三)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后,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不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第十四条职业年金的税收政策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五条建立职业年金的事业单位,应当确定职业年金受托人(以下简称受托人),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受托人原则上应是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规模较大的事业单位也可以由单位成立职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第十六条成立职业年金理事会作为受托人的单位,职业年金理事会可由单位和工会会员代表组成,也可以聘请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参加,其中本单位工会会员代表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职业年金理事会除管理本单位的职业年金事务之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第十七条确定受托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一方为事业单位,另一方为受托人。第十八条受托人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职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作为账户管理人,负责管理职业年金账户;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作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与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确定委托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十九条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不得挪作其他用途。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第二十一条因履行职业年金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请仲裁或者诉讼;因订立或者履行职业年金方案发生争议的,按国家有关集体合同争议处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省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办法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F. 职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的筹集模式与计发模式
1.职业年金的筹集模式
根据国外的职业年金制度实行情况来看,职业年金的资金筹集方式各国均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程度、社会收入分配结构、国家相应税收政策以及个人和国家对于风险的管理能力等不同国情选择了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筹集方式。职业年金的缴费可根据雇员所在单位的不同效益情况,可由雇主独自出资以及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2.职业年金的计发模式
当前世界各国的职业年金制度计发模式主要有收益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两种模式。
收益确定型模式( Defined Benefit,DB 模式) 指职业年金到期支付额度是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计算而得出,并且职业年金计划发起人按约定发放固定退休金,即参与者退休后所领取的退休金是固定不变的。由于受死亡、病退、投资回报及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推行DB 模式的职业年金成本难以主观预测,一般是通过数学模型进行大致预测。在DB 模式中,费用一般全部由单位缴纳,也有些国家规定费用由单位与员工各自按一定的比例分摊,目前各国所推行的公共养老保险计划都是收益确定型模式。
缴费确定性模式( Defined Contribution,DC 模式) 职业年金的参与者定期或不定期以固定费率向个人账户缴费,职业年金的总收益是由缴费累计总和与投资收益构成。在员工退休后,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根据平时所缴纳费用与投资收益决定的,即每月领取的养老金是不固定的。DC 模式缴纳费用一般都是完全积累方式,基金由寿险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管理,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的中央公积金制都属于DC 模式。
如何选择职业年金模式给付模式至关重要,不同的国家因国内实际情况不同,选择的给付模式也不一样。有社会保险给付模式作为参考基础,我国职业年金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在确定职业年金给付模式可以参照国外职业年金选择经验,结合本国实情,选择合适的职业年金给付模式。
G. 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有什么区别
一、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的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一项单位福利制度,是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依据自身经济状况建立的保障制度,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承担因实施职业年金计划所产生的所有风险。
二、养老金(pension)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三、养老金和职业年金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从本质上看,职业年金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目的是为未来的退休养老做准备,以避免基本养老保险不足时所带来的生活水平的下降,职业年金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作为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养老金是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强制性不同:养老保险是社保的其中一项,属于国家强制保险。而职业年金是单位福利制度,为自愿而非强制实行。国家并未通过立法要求符合条件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企业年金,而只是要求有条件企业可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3、费用来源不同: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由公司缴纳20%,个人缴纳8%。职业年金由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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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职业年金怎么交取
相信有不少朋友都听说过职业年金,职业年金虽然不是社会保险,但也不是商业保险,它是一种补充养老保障制度,职业年金对于我们以后的养老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有部分朋友对职业年金还不太了解,那么职业年金适合哪些人?职业年金怎么领?
职业年金是退休人员基本养老的一项补充,也叫做附加养老金,它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一种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目前养老金体制下,能够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群体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另一类是企业退休人员。
职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单位的缴纳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8%,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工资总额的4%,职工缴纳的部分费用直接由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除。我们所缴纳的职业年金是可以转移的,如果职工换了工资,那么职业年金也可以随之一起转走,如果新的工作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那么职工的职业年金账户可以由原单位继续管理。如果新单位缴纳职业年金,那么可以直接办理相关手续,把职业年金转到新的单位,之后新单位会继续给你缴纳职业年金。
另外缴纳了职业年金后,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申请领取职业年金的,以下为领取职业年金的条件:
1、职工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并且职工依法办理了退休手续,那么就可以按月领取职业年金。
2、职工办理了出国定居,那么可以申请一次性要求支取所有职业年金。
3、职工在职期间死亡的,可以由法定继承人凭继承关系证明等资料一次性领取所有职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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