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中国社保基金是如何运转的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 社保基金是不向个人投资者开放的,社保基金是国家把企事业职工交的养老保险费中的一部分资金交给专业的机构管理,实现保值增值。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国家规定社保基金可以进入股市,当然不是全部,有比例的限制。主要目的是为了让社保基金实现增值,保证人民的利益 社保基金资产是独立于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的资产。 财政部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拟订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政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托管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各自的职权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社保基金”是一个被简化了的统称,共有五种概念。
一是“社会保险基金”;
二是“社会统筹基金”;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体系中个人账户上的基金,被称为“个人账户基金”;
四是包括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也称“企业年金”)、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在内的企业补充保障基金;
五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现任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为前央行行长、前天津市市长戴相龙。戴理事长同时兼任理事会党组书记。
⑵ 新社保管理办法
2017年社保管理新规定
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5、特优津贴;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人民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8、医疗保险;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只管住院,而那11%里国家每个月会往你的医疗保障帐户上打属于你自己的2%。就是国家每个月打给你个人的钱,这个钱可以积累起来直接刷卡去买药或者看门诊,剩下的9%国家就拿去算到医疗统筹基金里了。
9、住房公积金;如果你每个月公积金交300块,那么公司每个月也往你帐户上打300块,你买房子的时候这就是600块了。如果你一辈子交了5万,那你帐户上就是10万了
⑶ 目前体制下如何管理好社保基金
1、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及基金管理监督的法规,充分认识基金是社会保险的“生命线”,基金纪律是“高压线”,形成人人关心基金安全、重视基金安全、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
2、加大基金监督检查的力度。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57次常务会议精神,认真整改审计检查和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配合审计署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全面审计工作,对各项社保基金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问题,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组织进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专项检查。对典型的举报案件直接进行查处,加强举报案件查处情况的跟踪检查。
3、完善基金管理监督制度。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和个人账户基金投资监管。建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研究制定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披露社会保险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要情报告制度。
4、进一步完善基金监管工作机制。省级普遍建立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定期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加强对社会保障政策执行情况和基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队伍建设,推动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调整充实专业人员,从组织上保证基金监督工作的开展。
5、积极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和机制创新,加大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提高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劳动保障监察维权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和执法模式,积极推广“网格化”和“网络化”劳动保障监察。继续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制度、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
⑷ 社保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政策依据都有哪些
社保局预算业务管理制度政策依据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沙湾县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使用、运营和审定支付待遇及输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纳、终止和基金转移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2.制定沙湾县社会保险管理记录、档案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业务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3.制定沙湾县实施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和保值增值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汇总编制沙湾县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4.组织沙湾县社会保险费的测算工作,负责沙湾县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金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负责公务员医疗补助以及特殊照顾人员医疗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5.做好社会化管理工作和参与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社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6.承担沙湾县社会保险信息、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负责沙湾县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的方案设计、组织实施、运行管理、网络管理工作。7.制定沙湾县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的稽核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社会保险费和虚假冒领社会保险待遇工作的制度。8.负责沙湾县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9.负责拟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10.负责社会保险业务咨询和政策宣传工作。11.承办上级部门及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由1个财政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组成。
(三)人员编制:共有编制36个,其中:参公编制36个。
二、20xx年主要工作:
1.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 按照“政策、经办、信息”三位一体要求,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建立健全业务经办和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启动实施方案,开展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培训。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数据采集,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做好新制度缴费记录、待遇支付记录补建及基金账务处理工作.
