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基金会的分类与作用有哪些
看门狗财富为您解答。
针对基金会有不同的分类方法。
欧美同学基金会-中华文化基金按照资金的使用方式可将其划分为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其他组织运作公益项目的资助型基金会、自筹资金运作公益项目的运作型基金会和二者兼有的混合型基金会。
按照资金捐赠者的来源,可以分为私人基金会(来源于个人),企业基金会(以企业资产为基础),社区基金会(服务于社区建设与改善,基金来源多样)和政府基金会(由政府资助或创办)。
我国《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将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分类的标准为是否具有面向社会公众筹款的资格。公募基金会和非公募基金会的本质区别是,前者属于公共筹款型的基金会
(Fund-Rising oriented),主要依靠从社会募集的资金从事公益项目;而后者属于独立基金型(Endowment)的基金会,依靠自有资金的运作增值和发起人及亲友的捐赠从事公益活动。
基金会的作用
基金会的活动领域包括以下三类:慈善,除慈善以外的其他公益领域
(如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和社会创新。三者之间是层层递进、不断深入的关系。
在这些领域中,基金会通过运作项目,开展活动起到以下作用:
对政府的补充。在政府现有资源不足以全面满足社会需求的情况下,基金会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将其投入社会各领域的公益项目,运用自身资源扩大公共服务的范围,实现对现有公共服务体系的补充。
再分配。基金会可以在以效率、公平为标准的社会资源分配完成后,进行“第三次分配”,使资源配置结果更加合理。不同于某些机构、项目全部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基金会资金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各界的捐款,通过这种运作模式,起到了对社会资源和财富的再分配作用。
价值倡导。基金会在开展活动时会传播自己的价值观念,启发受众的思考和进步,倡导高尚、先进的价值理念。改善环境。各种出于公益目的的活动,不管是环境保护还是发展教育事业、扶持弱势群体,都能够起到改善社会环境,促进和谐发展的作用。
㈡ 20多年前我向亲友借钱,后来还了忘 记要回借条了,如果现在亲友要我还钱,我怎么办
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就得跟他协商了。因为人家有借条,你没有理。官司打到法院你也得输。不知当初借条上没写归还日期。如果当时写上归还日期了。据现在超过两年以上了,就过诉讼时效了。
㈢ 想请问一下非法集资亲友应该怎么处理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如果以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资金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条 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符合本解释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五)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六)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七)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八)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九)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十一)其他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㈣ 诺贝尔拥有巨产,为何不给亲戚全部捐献呢
诺贝尔生前立了一份遗嘱,遗嘱声明。用他留下的3100万瑞典克朗(约920万美元)创办了诺贝尔基金,基金的利息和收益用来奖励在5个领域做出特殊贡献的人,分别是:物理学、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和平。诺贝尔奖由此诞生,于1901年开始每年颁布一次。所以他这份钱不给亲戚。
诺贝尔一开始是没有数学奖的,不过后来多了一个诺贝尔经济奖。当时是1968年世界上最古老的中央银行,提供了一大笔资金,增设了诺贝尔经济奖。
诺贝尔一生对人类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对自己热爱的科研工作毫无遗憾。他无私地继承了自己的遗产,只是为了促进科学的发展。可以说,他的思想境界极高,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种无私的精神,他是一位值得学习的科学家。所以他把自己钱都无私地捐献出去,这位伟大的科学家,值得我们学习。
㈤ 亲友祝贺新人有哪些讲究
古代,儒家的观点认为男婚女嫁只是人生的正常程序,亲朋们没有必要特别的进行祝贺。《礼记·郊特牲》载婚礼不贺,人之序也。
但这种观点有悖于世俗观念,人们以为结婚乃是人生大事,婚礼一定要隆重,祝贺亦系人情之常事,于是甩开儒家的一套礼教,民间自立仪典,竟至相沿成风,其势不可遏止。统治者也只好废古礼,而承认既已形成的民俗。
至清代,办喜事时亲友间相互祝贺之风更加兴盛。老北京人都很重视人情往来,这自然要突出一个礼字。总不能空手而去吧。一般在收到亲友家送来的喜帖之后,就一定要先送贺礼(礼品),等到结婚之日再亲往祝贺,这也叫行人情。因为出份子、行人情是互相的,所以又叫人情份往。
旧时,亲友家办喜事前去贺喜的人,必须遵守一整套的传统礼仪。在男娶、女嫁的那天,至亲至友多于上午就去道喜祝贺,而且全家都可以去,这样显得亲近,也就是过去所谓阖第光临。
普通朋友上午或下午都可以,一般只是被请的个人去,避免出二百钱的份子,倒去五、六口'吃客'的现象,因为这样会让人看不起。
㈥ 老年基金会张晓丹这个基金会是不是非法集资啊
