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基金会的特征与功能
作为一种基本的社会组织和制度形态,基金会不同于政府、企业,也有别于一般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基金信托性是基金会的基本特征。
1、公益性
基金会的公益性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基金会源于捐赠,是公益捐赠的制度化和组织化形式;二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宗旨;三是基金会有明确的公益用途,通过各种项目活动使特定群体和整个社会受益。公益性决定了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公益组织。
2、非营利性
非营利性体现在基金会的运作管理及其相应的制度规范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存在非营利的分配与收入约束机制,要求基金会的捐赠人、实际受托管理者不得从基金会的财产及其运作中获得利益;二是存在非营利的组织运作和管理机制,要求基金会具备有效规避较高风险与较高回报的自我控制机制;三是存在非营利的财产保全机制,要求基金会不得以捐赠以外的其他方式变更财产及产权结构。
3、非政府性
基金会的非政府性是其区别于政府的主要特征,表现在三方面:一是基金会在决策体制上不同于政府,是具有自主决策、自治的独立法人;二是基金会在治理结构上不同于政府,是民主治理、公开的社会组织;三是基金会在运作机制上不同于政府,是追求核心竞争力、在市场中优胜劣汰的组织。
4、基金信托性
基金会是以捐赠为基础形成的公益财产的集合,是以基金形式存在的公益财产,有两层含义:一是基金会在本质上是一种信托关系,是捐赠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围绕公益财产达成的公益信托,良好的公信力是其核心价值所在;二是基金会是以公益财产形式存在的财产集合,通过有效的财产运作实现保值增值是其生命力的体现。 第一,可用于大规模的社会福利以自愿的方式被聚集起来。《2015-2020年中国基金会运作情况与治理模式分析报告》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到 20 世纪末,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为4800 亿美元,每年向社会提供的基金高达300 亿美元,基金会数量有56000 之多。在不完全统计中,欧洲国家的基金多达10 万之多,广大的发展中国家中的基金会大量出现。
第二,基金会的目的是为全人类的明天服务,为了实现更美好的社会愿想,基金会需要对自身进行思考,实现一种自身发展的创新。
第三,基金会是法人为主体的体系模式,能筹到的资金高于其他非营利机构,这使得现代基金会具有适应新的社会需要和时代变化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四,基金会是公民社会发育的推进器。公民社会强调每个人的独立行为能力。基金会改变了传统的社会结构和财富结构,不仅推动了在政府和企业部门之外的社会财富的聚集,而且通过基金会的公益运作将社会资源的支配权交给了公民的代表,将分散的公民意志、公民意愿集中起来,将公民的权利回归到公民手上,推动公民社会的发展。
② 基金会是如何盈利的运作方式是什么
诺贝尔基金知道吧,刚开始全靠放银行生利息,结果没多久价值就缩水了,后来基金会决定将基金投入资本市场投资获利并维持到现在,前提是必须投资到比较安全的项目,比如现在的货币基金,基本保本,利息却高于银行存款
③ 基金会的管理模式有哪些
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1、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2、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3、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4、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5、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6、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7、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9、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以上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④ 怎么办理佛教基金会手续
要看这个基金会是什么性质的,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民政部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对于相应的手续和所需的材料,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第九条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第十条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 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 有固定的住所;
(四) 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 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十一条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 筹备申请书;
(二)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 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 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 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说明理由。