3.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
4.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基金清欠力度,强化依法征收,做到应收尽收。
5.做好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工作。做好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确保按时合规支付。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规程,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结合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实际,适当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6.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强化基金基础管理,切实提高基金数据质量
7.做好社保稽核等其他工作
8.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理解力、执行力和落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落实中央从严治党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项规定,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三、20xx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xx年收入预算3624万元。具体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624万元。其中一般性补助为1298万元,提前告知转移支付为226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为20万元,代管资金结余为37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xx年支出预算3624万元。具体为:
1.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3017万元,医疗卫生5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8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6万元,项目支出为3317万元。上年结余资金20万元,代管资金结余37万元。
四、20xx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xx年财政拨款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
相比20xx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动:20xx年预算数比20xx年的执行数增加了98.09%是由于:1.20xx年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并入社保后和网上经办业务的开展以及城乡养老保险的合并,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要连续加班三四个月,在工作的同时需要加班餐,所以业务招待费比20xx年有所增加。2.(2)20xx年6月份自治区要对全区的征缴,支付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工作。以及预计8月份全疆对各区的社保工作进行互动。所以相对应的接待费有所增加。2.20xx年预算数比20xx年的执行数增加了43.31%是由于1.单位车20xx年下乡慰问三民工作队的次数有所增加和被组织部派往三民工作队督导组检查工作。所以车的消耗支出增大(2)20xx年城乡养老保险合并后,对全县16个乡镇场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业务检查工作,我单位一个车不够,就租用车进行检查工作(3)20xx年单位车要进行一次大修理,所以公务用车修理费有所增加。
五、政府采购预算
20xx年政府采购预算:20xx年政府采购只有车辆保险(含交强险)50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
六、政府债务情况
政府债务形成的基本情况:1.2008年社保局的办公楼室内装总工程款520517元,已付款520517.67元,未剩余。2.2009年社保局的办公楼室外装总工程款503170元,已付款150000元,剩余353170元未付。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xx年落实三经费和专项业务费压减5%和10%。
⑸ 简述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目标及原则
社会保障基金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实施社会保障制度而建立起来、专款专用的资金。
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目标
在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资金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目标下,社会保障资金管理的具体目标有:
1.确保社会保障资金安全
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问题是社会保障资金,而社会保障资金的首要目标是确保资金安全。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问题变得越来越重要。
2.讲求社会保障资金效益
社会保障资金在运行过程中,要讲求资金效益,要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社会保障资金在运作过程中,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既是社会保障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经济效益的很好途径。
3.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
社会保障制度与我国经济一样要实现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是管理好社会保障资金,即当社会保障制度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如人口老龄化、突发性的自然灾害等意外情况时都能从容应对,保证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4.实现社会公正与和谐
社保基金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
⑹ 在新的劳动法中关于社保基金的规定是哪条强制性的政策条文在哪
多找几次肯定有,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企业(雇主)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建立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年老、工伤、疾病、生育、残废、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暂时失去工作时,给予劳动者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它具有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随着该制度在中国实践中的不断完善,必将对世界养老保险发展史产生深远的影响。
医疗保险: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
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和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国务院于1998年12月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 要特点:一是普遍性。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其覆盖范围包括劳动力队伍中的大部分成员。因此,在确定适用范围时,参保单位应不分部门和行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其职工应不分用工形式,不分家居城镇、农村,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只要本人符合条件,都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分析我国失业保险适用范围的变化情况,呈逐步扩大的趋势,从国营企业的四种人到国有企业的七类九种人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职工,再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充分体现了普遍性原则。二是强制性。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根据有关规定,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是互济性。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即职业伤害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伤害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力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劳动者在其单位工作、劳动,必然形成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相互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待遇外,如果不幸而发生了事故,生成劳动者的伤残、死亡或患职业病,此时,劳动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劳动者的这种权利是由国家宪法和劳动法给予根本保障的。1994年7月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其中第73条的规定是:"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这一基本法以国家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为了使劳动者切实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劳动部于1996年8月12日公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6]266号),这一试行办法是现阶段实施工伤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也是落实工伤待遇的主要依据。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二是生育医疗待遇,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对社会劳动力的生产与再生产具有十分重要的保护作用。我国生育保险工作的实践证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生育费用社会统筹和社会化管理服务,对于均衡企业负担、改善妇女就业环境、切实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对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生育保险的法律依据是: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劳动部于1994年12月14日发布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部发[1994]504号)。相关规定有:1988年7月21日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令第9号);原劳动部于1988年9月4日发布的《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
参考资料:中国劳动保障网