判断是不是非法集资,则要看该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是否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㈦ 求关于农户金融需求和供给的问卷调查样本
对于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分布和作用,学者们进行了一些调研和评估。在总量规模估计上,学者们的估计差异仍然较大;在分布和作用方面,学术界的分歧较小。总体看法为,农村民间金融组织与活动的规模大、分布广、作用重要。 3.1 规模 我国农村都普遍存在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不同学者对其规模作了不同的估计。由于农村民间金融调查存在样本小、总体大的问题,学者迄今为止所作的统计推断并不一定可靠。有关农村民间金融的总量估算数据因而在很大程度上只是指向性的。郭沛(2003)依据第三方调查数据计算了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规模在2002年为2001亿元-2750亿元之间。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年对全国20个省,82个市县,206个乡村、110家中小企业、1203位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实地调查,对各地区地下金融规模、农村地下金融规模、中小企业非正规融资规模进行了基本判断,测算出2003年全国地下金融(地下信贷)的绝对规模在7405亿元——8164亿元之间(李建军等,2004)。两者的推算在方法论上均有明显缺陷,但无疑是可贵的尝试。[10] 根据一些学者的不完全统计,中国农村“高利贷”高达8000亿到1.4万亿元,仅浙东南地区就有3000多亿元(唐仁健,2003;张宇哲,2004)。但这种计算依据并不清楚。 也有一些研究估算了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的相对规模。IFAD(2001)的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农民来自非正规金融市场的贷款占来自正规金融市场的四倍以上,非正式信贷市场对农民的重要性远胜于正式信贷市场。 上述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2004)的调查结果为,全国20个被调查省、区、市的地下金融规模平均指数为28.7,即全国“地下金融”的业务规模占正规金融机构业务规模的比重近三成。从不同区域角度看,西部7省区、东部8省区和中部5省区的地下金融规模指数分别为28.98、28.66和25.2。中央财经大学课题组调查结果虽然不能推算到全国或者东中西部地区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但从中至少可以看到这些调查样本中的民间金融相对规模。 3.2 分布 我国全国农村各地普遍存在民间借贷。温铁军(2001a)组织调查了分布在东、中、西15个省份24个市县的41个村。[11]调查到借贷案例57起;放贷案例27起。对调查资料作统计处理后的发现是:除了有两个地方存在不计利息的民间借贷外,其余地区均有高利息民间借贷存在。如果按照调查地点计算,民间借贷的发生率高达95%,高利息的民间借贷发生率达到了85%。[12] 民间金融组织或活动在各地的形式有差别。比如江浙、福建、广东存在各种合会,东北存在“对缝”业务,陕西、山西存在各种 “基金”(席秀梅等、2004)。所谓“对缝”业务,是指利用银行借贷“转贷”出去谋取利差(杨爱新等,2004)。宁夏吴忠市利通区截至2001年存在众多典当行、寄卖行采用“利滚利”方式高息放贷现象(周崇华,2001)。普遍根据江苏省盐城市金融学会课题组的最新调查(王大龙,2004),盐城市各县民间金融形式主要为四种: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高利借贷”,企业内部集资,村级经济组织成为民间放贷的新主体。根据中国社科院《乡镇企业融资与内生金融创新研究》课题的研究,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的民间金融种类比较多,包括互助形式的民间借贷(不计息或者低息),亲友熟人之间、个人和单位(政府、学校、企业等)之间、单位之间的“高利借贷”,专门民间放贷人的借贷,银背,合会(标会等),地下钱庄,企业集资等。广东地区的民间借贷的组织形式,一种是无组织的零散的民间借贷,包括私人间借贷、企业间借贷及集资;另一种是有组织的民营金融,包括信息公司、互助金会、标会和当铺等。但广东有组织的民间借贷较少,基本上是属于圈子内借贷,借贷双方信息很对称(巫燕玲,2004)。 3.3 作用 无论是民间金融还是官方、半官方金融,其供给都是需要面向需求,其作用和效率首先视其在何等程度上反映偏好和满足需求而定。农村民间金融的效率和作用首先看其是否能够、在何等程度上反映民众的偏好、满足民众的金融需求。农户的有效信贷需求有以下几个特点(唐仁健,2003):(1)小规模、分散化;(2)多样性、复杂性; (3) 缺乏或较少抵押担保; (4)方便、及时;(5) 由于贷款量不大、季节性强,农户、小额贷款、对利率事实上并不太敏感。与此对应,金融供给者越是贴近农户,其与农户之间的信息对称性就越高,信息优势和成本优势就越大。可以说,我国农村民间金融组织在对分散农户提供金融服务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 从当前比较有权威性的调研看,随着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开展,正式金融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信贷服务涵盖广度虽然比以前有所改善,但是其服务的深度仍然是有限的。[13] 调查数据显示,迄今为止,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对民间金融组织信贷的依赖度较高,对农户和农村企业金融服务需求的满足程度较高,作用较为突出。根据何广文(1999)对浙江、江苏、河北、河南、陕西的21个县的365个农村家庭的问卷调查,这些农村家庭借款行为的60.96%是与民间放贷主体之间发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农调队对农户固定调查点进行的抽样调查,多数农户从银行和信用社得到贷款难度较大。