⑤ 台湾佛教慈济基金会的基金会概况
1966年,台湾正努力摆脱农业生产的型态,为吸引外资,在高雄成立第一个加工出口区;曾经在台湾投注大量关怀的国际慈善组织,完成阶段性任务后,陆续将资源转向世界其他更需要的地方。当时台湾一千两百万人口中,仍有一百三十万处于政府的贫穷线下,等待援助。
在最进步富裕的社会,也有暗角苦难的众生,何况在那匮乏年代里的偏僻贫穷「后山」━━花莲。时值二十九岁的证严上人,秉承佛陀「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精神,结合四位同修弟子及三十位信众,成立佛教克难慈济功德会。从每天增产一双婴儿鞋,每日节省五毛钱买菜金,以慈悲喜舍之心,起救苦救难之行,开启了救贫、救苦、救急、救难的慈善工作。
上人亲自带领弟子深入社会暗角、关怀贫病,走过无数的风霜雨露━━
「在慈善工作上救济的方式有长期济助与急难救助;善款的运用则秉持『诚正信实』;且要一元当作两元用的去『亲手遍布施』。」「慈善是慈济志业的根基;而慈善工作要达到『直接、重点、务实』,就必须借助访视。进行访视可说是福慧双修━━走入案家,看到人间疾苦进而伸援,就是造福;看尽人生形貌而有所悟,即是增加智慧。」
━━直至今日慈济人仍然亲耳、亲眼、亲手、亲脚的关怀贫病苦难,一日也不曾停歇,为普天下苦难众生作怙恃。
从最初一年救济十三位贫困个案,到70年代台风赈灾进行数千人份的发放,在一次又一次的赈灾、济贫活动当中,归纳出了「勘灾、造册、发放」的准则,也确立了对受助者长期关怀、定期访视的作法,也成为慈济日后对应灾变的根本程序,于急难时从容运作。
慈济的每一项救助活动,从访查、发放到追踪,都是由委员们亲自进行。在受济者最迫切需要的当下,施予援手,给予物质上的救助及心灵上的温慰;在政府及其他团体济助之后,寻找真正需要救助的漏网之鱼;该救助的绝不吝惜,不该花的,则一毛钱也不浪费,使善款能涓滴不漏地到达受济者手中。在济贫的同时,也会善用智慧,鼓励贫户尽快摆脱贫穷的阴影,自力更生;并且在情况改善后,有能力帮助他人时,也捐款救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以真正达到济贫、互助的目的。
慈济的慈善志业由花莲一地逐步扩展到台湾各地,进而泽被海外。自1991年援助孟加拉水患,揭开国际赈灾的序幕,对于受灾国家,除了提供粮食、衣被、种、药品的紧急援助外,还援建房屋、协助开发水源、提供义诊;关怀项目尽管有别,「尊重生命」的理念却是始终如一。
随着经验累积,建立的「长期济助」、「急难济助」、「房屋修缮」、「冬令发放」、「大型赈灾」等五大基本模式,至今依旧是最主要的慈善工作型态。
※
慈善工作的型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多元化而更形丰富。许多富有者在从事济贫工作的同时,心底潜藏的悲悯之爱、助人之忱也跟着被启发出来,使他们的爱心得到落实的力量;参与慈济的人数与日俱增,所从事的慈善工作也已由早期的物质救助,提升必须辅以深入的精神疏导和关怀。
除了长期关心照顾户,带给他们物质和精神的肤慰外;一些隐藏于社会一角的仁爱之家、狱政机关、身心障碍收容机构也受到慈济人的关怀眷顾。定期的探访,以活泼生动的手语教唱、亲切温柔的按摩喂食、感人热泪的现身说法或带动资源回收,温暖了他们凄苦的心田,化落寞的暗角为一方清净的福田。
尽管时代脉动与社会情势不断转变,慈济志业也走向更多元的风貌,然而慈善基本精神,从教富济贫到济贫教富的内涵不曾改变。慈济重视的不只是救济、援助的成效,更在乎启发人性善的良能,让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尽一己之力的人,且能在付出中「自我成长」--教富济贫,是富者因施而乐,学习付出爱心济助贫困,找到生命的意义;济贫教富,启发贫困者富有爱的的心怀,走出生命的幽谷。
「在最黑暗的角落,点一盏灯;在最凄寒的路上,生一堆火。」慈济的慈善事业,在上人以宗教家的实践精神带领下,以佛教精神中「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清净大爱为基础,将「佛法生活化」、「菩萨人间化」;使佛教的教义,具体落实到人间、社会、生活中,将古代佛教教义中「慈悲喜舍」的精神,透过力行实践的过程,济世利他,重新发扬光大。
2003年,以「台湾佛教慈济基金会」之名,正式成为联合国非政府组织(NGO)━━联合国新闻部非政府组织联系单位(The Committee on NGO of the Department of Public Information)的一员。同年,台湾有一群企业家志工为能让慈济急难救援,更掌握时效、及时配合供应灾区志工的援助工作及物资需求,他们以慈济大爱的精神和环保理念,成立「慈济国际人道援助会」(Tzu Chi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Aid Association, TIHAA),是一个有系统的后勤行政与研发团队,以提升赈灾工作效能。
⑥ 台湾佛教慈济基金会的性质
http://www.tzuchi.org.tw/
⑦ 中国佛教慈善基金会章程
可以参考长乐市的。内容框架基本一样。http://www.zhfjzt.com/rxys/2010/0511/9669.html
⑧ 佛教能成立基金会吗
能,不违法。一般由社会人士成立,这个也是对佛教的支持。不过不能用这个做
违法犯罪的事,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资料就行,据我所知,许多地区都有佛教基金会。
⑨ 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在民政部有备案吗
当然没有啦,他自己都说是家公司了!
http://www.acttb.com/page.php?id=1
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简介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筹建、成立了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并着手筹建吉祥万佛城。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基金,主要用于养老院建设、佛教公益、资助贫困等,由中国国际佛教基金会有限公司、鹍鹏展翅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负责基金的管理。基金会设立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基金会宗旨在于开展社会慈善救助、佛教文化发展及养老设施资助等公益事业。