⑺ 《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财社字〔1999〕117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9]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制定了《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执行中发现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保证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的安全与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险基金,以及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是指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用于存储和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计息帐户。
第四条 财政专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的缴存、拨付业务,依法管理专户内资金;通过对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会计核算,督促检查社会保障资金收入按时足额缴入财政专户,监督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方向,确保专款专用;定期向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通报并向政府和社会保障监督组织反映和报告财政专户内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和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帐户的设置与管理
第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在与同级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财政专户。
用于存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专户要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9]60号)规定设立,并逐步创造条件,对多头开户的进行清理,将在多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多个财政专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以下分别简称“收入户”和“支出户”)归并成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一个财政专户、收入户和支出户。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应按《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社字[1998]94号)规定,只在一个财政专户内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
第六条 财政专户内的社会保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按资金种类分别建帐,分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相互挤占或调剂使用。
第七条 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如下:
(一)接收缴存和划入的各项社会保障资金;
(二)接收社会保障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及购买国债兑付的本息收入;
(三)接收财政补贴收入;
(四)根据经办机构的用款计划,拨付社会保险基金;
(五)根据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用款计划,拨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
(六)支付购买国家特种定向债券或其他种类国家债券的资金,并加强债券管理;
(七)接收上级财政专户划拨或下级财政专户上解的资金;
(八)向上级或下级财政专户划拨资金;
(九)办理与财政专户有关的其他业务。
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会字[1996]19号)要求,配备政治素质好、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财政专户的会计、出纳,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配备稽核人员,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的内部管理机制。
(一)会计人员的职责:负责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收支计划的执行;负责社会保障资金支出用款计划的审核;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
(二)出纳人员的职责:负责办理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财政专户的有关工作;负责拨付社会保障资金支出款项工作;负责其他有关财政专户的业务工作。会计和出纳不得由一人兼任。
第九条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时编制财政专户资金月报和季报,年度终了后按照统一的报表格式编制决算表。
第三章 财政专户资金的缴存、拨付和结余管理
第十条 社会保险基金的缴存、拨付和结余管理按《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按规定的时间或定额将征集的社会保险基金缴存财政专户后,财政部门应于当日登记入帐。每月终了前,财政部门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及时通知税务机关或经办机构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缴存财政专户;未按规定执行的,财政部门应委托各开户银行或国库将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全部划入财政专户。
财政部门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计划,并结合缴存财政专户情况,对经办机构的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从财政专户拨入支出户,不得延误。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自定。
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险基金未经经办机构提出用款、购买国债或转存定期存款申请,一律不得随意动用。
第十一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缴存。
(一)预算和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补助额度确定后,财政部门应及时填制预算拨款单或划款凭证,并将资金从国库或相关的预算外资金专户转入财政专户。
(二)失业保险基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调剂用于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资金额度核定后,财政部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填制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将资金从同级财政专户下的失业保险基金帐户直接转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帐户。具体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
第十二条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拨付。
(一)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应根据本企业再就业工作计划按季提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用款计划,填写用款申请书,分别注明发放基本生活费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并附银行开出的企业自筹资金划拨凭证,经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二)财政部门对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按季将支付给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从财政专户直接划拨到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在银行开设的专用帐户,由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按规定使用;为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代缴的社会保险费,经办机构设立了收入户的,直接从财政专户划拨到收入户,经办机构没有设立收入户的,则直接划拨到财政专户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帐户、失业保险基金帐户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帐户。
第十三条 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 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 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 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 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 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
第四章 财政专户的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财政专户内部管理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向政府和社会监督组织报告财政专户内社会保障资金的收支和结余等情况,接受财政部驻地方监察专员办事机构、审计部门的审计和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条 财政部门要与经办机构、税务机关及开户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经常性的对帐制度,定期核对财政专户内资金的收支和结余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劳动保障等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商定的资金收支计划收缴和拨付资金。
财政专户内的各项资金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对其他不按规定动用财政专户内资金的行为,财政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第二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未按时、足额拨付资金;
二)截留、挤占、挪用、贪污财政专户内资金;
三)动用财政专户内资金平衡预算;
(四)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 有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帐务处理。
(一)即时足额拨付按规定应拨付的资金;
(二)随时追回基金;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 对有违纪违法行为的财政部门以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其他基金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比照社会保险基金执行。
第二十六条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其他非基金性质的社会保障资金,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财政专户缴拨凭证由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具体参考样式见附件。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⑻ 社保基金制度有哪些