2000年至2003年,农民每人每年从银行和信用社借入资金65元,通过民间借贷借入190 元,分别占借入资金总量的25%和75%(傅志寰,2004)。 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为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对31个省市自治区2万多农户的跟踪调查数据所证实(见表格2)。从1995-1999年,这些农户私人借款 表格 2 1995-1999年农户借贷资金来源构成 (单位:%)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银行、信用社贷款 24.23 25.42 23.94 20.65 24.43 合作基金会借款 5.52 3.45 2.91 3.42 3.47 私人借款 67.75 69.27 70.38 74.29 69.41 其他 2.50 1.86 2.78 1.64 2.68 资料来源:温铁军,2001a。 每年均占信贷资金来源的67.75%以上。同一系统的调查结果表明,1999年,农户通过民间借贷市场获得的贷款占农户贷款总数的69.41%,平均每户1008.56元,其中,有息借款491.87元,占48.77% (曹力群,2001a)。2000年,平均每个农户累计借入款1020元,其中约700元来自民间借贷,而且在私人借款中有息借贷的比重高达47.7%,其中大部分为高息借贷(曹力群,2001b)。2003年的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32.7%,私人借款占65.97%,其他占1.24%;1995年农户借款中,银行信用社贷款占24.1%,农村合作基金会借款占5.5%,私人借款占67.9%,其他占2.5%(张信哲,2004)。 据江西省农调队对全省2450户农户的抽样调查,2003年有574户有借贷行为,占23.4%,其中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贷款的有120户, 占被调查农户的4.9%;从2001年至2003年,从银行或信用社得到的贷款仅占农户总借贷收入的13—23%左右,而民间贷款所占比重为76—86%(傅志寰,2004)。据安徽省农委从农村调查点了解的情况,2003年农民户均借款中,来自银行、信用社的占12.6%,来自民间借贷的占83.5%(傅志寰,2004)。根据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04年的调查,山东省50%的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的满足依赖于民间借贷,在流通领域这一比例则高达80%,而且民间借贷的利率往往在10%以上(蒋飞,2004)。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的中德农户金融需求研究课题组1999年的典型调查也同样印证了民间金融的重要性(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广东省东莞市雁田管理区(原雁田村)最初发展农村工业,其资本依靠其强大的宗族私人亲属关系借贷和引进资金。5个典型调查村,非正规金融活动均占有超过65%的比重,无论它们在何种经济发展水平(见表格3)。[14] 表格 3 五村庄农户借贷款来源的比例 (1997-1999年3年数据,%) 王涧村 屯瓦村 福星村 项东村 雁田 个人和民间借贷 65.2 65.6 80 81.3 73.33 国有商业银行 x 4.2 0 0 26.67 信用社 32.3 22.3 19.6 18.8 基金会 2.5 0 12.4 0 资料来源:何安耐、胡必亮主编,2000。 从总体上看,当前正式金融由于存在垄断化、商业化等倾向,只能提供有限的农村金融服务供给,更难以满足日益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在这一情况下,民间金融在现阶段满足农村金融需求中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 回答时间:2011-10-23 22:48:58
㈧ 张学良教育基金会的成立意义
为永远纪念张学良先生对国家教育事业乃至中华民族做出的历史性贡献,弘扬他亲自倡导的“爱校、爱乡、爱国家、爱人类”的精神,动员海内外各方面力量,支持国家教育事业,特别是他一生钟爱并寄予厚望的东北大学的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振兴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东北大学特联合张学良的亲友及社会各界成立张学良教育基金会。
㈨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是个什么性质组织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China Soong Ching Ling Foundation,SCLF)是兼具群众团体和公益慈善机构双重属性的组织机构。
为纪念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继承和发扬她的未竟事业,在邓小平同志倡导下,宋庆龄基金会于1982年5月成立;2005年9月,经第五届理事大会审议通过,更名为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第七届理事会设主席秘书长各一人,副主席8人,常务理事25人,名誉理事52人,理事230人,理事2人。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下设办公室、基金部、联络部、事业发展部和机关党委(人事部)5个机关职能部门,中国宋庆龄基金会机关服务中心、宋庆龄故居管理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研究中心)、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培训交流中心和中国宋庆龄青少年科技交流中心4个直属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