社会保障体系的定义:它是在政府的管理,按照一定的法律,法规,通过国家收入的社会保障资金为基础,人民群众的生命保护和再分配提供物质援助和服务,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作为法律的主句,通过收入再分配,市民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出色,由于在生活中发生的各种原因,物质上的帮助困难保障居民的生活中最基本的需求,它的意义不在于实现共同繁荣(共同繁荣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特征,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保障的目的,而不是为了共同富裕,只有社会稳定,缓解了资本主义的矛盾)。其次,社会保障体系
内容: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险这是社会制度的最重要的部分,这意味着3
保护:市场经济中,社会保障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独特的作用,社会保障等方面可以弥补缺乏市场
1分配存在,维护社会的收入相对公平分配。为缓解社会矛盾,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协调,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2它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营造缓解心理的工作环境,让他们。
3只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以促进中国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以确保社会稳定。
4有利于扩大内需和经济发展→→→以扩大内需,增加就业扩大的良性循环→收入。
⑼ 如何制作社保基金财务风险防控课件
(一)做好社会保险的监管工作
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问题,必须从内部和外部两个角度出发,构建出具有约束力的管理系统。社会保险基金内部会计监管中应该包括内部控制监管、核算监管和审计监管等几个主要的方面;社会保险基金外部会计监管应该包括行政监管、社会监管、法律监管和审计监管等。内部会计监管能够帮助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工作更加完善,外部监管能够从各个方面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问题形成有力的约束,内部和外部相结合的管理方式就形成了系统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监管体系。这一体系的构建,不仅能够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合理运用,也能够促进基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重点做好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管理存在许多问题,所以在控制基金风险的过程中,必须要重视对个人账户的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个人账户必须要统一纳入到财务管理的范围内,在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和支出账户中增设统筹和个人两项,并确定账户的明细,实现两者的独立核算。通过对参保人个人账户的完善,可以为基金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便利和依据。为了使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风险降到最低,还应该使个人账户建立起信息化管理系统,这样不仅能够增强对个人账户信息的处理能力,也能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
(三)增强征缴力度,统一征缴标准
为了使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工作更加顺利,有关部门必须要做好相关的宣传活动,让单位和个人能够认识到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作用和意义。在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力度的过程中,必须要保证相关法律、行政职能和经济等问题能够与征缴工作相协调,尽量让中小民营企业能够主动的参与到基金缴纳的实际工作中来,进而最大程度的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尽量减小地区差异带来的征缴费用不同的问题,必须建立起统一的征缴标准,将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到预算管理中。为了实现这一目的,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指标必须根据评估结果来确定,这样不仅增加了征缴的科学性,也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小管理风险。在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的过程中,应该为其创设财政专户,通过对收支的协调管理来提高财务管理的质量,并在管理的过程中发挥监督的重要作用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减少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风险。
(四)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管理工作
要想保证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管理的水平,就应该从收入和支出两个方面来优化管理工作。在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方面,负责征缴的机构应该在当地银行设立专项账户,并且这一账户必须通过当地财政与劳动部门的认可,在征缴费用的过程中,主要由税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其他部门无权干涉。在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时,应该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的实际支出情况来适当调整支出标准,这样就能尽量减小外界因素给支出工作带来的困扰。
(五)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体系
在完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体系时,应该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变革情况来调整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程序。社会保障体系的落实必须要以制度为依据,所以应该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的改革情况来优化缴费程序,并做好基金运作的监督工作;根据会计人员的工作表现实行激励制度,通过奖励的方式来激发会计人员的工作效率。对社会保险基金人员岗位进行分解时,根据《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和《会计法》的有关规定来明确人员的职责,还应该设定考核目标,进而落实奖罚制度;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来检查基金管理情况,不断增强会计的监督职能,加强保险基金的征缴力度,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做好基金支出的监督工作,尽量避免不合理的基金支出,这样才能达到控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风险的目的。
⑽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当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分散,管理部门过多,各部门都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运行和管理,造成部门间难以协调和集中运营管理。 在实际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过程中,税务机关只是按照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计划征收社会保险费,而社会保险机构由于没有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能,通常也不会过分关心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也就不能真正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部分参保单位由于及时、足额缴费意识不强,往往是一拖再拖,最后造成滞纳金很多、职工减员不畅、单位缴费不起、劳资矛盾恶化等局面。
另外,在目前基金收入当中,现在有很大一部分是年龄偏大人员的一次性补缴,这些补缴在现在看来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而实际上这些人很快就要退休,从长远来看却是增加了未来基金支付的压力。在基金支出方面,虽然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看起来比以前科学、合理了,但由于这几年退休人员年年都有100多元的调资,所以退休得越早,调的次数就越多,比晚退休就越划算,所以参保职工还是想尽办法提前退休,而一旦得以提前退休便是少了基金收入却增加了基金支出,增加了未来基金运行的风险。负责社保待遇支付的部门,也是只管社保基金支出,至于有没有基金足够使用,能用多久,他们往往不会过问,在基金支出管理上,还会存在“不用白不用”的思想,存在基金支出控制不严、疏于管理的现象。 社保基金收入、支出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后,基金结余实质上由财政部门管浅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谢仁杰财税金融1242011.02(上)ChinaCollectiveEconomy集体经济·理,不是购买国债就是存银行。由于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率优惠政策没有完全执行到位,造成各项社保基金利息不同程度地减少,有的存在银行也因不能及时转存定期,容易造成基金不必要的流失。
虽然现行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规定,财政部门应根据劳动保障部门提出的意见,在双方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及时将基金按规定用于购买国家债券或转存定期存款,而事实上这种制度容易造成社保经办机构和财政部门在这个问题上推诿扯皮,影响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同时,由于物价上涨指数高于银行存款利率而实质导致基金的贬值,给今后基金支付造成较大压力和风险。 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是维护社会保险制度运行的长期任务。只有不断强化内外监管,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减少基金风险。一是社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内部审计科室和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社保基金收支结存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防范违规舞弊现象发生。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薄弱环节,有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在社保基金的征收、支付、货币资金管理等重要环节严格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授权批准等内部控制原则,从源头上防范挤占挪用社保基金等不法行为发生。二是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社保基金的收支、投资和收益情况以及其他财务数据等,将社保基金的运营纳入社会公众和监督机构的双重监督之下,防范社保基金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行纪检、财政、审计部门联合监督,建立对社保基金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在监督过程中,要重点监管社保经办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并有效实施;监督社保经办机构在社保基金征收、支付环节是否合法合规;监督社保基金是否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